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凌/「領養代替購買」只是情緒勒索的口號?網紅買狗何錯之有

聯合新聞網 特約作者
示意圖。 圖/美聯社

(※ 文:陳凌,原野動物專科醫院院長、作家。曾於香港楓樹動物醫院執業。)

網紅鍾明軒在YouTube上架的曬狗影片,引發網路論戰。在台灣風行已久的口號「領養代替購買」,在一群人的口中,似乎成為了「道德綁架」。這些購買犬貓的飼主深信,自己的行為和領養沒有道德問題,能夠好好照顧自己的動物,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我很認同鍾姓網紅的「坦誠」,但是對自己的行為坦承,不代表行為會產生的影響就不存在,這個影片中,其實引出了幾個值得探討的論點。或許對這題有感的朋友,也可以藉這個機會來重新審視一下自己的認知。

▲ 5月6日,鍾明軒於YouTube上架的曬狗影片。

台灣真的有「優質合法」的繁殖場嗎?

首先,影片中提到「優質合法的繁殖場是可以存在的」——關於這點我認同!只是,這樣的繁殖場在台灣存在嗎?「優質」是很主觀的用詞,那麼先來看「合法」好了。大家可以看看《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裡面第11條的規範如下:

四、供繁殖之特定寵物,滿一歲以上始得進行交配、繁殖;超過七歲者,應為其絕育。但繁殖業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報並提出繁殖管理說明後得免絕育,且該未絕育之特定寵物,應以隔離或其他方式防止其交配、繁殖。

五、供繁殖之特定寵物,於連續二年度內之繁殖胎次,不得超過三次;終生繁殖胎次,不得超過七次。

品種犬貓買賣的結果,最直接的道德爭議,就是繁殖場的種公種母,無選擇地被飼養在繁殖場中,持續生育,只為了幫飼主掙錢。這條法規希望能達到保護牠們的效果,不過,政府究竟要如何稽查、證實違法、開罰然後進一步促使業者守法呢?截至目前為止,針對繁殖業者的稽查與開罰,絕大多數都僅止於「未合法登記」。

示意圖。 圖/美聯社

接著我們進一步翻開「繁殖場應具備之設施」:

(犬)
三、飼養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底面積:
1.十五公斤以上之犬隻:每隻二平方公尺以上。
2.十公斤以上未達十五公斤之犬隻:每隻一點五平方公尺以上。
3.五公斤以上未達十公斤之犬隻:每隻一平方公尺以上。
4.未達五公斤之犬隻:每隻零點五平方公尺以上。
(二)寬度:九十公分以上。
(三)高度:犬隻肩高二倍以上。

(貓)
二、飼養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底面積:
1.二公斤以上之貓隻:每隻零點四五平方公尺以上。
2.未達二公斤之貓隻:每隻零點二二五平方公尺以上。
(二)寬度:四十五公分以上。
(三)高度:六十公分以上。

如果要合法繁殖一隻體重約八至十二公斤的成年柴犬,需要提供多大的空間呢?大概一平方公尺,也就是0.3坪的空間。如果是馬爾濟斯,則是五公斤以下,提供0.15坪的空間即可。

如果對坪數沒有概念的話,一塊榻榻米大約是0.5坪。也就是說,你買來的可愛小柴犬的父母,很有可能終生被關在比一塊榻榻米還小的空間裡,直到失去生育能力為止,失去生育能力的柴犬,之後會獲得幸福的一生保障(比如被總統領養)嗎?恐怕很困難。我遇過不少飼主都有領養這種「被繁殖場拋棄」、「剛領來的時候又髒又醜」的純種犬貓。

台灣的繁殖法規也並未針對配種的血統做規範。大家買純種犬貓的時候,不太清楚自己購入的犬貓,父母的品系分別來自何處、雙親血緣遠近親疏是否有管控。在海島型國家,種源很有可能會越混越近,導致近親交配、遺傳性疾病的爆發。諸如小型犬常發生心臟瓣膜性疾病、貴賓犬好發膝關節問題、雪納瑞則是容易有胰臟炎,可愛的鬥牛犬則因為狹窄的鼻孔或過長的軟顎贅生物,終其一生都呼吸困難⋯⋯都可能因為近親交配而更加氾濫。

好的,聊到這邊,大家對於「優質又合法的繁殖場是可以存在的」這句話,是不是有了不同的想法了呢?至少,我們可以發現兩件事情。其一,從空間規範來看,法律僅能提供動物最基本的生存條件,遠談不上「優質」;其二,某些規範條件,其實在稽查、執法上存在現實的困難。我相信台灣依然有所謂「優質合法的繁殖場」,如果我非得要買一隻狗或貓,我會希望能親自參觀來源的繁殖場、了解種源的品系,來確保自己的消費行為,不會間接支持殘酷的行為。

前後領養又被退養的疑似混到黃金血統的K金獵犬,現由作者領養。 圖/作者提供

「領養代替購買」是要提醒大家「購買之惡」

接著,來談談獸醫師執業生涯中對繁殖業者的側面觀察吧!

印象最深刻的是一隻年輕的母貓懷孕後難產,死胎留在體內,導致母體嚴重的發炎感染,「飼主」非常不情願地進行手術,但拒絕摘除子宮卵巢,並且術後立刻將動物帶出院了;另有一位則是花大錢從國外進口種源,不過動物每轉移到他的籠舍,都會爆發各種呼吸道傳染病⋯⋯而那些真的非常愛動物的個體繁殖戶,因為太愛自家生的狗狗,捨不得賣,甚至不願意亂賣(擔心接手的飼主照顧不好),很快地就選擇轉行。

正是因為近距離觀察過相關行業的生態,所以我始終認為,購買寵物製造的傷害,絕對比大多數人所能想像的更殘酷。說到底,繁殖業就是「寵物商品化」,社會如果缺乏高度的道德準則、嚴格執行的法規,要求人類超越追逐利益的本性,把動物的利益擺在自己之前,本來就是困難的事情。

「領養代替購買」之所以被推崇,不是為了彰顯「領養」之善,而是提醒大家「購買」之惡。優質的繁殖場哪裡找?我不知道。如果你只有能力養小型犬,我希望你能找找那些送養的純種犬;如果你想要養純種幼犬,那麼我希望你可以正視自己的行為——選擇「購買寵物」,給自己帶來快樂,同時也支持了隱藏的罪惡。

你當然可以忽視繁殖買賣背後的痛苦血淚,但那些殘酷,不會因為似是而非的言論而消失半分。

衷心希望有一天「領養代替購買」可以不只是口號,而是鑲嵌在每個人DNA裡面的常識。那麼或許,人類創造的邪惡可以少一點,未來的人類,會懂得尊重和自己不同樣的生命。

前後領養又被退養的疑似混到黃金血統的K金獵犬,現由作者領養。 圖/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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