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蓉/露西法案在台灣(二):禁止「第三方販售」寵物可行嗎?
近年來,先進國家陸續立法禁止第三方販售來自繁殖場的犬貓,儼然成為一種國際趨勢。
所謂「禁止第三方販售」,是指合法寵物繁殖場必須直接面對消費者,不能再透過中介寵物店銷售,以建立透明的監督機制。第三方僅被允許銷售來自收容所等庇護單位的流浪犬貓。
加拿大許多城市早有此禁令,最近的是溫哥華市2017年通過寵物店禁售犬貓兔。美國已有超過290個城市禁止,且加州、馬里蘭州更分別在2017、2018年通過以全州為範圍的禁令,而紐約州也正在跟進中。
澳洲維多利亞州則是在2017年通過禁令,且2020年將開始限制繁殖場犬貓數量。英國方面,動保團體為從繁殖場救出的「露西」發起連署活動,促成英國禁止販賣未滿8週犬貓,2019年更將禁止販賣6個月以下犬貓,這也就是近來沸沸揚揚的「露西法案」。
禁止第三方販售繁殖場犬貓,為何成為各國打擊非法繁殖場的重要手段?關鍵必須從「消費者知情權」被剝奪談起。
販售幸福vs.殘酷繁殖的巨大落差
2018年中和一處非法繁殖場被查獲,其飼養環境惡劣、泥濘不堪,犬隻未結紮也無施打狂犬病疫苗;2017年查獲三峽繁殖場,56隻品種犬有皮膚病、毛髮糾結、脫毛及腳指甲過長等情形,甚至有5隻被切除聲帶;2016年北投民宅內繁殖場擠了349隻狗,查獲時犬隻全身多處撕裂傷或大面積皮下瘀傷,還有急性腎衰竭、心肌出血等各種疾病。
英國「露西法案」的主角——露西——也是救援自繁殖場的例子。5歲的露西一輩子都被關在繁殖場的籠子裡,長期缺乏活動,造成脊椎彎曲、癲癇等疾病,牠被迫一年懷胎好幾次,生下來的幼犬不到4週大就被帶離母親身邊。
非法繁殖場環境不佳、照護情況惡劣,忽視動物飲食、醫療、空間、活動等基本照顧品質。一則又一則破獲的非法繁殖場,以合法掩護非法繁殖場案例中,動物都是被囚禁在暗無天日、髒污的環境,忍受著痛苦不斷生產繁殖。
此外,非法繁殖場犬貓由於未受良好照顧,或近親繁殖、繁殖前未篩檢等因素,易產出具疾病的後代,使消費者購買後因照顧不易而棄養;繁殖場難以售出或無法再繁殖的淘汰犬貓,也會被棄養,或送進私人狗場、動物收容所,消耗社會救援資源;而政府動保單位查獲非法繁殖場後,也必須接手犬貓醫療及安置送養工作。
獲利的是繁殖場,但棄養的社會成本卻轉嫁到全民身上。
由於買賣業者不見得會親自去繁殖場勘查,許多寵物店家對於犬貓健康情形和來源環境並不清楚,而消費者無法親見飼養環境,更無從得知真相。於是繁殖場到銷售點間的資訊斷層,使寵物店成了非法繁殖場的美化和掩護工具。
寵物店未盡把關之責,守門員反成漏洞
除了讓非法繁殖場有銷售通路,寵物店本身的照顧環境、人力、程序也存在諸多弊病。
許多寵物店受限於空間及人力,將寵物長期囚禁在櫥窗或籠內,沒有足夠的活動空間,或未提供適當的照明、溫度、通風環境,以及對犬隻未提供充分戶外活動時間。另外,寵物店也經常因為人力或專業訓練不足,無法協助消費者評估其飼養條件與適合的寵物類型,告知該品種容易遺傳的疾病,或疏於提醒飼主責任及適當照顧方式。有些店家甚至連寵物登記及植入晶片都未確實執行。
寵物店是直接面對消費者的第一線,若能善盡把關之責,不論在晶片登記、確保犬貓來源、提供飼養知識經驗,都可以是最佳守門員。但許多寵物店為了銷售成績,未誠實告知負面資訊,使消費者未思考清楚就輕易購買,間接造成棄養。
政府執法寬鬆,評核未見成效
為何寵物販賣業存在這麼多問題?國內法律難道沒有相關規範嗎?
台灣目前對於寵物買賣業的規範是以《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下稱「特寵法」)為基礎,對象包括狗和貓。其中第13條規定,買賣業必須提供寵物來源資訊,包括寵物登記證明、來源母犬貓的晶片號碼、來源寵物業名稱等。
此外,特寵法第12條也明定,買賣業者具篩選責任,未離乳或年紀太小、獸醫師判斷健康情形不佳、罹患法定傳染病、具特定先天或遺傳疾病,都不得販售。業者交易時,也必須提供消費者3個月內獸醫師開立的診斷書或檢驗證明書。
法規的用意是使買賣資訊透明,讓消費者了解犬貓來源及健康狀況,避免非法繁殖及不健康犬貓流向市場,但執行面上卻難以落實。
台灣訂有《寵物業查核及評鑑辦法》,地方主管機關每兩年應對業者辦理一次評鑑。但評鑑往往只看到表面,業者只要備妥文件即可過關;平時真實的動物生活環境、照顧狀況、銷售行為,或處理淘汰犬貓的方式,政府都無法從文件審查中得知。
若要深入真相,政府應該經常暗中進行不定期實地查核,但目前全台有1,394家合法買賣業者、998家繁殖業者,各地動保單位人力卻捉襟見肘,對合法登記的業者無足夠人力實質查核,更遑論查緝取締未登記的非法業者。
評鑑及查核既然無法真正遏阻違法,民眾走進寵物店會不會買到來自非法繁殖場(或合法登記但未真正依法執行者)的不健康犬貓?消費者只能各憑運氣了。
禁止寵物店販賣犬貓,是改善動物福利的萬靈丹?
沒有第三方販售,就能改善非法繁殖、棄養、動物福利不佳等問題嗎?也許它並非萬靈丹,但從以下幾個層面來看,至少能達到部分效果:
一、消費者直接監督繁殖場,政府集中查核資源
若禁止第三方買賣,消費者就必須親自到繁殖場購買,也就得以親見寵物生長環境、是否受到良好照顧,以及繁殖犬貓的健康狀況。若發現非法業者或合法登記業者卻未符動物福利標準時,即可向政府檢舉,無形中多了許多雙眼睛監督業者。這樣的「買賣透明化」將使違法繁殖場難以生存。
另一方面,原本政府須評核寵物繁殖/買賣/寄養三類業者;若第三方買賣業者不存在,政府即可集中資源查核繁殖業,提升對繁殖業者的監督效率。
二、減少衝動購物,避免過度買賣繁殖
寵物店的溫馨展示氛圍誘人,消費者經常因為寵物可愛就一時衝動購買,但未經深思熟慮,往往在動物生病或發現照顧不易時,就會輕易棄養。
若消費者必須親自到繁殖場,無形中提高了購買門檻,如此一來可篩選出真正願意為了寵物做好準備、投入時間心力的飼主,而減少衝動購買,也可避免過度買賣下的繁殖及棄養行為。
三、免除運送過程及櫥窗展示的緊迫
許多寵物店裡的犬貓長時間被關在籠子或櫥窗內,環境單調枯燥,缺乏充足的活動機會,產生嚴重的刻板行為。此外,從繁殖場運送到寵物店的過程,及櫥窗展示時持續面對陌生人觀看/拍照/拍打等干擾行為,都對犬貓造成極大的緊迫。若禁止寵物店販售犬貓,可避免這些傷害動物福利的過程。
台灣能否跟上國際腳步?
禁止第三方販售可能損害買賣業者眼前的利益,在任何國家都是一項不易推動的政策,但民眾的支持往往可促使改變成真。
加拿大溫哥華市在通過寵物店犬貓兔販售禁令之前,提出動議的市議員收到數以千計關注寵物店的電郵;英國露西法案,則是動保團體的倡議行動獲得超過15萬名民眾聯署支持,因而引發國會辯論及表決通過。
台灣是否適合推動第三方販售禁令?捨去第三方後,留下的「雙方」(繁殖者與消費者)應該是什麼樣貌?現階段尚無答案。但如果每個人都願意發聲與行動,共同參與設計社會系統,相信也能如同國外先例,逐漸凝聚共識、匯集力量,形塑出屬於台灣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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