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珮杏、劉維人/PCR塞爆、保險業者慘賠,是誰的錯?

聯合新聞網 沃草烙哲學
台灣爆發Omicron疫情之後,醫療院所冒出大量PCR檢測潮,甚至出現急診室大塞...

台灣爆發Omicron疫情之後,醫療院所冒出大量PCR檢測潮,甚至出現急診室大塞車,影響到真正需要急診病患需求的問題。同時,在染疫時期外出檢測所造成的傳染風險以及加劇的醫護人員壓力,也讓社會開始懷疑「輕症者做PCR」的動機。

我們認為,這些現象主要是保險業者在設計保單時考量不慎,疫情爆發後又要求保戶以PCR這種需要個人主動申請的檢測方式來判定確診所造成的。在疫情爆發前,保險業者就已經有各種統計資料,以及其他國家的疫情傳播資料可供參考,不能先是制定了保費與理賠額賣出保單,然後疫情爆發之後,才試圖「重新詮釋理賠門檻」來降低理賠人數。

當然要不要出門篩檢的決策還是在保戶自身,但確診判定標準是他無法影響的外來因素。在這裡,保險業者的選擇讓保戶陷入道德勒索的困境。有些人看著醫護過勞,譴責保戶不該貪圖理賠而去做PCR,我們也認為這種批評不恰當。請領保險本身並非貪婪的表現,而是正常保險機制的一環,預設PCR是為了貪圖保費,只會讓染疫者被汙名化,同時反而懲罰了道德意識較強烈的人。

保險業者以PCR陽性來判斷確診:增加壓力與防疫混亂的重大成因

保險業者要求以PCR陽性來判定確診,是之前PCR大排長龍,以及醫院與政府面臨大量申請案件的重大原因

在目前狀況下,PCR需要染疫者主動出門檢測。由於Omicron的傳染快速,而且極輕症、無症狀者比例甚高,許多出現症狀並快篩陽性的人,都無法確定自己是在何處染疫,也不會自動列入政府的接觸或匡列名單中。他們只能藉由指揮中心或保險業者規定的確診標準,來取得確診證明。

要求保戶在具有症狀的情況下出門PCR,本身就已經增加了過程中接觸他人的機會,提高疾病傳染的風險;而在醫院門口大排長龍,甚至影響到真正急診需求,以及急著去政府單位請領居家隔離單等行為,更是無謂加重醫院與政府壓力。

值得一提的是,保險契約中需要的許多證明文件,包含確診個案隔離單、同住家人居家隔離單等,都是在確診之後政府一定會開出,而且請領保險的時間長達兩年,保戶收到文件後有足夠時間請領,照理來說並不需要急著收到。

但是,目前保險業者所要求的請領步驟,主要卻是用PCR陽性來判斷「事故」發生的時間;而感染源不明的保戶,根據政府當前做法,得先去做PCR之後才會被視為確診1,並收到隔離單等文件。這就使得PCR證明成為能否請領保險的最主要步驟。

此外,染疫者體內的病毒濃度會隨著天數改變,所以保戶確實必須在一定的時間內去取得PCR證明。這幾項因素結合起來,就使得保險業者要求PCR作為確診證明,實際上成為了醫院與政府申請案爆量的重大原因。

在這種時候,要求染疫保戶為了不傳染他人,以及為了分散醫護壓力而不去PCR,是一種道德勒索。因為染疫保戶沒有修改確診標準的能力,「出門去作PCR」是一個外來的要求。保戶只能在犧牲自己的保險權益,以及增加他人風險或工作量之中二選一。這並不能真稱得上是「有所選擇」。

政府早前為了因應疫情而提出新政策,5月12日以後,符合三類條件的民眾可以透過醫療視訊確認快篩陽性。但有業者憂慮這種方式有一定誤判機率。我們可以理解保險業者需要獲得更穩定的判準,但保險業者還是有道德責任安撫保戶,並盡量減少防疫壓力,例如告知保戶不需要急著申請證明,只要有確診、隔離等事實,之後都能夠得到理賠。

保險業者之所以有這樣的道德責任,是因為保險業者的行為是改變保戶行為選項的主要成因。我們可以想像,假設補習班制定了一種「考不好險」,學員只要考得太差,就可以向補習班申請部分退費;而且為了防止學員偽造考卷跟成績,必須請級任老師及科任老師額外出具一份證明,結果造成了學校老師的額外行政負擔,請問這種時候責任在誰身上,補習班應該如何修正呢?

回到防疫險問題,即使真的需要做PCR判斷,可能也有其他方式讓保戶不用立刻出門。例如保險業者可以跟政府單位或物流系統合作,設計出某項機制,前往保戶的隔離處收取檢體送去PCR,這樣PCR與醫護人員處理案件的時間壓力能夠分散許多,染疫者也不會在出門PCR的過程中接觸他人增加傳染風險。如果有這種機制,並且在疫情爆發後對保戶宣導請勿出門,保戶在有所選擇的情況下,依然決定為了盡快拿到PCR檢測結果而出門排隊,這時候才能說道德責任幾乎都在保戶一方。

這告訴我們,防疫險這類與社會整體機制掛鉤的保險,不可能也不應該僅以請領人數跟理賠金額這些數字來考量,否則就會像這次一樣,因為業者與社會、政府之間的連結不夠,問題發生之後業者就將責任外部化。

「請領=貪婪」的道德推論,同時傷害了保險機制與保戶

當染疫人數不斷增加,醫院相關人員極為忙碌,而且輕症者只需要在家休養跟隔離,即使需要醫療協助,患者也可以透過視訊看診的服務取得藥物。這時許多人就會好奇,輕症者為何要出門去作PCR。而為了請領保險而去做PCR的行為也會變成「為了區區幾萬塊,去加重醫護的工作負擔以及冒險傳染他人」。但正如前述,PCR的需求並不是保戶能夠決定的,這種質疑不但搞錯了保戶行為的成因與責任歸屬,也違背了保險的原意,並讓「染疫」本身在社會中被汙名化。

保險的用途,就是分擔風險,讓所有保戶對同一事件受到的損害盡量接近,利用保戶支付的保費,去支撐不幸受到意外者的損失,避免不幸者一個人承擔所有的後果,也讓每個人不用提心吊膽。因此,請領保險就是保險的正常功能之一。

當然保險機制會誘出道德風險。有些學說認為,有無保險的人在行為跟心理上會有差異,但這已是保險觀念的常識,保險業者可以透過調整保費、理賠金額,和是否主動販賣招攬來降低道德風險所造成的傷害,而且相關數據與算式是保險業者的專業知識,保戶並不知情,所以防範道德風險主要應該是保險業者的責任,而非保戶的責任。

此外,由於台灣在前兩年的防疫相當優秀,疾病的擴散速率以及其他國家防疫險的相關經驗都比我們早了一到兩年,保險業者在精算契約內容時,有一定程度的資料可參照。 如果真的擔心疫情擴散過快,也可以在保險契約中提高保費或降低理賠額。

但這次保險業者並沒有這麼做。而是以較嚴苛的PCR來認定,甚至在請領者變多後,希望政府修改認定標準。而因為全國投保防疫險的人數高達600萬,請領保險與出門PCR也讓染疫這件事開始被汙名化。「染疫」、「確診」、「隔離」這些事項都開始被人懷疑是不是為了請領理賠。

但這是錯誤的道德推論,正如之前所述,保險就是要讓發生意外的人請領,申請相關證明文件以及填寫理賠申請書,都是保險過程的正常程序。保險不是慈善募資,所以要求保戶投保之後放棄理賠,是在要求保戶做超義務行為。

這種「請領保險=貪婪」的汙名化,甚至可能讓真正去請領保險的人裡面,道德意識低落的人比例變高。因為雖然這種道德推論並不合理,但只要在社會中夠普遍,越是在意醫護人員辛勞的人就越不會請領,所以最後請領人數變少了,但當中只在意自己利益的人比例卻更高,於是「請領保險=貪婪」便成為自我實現的預言。

保戶跟防疫指揮中心都沒有責任考量保險機構的財務壓力

最後,保險機構在這次的防疫險之亂還有另一個道德錯誤,他們並非在疫情剛開始爆發時,就試圖跟保戶與政府協商,而是在疫情變嚴重,請領人數暴增的時候,才開始試圖用各種方法從嚴認定確診。

這使得保戶是否得到理賠,不再是根據保險公司與保戶之間的契約內容,而是根據保險公司的財務狀況。但因為保戶不能決定保險內容,只能決定要不要保,保戶沒有責任去考量保險公司的財務狀況。

同理,指揮中心也沒有義務為了守護保險公司的財務穩定,而修改認定規則跟防疫規則。保費與理賠額是保險公司跟保戶之間的合意合約,指揮中心無權置喙,但如何判定確診以及如何控制隔離等防疫措施,卻是指揮中心的公衛職責。不過根據陳時中的說法,至少到目前為止,指揮中心都沒有因應保險機構的要求而修改防疫規則。如果該說法屬實,那麼保戶混亂跟申請文件的壓力,就幾乎全都是保險業者造成的。

保險與檢測之亂,顯露出目前體制的許多瑕疵

當然,保險相關的行為改變並非醫療量能壓力的唯一成因。政府雖然不需要考量業者與保戶之間的防疫險,但依然有責任考量各種篩檢與醫療量能的問題。而且因為有其他國家的前車之鑑可以參考,加上公衛界都已經將共存視為最終指導原則,各公私立機構照理來說應該有時間跟能力在這次疫情爆發之前,就進行防疫壓力測試,設計疫情爆發之後的動線流程,以及相關的資源準備。

這勢必涉及相當複雜的後勤學,但可能包括預演物流、讓各學校公司盡量了解隔離等措施進行的方式與造成的衝擊,敦促制定適當的回應;同時,地方政府也要跟醫療單位協商了解量能,設計出壓力分流系統。

在這次疫情之中,還是有許多民間單位在重新調配工作時相當幹練,也有許多政府機構的反應與決策相當專業,顯示台灣似乎已經有夠多人具備應對風險的能力,只是這類意識在疫情爆發前還不夠普及,甚至還有一些機關需要用確診證明或居家隔離單才能請防疫假。這次這種同時牽涉防疫、醫護、金融、道德推論的巨大動盪,給了我們一個很好的機會,去了解整體社會的衝擊會同時影響多少不同層面,以及不同層面之間如何互動拉扯。在可預見的將來,無論是戰爭、氣候變遷、能源轉型、其他的全球性傳染病、甚至是少子化,可能都將產生這類跨領域衝擊。提早作出各種演習和超前部屬,將是保障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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