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沒有「語言」,所以無法溝通?——訪《以動物為鏡》作者黃宗慧

聯合新聞網 動物當代思潮
除了人類,動物「似乎」沒有語言,那麼我們如何能與非人動物溝通? 圖/路透社

除了人類,動物「似乎」沒有語言,那麼我們如何能與非人動物溝通?我們對動物行為的詮釋,是否只是人類的自說自話?一般人又如何看待由文學研究者來詮釋動物這件事情?

或許,從文學研究者的角度來談動物,對有些人來說是件新奇的事,因此當台大外文系教授黃宗慧於2006年9月開了「文學、動物與社會」這門課不久,就有紙媒來採訪,因為「文學殿堂論貓狗」在台灣是首遭1。但其實彼時國外跨領域的動物研究已有相當多的成果,並逐漸成為一門顯學。

動物議題不應受「只有科學可以談」的思維所限

有些人認為從文學角度來談動物,大概離不開投射、腦補、想像、擬人化等等,這是對文學的刻板印象,但同時也反映出黃宗慧近期出版的《以動物為鏡》一書裡所說的:由於我們對想像、情感,擬人化的排斥和輕視,所以才會有「擬人化恐懼症」這樣的詞出現。2

她說,我們忽略的是,如果文學確實常常把動物擬人化、當成比喻,或動物的出現並非文學真正想探討的重點,那麼反觀科學,也未必就完全沒有自說自話的成分。

像是史坦貝克(John Steinbeck)這樣一個對科學也很感興趣的文學家,就曾經批評人類自認「透過顯微鏡的觀察就可以了解其他物種」是很傲慢的想法。他還說:

如果我們把這種自負的觀察方式用在自己身上,一如我們檢視寄居蟹那般,根據所得到的資訊,我們將不得不說,「智人的特徵就是這一群人會週期性地感染上瘋狂的神經症狀,以至於會互相攻擊、毀滅,不只毀掉同類,還把同類所創造出的一切也毀掉」。3

言下之意,是指人類真的自我感覺過於良好,而對其他物種的認定又太過霸道。

法國社會學家布希亞(Jean Baudrillard)也曾批評,人類透過各種科學方法與工具對動物進行觀察與研究,可能只是強制地要動物提供我們想要的回應。例如每天要動物從實驗室中傳遞出牠們「客觀的」訊息——解剖學的、生理學的、遺傳學的。4

當然人們還是可以說,史坦貝克或布希亞陳述的這一切「不科學」,並不足參考,因為他們畢竟是文學作家、社會學家。換句話說,動物長期以來幾乎一直都被認為只屬於科學研究的範疇。

但我們並非要用「科學也難免有自說自話」的一面,來比較到底哪種學科更自說自話。黃宗慧表示,如果這樣比較,答案恐怕還是文學吧?她列舉這些不同觀點的用意,只是想凸顯,我們其實可以用更開放的態度來看待動物相關議題,無須侷限在「只有科學可以談」的定見裡。

文學作品裡的動物群像

但是,從「人文角度看動物」真的可行嗎?黃宗慧說:「當我決定從這個角度來談動物的時候,一開始的確是有困難的,資格問題倒是其次(永遠有人覺得你不夠格,認為外文系的專長就是翻譯),重點是文學作品,還真的多半把動物當成象徵、比喻,連配角都稱不上。」

例如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的〈山丘如白色大象〉(Hills Like White Elephants),從篇名就知道動物在此只是形容,內容並沒有大象,亦即就算題目出現動物,也不見得會和動物關懷或動保有關。

所以,該怎麼找到適合切入動保議題的故事?她說一開始真的是大海撈針。黃宗慧補充:「剛好我也教文學作品讀法這門課,本來就會接觸不少短篇作品,就把題目有動物的文章都找出來讀一讀,但是讀完之後又陷入『所以現在是怎樣?』的困境。」

「例如葛雷斯(Patricia Grace)的〈蝴蝶〉(Butterflies)、〈蒼蠅〉(Flies)、史坦貝克的〈蛇〉(The Snake),我都不知該怎樣連結到我所關心的動保,後來我發現,我不需要把本來就不是談動保的作品過度詮釋,只要觀察其中的人與動物關係怎麼被作家描述,以及從我作為一個動物研究者的立場怎麼看它,就可以談得很豐富。」

最後,除了人最熟悉的貓狗等同伴動物,經濟動物、實驗動物等各自在人類社會面臨困境的動物,也都被黃宗慧納入課程裡。

黃宗慧新作《以動物為鏡》書封。 圖/啟動文化提供

「動物沒有語言」所以無法溝通?

回到「人類能否和動物溝通」的問題,其實長期以來答案之所以都是否定的,源自於我們認為「動物沒有語言」。

關於此,黃宗慧會在課堂上用生活化的例子反問學生:「有語言就能溝通嗎?」如果是的話,那為什麼有時當你問「想吃什麼?」對方回你「隨便」,結果真的隨便吃,對方卻生氣了呢?

因為語言裡有太多欲望,太多等待被解碼的訊息,以及許多有意的謊言或無意識造成的口誤等,這些都不是單看字面意義就可以達到溝通的目的。她說:「其實語言本來就不是『透明的媒介』,加上說話的雙方經常都是『說自己想說的』『聽自己想聽的』,溝通就更為困難。所以語言從來不是能保障溝通的憑藉。」

而在書裡,她也引述了兩位動物研究者阿律克與桑德斯(Arnold Arluke and Clinton R. Sanders)的說法來印證這個看法:

語言並不是溝通與認知所賴以憑藉的唯一工具,我們還可以觀察對方的行為,或從其身體感知的表現等多方面去增進理解的精準度;阿律克和桑德斯認為,不論我們試圖理解的對象是人或動物,都應該用這樣的標準去看待溝通問題。5

又如書裡討論到的〈我是藍?〉(Am I Blue?)一文,甚至寫到異國婚姻中,語言通了,婚姻卻破裂了的例子,因為先生只想把太太當成自己浪漫化的投射對象,而不是作為主體來理解,所以語言通了,妨礙了原本的自說自話,反而造成離異。這也是一個得以讓我們看出語言不是溝通唯一關鍵的例子。你想不想「傾聽」他者的訊息,可能才是更重要的。

若說「人和人的溝通才更常發生自說自話」的狀況,有些人可能接著會說:「是啊,有語言都這樣了,那要和沒有相同語言的動物溝通,當然更難。」的確可能更難,黃宗慧想強調的是,正因為人和動物溝通有難度,所以才需要人們更加用心地去理解與觀察,也需要相關知識,才不會錯誤詮釋。

物種的差別會影響人類的判斷?

我們還會碰觸到一個問題,就是物種的差別。好像有些物種比較可以「溝通」,例如自家的貓狗等同伴動物,但有些似乎就沒辦法——你可能很容易判斷自家貓狗的某個反應代表什麼情緒,但你在野外看見一條蛇卻無法得知牠的移動是不是只是想要躲避你而已。

黃宗慧說:「甚至不要說野外,我家裡同時養了貓和救回來的烏龜,但烏龜的『情緒』該怎麼解讀?怎樣才是開心滿足?我還在跌跌撞撞學習中。例如有段時間醫生叮嚀我一定要讓烏龜多曬太陽才健康,可是帶離水缸去頂樓曬太陽時,牠們爬得好快好激動,我不知道那是開心?喜歡散步?還是對環境感到焦慮。」

因此,理解上的侷限確實存在,特別是原本就不該人為飼養的野生動物。在這種情況下,對多數人來說,所謂「和動物溝通」都是指同伴動物也在所難免,這是因為現代生活(特別是都市生活)中,我們不太需要、也不太有機會和其他動物互動,頂多是看到就想逃(或想殺)的昆蟲,以及那些已經變成肉的「前動物」,所以關心的範圍很容易縮小到只剩同伴動物。

「我覺得,我們都只是平凡人,如果有能力、有機會去和動物互動,就從眼前的動物開始,把關心的觸角伸出去也沒什麼不好,用心和同伴動物溝通,是一個很好的起點。」這種「起點」的說法並不是逃避對其他動物的責任,或把自己的關心始終侷限在貓狗,而是從最熟悉的開始,再把關心延伸出去。當延伸到其他物種的時候,也一定要累積更多相關知識,並進一步注意自己的行為對牠們造成的影響是什麼,再來修正自己的詮釋。

像前述烏龜曬太陽的例子,她後來就發現,家裡的烏龜曬太陽之後食慾反而下降,再次諮詢了醫生的意見,認為也許是環境改變的緊迫造成免疫力下降。黃宗慧不無遺憾地說,可見先前曬太陽時的快速爬行可能不是開心的表現,既然如此,也只能用缸內的UVB燈來彌補牠們日照的不足。

不是光有愛就夠,要有同理心、要仔細的觀察、要有相關知識等,我們會慢慢找到友善的互...

不是光有愛就夠,同理心與知識同樣重要

當代美國哲學家奈格爾(Thomas Nagel)的〈作為一隻蝙蝠是怎樣的?〉(What Is It Like to Be a Bat?)一文,曾點出想像不熟悉的經驗有多麼困難。他說:

我們若試著去想像我們的臂上有蹼足,讓我們足以在黃昏暮色中飛翔,把昆蟲抓進口中;想像我們的視覺極差,是透過一套足以反射高頻聲音信號的系統來感知周遭世界;想像我們在白天是頭下腳上的倒吊在閣樓……想像這些都沒有幫助。在我可以如此想像(且差得不遠)的情況下,這些想像也只是告訴我,當我行徑像蝙蝠一樣的時候,是怎麼樣的?

但這不是問題所在。我想知道的是蝙蝠作為蝙蝠是怎麼樣的。但我若試著如此想像,我將受限於我的心智所能提供的資源,而這些資源是不足以應付此工作的。

這樣的觀點讓小說家柯慈(J. M. Coetzee)筆下所創造的動保人伊麗莎白・卡斯蒂洛(Elizabeth Costello)很不滿,她覺得所有物種都是活生生的、具體的生命,奈格爾這套說法等於暗示著有一條由人、猿猴到狗、蝙蝠、甚至到火星人的連續線,在這條線上,離我們越近的,我們才越可能了解,但這樣的思考方式會阻斷了我們對「不那麼相似」的物種感同身受的可能性。

黃宗慧說:「不過我覺得奈格爾的觀點還是值得參考的,因為蝙蝠回聲定位的感知方式確實超出人類的經驗範圍,不是我們靠著直觀甚至想像就可以掌握。我書中的序言裡寫到的寄居蟹也是很好的例子。」

序文作者羅晟文提到,他國中時因一時忘卻變溫動物和人對溫度的感受不同,想用溫水幫寄居蟹禦寒,反而造成了死亡。「所以我覺得重要的不是否認我們和某些動物的差異真的比較大,而是去了解先天的侷限,才會知道如果真的想突破侷限、為動物設身處地著想,可以怎麼做。」

例如我們會知道,不是光有愛就夠,要有同理心、要仔細的觀察、要有相關知識等等,即使再困難、再不同的物種,至少我們一步一步地,會慢慢找到友善的互動方式,而不是跳過這些,逕自提倡實踐上並非一蹴可幾的眾生平等,又或者是急於指責愛貓狗的人就必定過於狹隘、不可能擴大關心的物種範圍。

溝通是互相轉譯的過程

黃宗慧最後以學者布萊恩(Levi Bryant)的一段話作為她對於人與動物溝通可能性的小結,布萊恩把人、貓、以及其他不同的客體,都看成是一個個有著不同運作原則的獨立系統:

當我的貓磨蹭我或是跳上我的大腿時,這些事件對我構成了擾動。然而我作為一個系統,會把這些擾動轉譯為資訊,將它們註記為情感的符號作為回應,我寵愛我的貓來表現我的情感。相形之下,我的貓也許只是在尋求溫暖或是要在我身上留下氣味作記號以標示領土。

這裡的重點在於,這樣的互動要發生,兩方並不需要共享某種相同的資訊。我的貓和我也許是因為完全不同的理由而把注意力放在彼此身上,但互動和溝通確實發生了。6

「溝通」就是這樣一種互相轉譯的過程,雖然從外在而來的刺激與擾動並非總是會產生資訊,有時也可能只成為背景雜訊,但因為彼此擾動的可能性存在,某種資訊便有可能被系統建構出來。換句話說,願意接受不同系統、不同物種的擾動,就意味著我們與動物溝通的可能性被打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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