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選擇#MeToo公開談性騷?論「體制背叛」帶來的性騷擾二度傷害
從影劇《人選之人—造浪者》熱播之後,社群媒體上開始出現愈來愈多的受害者親身經驗分享,讓性騷擾議題備受關注。我們終於迎來屬於台灣社會的「#MeToo運動」,但看到一個個性騷擾案件被揭發,也更讓人們不得不正視性騷擾之氾濫與掩蓋的問題。
長年研究性暴力的學者Fitzgerald和Cortina(2018)在研究中指出,一半以上的女性在職業生涯中曾經歷性騷擾,然而,聯合國2021年的一項調查中發現,英國80%的性騷擾受害者從未報告過事件,黑數案例太多讓我們難以確實掌握真正的發生率。
受害者不是不勇敢,而是擔心「體制背叛」
為何此刻人們選擇透過社群媒體來自揭傷痛,而不是在案發當下舉報或循正式管道申訴?願意站出來並非易事,原因不是受害人不夠勇敢,而是對於體制沒有信任感。
心理學學者Smith與Freyd於2013年針對大學女生進行調查,發現性騷擾受害者最常見的幾項經驗為:受害經驗不被體制(通常指學校)當成一回事(22%)、體制使得這種經驗更容易發生(17%)、體制沒有積極作為(11%)、經驗難以通報到體制(9%)、體制將受害事件壓下來(9%)。
他們依此結果提出「體制背叛」(institutional betrayal)一詞,用於描述一個人在面對性侵、虐待或其他傷害時,期望得到制度或組織的支援和保護,但事實上卻受到體制的背叛,包括對受害者的懷疑、否認、隱瞞、逃避責任等時,便會造成額外的傷害,加劇受害者的痛苦,該理論有助於人們理解為什麼有些受害者在傷害發生後不願意舉報或尋求正式途徑申訴提告。
後續有許多研究也都發現體制背叛對於受害者的影響甚鉅。學者Smidt等人(2023)一項實徵研究發現,有近55%職場性騷擾受害者曾經遭遇到「體制背叛」,且體度背叛造成工作滿意度下降、有較高的離職意願、身體症狀與憂鬱、焦慮等情緒困擾增加,研究者直言,體制背叛所帶來的傷害有時甚至比性騷擾本身還要更加嚴重深遠。
國內學者王麗容與黃冠儒也曾針對台灣大學生進行調查發現,有將近一半(49%)學生的認為校園通報體制本身是影響受害者會不會求助的因素,其中許多人在意通報體制是否能提供具有易達性、保密性、信任感、公平性的通報機制。
回顧近期第一起#MeToo——「民進黨前婦女部黨工遇性騷擾被吃案」,事件之所以引起譁然、全網錯愕,正是體制的背叛——受害者曾經嘗試申訴卻反而遭受到女性主管如此回應:「所以呢?妳希望我做什麼?」「你怎麼不叫出來?」「你當時為什麼不跳車?」,當年輕黨工遇上大咖廠商的性騷擾,得到的卻是冷處理、甚至是不處理,該女性主管的態度甚至比《人選之人》中的男性主管還更加冰冷無情,對於同性別、較自己年輕、權力更弱勢的受害者,不但沒有給予支持和保護,反而選擇轉身離開。
這更讓我們清楚看見「性騷擾的本質就是權力問題」,很多機構組織成員無論男或女,都可能早將性騷擾視作「這就是工作的一部份」或「為了升遷所必須承擔的成本」,於是才會充斥著各種「大局為重」的思維,對受害者高談:「忍一時海闊天空」、「何必小題大作」、「對方只是比較熱情、沒有惡意」、「我們也都是這樣走過來的」。正是因為這些「性騷擾迷思」充斥在我們的社會中,才會讓受害人第二次、第三次反覆受創,久久無法獲得療癒。
相形之下,藉由社群媒體公開分享個人的受騷擾經驗,可以保障自身的話語權獲得公平的曝光而不受到組織機構的扭曲與掩蓋,即便對於事件本身難有實質的審理與懲處,也可以獲得大眾的支持與同情,並且讓受害者(尤其是曾有過體制背叛經驗者)不再會感覺孤立無援。
不過,一旦選擇把私密經驗向大眾公開,也意味著可能會面臨各種網路公審、陌生酸民攻擊,例如有部分激進者會攻擊被害者無關性騷案件的私人言行,或是譏諷被害者只是想賺流量、蹭熱度,亦有對事件激憤不平者表達要藉由網路力量讓加害者「社會性死亡」,或是在未具名的分享中擅自揣測並公布加害者/受害者兩造可辨識的身分。
如何拿捏網路公審的力道、平衡輿論報導,也是此刻社會大眾需要一同學習的重要課題,每當我們按下任何一個「讚」、做出一次「轉貼分享」,就是態度和價值的展現,「謹言、慎思」,應是這一波社群#MeToo浪潮下,每一位網民都應該具備的基本素質。
是時候展現「體制的勇氣」了!
性騷擾事件仍在持續延燒,除了被點名的加害者需要積極展現誠意道歉之外,此際我們也迫切需要政府單位、各政黨、媒體、產業、機關團體以公開、公平、公正的作為來剷除根深蒂固在社會文化中的沉痾,藉由具體的行動和宣示,來預防和解決「體制背叛」對受害者帶來二度傷害。
學者Freyd等人將上述此種行動命名為「體制勇氣」(Institutional Courage),用以對應「體制背叛」,他們提出推動「體制勇氣」的11個步驟(於2018年首次提出,2022年3月更新),僅摘錄整理如下,值得大家參考借鑑:
- 遵守法律且不僅止於遵守基本要求,注意風險管理
- 教育團體成員(尤其是領導層)
- 在權力結構中增加制衡,分散高度依賴的關係
- 對受害者的披露作出適當回應(並制定創傷知情報告政策)
- 真實見證,承擔責任,道歉
- 重視與善待舉報者與真相講述者
- 進行科學、可靠的匿名調查
- 定期進行自我檢視
- 透明公開相關數據和政策
- 運用機構組織的力量來解決社會問題
- 持續投入資源於前述十項工作
遵守相關法律規定是基本原則也是最低的門檻,組織應該對性暴力有更高的敏感度並且積極預防。
機構組織都應該定期教導有關性暴力和體制背叛等相關課程,防止受害者受到進一步傷害。
機構組織應該要在權力結構中設計制衡制度,減少相互包庇、隱匿問題的可能性。
組織成員要學習成為一個富有善意且尊重的傾聽者,避免指責和攻擊受害者,幫助機構做出即時、敏感的回應,「創傷知情」將是各機關團體成員都應受到的訓練。
機構組織要確實處理、討論發生的事件,包括對錯誤負責並在適當的時候道歉。
機構組織應該重視善待舉報者,一旦當權者收到「吹哨」,就要採取措施以糾正問題,機構組織也可提供獎勵方案來肯定說出真相者。
做得好的匿名調查是改善體制背叛的有力工具,組織可以聘請性暴力衡鑑的專家,使用專業技術獲取有意義的數據,將有助於帶來組織成員的信任修復。
機構組織應該定期自我檢視是否在助長體制背叛,例如設有專責監督的小組或委員會可以發揮重要作用。
性暴力乃在秘密中滋生,調查相關的個人隱私必須得到尊重,但匯總數據、政策和處理流程都應該透明公開。
如果可能,機構組織應投身推動體制勇氣,例如教育機構則可以製作和宣傳有關性暴力的知識。近期熱映的《人選之人—造浪者》正是一個最好的事例,一齣戲劇在台灣社會掀起巨浪,讓人們正視性騷擾的嚴重性。
良好的意願是一個良好的開端,但需要投入人員、金錢和時間才能實現這一目標。正如喬.拜登曾經說過:「不需告訴我你重視什麼,告訴我你的預算,我就可明白。」
強力建議各政黨領袖、地方首長或企業主管,都應趁此機會應該認真思考如何推動組織展現「體制的勇氣」。事實上,我們所面臨的挑戰不僅僅是性騷擾,而是長期存在我們社會文化中的歧視與惡意,用包裝成玩笑實為攻擊的語言、各種看似親切實則越界的手法,針對年齡、性別、性取向和種族等議題傷害他人,這些行為都已不是「政治不正確」,而是「不正確」。
我相信此刻站出來發聲的人們,不一定期待獲得司法判決平反,尤其很多案件早已過追溯期或是蒐證困難,揭發難有實質彌補,但對於倖存者來說,他們此刻鼓起勇氣站出來讓事件曝光的原因,不僅是為了爭取個人的公平正義,而是希望帶來「改變」,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期待我們建立起一個療癒同理的社會,用一點一點的善意來累積,揭發真相,勿枉勿縱,在#MeToo浪潮中,溫柔對待每一個受創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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