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全面「國有化」,網路已非中國的自由國度?

聯合新聞網 吳介聲
今年12月開始,中國將全面實施「人像比對技術」。 圖/路透社

風雨欲來的中共四中全會召開之際,當局嚴控網路言論。中共司法機關10月25日發布網路新規,從嚴取締、降低入罪門檻,迅即於11月1日實施。

這項「網路新規」入罪標準,例如傳播違法視頻200個以上、網路服務被用於施行危害國家安全和恐怖活動犯罪等,用於違法犯罪活動的通訊群組數量達到5個或以上,或者群組成員累計達到1000個帳號,皆屬「情節嚴重」。

所謂「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刑法規定,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處或者單處罰金。

在網路遊戲與直播方面,入罪標準包括傳播200個以上違法視頻、2000個以上違法訊息,或訊息被點擊達到5萬等情況。

實施人像比對技術

中國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25日召開記者會,強調近年網路犯罪蔓延,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與社會秩序,並且發布整治網路犯罪的《司法解釋》新規定,於11月1日開始實施。

此外,中共當局將於12月1日新規定的《網絡安全法》(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規定中國境內任何可能阻止公安部門造訪的平台、應用程式等等,都必須刪除。意即中國境內的公司和個人,必須放棄VPN、加密、私有伺服器等等。在中國的外企能否再保有商業機密、智慧財產權以及隱私權,已引發業界與輿論高度質疑。

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工信部)9月26日另有通知,要求電信企業今年12月1日開始全面實施「人像比對技術」,要求確保電話卡申請人必須完成臉孔識別,確保人證對比一致之後,才可以辦理手機上網手續。

中共官媒《新華社》報導,工信部公布的《關於進一步做好電話使用者實名登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是為了「依法推進電話使用者實名登記管理,切實維護公民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有效適應防範治理電信網路詐騙等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應對新挑戰。」

這項「通知」重點包括,要求電信企業自今年12月1日起在通路全面實施「人像比對技術」,確認後才可以辦理上網;其次,各電信企業應於11月底前,改善協定條款,防範二次倒賣電話卡,並且防範盜用人頭辦卡。

世界互聯網大會。 圖/路透社

箝制言論國際關注

中共箝制網路言論的手法早已引起國際議論,對於手機網路內容的滲透與控制更是備受關注。

德國媒體《焦點》(Focus)曾於10月8日報導,德國「憲法保衛局」(BfV)報告指出,中國今年5月開始實施更嚴格的簽證規定,以便中共當局準確竊聽、收集資訊。該報告特別建議,德國公民前往中國「最好別帶智慧型手機」。

此前,《華爾街日報》於7月30日報導,近兩個月中共當局低調補強現行的《網絡安全法》,引起外資企業組織嚴重關切。

美國業者指出,新規內容模糊,例如中共當局未明確定義「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為何,並且禁止某些數據流出中國,或是延緩數據傳送海外,導致企業經營增加不確定性和成本。如果《網絡安全法》通過新規,將會打擊思科(Cisco)、IBM、戴爾科技(Dell)等美國科技大廠。

此外,中共當局計畫要求「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廠商採購「可能影響國安」的網路設備時,必須先通過跨部會網路安全審查。此類模糊的規定,使中共執法有太多灰色裁量空間,不利於外商。許多外商與專家甚至懷疑,中共當局的舉措,只是為了增加美中貿易談判籌碼,甚至威脅美商。

中國媒體全面國有化

半年之前,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下簡稱「網信辦」)於5月2日公布《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下簡稱「規定」),加強管制網路新聞平台,以積極實現「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倡導的網路主權」。

根據《路透社》報導,網信辦推動所謂「積極健康的網路環境」,要求所有新聞報導與服務需由「中國共產黨認可的編輯人員」經營,此「網路新規」於今年6月1日開始實施,顯示中共當局積極強化箝制網路言論。

值得強調的是,此「規定」等於讓中國新聞媒體全面「國有化」。不只新聞報導,只要是網路媒體平台的論壇、部落格、微博、社群、搜尋引擎、即時通訊,幾乎任何資訊,都得遵從此「規定」,而且不得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和外資經營」的新聞機構,「非公有資本不得介入網路新聞的編採業務」。

中國媒體全面「國進民退」,已在短短的半年內發生,中國網路新聞與言論無法擺脫中共全面審查,正如《路透社》所描述,網路已非中國的自由國度。

中國網信辦公布《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等於讓中國新聞媒體全面「國有化」。...

吳介聲

本名吳奕軍,鉅石智庫創辦人,前網路與投資高管,曾旅讀波士頓、新加坡。著...

時事觀察 中國 吳介聲

推薦文章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