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霸凌多數」!地方的護家盟需要安慰(才怪)

聯合新聞網 陳夏民
圖/美聯社

遊行過後,護家盟人士照例貼出遊行期間的照片與標語,繼續大吵特吵性解放議題,老實說,都有大老闆要把自己的女朋友「們」放在同一棟豪宅一起生活了,此舉還登上電視新聞版面,對全國大小觀眾播放。此時護家盟還來討論同志婚姻會造成社會性解放,實在令人好奇,他們是否與我們活在不同的時空。

至於提出「都是因為遊行有人裸露才會讓護家盟抓到機會攻擊」論點的少數同志,實在太傻太天真,今天就算穿西裝打領帶以參加金馬獎的姿態參與遊行,他們還是會用別的淫穢形容詞出招。畢竟啊,如果你的眼鏡是髒的,又不願意好好擦拭,就算看到一張白紙,你也會說:「那麼色情的東西怎麼沒打馬賽克!根本就是傷風敗俗!人獸交!亂倫!性解放!」(天啊,光是要從鍵盤打出這些字,我都覺得有點害羞了,為什麼有人就是有辦法成天把這些東西掛在嘴邊。)

除了扮演強勢的正義推手,護家盟在此次遊行前後都不忘張揚自己的「受害者」身分,強調同運團體以「優勢網軍」連番攻擊異議者,已經形成了「少數霸凌多數」的社會現象,甚至召開記者會,高喊:「拒絕同運霸凌、拒絕性解放運動。」

無獨有偶,先前法務部針對同志婚姻亦提出下列意見:「法律具有『普遍性』,若為了保障同性戀者的婚姻權益,即無視於有男有女、有夫有妻是社會多數常態,這是以『少數霸凌多數』的立法思維。」

「少數霸凌多數」這六個字怎麼看怎麼怪。少數如何霸凌多數?難道像綠巨人浩克一樣,擁有足以打扁神和一整支軍隊的威力嗎?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網站並未收錄「霸凌」一詞,原來是從英文中的「bully」一字音譯而來。根據《麥克米倫高級英漢雙解詞典》(Macmillan English Dictionary,麥克米倫、書林共同出版)的定義,bully為動詞時,定義如下:

Bully (verb):to frighten or hurt someone who is smaller or weaker than you.

所以,想要霸凌他者,勢必得挑軟柿子吃。在這一場霸凌大秀之中,究竟誰是軟柿子?

以同性戀者與護家盟中的異性戀者來對比,平平都是台灣人,同性戀者和異性戀者都得盡國民義務:當兵、繳稅、繳勞健保(或是即將破產的國民年金),兩者享受的權益卻不同。同性戀者沒有婚姻制度保護,若遭遇摯愛危難或喪亡,只能夠當一個無能為力的局外人,甚至得眼睜睜看對方親人奪走自己與伴侶共同的資產。由此判斷,同性戀總處於弱勢,為什麼會被法務部認定是「強勢」呢?

這樣的邏輯,不就等於是《多啦A夢》裡面的大雄霸凌胖虎嗎?

的確,當大雄拿到多啦A夢的道具,便擁有足以修理胖虎的能力,但當道具失效,又會繼續被胖虎霸凌得更慘。從大雄與胖虎的糾葛,便可印證霸凌的關鍵並不在於「人」,而是「力」。

於是,今天就算爭取婚權的同性戀者再怎麼邏輯清楚、戰力滿載,也無法霸凌多數人,因為在婚姻權利為異性戀者所獨占時,同性戀者在這個社會就是相對的弱勢。正如同其他被迫走上街頭的弱勢族群一樣,就算知道局勢可能演變成「狗吠火車」,還是得挺身而出,畢竟若連自己都閉嘴,誰會為你爭取權利?

法務部的說法也暗示「少數者的權利,在多數人面前,是可以被犧牲的」,令人不寒而慄。如果國家的建立,是為了讓每一個居住其中的人都得以安居樂業,那麼排除少數、鞏固多數者權益的作法,便會讓國家走向一條殘酷、冷血的道路。看看納粹,或甚至是國內引發多起自殺的都更案,你覺得這樣的世界會美好嗎?

去年護家盟動員的集會中,成員頭戴口罩、帽子,數人包圍住一名同運人士,狀似進行集體驅魔儀式,不忘指著對方大喊「你們都有愛滋病」,如今卻對著鏡頭高喊自己慘遭網路霸凌。這些人似乎毫無意識自己正扮演著「霸凌者」的角色。或許不能怪他們,因為霸凌者的英文說法,本身就挺搞怪的,也難怪霸凌者往往沒有自覺,甚至以為自己是正義的化身。

在英文裡面,執行某動作的人,往往是在動詞後加上er,但bully並不需要在字尾後面加上er,就能夠當作名詞使用。根據《麥克米倫高級英漢雙解詞典》,bully為名詞時定義如下:

Bully(noun):someone who frightens or hurts someone who is smaller or weaker than they are.

霸凌者就是會欺侮弱小的人。

當護家盟不願意理解同性戀者的處境,決定要繼續剝奪同性戀者婚姻權利時,自然必須面對反抗者的批評壓力。為了回應,護家盟搬出足以類比「台北市長如果讓綠營執政,經濟會垮」的話術:「少數霸凌多數」,用以包裝背後那守護舊有勢力、鞏固傳統階級的決心。如此決心甚至衍生出許多歪理(「只有孝道才能生孩子」、「我孫子如果不再叫我阿公,我會崩潰」、「一夫一妻為家庭典範」等),以愛之名行仇恨之實,攻擊對象從「同志」一路波及到「沒打算(或無法)生育的夫妻」,甚至是單親家庭。

也就是說,護家盟正在組織的,是一場「典型家庭」vs「非典型家庭」的命名儀式(先不論「典型」的型塑過程充滿多少變動,曾經三妻四妾才是常態,要花多少時間才能轉變成的一夫一妻?),只要不符合他們的教義,就會被打入「不正常」的一方,不需要多作解釋,只要貼上「性解放」、「人獸交」、「亂倫」的標籤,去模糊焦點也就夠了。

他們根本不在意自己的論點是否毫無邏輯,因為如同台北市長選戰的「烏賊戰術」一樣,他們想要影響的群眾只有兩種,一是年長且沒有網路資源,無法自行搜索資訊尋求解答的受眾。於是透過「網路霸凌」深化年長者與年輕人的隔閡,型塑出年輕人的反叛色彩,製造世代對立;二則是立法委員。只要拿出這些聳動的字眼,每天吵得沸沸洋洋,或是用電話攻勢去騷擾,就可以製造出某一種強大的輿論壓力。當然,立委也不是看不出是誰動員,但為什麼還是有人決定噤聲呢?有錢有勢的護家盟,背後的政商關係究竟為何,或許也是值得注意的焦點。

村上春樹獲頒耶路撒冷文學獎時,說「他永遠站在雞蛋的那一邊」,並提及理當保護人民(而也是人民製造出來的)的「體制」,有時卻會殘殺民眾,或是逼迫人以冷酷、有效率的方式殘害他人。這一段演說鼓舞每一個都是雞蛋的民眾挺身而出,去挑戰「制度之牆」,讓每一個人都能得到幸福。

村上春樹這一番話,相信會被多數護家盟人士所認同,但詮釋角度可能只限於戰爭。如果護家盟無法理解,今日阻礙每一個人都得以幸福的高牆,其實就是「一夫一妻制度」,那麼他們當然無法理解自己成了龐大歧視結構之中的共犯。

護家盟看不見別人受苦,更不懂眼前這些對他們叫罵的同性戀者們,其實無時無刻都被社會無接縫地霸凌。而這些選擇站在高牆邊,最喜歡在「中華文化」裡面找答案(偏偏又不信奉佛教道教)的護家盟人士,不可能提及「女人裹小腳」、「男人三妻四妾」這些「如今看來荒謬,當時卻是典型」的例子。也永遠不會理解《禮記》禮運篇的這一句:「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

上述的理想國,是反叛者基督的夢想。他擁抱被當時社會所排斥的人,想為這些無家可歸的「少數族群」打造一個家,讓人人平等,得有所歸。想必當時的羅馬民眾,也有一些人認定這些打著成家旗幟而在四處作亂的人,是霸凌沉默多數人的少數禍根,欲除之而後快吧。

唉,基督想打造的美好世界真令人嚮往,但只要護家盟存在的一天,我們都無法住在那裡。

陳夏民

桃園人,從事獨立出版,現任逗點文創結社總編輯,讀字書店負責人;著有《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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