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忽上帝,你也是玖壹壹
玖壹壹與黃明志合作創作的新歌,引起相當大爭議,甚至不乏有人說是「陷臺灣於恐怖攻擊危機」,真不知道是在批判玖壹壹,還是在恐嚇社會大眾。
姑且不論黃明志與玖壹壹合作的歌曲究竟出自誰手,本意為何,又MV製作是否契合玖壹壹理念,這起事件本身以及諸多討論,事實上都曝露著臺灣當前最嚴峻的宗教困境。值得注意是,這首歌絕非牽涉宗教歧視的孤例,不知道從何時開始,在非信仰網絡裡隨意取材,自顧自地「演出」,視信仰為無物的情況,早就蔓延在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批判玖壹壹的同時,可別忘了也要檢視自己平時的宗教立場、思想與作為,引以為戒。
不知道該說臺灣真的是非常重視「宗教信仰自由」的國度,或者恰恰逆反,可能我們根本從來不在乎什麼是信仰,在這個宣稱宗教多元的國家,我們不僅未在現代教育裡好好面對宗教課題,甚至進一步把信仰當作怪力亂神,擷取特定元素就進行批判與攻訐,亦或是嘲笑、娛樂。
最近的案例當然是海濤法師戲劇性的言詞被擴張,無論其價值觀是否迂腐老舊、相異於當前社會;其實非宗教人、非該信仰脈絡中人,面對這些言詞的感受與理解當然不同,若再進行轉述、詮釋與再生產,必然跟原始語境有迥然相異的結果,離稍遠的案例,還有郭美江牧師佈道記錄被刻意「翻作」,因價值觀衝突,導致不少人詆毀信仰。
黃明志被捕後,玖壹壹特別公開聲明,說最初看到黃明志提出的歌詞與劇本,並沒有感覺到什麼不妥,事實上,這正是臺灣社會長期以來對宗教神秘性的忽略,並非一廂情願聲稱想用創作促進宗教和諧就能達成,不同信仰網絡,彼此無法通融,對信仰中人而言,這當然是一種蔑視,玖壹壹縱然不具有宗教敏感度,對信仰一無所知,也該思考到是否可以直接在宗教文化中取材,進行不同文化脈絡的詮釋與創造。更何況這首歌涉及多種語言、異文化,又相當輕鬆活潑,會不會造成誤會應該是可以想見。
類似案例其實不斷在臺灣社會出現,只是絕大多數嘲弄對象是民間信仰,包容力比較強,不算有特定社群,所以沒引發過多檢討。晚近許多宗教文創為這波詆毀信仰的創作開展高峰,許多人為了創意設計,刻意讓神靈卡通化、信仰商品化、儀式物質化,美其名是吸引年輕族群、創造能見度,事實上不少案例已經消除神秘性,增加特定的「文化意識」,使信仰文化產生不正常的物質劇變,衝擊信仰價值觀。更為慘烈在於,不少人將這樣的文化工作,視為一種信仰提昇。
最近在臺中歌劇院舉辦的鬼月「藝術作醮」,就是忽略信仰神秘性的典型,任意擷取民間信仰元素,混雜搭配,卻無力做出比原有信仰儀式更深具民俗意涵的文化詮釋,形成鬧劇。姑且不論月初立燈篙、設醮壇的假普度會不會引來孤魂野鬼,農曆七月還沒過,近日就搶先全臺「跳鍾馗」,豈不嚇壞一群好兄弟?
當然也不僅止於此,如果擴大來看,全臺各地方政府不乏為拉攏宗教團體,提供經費辦理官方信仰活動,若是純粹在宗教信仰網絡內進行儀式,用宗教邏輯、信仰方法辦理,當然都沒有問題,但就是會有許多令人啼笑皆非的「創造傳統」。
比如花蓮縣政府,就曾辦五教融合祭天活動,連金紙上面都有縣長姓名,被笑說是「置入性燒金」,拿百姓的錢為傅崑萁一人燒金。或也有不少縣市首長把自己當作寺廟主任委員,創造全新信仰傳統,有的號召寺廟辦理遶境,有的辦理法會,有的向歷史元素挪借,辦理會香等等。原則上好像沒有太多信仰衝突的問題,事實上不少儀式發明顯得不倫不類,完全忽略民間信仰是屬於民俗的一環,官辦活動其實缺乏民俗本真性,不僅沒有信仰價值,也不具民俗意義。
這些好大喜功的官方信仰活動,都是拿著納稅人的錢,高舉著提升宗教信仰的名義,大張旗鼓。政府單位一方面進行儀式發明,另方面則鼓吹民間信仰停止燒香燒金、放鞭炮,完全忽略民間信仰為何進行這些基本儀式的本質,罔顧民間信仰香火觀,就把燒香燃金當作落後文化,所以辦活動來提升。這些兩面手法的發明創作,其實比玖壹壹有更多宗教歧視,也更為普及、影響深邃。
如果我們在乎信仰,相信鬼神,還會這麼隨意截取信仰元素來進行非信仰網絡內的創作、表演與發明嗎?臺灣社會在獨裁時期的社會控制目的底下,宗教信仰被單一化、空門化、強迫組織化,以方便統一管理,早就遭遇一大波嚴峻衝擊變遷,我們對「迷信」的反感,也是一種政治力創造,其來有自。若再加上當前教育制度強調理性思辨,漠視信仰本質與神秘性,恐怕要不了多久,多元宗教之島只會是臺灣的虛名。玖壹壹的案例,或許值得我們重新思考如何面對信仰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