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暫停進口台灣食品是烏龍一場?跨部會闢謠甩鍋反而混淆視聽
自從12月中旬爆出台灣糕點業出口中國受打壓風波,被網友爆料其實是食藥署填表錯誤導致。總統府、行政院、食藥署、經濟部、農委會連番數次舉行記者會,砲轟中國、指責網友誤導大眾,頓時只要對政府提出質疑的人,彷彿都不愛台灣,網友自嘲「中共同路人」人數暴增。可紛擾之後,真正的事實為何呢?
為了避免錯誤評論,筆者讀完整本共44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規定》釋義。也把美國農業部USDA的與中國大陸海關相關原文找出,想確認行政院大動作抨擊中國打壓是否合理。1
台灣食品遭暫停進口,食藥署難辭其咎
原本中國對境外食品進口,只管理四大類高風險:肉類及肉製品、水產品、乳製品、燕窩及燕窩製品。法源已二十年,不符現況,因此重新修訂新法。宗旨是:將國內食品安全法,拓展到進口食品「企業」本身,源頭管理,保障食安。修法工作於2019年11月啟動,2020年8月完成送審,2021年1月完成草案後,通報WTO,有12個國家研究後給予評議,中國再書面答覆完成溝通。最後於2021年3月公佈,並在2022年1月1日實施。整個工作時序經過兩年,且世界各國都持續與其互動和探討如何配合、銜接。但台灣官員似乎狀況外。
其新法明確定義四項高風險外,再新加上14項中風險的食品業者,須由出口國推薦註冊 (風險較高,希望國家背書),項目如:牛奶、食用油、穀物、水果、肉類、魚肉水產品、包餡麵食(肉包、水餃、春捲等)。其餘食品則為低風險食品(如啤酒、糕點、汽水、糖果等),由企業自行註冊,本就不關食藥署的事。
2021年10月15日,食藥署與農委會、經濟部共同召開記者會,要求糕餅食品業者配合限時填報,由食藥署統一提交。中台貿易依賴深,台灣未主動參與新法的溝通過程,而新法頒布後竟搞錯項目。只要對食品加工出口貿易有基本認知,對報關項目曾參與,就會知道「包餡麵食」(HS1902或須再烹煮)和「糕點」(HS1905)是完全不同的項目。這也許不是食藥署的專業,但農委會和經濟部未能有效協助,難辭其咎。
專業問題,不該淪政治盤算的提款機
由於網友的查證太過明確,食藥署積極喊冤控訴網友造謠,反宣稱「中國要求交出機密配方」想轉移焦點。但此舉引起社會中堅份子的反感,因為食安HACCP標準是各國皆然(廠商必續標註包括產品配方、加工技術、保存方式),並無所謂機密配方問題,食品業者隱忍不再發言。眼見輿論並未逆轉,12月14日行政院大動作召開記者會「3部會不忍了 4圖怒揭中國貿易歧視真相」,19日行政院長蘇貞昌再次發聲駁斥網友為不實指控。主張中國就是歧視台灣,食品申請期限比美日他國都少一年。
筆者放大圖片,細查文字內容,右側為中國發文要求台灣補充:食品不含「日本核災影響縣市」的原料的「聲明」。並給予三個多月的行政作業時間。中間美國文件截圖,筆者到美國農業部USDA官網找出原文,發現內容在說「4+14」類高風險食品的補充訊息最遲時間為2023年6月30日。事實上,中國給美國等各國的時限都是此日,包含台灣,如此重要的內文前提,卻被刪去不揭露。筆者認為官方的圖文,是用去脈絡化的誤導方式,我主觀感覺:政府反而更像造謠者。
面對台灣民眾主動的查證,行政院用「誤導圖文」去駁斥國人,多次聲稱受到中國打壓,只為了一再的掩飾多部會行政的低級錯誤。而中國在3月9日發文要求避免使用「日本核災影響原料」的「聲明」,其緣由應是台灣於2月21日不顧國人反對,宣布開放解禁福食,與「4+14」類高風險食品無關。中國求一紙避免核災產地原料的聲明,也給予超過三個月的作業期,行政院所謂的「打壓」實在難讓人信服。
這次風波,各位想像一下如果對方不是中國,而是日本、澳洲、越南、新加坡其他國家,行政院這十天來的作為:將自身的疏失「甩鍋」給鄰國其實是很失禮的,也有失國際貿易的專業和倫理。鄰國遭遇如此誤導影射攻擊一定會召見台灣代表,嚴正要求台灣道歉。國與國的關係、台商企業發展的能量,不應該成為政治盤算的提款機。政府應正面面對民意,承認行政疏失,監察院應主動揭弊,調整不適任官員,負起民主社會應有的政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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