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MeToo自述(上):遭忽視的男性經歷,受害者的漫長復原路
(※ 口述:陳柏偉,臺灣男性協會理事長。採訪、整理:葉家均,《德國之聲》記者;林宜蘭、林熙堯,《鳴人堂》編輯)
編按:受到串流影集《人選之人—造浪者》的影響,自2023年5月底起,台灣社群媒體出現一陣遲來的#MeToo浪潮,這股浪潮從政治圈開始迅速蔓延至不同領域,不少女性受害者紛紛具名,透過回憶娓娓道出她們遭遇的性暴力經驗。然而,在大眾視角中的男性受害經驗論述,始終仍占少數,近年的研究也指出,男性願意揭露自身所受性傷害的時間,較長於女性十年。
儘管阻礙男性願意述說的原因未明,《鳴人堂》日前除了訪談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透過爬梳男同志與主流異性戀文化不同的性互動脈絡,談論部分受害者辨識傷害艱難之外,本文專訪臺灣男性協會理事長陳柏偉,將焦點置於更鮮為人知的異性戀男性受害者視角,我們將透過他個人童年受害的經歷描述,讓讀者理解性暴力的多重面向。
「我可以比較平靜理性地談論它」,談國中老師加諸的性傷害
大概是在國中三年,12到15歲,加害我的人是我的老師,他會在平時晚上帶我去看電影,或是在放假時要我到他家做實驗,所以我就是在國中那三年長期地被老師性侵。性侵不一定是性器官插入,而是做了很多性猥褻的事。
這過程我沒有跟任何人說,也不敢跟爸爸媽媽講。因為他每次要帶我出去看電影或幹嘛,都要我先問父母的意見,他平常就會跟我的父母有一些聯繫,表現得很照顧這個學生。所以我不會跟我爸媽講發生什麼事了,因為不太知道該怎麼說。
當時一定感覺到不對勁,但是作為一個小孩子,又是他的學生,其實沒有什麼機會可以反抗,當然我長大之後,有跟我的同學談到這件事,有同學跟我說他也有被老師找出去,老師也對他上下其手,但是有幾個同學是跟老師說「我不喜歡這樣」,後來老師就不再找他了。我就是什麼都沒講,我沒有說「我不要」、「我不喜歡」,我就是沒有說。
與許多受害者一樣,我記憶清晰的就只有幾個場景而已。除了那些場景之外,事情怎麼開始發生、如何結束,其實都不知道。比如說,我記得第一次被老師帶到電影院,前面我還記得那部影片叫什麼,然後進去之後老師突然摸我的生殖器,然後做了很多事情,所以電影到底在演什麼,其實我也不知道,最後我是怎麼回家的,他怎麼載我回家,然後隔天去學校還要再遇到他,是怎麼樣,我都忘記了。我沒有辦法記得那些事情,就是你在記憶裡面只有某些片段,而且就是那些讓你覺得非常不堪羞辱的片段。但是前後它怎麼連起來,其實我不記得了。
我在高一的某個放假日,我媽突然問我,「以前老師對你這麼好,你怎麼都沒有再跟他聯絡?」我也不知道該講什麼,但是想說:那就講出來好了。我就跟我媽說:「老師性侵我」,我忘記是不是用「性侵」這兩個字,我媽聽了當然是很驚嚇,但是她也不知道要說什麼,講完我就出門了。後來,我與母親也沒有再討論過這件事。
我不會覺得我媽的反應是負面反應,我媽這樣的反應,對我來說已經足夠了,就是她知道了,然後她沒有多問什麼,因為還要跟別人討論這件事情其實蠻難的,很尷尬,不知道怎麼討論,我媽這樣的反應我覺得還算不錯,她也不會來問你細節。我的姊妹會問我,不過談起來有點尷尬;我與爸爸媽媽雖然沒有談,但是比如我上節目會有訪談,他們會看,爸爸會說我講得不錯。對我來說,沒有談也沒什麼不好。
我當然不想講,沒有辦法討論這件事情。就是你要我真正描述這件事我覺得超難。我從大學開始因為參加學運社團、接觸女性主義,我會覺得好像應該要講出來,可是那都是一個練習的過程,其實很難談。有時候要用一種開玩笑的方式,自我解嘲的方式才能開始談,而且只能談一點點。我覺得那都是在不斷的練習、不斷的練習自己如何去講這件事,所以要談論自己的經驗和遭遇,是非常困難的,非常困難。
因為我講了二、三十年了,每一個階段我在談的態度都不太一樣。我覺得真的在反覆談後已經不太有太多創傷回來的感覺。對我來說,可能是我需要反覆地講,反覆談這件事情的過程裡,會對事情有新的看法。我去做了一些治療之後,重覆地談,那個情緒就不會那麼激動,就會比較像我在描述一件我過去曾經發生的一件事,我可以比較平靜理性地談論它。
菸癮:13歲少年的吶喊
PTSD(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對我有一定程度的影響。我大概從13歲就開始抽菸了,我們會說PTSD裡有「物質濫用」。當我爬梳自己三十多年菸癮的歷程中,自己在國中二年級就開始偷偷抽菸這件事,驚覺自己可能是想透過做一個「壞小孩」才會做的事情,讓我的父母注意到我,然後讓他們可以來問我發生什麼事,如此我就可以自然而然講出來。
長大之後回頭看開始抽菸的歷程,我覺得內在似乎有一個劇本正在希望事情往這個方向發生,但是它終究沒有生效,抓到我抽菸的是我阿公,他沒有跟我父母提起這件事,阿公只跟我說你不要抽菸。後來因為這個性創傷的身心症狀,讓我去做了檢查,開始意識到我抽菸或很多事情,基本上和當年的性侵創傷有關,我才開始有辦法真正的下定決心用各種方法把菸戒掉。
其他症狀比如我長年從國中就開始習慣性的頭痛、失眠。當然做了很多檢查,醫生都說那是緊張型頭痛,當然要放鬆,但是放鬆不是用講的,也不是自我感覺放鬆就能放鬆。頭痛這件事應該是在這幾年,或者說我去做了EMDR(Eye Movement Desensitization and Reprocessing,眼動減敏與歷程更新療法)的治療之後,有一些部分心裡的坎或身心的坎過了之後,還有加上我把博士論文寫完,我發現頭痛頻率減低了,但是失眠、睡不好還是持續。
「我覺得這是一個戰鬥的姿態」——受害與倖存
我可以接受我是Survivor(倖存者),或說我是Victim(受害者),我都OK。我曾經有一陣子刻意地要避開受害者這個身份,對我自己來說,我會覺得所謂的「復原」是什麼意思很難講,很多受害者經過人生很多階段,復原的過程非常漫長。有些人會覺得受害者好像一直把自己放在無能為力的位置,所以他們希望透過自我命名為「倖存者」好像可以讓自己能夠更有力量。
可是對我來說,我不太願意用「倖存者」來說自己,因為對我來說,受害這個事實是很明顯的、是真實的。如果我記得這個受害,我願意為這個名字去奮鬥,意思就是說,「我要肯認我自己受害的身份」,「你們不要可憐我」,「我不會認為受害者就是可憐」,而是受害者的姿態是要讓人家知道我就是受害者,原來曾經有人這麼對待另一群人,讓他們身上有這樣的傷痕和創傷,我覺得這是一個戰鬥的姿態。
「受害」,是提醒別人這件事情在我們這個社會上還是不斷地發生,如果我用「倖存者」的話,我會覺得有點太和平了一點,好像事情到最後都變成是「我們受害者自己處理、自己解決、自我增能」,然後這個結構的問題就不用解決了。
所以我會覺得受害者的身份其實有積極的意義,我大部分時間會說我是受害者,就因為受害者的身份一出來,基本上就是讓社會上的其他人看到:我們整個制度和體系還是造成這麼多悲劇。為什麼我們可以容忍權勢者,不斷地在利用權勢去欺壓、壓榨他人。比如說性侵犯或是性騷擾,事實上就是權力的濫用,利用性或性別的方式把它表現出來。我看到的是,為什麼我們的體制容忍、權勢之間的傾斜、權力的不平等,為什麼我們可以容忍?
男性受害的困境
對於性暴力的受害者,不論性別,真的要揭露出來或是採取什麼行動,都是非常困難的。我覺得男性會有更多的困難,是在於某種男子氣概的想像。過去我們一直被要求男生要「堅強、要勇敢、要保護自己」這類的性別意識形態,以至於男性如果受到暴力傷害的時候,很難去跟別人講,因為他會害怕,害怕說如果告訴別人我受害了,是不是就代表我不是男性了?我怎麼那麼沒有男子氣概?或者說,一個是自己的內在某種衝突,一個是他的確會遇到外在——馬上質疑「你是男生,你怎麼會被傷害?」「你是男生,為什麼不能保護自己?」。
美國有研究從每個報案的性別比例進行推算,有很多黑數存在,研究認為受性侵害的男性和女性比例應該是差不多的。然而,男性在某些情況下,其實更不願意揭露自己受害。所以我們現在可以看到的統計數字,大部分的受害者是生理女性,不諱言,其實你會看到還是有很多男性受害者,當然我們不確定男性受害者的加害人是男性或是女性,但其實都有,只是說一旦真的接觸到他們,知道事實的情況,要等待他們自我揭露,我覺得對很多男性受害者來說是很大的困難。不太容易跨出那一步。
澳洲政府曾就機構內兒童受性侵的狀況組成皇家調查委員會在2017年公布了一份報告——歷時五年廣泛性地針對兒少在各教育、安置及宗教等機構內受性侵害的大規模調查,其中大部分男性平均揭露自己受害是31年,女性是21年,然後平均下來是24年,就會發現男性要自我揭露基本上更困難。
「男性受害,難以被肯認是一個合格的受害者」
「復原」,我們很難知道什麼叫做完全復原,而且要知道像這樣的創傷,在成長的過程裡,常常會因為這個創傷而引發另一次的創傷。
比如說,我在跟別人談論自己是男性的受害者,可是別人基本上面對這件事,不太知道如何回應,然後大家一起在談論所謂性侵根源的時候,還是要說都是因為「男性的掠奪性」,所以造成那麼多人的創傷,像類似這種東西對我來講就是再度的創傷。
就好像我身為男性,我明明是一個受害者,而且在我們的生命過程裡面,不曾想要這樣去傷害別人,那為什麼在好像應該要理解我們、包容我們的某些圈子裡,他們還是會直接認為,我身為男性就一定有某種「原罪」?這描述起來是很複雜的,可是內在有一個很強烈的感覺:身為男性受害者,基本上不被別人肯認我們是一個合格的受害者。我覺得這也是一種創傷。
這種創傷,其實在我們經歷每一次——比方像是新聞上報導各種性侵或受害者的事情時,都會再重新經歷一次。對我來說,還有對很多受害者來說都是,不管是什麼性別,當人們在討論這些性暴力議題的時候,我們很多不經意的用詞,基本上都會引發曾經有過類似經驗的人,各種不適感,然後那個創傷我覺得不斷地在累加。可能在這件事我自己的事情上已經過了,可是我在面對我身為某種特殊的生理性別,別人會用什麼樣的方式在描述,曾經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情的時候,又會覺得有點受傷。
近期MeToo運動的關係,我每天都很激動,我看到某些言論會說:「男加害、女受害」,「男性都是掠奪者」,我其實很受傷,當然這種受傷對我來說並不是一件不好的事情,它讓我更想要去想辦法如何去理解或是論述所謂性別暴力是什麼。它可能不是完全只是所謂「父權社會」、「男強女弱」這種概念而已,它應該還有別的什麼,否則我不會每次看到這樣的論述的時候,就覺得自己又被捅了一刀。
▍下篇:
他的#MeToo自述(下):男性都是加害者?缺席的男性受害者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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