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需政治期待? 百姓只好靠政治吃飯嗎?
台灣在過去一年來屢屢受到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衝擊,一再影響到全國性的食品供應與安全,對於食品衛生管理權責機關的能力與作為,實在令民眾感到失望。百姓期待食品衛生管理法能夠因此而即時的修訂,但是,最近卻因為食品衛生管理法沒有被列入立法院最後三讀的議程,即使已經有了黨團間的協商版本,仍然遭到延宕,引起社會震驚,不少民間消費者保護團體及百姓感到不解,這樣的情況令人感到遺憾與忿怒。
大致上來說,百姓選出立法委員後,基本上,就相信他們能夠積極主動地為百姓的福祉著想,因為大多數的民眾必須忙於每天的生活奔波,很少有人能夠針對重大的立法議題進行後續的追蹤與瞭解;加上專業性高的食品安全民生議題並無高度的政治性,在許多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之後,百姓總認為立法院應該能夠順利地配合修法,完成食品安全新漏洞的彌補,但是所見到的結果,卻令社會大失所望,被欺騙的感覺也更重了!筆者希望藉此事件之後,百姓能夠負起積極監督自己所選出來立委之責任,如果這樣的事件百姓都能受騙,其他政治氛圍更高的事件,還用說嗎!
從這個事件可以相當明顯地看出不同黨團之間,以及黨團與行政系統間的角力,和其中角力的目的,似乎並不全然為了百姓與消費者的利益,在國外業者介入後,更出現了許多似是而非的藉口,食品安全衛生主管機關明顯不願意為食品安全扛起應負的責任,而所用的理由是執行面困難、工作量增大,甚至用"國際貿易"與"國際慣例 "等不同的說詞,顯然是令民眾很難接受的立場。執政黨團在食品衛生安全主管機關的意見傾向引導下,似乎仍然努力配合的要展現一些"創意",以便對於民眾表達出相當的"作為",而兩個主要黨團的"作為"方向,也造成了此次修法過程中,宛如兩個球隊的攻防戰,卻不知可能因此,而模糊了保護消費者食品安全的目標,而到最後竟然落入未排入立法院三讀議程之局面,令全國百姓嘆為觀止!
消費者保護團體以及許多媒體均相當關切此事件的發展,筆者也因此幾度於電視媒體,闡述此次修法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希望能夠在春節以前,迅速地召開臨時會議,完成相關修訂議程,使百姓能夠安心地過年。在輿論的關切下,立法院朝野黨團終於在1月21日下午協商完成,將在1月27號上午舉行全院委員談話會後,中午舉行程序委員會,並在當天下午及28日舉行第四會期之第一次臨時會議,同意將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完竣之「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列為本次臨時會議的討論事項。
此次食品衛生管理法的修正版本由最初數十種,濃縮到最後的協商版本,最後黨團的三長並未具體簽名,即使簽名之後仍可撤簽,卻也不見任何具體願意負責的表達,相關議事運作的效能令人質疑,更不見執政黨團主動積極地站在消費者食品安全的立場,努力推案甚至積極送赴三讀,或表決,為維護食品安全作真正積極表現,明顯地缺了臨門一腳,可謂差之毫釐失之千里!如今,於1月22日,食品衛生管理權責單位竟然又推出了新的修訂版本,真是"用心良苦"啊!
實質而言,此次食品衛生管理法修訂的幾個相互角力關鍵點,除了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諮議委員會之設置,罰則、罰款的加重外,更在於舉證反轉,複方食品添加劑的查驗登記,以及基因改造食品的管理方式等。
食品安全相關的法律事件舉證,許多需要依靠科學面的證據,科學的數據及證據都屬於可重複與查證的,但是由受害消費者提供受害證明,或者是廠商主動提出產品安全及未加害之事證,基於能力與資訊十分不對稱的情況,配合消費者保護法第七條之規定,在食品衛生與安全法規的範疇之內,加以具體強化,卻遇到了阻撓,實在令人始料未及。而因為食品不安全所造成的不利健康效應,在今日各種添加劑廣泛被使用的情況下,常常會在事隔多時之後,才能察覺具體的傷害,與其局部地讓弱勢的消費者自己去舉證,不如加強食品生產廠商正向的積極管理,與相關生產記錄與事證的保全,才更能夠大範圍的改善台灣的食品不安全現狀。
複方食品添加劑的查驗登記因為沒有具體的要求,過去一直長期被疏忽,累積了大量的複方食品添加劑的存在事實,卻造成的食品衛生管理單位的藉口,認為必須查驗登記的項目,以及產品種類太多,不利執行,正是倒果為因。基本上來說,商品及食品公平交易,貴在透明化,在廠商要求最大利潤的同時,消費者當然更在乎食品的安全性,但是如果以食品安全資訊的不透明性,以換取廠商最大的利潤,這絕對是消費者所不能接受的事實。其實,在世界貿易組織(WTO) G/SPS/7 的規範與精神下,都可以看出其重視商業貿易透明化的精神,有助於減少貿易障礙。然而,「貿易障礙」一詞,卻被我國的食品衛生管理單位,用在"促進"食品衛生管理法修訂的延宕,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台灣本身的糧食生產不足,差不多百分之70仰賴進口,是一種頗為不正常的現象。基因改造食品的科技,絕大多數掌握在先進國家財團的手裡,未來台灣畢竟是少數將受到基因改造食品重大衝擊的國家之一,特別是在國家財政與經濟越來愈困頓的情況下,未來可能有更多的國民會被迫要去食用基因改造食品,基因改造食品在不安全的管理方式下,極有可能影響到未來國家的命脈與安全。任何一種糧食作物其基因總數眾多,部分基因的改變都會影響後續化學物質與蛋白質的產生與組合,是否因此產生了令人體不能夠適應或致病的物質,很難斷言,而適用於動物飼料的基因改造作物,絕不能夠保證也適用於當人類的食物,這些事實都有許多科學證據可以佐證;至目前為止,因為任一食用作物基因的數目太多,基因改造方式也因此太多,安全性查證困難,沒有任何一個科學團體或科學家,能夠證明基因改造食品對人類是完全無害的,因此至今爭議百出;而我國對基因改造食品的標示與管理原本就比較寬鬆,基於國情與未來的需要,藉這次食品衛生管理法的修訂,防患於未然,本是消費者之期待,全民之福,如同消費者保護法第7,22條的精神,原本就希望消費者能夠有得到充足產品資訊的權利,然而,基因改造食品的標示強化與管理,卻沒想到成為了朝野黨團相互角力的焦點之一,我們能夠"靠政治吃飯"嗎?
在即將舉行的立法院臨時會議中,筆者深切的盼望與期待,各位立法委員們能夠秉持為民把關與服務的原則,體認食品安全衛生是國民的基本人權之一,勿受國內外財團勢力的影響,不要受制於食品衛生管理單位推諉責任的推託之辭,紮實的完成此次食品衛生管理法的修訂,如此,全民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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