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回台公開聲明全文
李明哲發言內容
這是我人生第一次出現在媒體面前,在記者會上發言,我很緊張,但是我知道有很多事情必須對大家交代,有無盡的恩情必須回報,所以希望各位包容我的生澀,也包容我有點冗長的發言。
第一件事情,我由衷的感謝每一位在我被中國非法監禁的這五年來,曾關心過我的每一位台灣人。我的祖國,我的家鄉:台灣,在這五年來像一個夢想一般存在我的心中,我知道我的祖國是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度,有我的另一半,凈瑜,也有無數我不認識的,跟我有相同的鄉愁的國人,值得我思念。這份思念在我身處異鄉時,是一份重要的力量。
當我終於回到台灣,在隔離的這段日子裡,重新用不同的角度認識這過去五年的日子,理解到在自由的台灣,我,李明哲是如何的被妻子營救,被國人關心,我感到非常非常幸福,並且幸運。還在坐牢時,我就有隱約感受到世界對我的關心,凈瑜的幾次探視也讓我對台灣、對國人,也對自己有信心,但是真正的看到凈瑜為我整理的這些年來的資料、新聞與外界的關心,我還是感到相當震撼,不知道如何接受這麼多人為我付出的時間與精力,只能不斷感謝,我不願並且深怕做一個不知感激的人,希望所有人能理解,我知道如果沒有國人的關切,沒有凈瑜的奔波,沒有NGO民團的支持,沒有施明德先生的深思熟慮與決斷,我不會健康的回到家鄉,不會有今天,不會有與凈瑜團圓的幸福。
回國後的這些天來,我補習了五年的資訊,認真地思索,在這個時候我應該如何給援助我的大家一個交代,讓大家放心,我也由衷的希望,被救回來的我不會讓大家失望,感到不值得,這是我心中的擔憂,我知道我的生命安全是很多人一起維護的,因為大家,我從來沒有感到被拋棄,沒有感覺孤單。我想我能做的,就是對大家自我介紹,誠實地把我之所以會被中國逮捕、得到國人關心的,一些我所能夠陳述的因緣交代清楚。
1975年我在台北出生。我成長在一個標準的外省家庭,父母都生在中國,由於父母結婚晚,我成長在外省第二代和第三代中間。我家族裡面沒有一個本省台灣人,凈瑜是第一個。我從小到大的生活環境和所受到的思想價值就是典型的大中國思想:「自認我是中國人,該服從蔣總統,服從政府」。
高中是我人生很大的一個轉折點,我離開台北去了新竹,因此接觸到很多和我價值觀完全不一樣的同學,由於我念書的學校校風相對開放,我的地理老師上課時會播放「反核四」的紀錄片,教導我們要有愛鄉土的概念。我的歷史老師會播放當時公視一套「台灣開發史」的歷史影片,我永遠記得這個歷史老師也是外省人,但他告訴我們:「學歷史一定要先學自己家鄉的歷史,我們不可以做一個知道長江黃河,卻不知道孕育我們成長的家鄉從何來的人」。這對我是很大的衝擊,我常常在想:為什麼這些和我切身相關的知識課本不教? 為什麼興建核四這樣和我們生命健康密切關連的話題,電視新聞只有一種說法?而當我回家和父母討論這些疑惑時,我父母卻一臉疑惑地回應我:「老師教這個做什麼?台灣有什麼歷史?」
或許是出於年少的叛逆吧,父母越不喜歡我吸收的資訊我就越想去知道,我開始涉獵一些台灣開發的歷史,也開始關心一些當時國民黨壟斷不希望民眾知道的公共事務資訊,慢慢的我開始知道外省人只是台灣百分之十幾的少數族群,而外省人的想法不能完全代表台灣人的想法,也開始有了所謂的「本土意識」,雖然我仍然認為我是中國人。
但當時忙於聯考,所以我心中「本土意識」和「大中國思想」的衝突,我並沒有去找尋答案。進入大學之後由於高中時代開始就對公共事務有著興趣,當時我參加了校園中支持新黨的學生團體,在團體中我發現我是孤獨的,我有興趣的本土歷史甚至公共政策想法往往是他們嗤之以鼻的,甚至還有人說我被民進黨教壞了,我當時突然有一個想法:「說我被民進黨教壞了! 那我去看看民進黨說什麼?」
當時剛好民進黨開始發展校園組織,我常常參加他們的活動,當時民進黨黨主席是施明德,我小時候印象中每天電視上都會出現他「江洋大盜」的通緝相片,父母都說這個人「壞到極點」。但他竟然已經是當時最大在野黨民進黨的主席,受到很多台灣人的尊敬。甚至差一票就當選立法院院長,這種反差是對我的第一個衝擊。
我開始反思這種反差從何而來,這促使我想去了解台灣過去發生的歷史事件,包含何謂白色恐怖、二二八、戒嚴統治、美麗島事件、林宅血案、江南命案等等台灣歷史重要而悲壯的歷程。
而這些我從來沒有聽過的台灣歷史,每一個我不知道的歷史背後都是當時台灣人民的血淚和犧牲。這些事件背後代表的民主人權價值,也深深地烙印在我的心中。其中對我影響最大的是小時候印象中的「施明德」在美麗島事件發生後的逃亡過程以及艾琳達如何利用這段時間開始國際救援;以及當時國民黨政府對政治受難者家屬的全面的孤立; 還有不論父死母喪就是不讓海外黑名單人員返鄉;這些泯滅人性的舉措都讓我徹底懷疑自己的政治價值,因為當時我身邊的新黨朋友都認為這些人是十惡不赦,而國民黨當年是對的。
透過閱讀與研究,我了解到過去台灣就是少數外省權貴統治多數台灣人的時代,也反省到自己過去的政治認同純粹是擁護獨裁統治的支持者,與台灣價值背道而馳,更初步開始了對人權和民主價值的認識。我承認,這個時候我才出現「國家認同的問題」。
為台灣民主運動犧牲奉獻的烈士,他們念茲在茲的就是確保台灣的主權獨立。我既然敬佩他們的犧牲,那就自然願意聆聽他們悲壯的吶喊訴求。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認清:「血緣認同和國家認同」的差異。沒有錯,我的父母都來自中國,都是中國人。但我的出生在台灣,就像台灣人移民到美國,他們的後代只要在美國出生就是美國人,就能享有美國憲法所保障的人權。我終於能夠區分國家與民族的差異。我的血緣來自中國,我的國籍際卻是台灣。這時,我才認真的要做個選擇,最後我決定:我是外省第二代,却是台灣笫一代。我有絕對的權力說我是台灣人,我對台灣有權利,也有義務。我愛台灣,我屬於台灣。
隨著民主進步黨執政,中國對台灣的打壓與日俱增,我也開始試圖了解中國的現況,在這個過程中無可避免地會開始接觸到中國的人權問題。我意識到,台灣的民主自由與人權,是如此的珍貴,由許多如湯德章、雷震、殷海光、施明德、林義雄、許信良、鄭南榕、李敖等……對這片國土付出慘痛代價的前輩爭取而來的,如今我們才享有自在的日子。台灣的自由現狀讓我更看清中國的專制,我開始對中國的政治受難者感到悲憤。
但是,在這個過程中我非常清楚,我只是一個外國人,我不是中國人,我不可能「顛覆」中國的國家政權,不可能對中國的人權與政治改革,有實質的貢獻,不管我腦中如何思考這些問題,都只是基於一種對世界的關懷與心意。這樣的體認,奠定在我對台灣歷史的認識,我知道台灣的民主,是由身處在台灣這座島嶼上的反抗者與政治犯的自我犧牲爭取而來,任何外國的、或者是逃亡海外的台人所做的言論與支援,都是有侷限性的,他的實質效果非常有限,主要在加持既有的本土反抗意志。而真正的改革,從歷史的事實去應證,必須來自本土、來自不願離鄉背井的台灣人。就好比,我後來知道的,施明德先生一輩子直到坐牢25年出獄,50幾歲才初次有出國的經驗,也好比許信良先生流亡海外卻偷渡回台,從事改革事業。都是讓我理解這些道理的歷史事實。
所以,我知道,中國該如何民主化、人權化是中國人的責任與義務。做為一個台灣人,我所能協助的方法只有兩種,第一是援助孤立無援的中國政治犯和其家屬的生活,所以我接管一個中國的公義基金;第二類是在網路上與中國人分享台灣人追求民主、人權的血淚歷史。我會這樣做,是基於我的人權信仰和人道主義的驅使。我認為,這些行為並不沒有逾越我最為一個台灣人必須謹守的分寸,也沒有違背台灣的主權與民主的價值。
經過一段時間,我發現中國政治犯的家屬處境都非常可憐。我沒有任何組織與金援,我就是做我做得到的事,刷信用卡買書、日用品或者小額捐助給政治犯家屬,我覺得我只是在從事人權及人道工作。我被中國偵訊時,他們一直要追問我我背後的金主是誰?其實,我最大的金主就是我妻子,有自己的信用卡還有我妻子的積蓄,全數用來買書籍給中國朋友或是定期捐助中國的政治犯和其家屬。因為我的外國人身份比較安全,我定期去中國,去探訪那些受難中的朋友,讓我放下心中的掛念。我的這些行動在台灣或是其他民主社會都是再正常不過了。我確信這和顛覆中國政府完全扯不上關係,也不是干預他國內政的行為,因為我接觸的問題,都在普世人都救援的價值範圍內。
很坦白的說,我所從事的人權、人道工作,就只是這麼微不足道的事。這一切都只是如此單純的人道關懷而已。沒想到,中國卻把我的這種人道行為,看成天大地大的顛覆政府的行為。
這,就是獨裁政權的本質,草木皆兵。還入我於罪,也驚動了美國政府、國會及國際人權組織加入救援。
2017年3月19日,我一如往年一般,前往中國訪友,經由澳門入境珠海。這次,一入境就被一堆人圍住,在亮明身分後,給我戴上頭套並押解離開珠海,當時我知道狀況不對,我被中國政府當成犯人逮捕了,到囚禁處,我不知道什麼地方,也不知道是什麼單位,他們就把過去我協助中國人權的事情,一一拿出來問我。顯然他們早已搜證完成。這種特務的隔離審訊,就像我聽到的國民黨時代偵訊台灣反對派人士一樣。我知道我刧數難逃了。
以我對中國政府的了解,他們可以捏造出種種理由,入我於罪的。我承認當時確實慌了,因為我是台灣人,而且我一點都不覺得我的所作所為是違法、或者實質危害到了中國政權,為什麼會被逮補,我在那最初的幾個禮拜是沒有頭緒的。但是既然已經發生,我就試圖思考我應該採取的態度。我理解到,雖然我自己知道自己是外國人,不是中國人,但長期要脅以武力攻擊台灣的中國政府,一定會無理的把我當作中國人處置,而他根本沒有這樣的權力,這樣的矛盾現在想起來是很荒謬可笑,但是在當時我人生地不熟,被綁架在異鄉,面對一群獨裁統治的爪牙,真的感覺到非常無助,不知道該怎麼辦。因為我為自己從事的人道工作,畢竟是設下了非常多的侷限,為的就是避免逾越作為一個外國人所能做的,我只是要幫助偏鄉的政治犯家屬,不要讓他們窮困到活不下去。
回家是我當時唯一的希望,也是我唯一的路。中國不是我的國家,中國政府也不是我的政府,我對中國的土地沒有牽掛,對中國沒有權利,我唯一的家就是台灣。我後來也就配合了中國政府的審訊,依照他們要求的,完成顛覆政府的筆錄和供詞。在我心中的認知,我也希望在各位心中,這些證詞都是無意義的,因為那場審判本身就是非法的。我被綁架後的一切所作所為,都是為了回家,為了做台灣人。我只是一個想盡本分,做善事的平凡人,如果我在中國那非法又蠻橫暴力的所謂法庭上的認罪,有讓台灣一些人感到失望,我覺得不好意思,但是我認為我沒有做錯,因為我沒有忘記我是台灣人,自認沒有對不起台灣,我希望大家能體諒。
在我被囚禁十多天後,我發現廣州的國安對我的態度有所轉變,比較溫柔但是委婉讓我知道:「台灣有人利用我的案件搧風點火在炒作」。並問我認不認識那些台灣NGO團體的人士, 同時也不太問我所謂的案情了。他們開始轉向,要承認:「我在台灣受哪一個官方單位資助」、「這些資金是用來資助中國那些人? 」, 並且多次暗示兩岸過去有「交換間諜」,我理解他們想扣我「間諜罪」的帽子以供他們來政治操作。
這時,我才想到,我太太應該已經開始救援我。凈瑜在施明德先生辦公室工作了十幾年了。這十幾年來,我們夫妻倆都非常了解主席所信仰的台灣價值,與他用一生捍衛的,對台灣主權的堅持,我知道有凈瑜和施主席在,我不會被誤解,不會被拋棄,他們一定不會袖手旁觀,不會讓我的事情被操作成對台灣主權有所踐踏的情勢。當一個人知道自己並不孤立無援,膽子就大了一些。我就堅持不認「間諜罪」,而承認可笑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因為「顛覆國家政權罪」是我個人的事情,而「間諜罪」會牽連整個台灣政府,我不能出賣我的國家。
那麼,關於凈瑜拒絕聘請律師的部分,這點凈瑜是跟我有默契的。我們都知道中國的法律不是用來保護人民權益的,只是用來要人民無條件服從獨裁統治的工具,而所謂的「公開審判」,就是一個法西斯的劇場 。所以我明確表達不需要聘請律師,但這樣的要求也被駁回。長沙國安局用我罪名本刑最重可為「無期徒刑」之由,逼迫我同意接受他們找的官方義務協助律師。因為他們安排好的庭審大戲不能沒有律師的妝點,中國政府希望這場大戲不要有任何意外 ,因此在審判過程中,中國政府不允許我做任何的答辯行為,只允許我唸一篇它們事先審核過的認罪書。其他都由所謂的「官方律師」代替我發言,而這些發言只是替中國政府擦脂抹粉 ,想要迷惑世人,使大家以為中國政府是「依法行政」。
我當時想到美麗島事件中艾琳達女士所做得國際救援,我認為我妻子在施明德先生的辦公室,施主席會知道怎麼辦。我被逮捕的事情一定大大被公開了,因為外界的壓力讓中國政府的態度有所調整。我感受得到。
這段時間,我發現中國政府正利用我妻子和我母親政治立場與態度的不同來分化她們。因此當我在法院見到我妻子第一面時,看到她雙手的剌字,我的力量立即增加百倍,我的臆測也得到證實,我就對我妻子說:「妳做的是對的,一切照妳的計劃進行。」
也正因為我妻子始終採取積極的國內及國際救援行動,我才被判五年徒刑,在監獄也確實沒有受到過份虐待,只是必須和一般刑事犯生活在一起。赤山監獄與其說是監獄,不如說這是一個大型的工廠,中國的監獄管理是強制勞動,而中國的監獄法規定監獄的勞動時間是每天八小時,必要時可以增加一小時,但我們每天工作時間卻長達十一到十二小時。法令規定每周有一天教育日和休息日,還有節假日休息。但在赤山監獄除了過年四天外,從來沒有休息日,連教育日有時都會被監獄要求加班,完全就是一個奴隸工廠。監獄為了規避國家法令,還偽造假的出勤紀錄本,強迫服刑人員簽字。
面對這樣困難的環境,我多次和監獄抗議沒有得到正面回應,因此後來我只能透過我妻子來面會的機會讓她把中國獄政問題攤在陽光下,希望能讓中國政府有所警惕。感謝我妻子和台灣很多NGO團體的救援,讓中國政府有了些許忌諱,我所在的監區一周能多休息一天。我透過妻子對外反映監獄冬天沒有熱水洗澡,後來就有了。反映監獄用油太差,導致伙食常常是有餿味的,監獄還特別對我妻子做說明。我妻子和NGO團體的救援,特別是高調的國際救援,和我在監獄所受的待遇息息相關。我在坐牢的時候雖然監獄不准其他犯人和我說話,只允許特別幾個犯人和我接觸,試圖監管我的一言一行, 和我說話的犯人會受到關禁閉的處分,給我很大的精神虐待。
但在勞動上沒有像其他犯人有任務壓力,甚至最後一年又調我去了一個勞動相對輕鬆的監區,並安排我更為輕鬆的工作,每年都安排我到當地大醫院做一次健康檢查。
我相信這完全歸功於我太太及相關人士的國際救援,這點,值得以後家屬及救援工作人員參考。在中國政府眼中,台灣不管是藍綠政府,它都不會放在眼裏,它只會在乎國際觀感,國際反應。
到了我要釋放的最後兩個月,他們甚至把我安排到醫院和一般犯人隔離起來,完全不用勞動,也許這是他們怕我釋放前,感染新冠肺炎所做的防疫措施。我必須補充說明,我的體重從入獄後瘦到八十公斤,最後在醫院這兩個月,我的體重又胖到九十幾公斤。外表看起來,蠻好的。
感謝台灣NGO團體和所有參與營救我的同胞,你們的救援讓我在中國沒有受到過份虐待,出獄後能順利回國。當然還要特別感謝參與救援我的「國際友人」;正如同我不是中國人,我對中國的人權沒有義務一樣,外國的朋友沒有任何義務參與救援我的義務和責任,這些國際友人是擁有高貴人道主義的情操來參與救援我的活動。
這點是我必須格外珍惜與感謝的。
最後,我必須對世人說,沒有施明德先生的救援,我今天很難這樣穩當地站在這裡。我知道這些年來施主席始終在凈瑜身後,默默指導凈瑜該如何才能同時謹守保護台灣主權尊嚴的原則,又以我的性命安全為第一準則進行一切救援,用心良苦,我知道自己是格外幸運;不僅能活著回家,還能不被外人曲解抹黑成對不起台灣的人,這是我必須感謝施主席最重要的事情,主席關心我,不只是我的性命安危,還有我的心智健全與尊嚴;人在牢獄中,與世隔絕,那種無助的感覺,很大一部分來自關於自己會被外界誤解的擔憂,那些日子裡,能夠確信外面的世界有凈瑜和主席替我維護與澄清,給了我很大的支持。像施主席這樣受盡囚禁與折磨的人生經驗,在當今世界是碩果僅存的,凈瑜剛好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能夠把握主席對政治犯苦難的親身體會,對我進行有效的全力救援,是一場非常幸運的巧合。
有些人生的奇遇讓我特別有感觸,大學與凈瑜戀愛時,我們就一起學習成長,認識台灣的苦難歷史,在這些時間裡,我們一起認識到施主席的苦難,特別有感於主席在美麗島軍法大審面對死刑時,最後因林義雄先生家裡的滅門血案而要求自己被判處死刑,那樣的大愛,讓我們都深受震撼。這些事情在無形中促使我們成為今天的自己,讓我們希望能對他人有多一份關懷。後來凈瑜進入主席的辦公室工作,而多年後我因為人道工作被中國綁架判刑,成為一個政治犯,又是有施主席的救援,人生的緣份真的非常可貴。我希望能夠珍惜得來不易的每一天,回報每一份恩情。
未來,我和我太太凈瑜,將追隨施主席的精神,回到我們原來的崗位,繼續從事歷史研究的工作。
我從來沒有想像過自己會成為被社會矚目的人,一直都是僅希望在自己的崗位與能力範圍內,盡本分、做好事,雖然人生的道路讓我走到今天,必須在媒體前對大家有所交代,我仍希望在今後的日子裡,如凈瑜所說,我們夫妻能安安靜靜的回到自己原本的崗位。我們對公眾生活沒有意願,也沒有任何政治野心,這點我會說明,是因為我注意到有一些社會討論曾在這五年中朝這個方向臆測,猜測凈瑜高調營救我,是為了競選立委。我認為,關心公共事務,不是只有從政、評論、或選舉這些道路,我與凈瑜一直在從事的安靜的研究工作,是我們關心台灣的方式,關心世界的方式,也是我們未來繼續努力的方向,期盼釐清台灣苦難的歷史真相,能為更多人帶來理解、希望、與力量。
在我個人方面,我想用餘生的陪伴讓凈瑜過得幸福。能有一位與我真心相愛、患難與共,並且互相理解的人生伴侶,能夠被愛,被信任,被拯救,我充滿感激。
以上是我對台灣社會的感謝與報告,謝謝大家。
(※ 本文授權轉載自「尋找李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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