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回憶》:通往冤案地獄的路,是由「正義」鋪成的?
今天要講的是韓片《殺人回憶》,先講好本文一定有雷。
這部片子是韓國導演奉俊昊2003年的作品。片頭雙手反綁被棄屍於稻田的女性屍體,一定有許多人覺得眼熟,因為故事改編自韓國真實的「華城連環殺人案件」,在2014年至2018年間許多韓國影視作品,包括電視劇《Signal》《隧道》、電影《V.I.P》,都取材自這起殺人案,所以這樣的場景對常看韓國作品的觀眾,可能不陌生。
如果以警匪片或推理片的角度去看這部作品,到了片尾一定會感到失望。因為故事的最後,辦案的警察不幹警察了,被刑求的嫌犯死了,排除了嫌疑的犯人差點被警察槍殺,死了六個被害人,但真正的犯人還是沒有抓到。
這種天理不彰的結局,除了令人憤慨,也再次證明「故事需要比現實更合情合理」這個天條。但如果透過別的角度看這部片,也許可以得到一點收獲。
警察的直覺
影帝宋康昊所飾演的小鎮警察朴度文遇上連續殺人案,在現場被破壞、辦案資源不足的情況下,只好憑自己「警察的直覺」跟街頭傳言來找犯人。一旦被朴度文認定為嫌犯後,刑求、逼供、偽造證據的違法行為樣樣都來。還好在最後模擬犯罪現場時,朴度文發現被自己認定的嫌犯雙手嚴重萎縮,根本無法如案發現場般把死者雙手綑綁在後,才破解了這場鬧劇。
最後案件交由年輕有為、長得帥、相信科學辦案、崇尚理性,而且還是從首都漢城(當年電影譯名,現為首爾)調任過來的徐泰潤(金相慶飾)接手主辦後,雖然偵查仍然接連受挫,但在細心側寫嫌犯的各種條件,同時過濾各種目擊消息及可能的犯罪模式後,警察朴度文、徐泰潤最後還是鎖定了獨居青年。
獨居青年的DNA與犯人留下的精液DNA的檢驗結果終究不相符,但因為徐泰潤接觸過的女學生,成為了電影中最後一個受害者,使最先認定獨居青年是真正犯罪者的徐泰潤受不了壓力,開始想以私行正義處決獨居青年。
徐泰潤對著被排除嫌疑的嫌犯逃逸的黑暗隧道方向放肆開槍,雖然被原來濫用暴力的朴度文阻止,但其殺人的意圖已表露無疑。
▲ 《殺人回憶》預告片。
是誰殺人的回憶?
劇情講完了,本片片名是《殺人回憶》,接下來要問的是,這是「誰的」殺人回憶?
一宗連環犯罪發生,死了六個女性被害人,因為警察錯誤的偵查手法或方向,第一個疑犯被火車撞擊身亡,被排除嫌疑的犯人則是差點在黑暗的隧道裡命喪警槍之下。
觀眾可以看到,在追查犯人過程中,無論偵查手法是否違法,或使用的技術進步與否,被自己相信的偵查方法帶領著,建立錯誤的主觀認知而咬定無辜者為犯人,從法律的維護者變身為破壞法律的犯罪者的,其實是執法人員。
實際上,2011年由內政部頒布的「警察偵查犯罪手冊」全文中,如果以下關鍵字「科學」去搜尋,會發現七個搜尋結果。其中從「科學技術與方法」「科學邏輯與思維」「科學精神」「科學器材與科技方法」「刑事科學鑑識技術」等名詞無一不備。由此可見,「科學」已取代了「警察的直覺」,成為新一代偵查人員辦案的宗旨及信仰。
但怎樣的水準才稱得上夠「科學」,其實沒有,也無法有明確清楚的定義。以DNA鑑定來講,台灣就出現過因為鑑定技術進步,可供鑑定比對的DNA數變多,出現更精準(由原先的17組變成23組)的DNA鑑定結果,因而推翻原判決,並幫助當事人(陳龍綺)平反的冤獄案例。
看證據或相信證據辦案?
陳龍綺案的例子直白指出了科學鑑定有其極限,甚至鑑定技術本身沒有錯誤,但因為偵查人員解讀的方式或角度不同,同樣可能造成冤獄的產生。而其中的癥結在於,從看證據辦案,變成「相信」證據辦案的主觀心態。
因為相信既有的「科學」證據或主觀推論,無法自持的偵查人員如果接受魔鬼的誘惑,以不當的取供方式得到被告的自白或供述(如已獲平反的徐自強案),來實現自己心目中的正義,反而更容易造成無法回復的傷害。
犯罪的原因與偵辦的方向或許百百種,但事實真相只會有一個。負責偵查案件的檢警人員是否能夠突破重重限制,在迷霧中找到最後的真相,並將犯罪者繩之以法,對不是活在警探劇中的偵查人員來說,還需要憑藉一點運氣。
在此同時,怎樣避免被既有的方向影響,形成預斷的心證,甚至不要被所謂的「正義」所束縛或膨漲,自詡為有一雙「壞人害怕的手」,謹守無罪推定原則,或許才是這部片要表達的最終概念。
▲ 陳龍綺案紀錄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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