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條殘忍嗎?人對動物的倫理議題需要細膩討論
台大植物標本館暑假辦「鼠條節」研習營,本意是要推廣製作動植物標本的科普教育。有關注生物教育的第一線教師就知道,這研習不但行之有年,甚至還全台灣巡迴到處跑。若各衛對怎麼做鼠條有興趣了解,可參考阿簡老師的網誌紀錄。
然而最近新聞報導指出「被不少網友痛批」。我對這新聞的描述是有意見的,因為負面評價被過度放大,查看後也才5名網友非常負面的評論,而有另5名網友只是提供修正建議、部分同意研習營原意。
與其他支持言論數量比較起來,真的不成立「不少網友痛批」的事實,感覺記者在某些情感方面過度渲染,無助議題的討論而徒增紛爭。然而這些負面評論依然有好好參考與討論的價值,我整理如下(截至2016.07.07):
- 一名網友懷疑屍體來源,認為為了製作標本而刻意養殖、處死、做成標本不妥,在網路小編回應後同意他的觀點。(台大標本館回應為生醫實驗後原本要焚毀的樣本回收而來,為了生命延續、讓民眾了解實驗動物而推廣的生命與科普教育。)
- 另一名網友則認為其經費來源理應用在改善實驗動物環境,並與另一名網友不能接受「延續生命的價值」的說法。
- 有四名網友認為是文宣出了問題造成爭議,「宣傳語蠻輕佻的」、「鼠條讓人聯想到食用的薯條,恐怖又略嫌輕挑,光看海報無法讓人聯想到這個活動是為了生命教育」、「標本製作"研習營"就好了」、「諧音與活動本質無關」。
- 有一名網友則重複大罵了三次「殘忍」評語而無下文,另一名滑坡謬論的認為「這是殺貓殺狗的預備訓練,難怪台大有人虐貓」,還有一名認為「動物沒做錯事,為什麼要為人類而死?應該找死刑犯做標本。」
看完以下留言後,我梳理了幾個爭論觀點:
- 營隊本意與教育意義可以理解,但文宣容易起爭議。比如「節慶」、「諧音導致戲謔感」。
- 有人認為不能因為做標本教育而無謂殺生。
- 有人不贊同動物實驗與做標本,可能情感上覺得殘忍。認為動物實驗造成動物權的損害;做標本是在戲謔屍體、無法延續生命價值。
- 有人認為動物在道德行為上沒造成人類損害或犯罪事實,不應該被無故屠殺。
應該殺死或利用有罪的死刑犯。
- 從教育觀點來看,高達5人認為用詞需要修改。而有人覺得恐造成虐待動物的前備經驗。
關於用詞部分爭議與如何修正,網友說了挺清楚了。這邊只做小小補充:老鼠標本的本名就是「鼠條棍棒標本」,熟悉標本製作的人可能覺得習以為常,但民眾並非如此看待。
為了教育推廣而擴大舉辦,稱呼為「節」而不稱呼為「研習營」,在生命敏感議題上要更嚴肅,也是台大標本館文案設計,與網路小編沒有考慮民眾觀感的缺失,然而學生身分的他們未進入社會歷練,對用詞敏感度不夠,也希望各位「大人們」需要提醒但輕輕放下。
接下來討論其他爭議點的價值澄清。
一、 動物的內外在價值
過去我幾篇文章已經討論過不少次動物權甚至動物福利,然而有些人不能理解這兩者差距。而實際上:動物權與動物福利必須兩者併用討論。因為這兩種派別都有其優缺點而必須混和、折衷討論,否則兩派說法都有其缺陷。
下面的論述就有點多而繁雜,再次簡單整理表格,若沒興趣可以直接往下看其他討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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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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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權 (動物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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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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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格 Peter Si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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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姆.雷根 Tom Re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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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論來源
與核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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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承康德義務論(但拋棄了尊重純粹是因為人類具有理性的看法),道德行為的主受體必然存在,且互相影響,「因為生命就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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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權力位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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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動物「感覺痛苦的能力」而分為三階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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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平等論」之眾生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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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動物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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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似於人的非人生命體,可有部分權力(同時具備外在與內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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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同等人命(僅有內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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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文章議題
可能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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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福利」從感覺痛苦出發,如果動物能感到痛苦,那麼我們要讓痛苦或者消失;若如果痛苦不能減免、犧牲不能避免,那有些生命的犧牲能不能發揮更多價值,然後我們想辦法讓他們的痛苦變小一些?
「動物權」則是認為,如果我們人類給予人類的生命權益,不是靠智商、理性來劃分,而是無條件施予,那麼我們是否該給予其他生命同等的對待?我們人類有能力做到這件事!
另外造成「動物權」支持者無法苟同「動物福利」的看法在於,動物福利口口聲聲說要為了動物好,卻還在利用動物的生命。而這就牽涉到對於價值的理解。
生命的價值分為兩部分:「內在價值」、「外在價值」──這種分類不是我發明的,是柏拉圖說的──內在價值就是本身生為生命,只有自己能夠主宰的價值,我們所有生命活著,都期望活得更好、活得更快樂、活得有意義,並且對未來帶有期望,這種價值不會改變;外在價值則是為了得到某些事物而擁有的價值,因此這價值是可變動的,可能是工具價值(例如工具人有被使喚的價值)、貢獻價值(員工是企業組織的一個螺絲釘)、本有價值(藝人穿著暴露吸引目光,讓觀眾有娛樂效果)。
上一段解釋外在價值時,我很惡劣且刻意地舉出了人類的例子,根本就是講人類「物化」。
但提醒各位不能否認:若是人類都無法避免自己被施予「外在價值」的評斷時,我們更難避免動物被施予外在價值。比如被長期育種馴養而喪失了野外存活能力的品種貓狗,具有陪伴的寵物功能。不可能每位飼主養寵物都當作家人,多少是為了炫耀、演出愛心、育種比賽用的,這就是外在價值。又如為了讓人類有病可醫,甚至製造獸醫用動物疫苗,那麼是不是必然要犧牲部分動物呢?為了尊重一些動物,而犧牲少部分動物,是必要之惡。
本著動物權與動物福利必須兩者併用討論的觀點,我是強調動物一定會因為某些因素,而有被人類利用的「事實」。若動保人士有不苟同的話,可以自行積極避免(物化生命),但不可用自己的高道德要求他人。
事實上,目前動物保護團體時常作的TNR(誘捕、結紮、放回),就是以節育控制流浪動物數量的「解決問題」(外在價值),而剝奪生物最基本想繁殖後代的「本能期望」(內在價值)。
此時動保人士希望有更多生命不被犧牲的狀況下,不可能鄉愿基於動物權觀點認為人類可以避免動物開刀(結紮)而不做TNR;TNR的正當性,就是以動物福利的觀點權衡利益得失,而主宰生命延續的必要之惡了。
二、 生命的最大利用價值
至於為什麼可以做動物實驗、為什麼人類吃肉養殖動物不是侵害動物權益,諸如此類的「可替代論證」,我先前於《要忍著不救急,從哲學觀點思考動保議題》第四大點,說明了怎麼面對「實驗與寵物動物」:
實驗用動物則創造了人與動物的總和福利為正,如果是必要的新藥開發,動物實驗是可被道德的選擇,我們對這些動物的犧牲,則要抱持的尊重與感謝心態。
其實這些動物權受到侵害了,但人類也彌補過了;當然還是要積極避免「應注意而沒做到的狀況」,例如實驗動物是否受到良好的照顧、是否有減少痛苦。
至於將實驗動物遺體做成標本,也可以從動物權與動物福利的觀點比較。
動物權觀點以「尊重」出發,認為生命僅有內在價值,因此其屍體也可能有內在價值(即把屍體看作生命的延續遺留)。支持此觀點的主張的民眾,即便沒有經過深厚的哲學討論,但會很自然而染的覺得很殘忍。
而動物福利觀點則以「感受痛苦」出發,動物死後就沒有感受,因此也不是生命而是物質,而且既然這動物為了人類實驗而死,必然在尊重動物的心態,要讓牠們的犧牲產生更多(外在)價值,才能讓牠們「死得值得」。這也是真正有忍痛殺生過動物的第一線教育者、生物研究者、醫療研究者才能體會的價值。
因為實驗動物的必要,而製作標本也是生物教育的推廣必要,因此我們不該認同「屍體不可使用」的觀點來要求他人。
三、 動物實驗、解剖、製作標本與教育的必要
動物實驗
先談動物實驗,目前最令人詬病的是「化妝品動物實驗」。很多人覺得目前人類藥物很多了,而且科技日新月異,已經有「人工培養的皮膚組織細胞」、「試管細胞培養」、「生物芯片」等技術,幹嘛還要犧牲無謂的小生命呢?
事實上從動物權與動物福利的共同觀點來看,最根本的論點就是「化妝品沒有必要」,反對主張如「沒必要為了化妝品開發新藥」、「已經開發出足夠的化學配方可讓人類使用了」。
動物福利的看法認為,「沒有這些實驗,並不會妨礙到人類生存,人們生活也不會有任何的不便」。動物權的看法為「消費者無法使用新產品的痛苦,與實驗動物的痛苦相較起來,無法使用產品的痛苦,並不會使我們過的更糟」,所以要避免因為化妝開發而使用動物。
本文台大鼠條標本事件,底下有網友留言只是一昧的反對實驗,卻沒有考慮到「人類也有活著、減免痛苦」的需求。除確化妝品動物實驗之外,動物福利代表辛格與動物權代表雷根,兩位哲學大師都提出了三個共同準則:「有沒有必要?」、「有沒有替代方案?」、「動物能不能過得更好?」。
因此在動物實驗底下,要求積極的照顧是對的。有替代方案就不要動到生命,這也是對的。如果沒有必要就乾脆不要實驗、解剖,這也是對的。
然而目前的科技還不能避免動物實驗。例如細胞組織培養以後,經過藥品測試就無毒嗎?不一定,如果這些藥物透過皮下吸收,對皮膚無毒,有可能對其他組織是有毒的,或者經由肝臟代謝後反而成為有毒物質。所有藥物的試驗都要考慮到「代謝」後的機制,因此不能只以細胞培養、組織培養測試毒性。
至於小鼠(白老鼠)最常做的毒性試驗就是「半致死劑量」。很多化學物質在適當濃度,是治病藥物;但超過某種濃度後,就會提高致死風險。因此動物實驗對藥物開發非常必要,否則濃度控制不良,很可能死亡的就是人類。即使有人批評實驗動物通過的藥品,也可能對人類有害,但起碼這些實驗動物讓人體試驗少了些風險。
除了藥物實驗外,「疾病病理」也是小鼠實驗的重點。比如「癌細胞生長觀察」、「感染病毒細菌後的病理機制」、「注射疫苗有沒有用」,這些實驗不可能由人類測試;現在已經沒有會自己吞幽門桿菌、拿女兒作殺菌劑臨床實驗、切開小孩手臂放入膿瘡疫苗的事蹟,也不可能出現肚子挖一個洞,好觀察腸胃蠕動的自願受試者。
因此,動物實驗有不可避免之必要性,但求牠們為人類犧牲前,可以受到良好照顧。
解剖
動物解剖有必要性。有人會反對在目前已經「有人解剖過」有圖片的狀況下,解剖沒有必要性。但從教育的觀點來看,實務操作解剖有助於深刻學習組織器官的構造,並了解其機轉。
同時從解剖的過程中,可以學習到古人如何在科學上觀察、探究。而本案件所用為動物屍體,且是試驗後,原本應該被「處理」的屍體再次利用,若是搭配適宜的生命教育,解剖屍體無不可。至於為了解剖為目的的殺生,就有必要討論其必要性是否充足,足以讓人類負罪殺生的地步。
製作標本
請思考:你死後屍體要如何處理?你要死亡保存全屍,還是要捐贈器官,但保留屍體大部分原型?或是成為大體老師,供人研究?還是乾脆不下葬,成為標本?正視自己的價值取捨,才能夠討論對於其他生命屍體的道德要求。
從現代的觀點來看,「死留全屍」、「入土為安」是無根據的信念。
我們可以基於宗教的觀點,尊重有些人們有這種期望,但把對自己或家人遺體的觀感,用在他人對動物的身上,是不太相同的。
甚至從傳統觀念來看,連「死貓吊樹頭,死狗放水流」的習俗,也是對貓狗的尊重。1死亡有很多種處理與呈現方式,只要合乎尊重即可。而將遺體視為資源,貢獻給社會所用,則能延續生命消逝後的外在價值。
製作標本,可以讓動物免於需要觀察外表特徵的需求被飼養,這種狀況比飼養動物還要好得多,在教育活動上替代了虐待、捕捉動物的可能性。從動物權與動物福利的觀點來看都應該被讚許。
不過,從動物權的觀點來說,製作標本雖然並非是對生命的褻瀆,但如果製造標本是為了娛樂,或者製作過程中產生戲謔的話,則人類在道德上是有罪惡的。
四、 總結
其實「鼠條節」活動名稱行之有年了,今日因為增加曝光率而導致批評,用語上當然需要更加細膩小心,輕鬆詼諧的語言雖然可以吸引關注,也會引來不正經的參與者。除卻用詞的爭議,本文肯定這項教育活動的本意與活動內容,希望對動物議題有關心的朋友們好好想一想:我對動物的道德過於直覺嗎?
人對動物的倫理議題需要細膩討論,沒那麼單純的。
|參考文章與延伸閱讀|
- 國立臺灣大學植物標本館,《鼠條節》臉書文宣。
- 台大「鼠條節」製老鼠標本 挨批:在做人肉叉燒包。2016.07.06。
- 鼠條節 - 小鼠毛皮標本製作研習營。2013.07.28,阿簡老師的生物筆記。
- 化妝品 未來擬禁動物實驗。2015.05.20,聯合報。
- 開啟西方動物倫理討論的兩大哲人。王萱茹,《佛教弘勢雙月刊》127期。
- 價值的類別。有趣的倫理學,2005.10.06。
- 宋朝的中醫解剖。崔玖《中國的醫學》,台灣省政府教育廳出版,1991。
- 動物用藥 嚴禁大學學術機構自行製藥。2016.06.27,聯合影音。
<試論「死貓吊樹頭,死狗放水流」的形成 述貓虎學藝恩怨故事>,彭衍綸《台灣民間宗教信仰與文學學術研討會論文集》p.133~17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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