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缺的不是社會住宅 ,缺的柯文哲也給不起

聯合新聞網 李柏鋒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二月13日,台北市政府公佈打算將捷運的聯合開發住宅,台北市政府所分配到的部份會拿來當成公共住宅。二月24日,美河市管委會召開了臨時會針對這個政策進行討論,並邀請都發局人員出席。

會議主席定調:北市府無法未卜先知,是背信詐欺

會議上,主席俞雨亭提到:「當初購買美河市房屋時,買賣契約書內容並沒有告訴我們,這裡將來會規劃合宜住宅,現在冒出這個問題,有背信詐欺之嫌。」這種說法也成為整個會議的定調,不過卻有相當嚴重的邏輯瑕疵:

  1. 要規劃為合宜住宅是近日才發生的事情,要如何在購買的時候通知?
  2. 反過來說,當初也沒有告知美河市不會規劃合宜住宅不是嗎?
  3. 房屋所有權屬於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要賣、要租,本就是自己的自由權利,只要不違反美河市管理委員會所訂立的規則即可,難道有規定美河市任何一戶要賣給誰、租給誰,都還要經過管委會開臨時會同意?

都發局:所得拉高,素質也拉高

台北市都發局住宅計畫課的李宏育組長則針對政策進行說明,提到公益住宅政策以青年人為主,會有少部份給弱勢族群,而法令依據則是《住宅法》,台北市政府可以租、購民間的住宅來作為社會住宅,例如跟捷運局租房子來轉租,捷運局會收到相當於市價的租金,收入會再挹注捷運的建設,而差額則由市政府來補貼。

不過李宏育針對申請社會住宅的資格卻有驚人之語:「希望將所得基本拉高,住戶素質也會拉高。」所以在台北市政府的觀念中,素質與所得有相關?基本上我認為台北市政府要為這個發言公開道歉,因為這顯然是對中低所得者的歧視,認定他們就是素質差的住戶。

要知道,帝寶幾乎就是全國平均所得最高的社區,但是其中不少住戶的素質與社會觀感可一點都不高,另外,去年在北台灣發生的重大治安事件,包括捷運殺人與夜店殺警兩案,犯案者可都是出自所得不差的家庭。所以,把所得拉高,住戶素質也會拉高的立論依據到底是什麼?

更進一步需要解釋的,則是若此立論為真,針對弱勢到被社會歧視素質不高的族群,市政府又有什麼政策性的協助?難道就是拉高門檻,不讓這些人有機會承租社會住宅?這種落井下石,是社會住宅的本意嗎?

住戶:賺錢是我英明,賠錢政府要補償

都發局的說詞固然誇張,住戶的發言更是青出於藍。如果素質不好應該隔離,恐怕應該先隔離整個美河市社區。

有住戶說:「現在房價跌了,要賠償我們房價損失,至少要賠償房價的一半。」有意思!政府蓋捷運,讓你買的捷運聯合開發住宅在房地產市場上更有價值,買到賺到,怎麼沒聽你說要把這些獲利繳給政府?難道聯開宅的高房價,是因為這些住戶的加持?更何況說到賺賠,如果是投資客,自負盈虧不是最基本的職業道德嗎?如果是自住客,沒有買賣你又哪來的損失呢?

病童之家預定地。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住戶:台北市政府出錢蓋圍牆

有住戶說:「設置社會住宅,請台北市政府出錢將D棟屬捷運局,做一道圍牆分隔開來。」首先,明明就是這些住戶自己想隔離別人的,怎麼還要被隔離的人出錢?其次,這些住戶難道不知道提出這種隔離要求,本身就是一件非常低劣的行為嗎?還是這些住戶已經自覺素質太差不該污染社會住宅的住戶?那更應該自己出錢蓋圍牆才對啊!

住戶:不能未卜先知就是詐騙

有住戶說:「其他共購住宅有事先告知將設置社會住宅,可是美河市未事先告知……當然有受騙的感覺……我們的權益損失(房價損失、租金損失)都要台北市政府負責。」台北市政府現在不管做什麼都是未事先告知耶!你有損失要台北市政府負責,你有獲利要回饋給台北市政府嗎?

如果有個先生上個月開車超速一直沒告訴太太,太太等罰單寄到家裡才知道,覺得有受騙的感覺很正常,可是如果有個先生事先沒告訴太太下個月將會開車超速被開罰單,會覺得有受騙感覺的人,麻煩舉一下手。對了,請別離題說什麼本來就不應該開車超速,那是舉例好嗎?

有住戶說:「把捷運共購住宅一部分任意改為社會住宅,那以後沒人敢買,就沒人敢蓋,台北市政府如何去發展社會住宅?」這種發言短短幾句就可以前後矛盾,也真不簡單。

如果認為捷運共購不應該成為社會住宅,而應該另外興建,那麼又怎麼會有社會住宅發展受阻的問題?況且如前面所說的,龍山寺、台北橋等捷運站的共購住宅,會有社會住宅可是事先就說的,現在沒人買嗎?價格很差嗎?沒人敢蓋嗎?不要這樣自己打自己的臉,可以嗎?倒是這些住戶的言論,恐怕才是對捷運共購住宅最大的傷害,社會大眾恐怕都會疑惑:住進去就會變成那樣嗎?

有住戶說:「我們可以告台北市政府圖利特定人士(只租給青年或弱勢團體),未不是全體市民?」好像沒有下限,捷運共購住宅最主要的圖利對象,就是這些共購宅的住戶啊!你有聽過誰去告別人圖利自己的嗎?

有住戶說:「我們應該緊急用法律方式去法院按鈴提告,引起媒體注意這件事,造成輿論擴大這個問題。」提告是住戶的自由,我不予置評,不過要引起媒體注意,造成輿論擴大這個問題其實透過這一份會議記錄就已經做到了,不用還要去提告,太麻煩了點。只是,輿論好像並不是跟住戶站在同一邊,顯然住戶看錯風向了。如果輿論支持住戶這種隔離鄰居、告圖利自己的人、對未來事件沒有告知而感到受騙的種種言論,那我大概要換眼鏡了。

還記得嗎?幾年前台北市大安區錦安里反對麥當勞病童之家進駐的事件,不也是一樣,強勢歧視弱勢,一切思維都建築在房價的漲跌上面。對,買了房子之後好鄰居真的好重要,可是有多少人真的會喜歡跟一個只管房價會不會跌而無法明辨是非的人當鄰居?又有多少人會喜歡跟動不動我的損失一定要找人負責,什麼事都要告上法院、訴諸輿論來達成目的的人住在一起?

這個社區,難道冷漠到看不起別人就蓋一堵牆把別人隔離起來?這個社區,難道評估一個人值不值得尊重,看的是有沒有高所得而不是有沒有高道德?

仔細想想,也許台北市缺的根本不是社會住宅,台北市缺的很可能柯文哲根本給不起,那叫做對年輕人艱困情勢的同理,那叫做對弱勢族群的關懷,那叫做對金錢以外的價值有所珍惜,那叫做對於居住這個基本人權的在乎。

如果有這些同理、關懷、珍惜與在乎,柯文哲甚至不需要推動社會住宅,台北六萬多戶的空屋,房東根本不會寧願放著養蚊子也不肯租出去,不是嗎?

擁有的越多,素質越高嗎?也許有的人擁有很多資產,但是卻在心靈上負債累累……

 


李柏鋒

提供一個公民的主觀評論,期許這些「主觀」能擴大成為社會共識,變成主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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