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凌/正視獸醫用藥權才是改革之本:回應農委會「犬貓用藥精進措施」

聯合新聞網 特約作者
5月5日,防檢局會同農委會主委陳吉仲開了一場記者會,回應北市獸醫遭民眾檢舉引發的...

(※ 文:陳凌,原野動物專科醫院院長、作家。曾於香港楓樹動物醫院執業。)

昨日(5月5日)防檢局會同農委會主委陳吉仲開了一場記者會,回應北市獸醫遭民眾檢舉引發的「獸醫師用藥」事件。記者會精簡,時長僅30分鐘,出席者有專家代表兩位,主委會中展現積極態度,盼能解決獸醫師用藥問題,然而,魔鬼藏在細節裡,看似積極的舉措,是否真能解決問題?

記者會中,主管機關整理五種獸醫師取得藥物途徑:

第一項:有動物藥證的所謂動物藥。
第二項:本次爆炸的國外輸入動物藥。
第三項:正面表列592項人用藥品可供動物使用用藥。
第四項:不准動物用的人藥。
第五項:很少使用暫不討論。

針對第二項,主委表示會放寬申請要件,「簡化」申請流程,附上切結書與動物藥品在當地核准資料即可,此即日前拙文所述,藉由放寬申請,讓國外動物用藥問題,暫告解決。

然則第三項途徑「人用藥物開放592項正面表列供獸醫師使用」及第四項途徑正面表列外人用藥物透過「寵物緊急需用人藥治療平台」(以下簡稱緊急平台),記者會表述目前規劃的處理措施,看似能解決問題,實則本末倒置,緩不濟急,且有疊床架屋補破網的可能性。

▲ 「獸醫師取得診療犬貓用藥精進措施」記者會直播影片。

緊急平台,無法救急;動保藥物,疊床架屋

先談「緊急平台」,主委說,緊急平台將簡化流程,一天內審核完畢。但是依據臨床經驗,需要用到這類藥物的動物,病況必然分秒必爭,光是要等一天審核,已經太久。更不用說審核完畢後,是否仍須聯繫藥商,再仰賴物流呢?如此又是一天過去。假使,命運安排動物在周五傍晚,平台人員下班後生病呢?又,更不幸些,適逢連假前、連假中呢?「緊急平台」依照常理邏輯推斷,只能說差可稱為「平台」,緊急談不上。

所謂「緊急平台」要補的,正是第三項途徑,592項藥物以外的破網。592項看似多,但其實多有疏漏,且每有疏漏,就得歷經繁瑣過程,與相關單位申請,然後極有可能受到駁回,就連主委也只能在記者會上表示:我們和衛福部食藥署討論,不足之處,再納入補強。

看到這裡,是否覺得又回到原點?既然人用藥品主管機關不在農委會,獸醫師又不被納入「醫療機構」,不被賦予完整的「人用藥品調劑權」,只好不斷創新修法,來補強破洞,於是,獨步全球的「動保用藥」被提出了。

第六項:動保用藥。

示意圖。 圖/作者提供

建議借鏡國外,賦予獸醫完整藥物調劑權

因為獸醫無法用人藥,動物用藥又不敷使用,於是,依據動保法再創出「動保用藥」類別,研擬如何讓伴侶動物所需要的「人藥」搖身一變為「動保用藥」,並讓獸醫師可以合法使用動保用藥,實在太聰明了,是嗎?事實上,這個獨步全球的舉措,很顯然是疊床架屋之舉——因為動物用藥不敷使用,獸醫師需要使用人藥,主管機關無法讓人藥廠商同時申請動物用藥牌證,並改包裝,又無法讓人藥主管機關明白獸醫師使用人藥、動物使用人藥的必要性,無奈之下,另闢「蹊徑」。

記者會說「正在研擬」,其實,相關單位已經簡化動物藥證申請,只是人藥商依然沒有動機申請、改標,因為相對人醫市場,動物用藥只是一小塊,利潤薄且難以估量,就算弄出新類別,藥商又如何會買「動保用藥」的帳?只怕這個蹊徑,最終依然碰壁。

綜觀全球先進國家,美國、澳洲、歐洲、日本都是動物用藥搭配人用藥並行,賦予獸醫師完整用藥調劑權,惟獸醫師應善盡登載紀錄之責,並有督促獸醫師管控抗生素之使用。相對台灣,大國市場規模之故,有相較台灣更多的動物用藥可使用,但即使在此優勢下,這些先進大國的獸醫師,仍是會使用7成左右的人用藥品。

以美國為例,1994年美國動物用藥說明法案(Animal medicinal Drug Use Clarification Act of , AMDUCA)認可獸醫在特定情況下使用人用。其特定情況有二,其一指該藥品沒有動物註冊藥物可用,其二為該藥品有動物註冊藥物,但獸醫專業判斷得知該藥品對病症效果不彰,同時,要求獸醫師必須妥善記錄處方與相關標記。至於英國與澳洲,情況也大同小異,都給予獸醫完整的藥品調劑權力。日本方面,動物用藥市場相對台灣蓬勃發展,有不少伴侶動物適用的動物用藥,但政府也認可獸醫有使用人藥之需求,並發布通告請人藥商配合、提供協助,然而各界皆擔憂的抗生素使用方面,同時呼籲謹慎使用。

至於筆者曾工作過的香港,由於市場規模小,本地無生產任何動物用藥,相對的,港府對於這方面的措施則是讓獸醫師方便進口國外動物用藥(需向原廠購藥、填單申報),一方面也讓在港執業的獸醫師能使用人藥,兩種取得來源,搭配互補。

事實上,這個獨步全球的舉措,很顯然是疊床架屋之舉——因為動物用藥不敷使用,獸醫師...

官僚應正視問題、建立政策,才能保護動物們的生命

平心而論,主委快速回應爭端,為獸醫師用藥權舉辦記者會,確實能感受主管機關對此議題之重視,超越以往。然而,獸醫師用藥權問題,從1980年代伴侶動物數量上升、伴侶動物醫療極速進展的過程中,由黑暗時代,走到2014年的爭議浮現,其實是陳舊法制的遺跡,急需公民之力關注,併協同有志的掌權者以精準眼光大刀闊斧解決。

關鍵一,政府是否認可動物有權力使用最適當、最充足的藥物來延續壽命、提升生活品質?

關鍵二,政府是否肯定獸醫師有專業能力正確對動物使用藥品,共同維護醫療水準與紀律?

關鍵三,政府修正問題的方式,是與先進國家看齊,不同部會齊心解決現況,或者,依然各自為政,逼得主事者只能疊床架屋,耗費心力貼標籤、改品類、補破網,只求姑且能用,做做樣子符合過時法規就好?

行文至此,深感無力且無奈。日前與同業通話時,他說:「台灣獸醫師大概就是不配使用人藥」、「人藥負面表列這件事我認為有生之年不可能」⋯⋯這是我們這個世代獸醫師的困頓,學習2020年的醫療新知,受困於1980年的法規。

選舉在即,又猶可想見選舉之時,動物是最好的吸票機,投票之時,動物卻無法為自己發聲。

在此代替所有的動物、與恐懼動物失去救命機會的飼主、夾在飼主法規之間為難的獸醫師,懇切請求相關單位放下失靈法規造成的蒙蔽,也放下陳舊的思維。看見時代變遷下法治變革的迫切需要,同時參酌先進國家的做法,給台灣一個更進步的機會,也給無數生命一線希望。

選舉在即,又猶可想見選舉之時,動物是最好的吸票機,投票之時,動物卻無法為自己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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