為什麼作文裡都是阿公阿嬤?
2015年國中會考放榜後,教育部公開數份6級分的範本。記者同時訪問了國文閱卷委員、淡大教授曾昭旭。根據報導,曾昭旭表示:「台灣人平均壽命增加,15歲的考生有那麼多阿公阿嬤都死掉了嗎?很多考生寫『捨不得去世的阿公或阿嬤』,有些看起來是虛構的,虛構就是在消費阿公阿嬤,這樣的寫作得分不會高。」
作為一個教育專業人員,我認為這樣的發言是非常短淺的。全國有二十多萬的國中生,當我們看到作文中清一色是某種題材(如阿公阿嬤之死)的時候,我們該做的事情不是責怪他們沒創意,而是去思考:為什麼這個國家的學生都這麼沒創意?為什麼「沒創意」的方向如此一致?這個現象背後的成因是什麼?在教育測驗編製理論裡(白話文就是「關於考試的教育理論」),如果大部分的學生都在某種考題裡面犯錯,而且不同背景的考生犯下的還是相同的錯誤,那要不是教學或測驗編製這方面要檢討,要不就是這種「錯誤」背後凸顯了學生的生活環境出了結構性的問題。
對此,我們需要重新「審題」,並且考慮考生(此刻的國三學生)面對的生活環境,才能找到「為什麼作文裡都是阿公阿嬤」這個徵狀所隱含的訊息。
為什麼是阿公阿嬤?
為什麼學生都「捨不得」阿公阿嬤?其實稍微設身處地想一下就知道了。要「捨不得」,就得有一件東西分離遠去,通常不是人就是物件。大部分國中學生生存的環境,物質供給都還算豐裕,你很難為了某一個「物件」而感到深刻的不捨。而對於家裡經濟困難、物質不豐的學生來說,如果寫出自己捨不得某個物件,等於是在暴露家境的貧窮。一來這需要勇氣,二來這「感覺」就不像是「正確的主題」——這點很重要,因為從國小開始,大部分老師還是教導作文只能寫「正確的主題」,學生的落筆範圍受限已久,很難在大考時有所改變。
最簡單的例子:你有看過作文寫「畢業旅行」的時候抱怨不好玩的嗎?你有看過誰在寫父母的時候表達過怨恨的嗎?而且,如果你對國文課本還有印象的話,你也許會記得,在國文課本中的每個作家(這些案例,在教育學中稱之為「模範」),都是「安貧樂道」的,對吧?你從來沒看過任何一位會在課文裡面喊窮的作家。( 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見拙作〈有沒有「安貧樂道」的八卦〉)所以學生怎麼「敢」喊窮呢?就算他敢,也找不到模板可以學習。
也許有人會說,對物件的捨不得,不一定考慮看物質的「價格」啊,物件也可能有象徵意義、能夠有睹物思情的效果。(比如說爸爸常用的雪茄盒子……)這樣說是沒錯的,這確實是文學創作中常有的寫法。問題是,在學校的正規寫作課程裡,有教導「象徵」這麼高段的寫作技術嗎?如果沒教,我們這些教育從業人員憑什麼期待學生自己突然就會了?
所以,比較能夠引動情緒、方便操作的,就是捨不得「某人」了。我們來計算一下國中考生生命中會有哪些「某人」:要捨不得同學、朋友嗎?十五歲的同儕死亡率比阿公阿嬤更低,除非遇到轉學、分班,不然實在沒有「捨」的理由。問題是國中階段轉學比例並不高,分班又沒有真的到達「分離」的情緒強度,要紮實寫缺乏經驗基礎,要虛構也缺乏經驗基礎。要捨不得和男/女朋友分手嗎?但國中生在作文裡面寫戀愛、失戀的過程給老師看,豈不是自我招供?別忘了,在許多學校裡,國中生談戀愛仍然是禁忌,可能被抓去記過的。這當然也不會是「正確」的主題。而如果平常就不能練習寫這些題材,臨到大考了,考生怎麼有勇氣押上自己不熟悉的東西?那要捨不得父母嗎?嘿,每天都會看到的人,煩都煩死了,要怎麼捨不得啦。就算父母離異或意外,這種帶著悲傷、甚至可能帶有恨意的題材,有可能是「正確」的主題嗎?
最後「當然」就只能捨不得阿公阿嬤了。因為:
- 相較於父母,他們死掉的機會比較高。
- .就算沒死掉,「想像他們死掉」也比較容易,因為他們比較接近死亡這個狀態,學生可以試圖把「可能會發生的焦慮」轉移成「已經發生的悲傷」。
- 對學生來說,阿公阿嬤是夠親密的人,足以調動比較高的情感強度,無論是真實發生還是在作文裡面虛構。
除此之外,你也可以發現,不管是什麼題目,阿公阿嬤幾乎都是熱門素材。作家、同時也是閱卷教授的廖玉蕙就曾於〈從小喜歡樹?〉一文感嘆:
「我改過一色五十份的考卷,其中有三十八人提到家有老榕樹,有趣的是,這三十八棵老榕樹中,有三十棵不約而同的種在外公家。」
這其實也很容易解釋——因為「阿公阿嬤」和學生生活的距離,剛好在一個有點近又有點遠的狀態上。他們夠親近,所以讓學生感覺到切身相關、有情感上的親密;他們又夠遠,平常不會出現在生活裡,所以可以塞入各種(因應無聊考試題目)而出現的虛構。那是學生們的烏何有之鄉、幻想靈感之地,一個既熟悉又陌生,是很容易拿來「寫小說」的距離。有小說創作經驗的人一定知道,最容易入手的題材就是半假半真、半生不熟之處。在這幾年我評審各種學生文學獎的經驗裡,也不斷印證這個道理:比如學生喜歡寫「校園奇幻」(前半熟後半生)、喜歡以古文腔調改寫歷史事件(文字風格熟而時空背景生)、喜歡寫青春愛情故事(青春熟而愛情生)……
因此,作文裡面出現大量的阿公阿嬤,意外嗎?我們不該一概責備學生缺乏創意,而是應該去想:是不是教學出了問題?(還有多少老師強調「正確的主題」而不在乎真實性的?)是不是我們給學生的環境出了問題?(寫作的貧乏來自生活經驗的貧乏,當我們每天強迫他們念書補習十多個小時,他們哪裡來的生活經驗?)前引廖玉蕙的文章也問得好:
「為什麼孩子認定某一類八股的文章模式必為閱卷者所青睞?為什麼一向勇於向父母權威挑戰的孩子在面對考試時,如此伏低做小的壓抑自己、不敢說些真正的想法?或者,孩子為什麼念了那麼多年的書,竟然沒有自己的一些想法?」
你們真的鼓勵真實嗎?
或者換個角度問:如果有學生勇敢地寫下自己的真實感覺,我們的教育體系會鼓勵他嗎?
剛好,這幾年就有兩篇文章可以讓我們參考一下。第一則是2012年的〈如果指考作文出現兄妹亂倫〉,作者是東吳大學英文系教授、英文作文的閱卷老師,他在文章裡面說:
那次閱卷時,本組同仁經手了一篇明顯違反公序良俗、令她瞠目結舌的作文。該名考生描述令他最難忘的氣味,竟然寫出了兄妹亂倫的情節:兄妹在臥房裡進行魚水之歡,身為哥哥的考生,最難忘的是妹妹乳房的味道……如是,那今天這樣一篇描寫兄妹亂倫的文章,縱使令人反感,但倘若「主題清楚切題,並有具體、完整的相關細節支持。重點分明,有開頭、發展、結尾,前後連貫,轉承語使用得當。全文幾無文法錯誤,文句結構富變化。用字精確、得宜,且幾無拼字錯誤。格式、標點、大小寫幾無錯誤」(引自大考中心英文作文分項式評分指標),我們就理應給予滿分或接近滿分的高分。
並指出:
這樣的結果,看似符合相關規定,沒有程式上的瑕疵,卻嚴重違背了閱卷老師的良心,明顯牴觸了社會大眾所奉行的價值。
我們可以感覺一下,這樣的標準鼓勵「真實」嗎?就算一切能力指標都達高標,我們的閱卷老師竟然還覺得有權用自己的道德標準來判定學生生死,這能怪學生不謹小慎微,寧可虛構安穩的題材也不願意寫下真實的感想嗎?
另外一則新聞〈作文「捨不得」手機不見 滿分範本看這〉,則談到今年被教育部標示為6級分範本的文章。在這篇作文裡,考生「捨不得」自己遺失的手機,最後卻因為閱讀莊子〈逍遙遊〉而覺得釋然,甚至覺得「慶幸」,領悟了「無待」的境界。
嗯,閱卷老師們,你自己摸摸良心,你相信這篇文章是出於「真實」而非「虛構」的機率有多高?還是說,只要最後提到莊子、提到中國文化經典,就算是虛構也沒有關係?消費阿公阿嬤不行,消費莊子怎麼又可以了?
你們哪來的資格指責學生虛構阿公阿嬤之死?這批阿公阿嬤大軍,本來就是你們碾碎了學生們十幾年的青春煉成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