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與性的距離:大學校園「求上車」事件的社會恐懼與矛盾

聯合新聞網 V太太
日前,某國立大學有學生在教學樓的窗戶邊發生性行為,其影像遭到路過行人拍下,進而在...

日前,某國立大學有學生在教學樓的窗戶邊發生性行為,其影像遭到路過行人拍下,進而在網路上瘋傳。該校校長隨後發表公開信,倡議師生們「一同下車」,信中指出,這類未經他人同意散布私密影像的行為,可能已經構成網路暴力,進而對當事人造成傷害,因此希望眾人能夠秉持著「不分享、不點閱、不下載」的原則,不要繼續促成該影像之傳播。

然而,這封公開信卻在社群網站上引發反彈,許多人留言表示不能接受校長的說詞與立場,認為這是避重就輕、模糊焦點,因為事件中真正應該被檢討的對象,是在校內發生性行為、「違反善良風俗」的學生,而既然學生「有錯在先」,也自然沒有資格抗議自身影像遭到傳播。更有不少留言義憤填膺,指責學生在校園內有性行為根本是道德敗壞之象徵。

由於事件當事人並沒有發聲,作為旁觀者的你我也不知事件全貌,包括當事人為何選擇窗邊作為性行為地點、當事人是否知曉自己遭到拍攝、是否願意被拍攝,又對自身影像在網路上被傳播抱持著什麼樣的態度與心情,因此本文並不打算就事件本身進行評論,而是想要指出,這些輿論內容可能反映出哪樣的意識形態,以及我們的社會和「性」這件事,保持著多麼矛盾的距離。

人人求「上車」背後,對性的獵奇與貶低

首先,這類相對公開、與性有關的事件總是可以在網路上引發大量關注,人們在「求上車」、肉搜當事人之際展現出對性的強烈好奇,卻又習慣以一種探索又排斥、「害羞」卻又積極的矛盾語氣討論事件內涵與當事者。這種獵奇態度反映出性在我們的社會中,仍舊被蒙上一層厚厚的神秘面紗,明明是個人最基本的生理需求之一,卻總是被當成鬼魅般的存在,想要靠近之人總得千方百計為自己找尋藉口。

這於是打造出我們對性的另一種常見態度——不屑與貶低。性被視為骯髒、不見天日、不能被公開談論的話題,而談論者必須證明自己的正當性,因此透過規範、指責與賤斥的手段,讓自身得以在觸碰性的同時,又占據道德高位。與此同時,這些對性的貶抑與斥責,又反過來再次強化性的骯髒與低下,更加厚了性的神秘面紗,使性徹底成為社會中的幽靈。

比方說,這起事件中,當大學校長呼籲師生「下車」時,許多人立即嘲弄校長本人是否已經「在車上」,一方面藉此攻擊校長的道德正當性——假如校長真的看過相關影像,勢必代表他有道德瑕疵——另一方面則合理自身觀看的合理性。

另一種矛盾的情況則是,許多人聲稱發生性行為的學生有錯、不道德,但又同時主張,這樣的不道德反而給予他們觀看影像、甚至侵犯當事人隱私的權力。這些矛盾的態度再再顯示,人們明明對性無比好奇、渴望討論,但卻只能透過把性描述成令人噁心不屑或錯誤之事,才能合理化自己的探究。

這類相對公開、與性有關的事件總是可以在網路上引發大量關注,人們在「求上車」、肉搜...

以性為名的恐嚇

這類衝突的態度進而導致兩種現象。被蒙上神祕面紗的性不只被視為骯髒、齷齪之事,也被打造成恐怖甚至是罪惡的存在,因此個人被「警告」不能盲目、冒昧地接觸性,相對的,必須透過特定的管道、在特定的情境之下——例如一對一的異性戀婚姻關係——才能夠有性。與此同時,在這些情境以外發生的性則經常被強調成不正當、不道德的作為,並且可能對個人造成嚴重的傷害與破壞。

比方說,女性經常遭到恐嚇,如果不夠謹慎地對待性、太「隨意」地和他人發生性行為——例如選擇有婚前性行為——就有可能造成負面後果、影響未來的幸福,甚至因此悔恨終身。各種可能因性而生的錯誤、遺憾、不悅或傷害,其影響力也會不斷被強調,彷彿只要在性上面「失足」,個人就永無翻身之日。

這並不是說,因性而生的傷害並不存在,或是感到受傷的人都是小題大作。在很多狀況下,父權社會下的性別權力不平等,以及用來維護此權力位階的厭女機制,確實對某些性別的人造成巨大的壓迫與痛苦。

然而筆者想要指出的是,固然這些傷害可能、且經常為真,但在父權社會中,許多時候這些痛苦之所以不斷被強調,背後的目的並不是凸顯性別的不平等,也不是為受傷的當事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支持和協助,反而是為了達到恫嚇、警告和威脅的作用,箝制特定對象——如女性、青少年——的性自由,讓他們恐懼性,並因此遠離性。

以本次事件為例,當該校校長將此事定調為「網路性別暴力」時,縱然是出於保護當事人的動機,不希望當事人因為自身影像在違背意願的情況下遭到流傳而受傷,但與此同時,校長的文句、語氣也隱隱暗示著,個人的身體和性活動遭到拍攝,是一件無比羞恥之事,並可能會造成終身的疼痛和懊悔。然而,這樣的「警惕」究竟是對當事人的體貼,還是再次讓性變成一件恐怖的事情?

在事件中,我們並不清楚,為什麼當事人選擇該地點進行性行為,他們有可能是一時情動,因此未多加思索,但卻也有可能是為了尋求刺激,而在選擇該地點之後,當事人是否曾經意識到可能被他人撞見的風險、又如何看待這種風險?例如,他們可能覺得這值得冒險,又甚至可能覺得根本無所謂?而在影像遭到傳播後,當事人的感受如何?在憤怒、恐懼與傷害之外,有沒有其他可能?倘若面臨負面感受,除了訴諸於司法等正式管道以外,是否也可能發展出其他回應方式?

假如當事人未曾思考過這些問題,又是為什麼?我們的性教育除了著墨於物質層面——例如如何避孕——以外,是否還需要教導個人如何在性互動中,判斷不同風險,並做出知情、成熟的決定?當青少年在經驗性的時候,做出了不甚理性或事後令人後悔的決定,他們能否有空間和能力,不讓自己就此被定義?

我們的性教育除了著墨於物質層面以外,是否還需要教導個人如何在性互動中,判斷不同風...

消失的當事人

筆者並無意揣測當事人的情況,只是想要藉此指出,我們談論性的方式始終非常狹隘,一方面高度把性神秘化,拒絕公開、坦誠地談論它,在好奇的同時卻又對各種性的展現表現出貶低、不屑的態度。另一方面,我們把性打造成危險、罪惡並且陷阱重重的經驗,拒絕承認性的愉悅與積極意義。恐性與獵奇成為一體兩面,我們越恐懼就越獵奇,越探索的同時卻也更不吝於加強性的汙名。

於是另一個現象因此產生:這些性事件的當事人經常自願或不自願地(被)消失了,有可能是因為社會性別規範讓他們必須扮演某種角色,進而選擇自我消音,或是他們根本不被賦予任何為自己發言的正當性,只能被動地接受指責或憐憫。

我們不只一次目睹,性事件當中的當事人毫無話語權,只能被迫接受主流社會給予他們的解釋。尤其是女性,當女性涉入非典型、「不正當」的性實踐時,她們往往只有兩種下場:或許成為毫無自主性與自我選擇能力的可憐受害者,必須被救援;或許成為有缺陷甚至邪惡的「病人」,必須被矯正和管理。

而如果當事人企圖主動為自己發聲,他們往往會遭到嚴格的攻擊,或是被扭曲,他們的故事版本不能被接受——尤其當他們的版本偏離主流社會期待和想像時,這樣的敘事更會面臨被消滅的命運。

我們不得而知,在這起事件中,當事人是否希望發聲,又想要說什麼。沉默與消音是個人的選擇,還是面對巨大社會壓力,不得不的結果?然而,值得我們注意的是,性的詮釋權始終被限縮在特定的權威身上,主流社會根據既定的社會規範和性別想像,提前決定了每一個人的性應該如何被定義與解釋。

我們不只一次目睹,性事件當中的當事人毫無話語權,只能被迫接受主流社會給予他們的解...

對性與情慾的單一想像和規範

同時,主流社會對性執行各種道德規範,包括誰可以有性、可以跟誰發生性行為、性行為可以在什麼空間與情境中進行,又必須要以什麼樣的方式進行。

比方說,過去同性之間的性行為被視為錯誤甚至疾病,直到近代才獲得反轉。又例如,儘管越來越多人可以接受婚前性行為,但女性如果在進入婚姻關係之前有過多位性伴侶,經常會招致「蕩婦」的罵名。另一方面,發生在婚姻關係之外的性行為,在過去可能受到國家刑罰的懲罰,而如今即便通姦已除罪,卻仍會遭遇道德攻擊,且矛頭多數是指向女性。此外,某些非主流的性實踐——如多重性伴侶、群交、BDSM等——也飽受汙名,被主流社會視為道德瑕疵,進而遭到排擠、攻擊,和打壓。

因此也不難理解,本文開頭提到的事件中,明明是路過者碰巧目睹他人進行親密活動,在獵奇心態下決定予以紀錄,甚至冒著可能傷害他人隱私的風險進一步分享,為什麼反倒是性行為當事人遭遇了這麼嚴厲的批評。這正是因為,當事人違背了各種社會所訂下的、與性相關的道德規範。

儘管大學生早已成年,但學生和未婚的身分經常讓他們的性自主權不被承認,例如我們可以回想,每次討論到大學校園內是否應該裝設保險套販賣機時,社會大眾強烈抗拒的反應。半公共的空間則是另一個招來批評的元素,因為在主流社會眼中,性必須是隱蔽、極度私密,只能發生在個人臥室內的活動,公開地嶄露性不僅被視為不正當、不道德的行為,更可能受到法律懲罰。

性被定義、詮釋和限制的方式經常和各種性別角色、身分規範、意識形態與文化霸權,以及壓迫體系相關,例如男強女弱的的性別想像、父權社會中性的賺賠邏輯、異性戀霸權,以及對婚姻家庭和雙人一世親密關係的神聖想像,進而打造出單一的模板,讓我們對性的認知和接受度極度貧乏狹隘。而也正是這種貧乏與狹隘,讓性成為一個不能說但卻又人人想要知道的祕密。

說到底,在這起事件中,眾人的激烈譴責其實反映出,我們的社會對於性始終抱持著矛盾的態度;探索和不屑背後所掩藏的,是我們對性的恐懼,以及因為被這種恐懼綁架後,始終無法滿足的好奇心。

探索和不屑背後所掩藏的,是我們對性的恐懼,以及因為被這種恐懼綁架後,始終無法滿足...

V太太

台北出身長大,如今在德國煮飯持家,同時翻譯並偶爾寫字。女性主義者,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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