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須選舉的政黨輪替:馬來西亞民主制度下的「後門政治」
當世界各國都在為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的防疫工作忙得不可開交,韓國、日本、義大利等地更是陷入焦頭爛額的狀態時,疫情相較受控的馬來西亞卻沒有閒著,掀起了翻天覆地的政變。
2018年,台灣及多個國際媒體對馬來西亞60年來第一次的政治輪替給予讚譽。透過民主制度裡的投票選舉,不用流血的改朝換代,相當符合普世的政治正確價值。然而,不足兩年,馬來西亞卻在短短的七天內(2月23日至3月1日),在沒有選舉的情況下,再次發生了政黨輪替。
馬來西亞由過去的國民陣線(Barisan National,簡稱國陣),聯合了土著團結黨(Parti Pribumi Bersatu Malaysia,簡稱土團)和伊斯蘭黨(Parti Islam Se Malaysia,簡稱伊黨)成立的新聯盟組成了執政黨。這場荒謬的鬧劇,不止讓國民暈頭轉向,更是對「民主制度」最大的諷刺。
成也馬哈迪,敗也馬哈迪
兩年前的大選,本人曾撰文表示那只是一場「群象過境的政黨輪替」。馬來西亞人民在對前首相納吉(Mohammad Najib bin Tun Haji Abdul Razak)的極度不滿和憤怒下,熱情蓋過了理智,選擇了同樣出身自國陣的前首相馬哈迪(Mahathir bin Mohammad),來實現「政黨輪替」。
當時,由安華(Anwar bin Ibrahim)領導的人民公正黨(Parti Keadilan Rakyat,簡稱公正黨)、林氏父子(林吉祥與林冠英)的民主行動黨(Democracy Action Party,簡稱行動黨)、國家誠信黨(Parti Amanah Negara,簡稱誠信黨),為了推翻納吉,不惜與多年政敵馬哈迪脫離國陣後組織的土團合作,組成希望聯盟(Pakatan Harapan,簡稱希盟)。
為了選舉,原來前半生都在極力對抗馬哈迪的安華等人,都改口為馬哈迪過去的不良政績和專制洗白。希盟的支持者們接受了「騎馬殺雞」(借助馬哈迪力量來剷除納吉)和「希盟有能力制衡馬哈迪」的說法,尤其表面上傾向中間派的馬哈迪更有機會贏得馬來人的選票。希盟果然在第14屆全國大選中成功擊敗國陣,成為執政黨。
馬哈迪作為馬來西亞史上在位最久(1981-2003),且有智慧掌握最佳時機,借助反對黨力量重回相位(2018-2020)的傳奇首相,其政治能力是毋庸置疑的。
邱武德(Khoo Boo Teik)教授1996年出版的《馬哈迪主義的悖論:馬哈迪思想傳》(Paradoxes of Mahathirism: An Intellectual Biography of Mahathir Mohamad),認為馬哈迪是一個集馬來民族主義、資本主義、伊斯蘭主義、民粹主義及權威主義為一體之政治人物。馬哈迪之所以可以在多元種族的馬來西亞屹立不倒,是因為他長期以來擅長以中間派的形象行極右政策之實。
1969年的513事件後,政府在1970年推出了新經濟政策(New Economic Policy),以種族來劃分貧窮線,訂立各種以馬來族群優先的民生政策。這奠定了種族議題成為馬來西亞政治上難以跨越的高山之基礎。馬哈迪自80年代上位後,雖表面上常批評馬來族群懶散不思進取,卻從未因此在政策上作出任何改動。
直到2019年再度為相的他,仍然在使用同一種政治伎倆,用責罵馬來人的方式來讓其他族群以為有改變的可能,可實際政策的更動始終遙遙無期。在安撫其他少數民族的同時,又持續保持了馬來人的優勢,是他多年來左右逢源的關鍵。
2018年馬哈迪上任首相時曾承諾將於兩年內交棒於安華。希盟以為可以借助馬哈迪和土團的力量來實行權力過渡,但就在兩年將至之時,土團突然宣布脫離希盟,和國陣合作。同時,公正黨的阿茲敏(Mohamed Azmin bin Ali,經濟事務部部長)率領另九位黨員脫離公正黨。希盟因此在國會裡失去了原來的大多數席位,安華接任首相一事也隨之落空。
短短七天的政治亂局
2月23日:過百位各政黨國會議員在喜來登酒店召開閉門會議,引起媒體及國民高度關注。
2月24日:土團宣布脫離希盟與國陣合作;公正黨阿茲敏等同十一人脫黨,表示將自組政黨。馬哈迪表示因不滿土團的決定,正式向最高元首辭去首相一職,同日辭去土團名譽主席。最高元首接納其辭呈,委任他為過渡首相。首相辭職,希盟失去大多數國會席位,內閣解散。希盟等人表示支持馬哈迪的決定。土團挽留馬哈迪,國陣表示支持馬哈迪,希盟及國陣雙方同時拉攏馬哈迪。
2月25日:馬哈迪以過渡首相的身份提出組織聯合政府(coalition government)。國陣表示不會和希盟裡的行動黨共組政府,收回對馬哈迪的支持,並要求解散國會。最高元首決定接連兩日召見222位國會議員,以了解他們對首相人選,以及是否認同解散國會的意向。
2月26日:希盟表示聯合政府將瓦解原為執政黨的希盟的國會勢力。首相成為內閣及國會內唯一權力集中者,且有權任命任何政黨人士成為內閣,因此反對組成聯合政府。希盟陣營宣布與馬哈迪決裂,全力支持安華為首相候選人。
2月27日:希盟召開記者會批評馬哈迪試圖越過國家元首召開國會是越權之舉。土團及國陣合作,柔佛州政權變天。
2月28日:馬哈迪宣布回歸土團。早前離開公正黨的阿茲敏等十人(原本的十一位國會議員中有一人反口回到公正黨)正式加入土團,土團的國會議席由原來的26變為36。土團、國陣、伊黨表示改為支持土團主席慕尤丁(Haji Muhyidin bin Haji Mohammad Yassin)為相,不再要求解散國會。馬哈迪表示自己無心為相;慕尤丁與安華手上的票數各為96和92,均不足112票(任何一方須掌握222票中的過半數方可成為首相及執政黨)。
2月29日:早上,希盟宣布安華放棄競選首相,再次改為支持馬哈迪,二人輪流入宮覲見最高元首。傍晚時分,最高元首發表聲明,表示相信慕尤丁可能獲得簡單大多數國會議員支持,而委任他為新任首相。晚上,馬哈迪提出聲明,連同114位國會議員的名單證明自己擁有過半數國會的支持。
3月1日:慕尤丁在皇宮宣誓就職正式成為馬來西亞第八任首相。馬哈迪和希盟等人表示將在國會提呈不信任動議罷免慕尤丁。同時,雙方的票數仍然不斷有變動,到底何方擁有國會過半數猶如羅生門。
綜上所述,七天內各個政黨領袖和國會議員們的立場瞬息萬變,來回擺盪:
國陣:支持馬哈迪為相→反對馬哈迪,要求解散國會→不解散國會,推舉慕尤丁為相
希盟:支持馬哈迪為相→反對馬哈迪,推舉安華為相→支持馬哈迪為相
「青蛙跳」不符合民主?希盟支持者的雙重標準
人民的選票結果被推翻,政客們透過台下談判發動政變,這是否符合民主選舉的精神?議員們在贏得席位後跳槽至其他陣營,又是否是對選民的欺騙?無論是對希盟選民,或以普世情況來看,這些政客們的行徑理應是無法被接受的,形同背叛。然而在馬來西亞,這雖不道德,卻不違法。
2015年,納吉的貪污醜聞(一馬公司弊案)爆發,引起全國民怨。希盟陣營為了在國會上向納吉提出不信任動議罷免他,極力說服國陣的議員們跳槽,共同「懲罰」納吉。希盟支持者對此是支持的,甚至會讚頌跳槽者「有良心」。「青蛙」文化,由這時開始。希盟本身就是由很多「青蛙」組成的,包括了從國陣「跳」到希盟的領袖馬哈迪。若再往前追溯,安華也曾是國陣的副首相。
同一種政治手段,是齷齪或是精明變通,其定義僅取決於立場。當我方是「正義之師」,行為就可以被合理化;但敵方做同一種行為,就是「不義之舉」,必須被聲討。問題是,一個國家的制度必須有統一的標準,不能是隨立場就可以任意轉換的武器。
針對近日的亂象,有社運人士提出制定「反跳槽法」。為了防止再有政客漠視選民意願,任意跳槽甚至發動政變,這固然是應該被考慮的可能性選項之一。但若再出現如納吉般的國家領袖,除了議員們跳槽,是否有其他應對方法,去發動不信任動議進行罷免?這是值得深思的問題。
希盟支持者傾向相信這場政變的結果,將導致納吉貪污一案不了了之,引發司法不公的問題。然而,司法正義由執政者說了算,在馬來西亞國民的認知裡並不陌生。2018年5月9日希盟贏得選舉後,馬哈迪指令特赦局著手處理安華的特赦事宜,安華在5月15日獲得最高元首的特赦後,重獲人身和政治自由。同年9月,檳城高庭遂宣布財政部長林冠英涉嫌的貪污案也被撤銷。
馬哈迪在早期的政治生涯裡也多次涉嫌干預司法。1988年,他為了一些對政府不利的法庭宣判,罷免聯邦法院院長和幾名最高法院法官,造成司法危機。馬來西亞沙巴州亞庇高庭法官陳漢章透露,他在1997年的一場選舉官司中宣判執政黨候選人當選無效之後,馬哈迪欲透過法官仲裁委員會,來革除其法官職位。
若選民不能接受納吉的貪污案被不了了之,又何以可以接受馬哈迪、安華、林冠英等人利用政治權力影響司法決定?若只因納吉的罪行更嚴重,馬哈迪等人的不當行為就可以「被接受」,這又置國家的制度和司法於何地?
土團是執政黨,也是反對黨
現時的情況是,執政黨的首相慕尤丁來自土團,反對黨希盟的領袖馬哈迪也來自土團。土團青年團團長賽沙迪(Syed Saddiq bin Syed Abdul Rahman)表示堅決反對慕尤丁與國陣合作的決定,將和希盟共同進退,抗爭到底。土團即是執政黨,也是反對黨。
希盟已公開聲明將在國會提呈不信任動議罷免現任首相慕尤丁,然而國會必須在首相的首肯下才能召開,目前尚未確定下次召開國會的日期。馬來西亞同時在面臨著幾個州政府有可能變天的危機,截至3月2日為止,柔佛州和馬六甲州已確定更換州政府,霹靂州和吉打州也危在旦夕,政治亂局必然將持續一段時間。
小結:民主不僅僅是選舉
這次的政變儘管引起國民的不滿,尤其是希盟的選民,然而目前為止並不見任何大型抗議示威活動。2月25日、29日,3月1日,由民間發起的集會人數皆只有大約一百人的規模。或許是選民寄望希盟能透過國會翻盤,同時希盟也在安撫支持者靜觀其變。倘若大局無法改變,馬來西亞人民會否透過民間運動捍衛自己的選票結果,尚是未知之數。
馬來西亞國民對民主制度的理解大多停留在非常膚淺階段的認識,以為少數服從多數就叫民主,以為只要每五年投一次票就實現了民主,以為換了政黨就是政黨輪替。
面對此次的政變,不少希盟支持者表示只須三年後再次投票即可,反對民間抗議行動,但人民的監督責任不應僅限於選舉期間。馬哈迪和慕尤丁只是右派和極右派的分別,左翼力量自從馬共被剷除後一直無法滋長,社會主義黨(Parti Sosialis Malaysia)原本擁有的一個席位也在上屆的希盟海嘯中被剝奪。
人民若輕易妥協於爛蘋果與更爛蘋果的選擇,繼續在不斷「被種族化」和「被階級化」的政治中認命,不積極參與公民社會的建構,「民主制度」只會淪為政客的專制工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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