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俊志/政府「稅收超徵」是不義之財?「還稅於民」是大撒幣嗎?

聯合新聞網 法律白話文 PLM
現今企業的營所稅成長幅度比政府編列預算高,目前稅收超徵四千五百億元,民進黨團立委...

自2020年COVID-19疫情爆發,世界各國的經濟皆因疫情大受影響,台灣本來預期也會遭受重創、連帶影響稅收,但出乎意料的是:財政部公布2021年全國賦稅收入為新台幣2.8兆元,創下歷史新高,同時超過預算數達4,034億元;而在2022年,雖然歷經三級警戒,但收到的稅同樣遠超預期,財政部預估今年的總稅收將超徵四千五百億元。

於是,這就讓人有種「我們的政府很有錢」的感覺,輿論上提及「還稅於民」、「普發現金」的聲浪也逐漸出現。但這樣的說法是合理的嗎?

「超徵」指的是稅收收入高於預算

「超徵」這個詞很容易讓一般大眾產生誤解,認為國家「違法課稅」,所以超收了很多不應得的錢。但事實上,所謂超徵指的是:超過原本編定的歲入預算。

那為何要預估「歲入預算」呢?這是因為國家必須量入為出,因此每年編製預算的時候,就會預估今年國家歲入有多少、國家才可以知道今年能花多少。

但公部門預估歲入的時候,則很難精準命中;這如同公司編列年度預算時,沒辦法預期到隔年公司商品大賣,營收比原本的預算高了不少,國家也是如此。

舉例言之,年度遺產稅的收入,取決於當年有多少人過世,如果該年度過世的是個遺產稅「大戶」,那遺產稅的收入就會比原本的預估高不少;而證交稅的收入取決於股市交易量,如果編列預算時,預期股市交易活絡,但隔年卻遇到熊市,股票市場一片靜默,那證交稅就可能會「短徵」。

因此,預算的歲入部分,只能按照以往的數字,加上對今年經濟景氣的感受來「預估」。而預估的結果,難免跟實際情況有落差,不然財政部就可以當投資大師了1

於是,我們現在知道,預估歲入會有所謂「超徵」或「短徵」,這都是來自於當年度實際收到的錢,跟預估有落差。這時候也許還是會有人會好奇,是誰繳的稅比原本預估高這麼多?這多出來的部分,算不算「不義之財」?

蔡英文總統在1月3日透過臉書表示,稅收超徵額度的1,800億元中,將保留一定額度...

從哪些地方超徵?

如果我們觀察連續兩年超徵的稅目,2021年稅收增加的部分大多來自「證交稅、營所稅與營業稅」;特別是證交稅增長高達82%,可見2021年的股市交易相當熱絡。

而2022年的超徵,則以「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與營業稅」佔了大宗(2021年活躍的證交稅,反而因為2022年股市相對低迷而有短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的超徵,是因為疫情的影響,國內實體消費受到重大衝擊,預估稅收較為保守也不奇怪;另一方面,該稅的大幅增加,也代表上市櫃公司的獲利大幅成長(特別是半導體相關產業外銷的狀況優異),但這當然不代表所有的產業及個人都能雨露均霑,也引發了還稅於民等做法的討論。

超徵該怎麼辦?

我們先前提過,超徵並不違法。但大眾觀感上就會覺得國庫充實了,面對國內的實體消費,如餐飲業等,卻因為過去兩年的疫情苦哈哈,是不是該給大家發個年終紅包?也因此有以下幾個方案的出現。

1. 退稅

既然稅收的比預期多,那麼代表國家本來沒打算用到這麼多錢,既然如此何不把錢還給人民呢?這時我們要先釐清的是,還給的人民是誰呢?首先,既然稅收是合法徵收的,那政府也是依法獲得這筆錢,人民沒有請求退稅的退稅請求權。

如果基於政策目的,要額外「退還稅款」,似乎也應該將超過預算的部分,按照繳稅的比例退回。但2022年大幅超徵的,是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營業稅,對小商家或負擔能力較低的民眾來說,其實也沒有繳納那麼多的稅。

這時如果要退稅,也是退給大企業。且退稅的方式,是從納稅人的應納稅額中扣除;那麼原本所得較少,不用繳稅的人2,就會完全被排除在外。

圖為民眾於每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情形。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2. 普發現金

退稅沒辦法雨露均霑,有些人就提出了「普發現金」的建議——乾脆簡單粗暴地每人發一萬,給大家紅包好過年。這個建議的立基點在於減少印製成本,並考量疫情衝擊及物價上漲,同時作為對基層民眾的紓困及產業的補助。

姑且不論在通貨膨脹的情況下,持續將這麼多貨幣投入市場,是否會加劇通膨。此立論既然已經設定了基層民眾,因為疫情衝擊以及物價上漲而生活受到影響,那麼一旦有多的錢,多半依舊會拿去購買基本生活物資,那麼對於其他眾多受影響的產業,恐怕就沒有助益。

況且,普發現金雖然減少了行政成本,但同時也代表有許多獲取現金的人,並不是需要補助的對象。

同時,這樣的做法也會破壞稅收的基本功能。換句話說,課稅本來就是讓負擔能力越高的人,繳越多的稅3,也就是所謂的「量能課稅」;但現在卻要把徵來的稅款齊頭式地分給每個人,等同削弱了稅捐量能負擔的功能。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左)表示,稅收超過兩千億,如去年四千三百億或今年的四千五百億,...

3. 消費券

這時也有人建議,既然發現金會被存起來,那何不跟去年一樣發五倍券?首先必須回答的問題,在於目前是否仍需持續「刺激消費」?

特別是在疫情解封之後,實體經濟逐漸恢復,此時振興消費是否仍有必要?退步來說,就算有必要,由於今年的稅收,是反映前一年的所得4,因此繳了很多稅的產業,今年不一定特別好過,如何瞄準對的產業就很值得好好討論。

4. 償還公債

按照《預算法》的規定,這筆超徵的稅款,還是必須先進入國庫,不能直接用來發現金或消費券,這就是預算法中所謂的「統收統支原則」。

白話來說,大部分的公共收入都必須先進入國庫,支出也由國庫統一發放,不能因為某機關收的錢比較多,多出來的錢就變成自家可以挪用的小金庫。

此時,我們或許也應該思考,台灣在疫情期間仍多次以發行公債的方式籌措紓困、防疫所用的經費,公債也因此大幅增加,並不是財政寬裕到可以任意揮霍的狀態,而如今一有多的稅收,就馬上拿來發放,是否反而債留子孫?

圖為2021年發放的振興五倍券。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結論

從前面的分析我們可以發現,超徵的款項仍需要進入國庫,而不管要紓困、發現金還是其他的政策用途,都必須要編列特別預算為之。

過去兩年間看似稅收持續超徵,但稅收收入增加的同時,國家的支出也是同樣在增加的。超徵的部分,並未把「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下稱特別預算)的8,400億,以及後續為紓困追加的好幾筆預算算進去;如果加上疫情期間,國家增加的財政支出,國庫是賺是賠還很難說。

許多時候我們都會忘記,國庫的錢最終還是屬於全體國民,如果浪擲,也是全國人民共同承擔。當然,為了財政的永續發展,預算編列還是要保持收支平衡5

但對國家來說,如果有必要執行特定的公共任務,那麼即使財政上有所不足,還是應該儘量設法達成,例如編列特別預算(疫情當下,完全無法預期2021、2022年的超徵,依舊仍需編列8,400億的預算)。

相對的,如果沒有特定的政策目的,只是因為「財政寬裕」就不明究裡的把錢發下去,對於其他仍需投入更多經費的政策(例如兵役制度的調整、勞健保基金的撥補)卻不願面對的話,恐怕只是建立在大撒幣上的譁眾取寵,是否把大家的錢花在刀口,值得再三深思。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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