贏了官司又如何?被仇恨捆綁,輸掉孩子身心健康的離異父母
已離婚的父母,有時會因為假日與孩子相處的時間分配無法有共識,而選擇對簿公堂。身在這些處境下的孩子,在我面前會一派輕鬆地說:「跟誰在一起幾天我都無所謂,他們不吵架就好了」;這些孩子的父母則會告訴我:「我很努力不讓孩子涉入,不在孩子面前談目前的司法進度」,甚至會說孩子在校學習正常、成績優秀,或是異口同聲地說「孩子沒有受到影響」。
很多父母離婚後,往往帶著無法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的愧疚,以及帶著對另一方的憤怒與鄙視而生活著。即使分開了,如果在孩子照顧等重大事項上無法協商,還是會選擇訴諸法律,在司法現場上相互廝殺。然而,離異家庭的孩子身心,真的不會受到父母的衝突所影響嗎?
孩子的無所謂,是「有所謂」的偽裝
與在家事法庭纏訟的父母工作時,父母會談他們在子女會面方案的各自堅持,抱怨孩子在兩個家的生活不如自己預期,並各自戴著濾鏡傾聽孩子分享與另一方父母的生活。不過,這往往容易產生誤會:孩子體貼另一方父母經濟上的辛苦,卻被解讀成另一方苛刻孩子;孩子討好雙方的言語,成為了父母攻擊彼此的素材。試想,來回兩個家的孩子,心裡會好過嗎?
對於這些一派輕鬆或冷靜訴說「我無所謂」的孩子,當我再往下探問時,他們則說:「父母因為我的事情(如親權、會面、扶養費、變更姓氏等)而有所衝突,我怎麼可能真的無所謂呢?」其實,孩子的「無所謂」,可能是「有所謂」的偽裝;「無所謂」會讓他可以堅強,「有所謂」反而會讓他情緒不穩定。孩子的心情是很矛盾的,於是假裝「無所謂」,就成為他心理調適的一種方法。
在我十多年來接觸這些父母與孩子的經驗中,見過不少原本可以給孩子很好學習成長資源的父母。若不是因為父母於家事法庭惡鬥太久,這些資質優秀、環境資源充足的孩子,其成長應是一帆風順、未來可期。然而,孩子選擇用自己的方式,如停止補習、轉換學校等來協助父母的紛爭盡快落幕。我甚至見過有些孩子在國中就罹患憂鬱症,並有自傷行為,身心失衡到需要住院,此時父母才願意停手。最終,父母衝突的代價是孩子在承受。
父母拉起封鎖線之必要
孩子為何會涉入父母的家事紛爭?有的孩子是被迫,有的孩子是自願加入。
有些父母告訴我:「沒辦法了,我們已經走到這裡,回不了頭了。這是孩子的命,因為對方告我,這是個事實,我不該跟孩子說謊,孩子有知的權利,所以我一五一十告訴孩子」。這樣的父母也常主動要調解委員、要法官傳孩子來作證。身為專業人員的我們,有多不希望孩子現身於這樣的場合,但父母卻要孩子為了他們走進法庭。
有的孩子是努力「用自己」來牽起父母的手,希望父母別再鬥了。但父母的「合不合」該由父母自己處理,當孩子的位階跑到父母之上,就會變成心裡「無父無母」的孤單小孩。
可以想想在高速公路的車禍現場、社區的火災現場,警消第一時間的處理是擺起三角錐、拉起封鎖線,避免任何車輛、人員再受到傷害。所以,衝突中的父母要做的也是如此,讓孩子遠離危險區域(父母的衝突),而不是把孩子拉進封鎖線內。
當大人與孩子同時遭遇危險時,為人父母的天性都是先救孩子,如前些日子令人痛心的新聞——嘉義火災中再回火場中救兩個孩子,卻命喪火窟的母親。但我在法院的家事調解、社區的家事商談現場,常見是相互攻擊的父母已顧不了孩子。
我相信這些攻擊、憤怒、冷漠的父母也有善良、寬容、同理、自制的一面,這是我們成長過程中被鼓勵呈現的面向;但被仇恨綑綁的父母無法寬容,無法捨身先救孩子,只為了替自己爭那一口氣、爭一時的官司勝利,甚至偷偷對孩子錄音、拍照等種種不利孩子身心的作為。最終,父母輸掉了一個健康的親子關係、輸掉孩子的身心健康卻不自知。
父母可以妥協讓步,創造三贏
我除了接觸這些離異家庭的孩子,更重要的工作是定期與父母會談,推動父母以不同方式處理衝突。父母可運用專業人員協助溝通,如以家事調解、家事商談來處理紛爭、學習不同以往的溝通與互動方式。
離婚、子女照顧的衝突不會只停留在法院這段時間,這是整個家庭結構的重組、家庭關係的改變,父母終需要建立一個最小衝突的互動。那些堅持「我要給法官判」「我要法官評評理」的父母,可試問自己,官司結束後,你的痛苦就消失了嗎?孩子照顧事項得到你心裡的公平正義嗎?你們知道日後如何以離異父母的角色,與對方進行溝通與互動了嗎?
面對互不相讓、毫無妥協可能的父母,我常會說:「你們最在意的孩子,其實比你們以為的還受苦,你們可以選擇讓多少疤痕留在孩子心中」。此時常見父母靜默,戴著口罩只露出雙眼的父母眼眶含淚。
我也告訴這些父母,孩子在長期慢性的壓力之下,容易身心出狀況,如罹患焦慮症、憂鬱症、身體症狀障礙症等。而這絕對不是我們大人在這裡努力這麼久想要見到的結果。父母若是真正為了孩子,「創造三贏」是在司法現場能彼此妥協與讓步的做法。
小結
最後,我想問問身在家事法庭中的父母:你期待孩子帶著什麼樣的關係範本成長?處在你們的衝突中,孩子真的可以心無旁騖地展翅高飛嗎?
不管你與對方的衝突有多複雜,你的目標應該是很簡單與明確的,那就是孩子能身心健康地成長。當你個人出現情緒糾結、思緒混亂時,請從爭辯「誰對誰錯」的思考模式,轉移到大家的共同利益——孩子的身心健康——來思考。而孩子需要知道,父母是有共同的目標,而不是敵對的,父母可以讓紛爭盡快落幕。我想,這應該也是所有孩子的期待。
- 各法院的「家事調解」是一個協助雙方解決問題的溝通平台,已進到法院的當事人請善用處理紛爭。
- 社區協商資源請洽各地縣市政府社會局處詢問關於當地「家事商談」的承辦單位,或洽華人共親職中心038563020、花蓮地院家事服務中心03824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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