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軍擾台無限度下,國軍處置「第一擊」課題的最高境界
國防部日前將「國軍經常戰備時期突發狀況處置規定」中的「第一擊」改稱為「行使自衛反擊權」,若確定有「明顯敵意」始得採取自衛行動。這固然因字面上與中共用法的「自衛還擊」雷同而落得抄襲之譏,在程度上約略秀了點下限,但在其所意圖闡述的意思上倒是相當明確的。那就是,仍舊保留絲微模糊的必要政治正確表態。
身為被強權軍事威脅恫嚇的實力弱者,台灣自然得明確堅持絕不率先引起戰端的立場,闡明絕不成為首先開火的一方。
在中共業已宣示絕不會先開火的情況下,這不僅是應對中共的表態,也是對國際社會(尤其台灣安全所高度仰賴的美國)的一個承諾。而藉由調整接戰準則(rules of engagement/ROE)正是做此宣示的合適手段。
至於對所謂 「明顯敵意」問題 ,除了多方專家已指出難以界定之務實面外,當然也不乏邏輯上的疑問。攸關國家和戰,甚至會否失去國際同情或外援支持的首戰條件,豈容留有這種模糊與武斷的灰色領域?
是以,這應該主要是為了維護軍心士氣而在實質放棄主動第一擊的宣言中刻意嵌入的桀驁不馴之語。其目的除了維持我方基本的尊嚴外,也保留了最低程度的彈性與主導空間。
試探底線
這是因為,台海過去70年來的歷史經驗顯示,中共對我方底線的探試是沒有限度,更無所不用其極。是以,中共不無可能在高強度挑釁的模式下,採取極端的侵犯我主權領域動作。譬如說,假如共軍戰機實際飛越我領空(注意:不是防空識別區或海峽中線,而是距離海岸線12海浬內的法定領空),甚至飛越台澎主島時,我們該當如何因應、示警和驅逐?
再想的深一點,無武裝掛載的飛機侵犯空域其實還不算嚴重,但如果是掛彈的戰機飛越我重要政軍經設施的話,是否構成符合「自衛反擊」的條件?假如是掛載著長程對面攻擊飛彈的共軍戰機 (含大型無人機),在其武器之明顯有效射程內以攻擊態勢(速度、高度、飛行姿態等)接近本島或我在航艦艇呢?
這些當然都是很極端的例子,但卻也都不是中共所不可能採用的試探性手段。其目的不僅在摸索我方反應底線與具體回應作為,倘若我方未做出適當處置而導致民心士氣受到打擊,則中共亦可有斬獲。無論如何,前述這些考慮不難幫助我們理解這最低限度彈性轉寰餘地之必要性了。而預留了這丁點模糊空間,或許亦可多少對中共的挑釁作為在程度上有所制阻。
無論是第一線飛行員遭遇明顯敵意行為,如共機火控雷達鎖定或危險、挑釁、威脅性之戰術動作時的處置,還是指揮鏈冗長等問題,自然都需進一步研究,甚至考慮條件性預先授權等措施以設法澄清優化。
但嚴格來說,這些也都並非之前未曾遭遇過的狀況,亦未見得會因戰備規定進一步趨嚴而就無法妥當處置。事實上,當年遭到共軍戰機雷達鎖定的我空軍飛官或其指揮體系也都沒有反應失控或下令開火而引發衝突,故沒有理由懷疑我們的官兵會純粹因為新的規定而不若當年冷靜克制或嚴謹敬業。
我們必須理解,現在主要關注的乃是應對中共的挑釁,而非抗擊實質性、規模性的軍事進犯,換言之,誰先犯規遠比誰先得分要來的重要。
在此前提下,非戰階段的接戰準則是否有利於率先擊落敵機不是首要準繩。如何避免引發衝突以及如果戰爭因該次挑釁事件而爆發的話,我們國家的正義名分和國際輿論地位為何,才是最優先的考慮。
台海博弈
然而,共機繞飛擾台其實只是症狀,其表現出來的是美中台三方博弈沉疴的病理。與其說過去一年多來共軍不斷加強機艦繞台以及整體軍事恫嚇的頻率、能見度與力道,乃係因為台北當局的傾獨挑釁,還不如視之為北京對台政策進退失據之挫折感的浮現。
事實上,蔡政府雖然採取一系列表面上強硬態度,也積極把握了川普為競選連任而祭出的諸多親台慪共舉措以謀取政治利益,但基本上卻極力避免所有中共所謂的「紅線」。是以,台海當前的緊張局勢明顯主要源自北京面對內外交集的壓力,尤其又加上川普政府近一年多來步步近逼之下,習核心的圍城心態日深。從日前中共在向聯合國投訴美國霸凌之舉不難看出,習政權明顯自認王牌幾近罄盡,而不得不更仰賴軍事恫嚇,試圖證明它在對台美的鬥爭上不是軟弱無為。這麼做主要係對內有所交代,對於其黨內鬥爭尤具意義。
其實,很多人都明白這一層,但較具建設性(當然也較難)的是該當如何借力使力,化解前述病理。針對中共軍事上的咄咄逼人,我們不僅需要研擬適當的接戰準則與戰術層級的因應措施,並嚴密戰役層級的衝突管控,也必須正視戰略層級的謀略運籌。
如何在不(過度)損傷我方安全暨整體利益的前提下,讓台海博弈的另外兩名參與者也都能各自取得適度收穫、奏凱而歸,終而得以讓兵戎緊張降溫,那才是處置第一擊課題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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