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毛保與野保同在動物權的燒紅鐵盤上跳腳 | 陳民峰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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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毛保與野保同在動物權的燒紅鐵盤上跳腳

壽山山羌經常受流浪犬攻擊。 圖/壽山國家自然公園提供
壽山山羌經常受流浪犬攻擊。 圖/壽山國家自然公園提供

這標題是略帶自嘲的標題,其實「毛保」、「野保」都是最近在動物議題上,由動物權保護團體光譜兩端,分化的兩個團體。只是一邊似乎偏向寵物動物(尤其貓狗等毛絨絨動物)的保護,另一邊偏向野生動物(或者生態)的保護。這兩名詞都是兩方在爭吵中,互相鄙視、嘲諷下的標籤產物,但為方便敘述兩端意見,容我暫且使用這爭議性代名詞。

最近兩方團體的衝突越演越烈,並且互貼標籤批評謾罵,無助於解決真實問題。本文將分析兩團體的衝突,找到共解「動物權」的核心概念,以祈求合作團結為「真.動保」。

▎以壽山抗議事件為例

以近日爭議來講,動物權議題圈熱炒的話題,莫過於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被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抗議事件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以下略稱壽籌處)本於生態保育的職責,保護野生動物不被流浪貓狗所傷,必須將捕捉到的流浪狗送至公立收容所安置。而其他動保團體的爭議點在於,公立收容所目前呈現爆滿狀態,收容品質不佳,送入流浪狗如同慢性殺生。都有不能讓步的理由,在誤會之下、謠言竄生,陷入無法溝通的死胡同,兩方衝突油然而起。

先不談這起事件的雙方團體,在事件前後的處理是否有問題。其實可以觀察到雙方團體都有「逼不得已、不能再等」的理由。若這起議題在網路上的爭辯觀察來看,宛如對立的雙方陣營同在燒紅的鐵盤上跳腳,而動物權就是那燒得火紅的議題。

我觀察網路上的論戰,生態保育方抱持著「流浪動物會持續傷害更多野生動物」,因此支持盡快移除,甚至「流浪動物本身就是外來種」的言論都出現了。動物保護方觀點來看,他們可預期安置於收容所的貓狗將得不到好的照顧,而且認為貓狗沒有選擇權,不應強制驅離,認為生態保育方的說法太霸道、冷血。

為什麼雙方的價值差異那麼大呢?

▎同是動物保護,卻是不同立場

因為雙方開始關懷動物的出發點根本就不同,因此觀念上難免天差地遠。別說雙方陣營中偏激與極端者無法控管情緒的叫囂對罵,甚至連遊走中間立場、願意理性溝通的「真.動保人」,也因為生態保育觀念與貓狗接觸經驗上比重不同,產生諸多溝通困難與價值衝突。

偏向動物保護的人們,立場偏向人類容易接觸到的動物多一些,例如貓狗、兔子等。因為他們在與生命互動的體驗中,感受到生命的美好與珍貴,引發了情感共鳴,進而願意替這些無法掌控生死的動物請命。若問人群最常接觸到的動物是什麼?不外乎是寵物!因此可以理解他們優先為寵物用途的動物捍衛生命權益,因為這靠近生活經驗。在深刻關係的陪伴體驗下,他們認為生命是獨特的個體,不能忽視任何一條生命。

具有生態保育背景或觀念的人,他們的立場偏向於維護一種「自然」狀態,通常是在野外經驗的啟發,或者對人類破壞環境的反省心態。若是從動物權來看,生態保育者更關心的是「整個族群」或者物種的自然存續、平衡。一般的社會大眾容易接觸貓狗,卻不易接觸野生動物,因此野生動物權益是相對其他動物更容易被漠視遺忘的,而野保人補足了這缺口。另外一方面,為了維護自然,而不自然的人為移入動物(如寵物用途動物)在他們眼中,是生態系中格格不入的存在。

關心動物的出發點不同,因此價值南轅北轍。然而,毛保人具有對生命體會的深度,野保人具有對物種關懷的廣度。若深度能與廣度互補,尋求共解,那麼動物權議題將看到共解的曙光。

那麼,什麼障礙與困難遮蔽這美好的前景呢?

高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帶領數十人到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抗議。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高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帶領數十人到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抗議。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當今動物權遇到的爭議問題與解法

一、動物權思想進步太快,政策與動保機構跟不上

以「TNR」(捕捉—結紮—放回),取代傳統捕捉,讓生命的去留,不受12夜(不被認養就安樂死)的危機,逐步控管流浪貓狗數量,很好呀!「零安樂」未來勢在必行,不犧牲任何生命,也很好呀!

問題來了,台灣當今政府無能控管棄養問題,從源頭管制、植入晶片追究遺棄責任。TNR捉不勝捉,族群數量在有未結紮遺棄動物時容易恢復。在國外有針對TNR成效做電腦分析,探討流浪動物族群增長,發現有棄養狀況存在,族群數量不減反增,仍屬白工。又沒有增加公立收容所數量、品質、人力之下,零安樂政策反倒使收容所容納過多流浪動物,擁擠空間進而下降品質,人力不足反倒形成另類長期虐待,以上可預期的後果皆使動保團體疑慮。

以壽山抗議事件為例,壽籌處一樣送動物進入公立收容所,若是收容所沒有品質的問題,是否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就不用擔心狗狗的待遇問題呢?因此不管是偏向生態保育的動保人,還是偏向貓狗寵物的動保人,都應該認清權責不在於生態保育機關的身上,而是在於動保處的身上。壽籌處過去早已有誠意試行過安置計畫,反觀高雄市動保處將原本動物保護安置的責任,丟皮球到壽籌處身上,『希望能再思考更佳的安置狗的方法』,這才是動保團體所言真正的「虛以委蛇」。

因此收容所的品質提高到容許水準,應是所有不分毛野保的動保人一致目標。若動保處礙於經費人力窒礙難行,可以徵求民間團體的場地、募款,而動保人也該向議員立委請命增加經費處理。這將是其他各縣市的動物權爭議未爆彈,積極面甚至要求中央政府重視這議題。

回歸到政府無能處理「棄養」還有「源頭控管」,其延伸問題,正是讓原本同屬動物權的捍衛戰士內鬥的主因。因此動保團體們不論觀點,都應該合力要求政府重視這問題,嚴正要求嚴罰棄養、嚴格控管領養、購買時的晶片植入以追查飼主。有必要應該團結上街頭遊行,讓社會大眾了解議題,讓政府感到輿論壓力。否則大家的努力都是白費力氣、爭議只是徒噴口水,都沒有實質效用。

補充注意:流浪動物被人棄養,社會大眾仍無共識要共同承擔這外部成本,若要求政府增加經費、人力於動物權上,提供流浪貓狗的安置照顧,恐排擠其他施政用途資源,造成另一波反對聲浪。因此在目前社會氛圍中,若要救急,還是由民間自由募款比較快速有效。

二、動物權的實施方法,缺乏本土科學研究

當今許多動物權的政策,個人認為還沒研究而定論,過分粗糙。

這部分的論述,中山大學顏聖紘副教授也有寫文討論,不再詳細說明。台灣的環境過於特殊,並非拿出外國研究可以比擬,這是動保團體會遇到的兩難。毛保人會遇到「台灣都市區太鄰近近郊山區」,想實行TNR,而在生態保育方面受到是否會傷害到周遭生態的質疑。野保人想參考國外生態保育的撲殺或傳統捕捉案例,但前者遇到道德爭議,後者則遇到「台灣山區多、環境雜、貓狗容易躲避」,不配合愛心爸媽的傳統捕捉,是否有效呢?

當今動物權處理(如TNR)的文化、社會、倫理道德探討,多能找到論文討論。但是實際科學化的處理,卻少見探討,國外研究不見得適用於台灣,因此在這議題上各方各據一詞,只以經驗為憑,卻沒有能讓對方相信的論證。若是政府願意提供研究地點、配合民間團體管理計畫,又有具備生態知識的愛好貓狗學子來落實本土的科學研究,真真實實的探究台灣動物權、生態保育,討論兩者如何兼具處理,才有辦法做正確的政策方向。

三、政府機構與民間團體的互不信任

先說解法:雙方資訊透明化,溝通理念先於執行,密切且良善的溝通合作。

其實民間團體是不夠信任政府機構的,不論是生態保育機構,又或者是動物保護機構。這些不信任來源很多,有媒體的煽動、訴求請願碰壁、期望轉為失望、遭遇其他政府官員或民意代表施壓等。其實這些政府單位或多或少都想找民間團體合作。然而有些目標和理念沒喬好,反而造成雙方誤會與不諒解。

政府單位的目標比較偏向「解決問題」,而民眾的想像是「捍衛權益」。理念、角度本來就不一樣。當政府機構與民間單位合作,會覺得民間單位似乎「故意不夠力」,有意無意的「偏袒特定有感情的貓狗」、「顧忌其他動保團體」,進而對民間單位的作法持疑,漸漸喪失信任。當民間單位執行效率不彰時,這份懷疑就會加大加劇,進而政府將權力回收,採取不合作的傳統捕捉。同樣的民間團體也認為政府機構「說話不算話」,於是對立豎起。

因此,政府機構應該要與民間團體好好討論理念。什麼是政府機構一定要做的底線?什麼是政府機構的期望?民間單位有什麼修正或建議,需要政府提供怎樣的配合與支持?這計畫短期與長期的展望,是否需要長期才可見效?雙方動物權的理念是什麼……?

先別急著合作!若有互相了解理念,未來合作才會順利且愉快。

回到野生動物保育之於流浪貓狗保護。前者的民間觀念不普及,連帶民間野生動物收容、救護單位很少,大多由政府承擔,有權而無力。相對的,流浪動物議題頗受民間支持,雖權少但力多。若是兩者衝突,政府用權力壓迫,或用團體以民粹打壓,皆是議題討論的不利情境。因此橫向的溝通合作有其必要性,首先就是雙方都要公開數據與資料,讓對方安心,才有下一步合作的可能。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四、下至學生教育,上至政客的動保觀念薄弱

台灣的動物權教育,很進步,也待加油。進步在於:社會大眾逐漸認同動物權的重要性,逐步成為普世價值。但是大家雖然認可動物權很重要,「量」夠了,但是「質」不佳,將在議題討論與政策監督下有不良影響。

分三個部分討論:民眾、政客、學生教育。

通常民眾接觸動物權這麼新興的議題,來自於新聞媒體、電影、電視劇的影響,因此動物權的傳播,快速增「量」。可惜民眾通常只是覺得這該支持,覺得好棒。就跟婚姻平權、性別平權、民主政治一樣,感覺是個應該支持的議題,卻鮮少認真思考怎樣變得更好。

對於政治人物來講,動物權議題則是許多民眾關注的地方,也是選票依歸。然而政治人物受到民眾影響,而高舉動保口號時也沒想得很仔細。例如近日「校犬列入校務評鑑」的偏好流浪犬提議,觀點足見狹隘,實行不易引來教育圈反對。提出零安樂、TNR作為政績或者政治承諾者,也少有說明後續配套,流於口號。

那要怎樣提升動物權的「質」呢?我以身為國小老師的經驗,認為要從各級學校機構開始紮根。過去筆者曾經於花蓮縣萬榮鄉西林國小服教育替代役,該校推行「動物友善小學」,有羊、孔雀等,學生飼養親近多種動物,相對於養單一種動物能有更廣闊的生命關懷視野。(可惜不會列入校犬評鑑分數)

現今動物權教育融入生命教育中,大多只探討貓狗議題,只是簡報或者影片告訴流浪動物的處境多麼可憐而已。除了情感連結外,缺乏理性思辨和道德討論,可說是「扁平化」了,沒深度也沒廣度。其實生命教育之於動物權,可以透過影片或故事引導情緒後,再誘發道德衝突來刺激學生,引起辯論。

例如,學生觀看《12夜》紀錄片探討流浪動物議題,可以後續找尋資料後做報告,討論如何執行更完善的措施、方案執行可能遭遇困難,增進學生社會參與感,更加深入理解議題,甚至日後實踐。日本電影《和豬豬一起上課的日子》、日本動畫與電影《銀之匙》探討了人類與動物培養情感後,食用動物用途的道德爭議,豬肉可食嗎?狗肉可食嗎?沒感情的動物就該吃嗎?

一些盜獵的紀錄片,可以探討生態保育、動物權,與人類欲望、經濟的衝突。原住民狩獵的影片照片,可以探討原住民敬天與尊重生命精神,還有文化續存、保育與動物權的衝突爭議。甚至連《馬達加斯加》也能討論什麼是真正對動物好?是在人類的圈養照顧中,還是在野生環境的包圍下?

動物權教育若只是偏好貓狗,或偏好表面情感的共鳴,難以提高未來國民之於動物權議題政策的完善,也難以考量其他議題。建議動物權教材,選材多樣、廣深度兼具以外,教師們也可以謀求各方資源。這當然也是生態保育者或者動物保護團體可提供協助的地方。

▎最後,別再分野保或毛保了,你關心動物權嗎?

最近動物權議題,常常停留在流浪動物處理打轉。但平心而論,當動物權的兩個端點隔空交火起爭議時,這難道是反對方的過錯?又或者政府沒辦法硬起來處理的問題?還是棄養人的責任?我想至少不是前者,大家都是願意在工作或就學之餘,願意關心其他生命體的善心人士,僅是做法上有些不同而已。

近日有網友討論認為「雙方要放下本位思考」,但於不同環境背景中價值觀迥異的兩方,要互相理解相當有難度。既共有關心動物權的核心精神,不必要求100%的認同,但求雙方同意的妥協共解。

「道不同」,也能「通羅馬」吧!期許各位「真.動保」有共同合作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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