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哲毅/如果不是陳儀,二二八事件會有不同的結局嗎?(下)
▎上篇:
一、陳儀調走過多駐軍
在二二八事件中,南部秩序明顯失控,當時各地民兵和國軍激戰,而身為正規軍的國軍,其軟弱的表現著實令我感到吃驚。當時已經配置較多兵力的高雄、嘉義水上,這兩個分別擁有港口及機場對外聯繫的交通重鎮,國軍竟無力維持秩序,或是退守要塞之中,讓市鎮陷入無政府的失控狀態,或是出現僅被60多名的鄒族嘉義民兵攻陷軍械庫的窘境。至於在中部,國軍面對當時全台民兵數量最多的二七部隊,二七部隊數量不明,但估計了不起數百人,結果台中市國軍竟被團團包圍,最後還被強迫繳械投降。
雖說政府最應該的措施,是防範衝突於未然,鎮壓則是迫不得已的手段,但當國軍在二二八事件爆發的初期未能維持秩序,導致許多市鎮就在動亂中飽受經濟損失,以及日後國軍選擇用更強硬的手段做出報復性的鎮壓,導致更多悲劇上演。
為何國軍無法維持秩序?那是因為當時駐台國軍兵力僅有5,000人,且須分散在數個戰略要地,像是當時的台北竟只有200多人守備,完全犯了「不可過度分兵」的兵家大忌,所以在面對動亂時顯得戰力薄弱。那又為何國軍駐台兵竟如此稀少呢?
其實在1945年,國民政府可是派了「國民革命軍七十軍」、「國民革命軍六十二軍」分別自基隆和高雄登陸好接收並駐紮在台灣。雖然來台的國軍並非蔣介石的主力軍,但只要有槍有炮,那就是不同於平民老百姓的武裝力量,足以維持治安。何況七十軍及六十二軍被調來台灣後,立刻招募人員補充缺額,並更換裝備重整戰力(這兩支部隊後來分別改番號為整編七十師及整編六十二師);但當這兩支部隊人數多了、武器有了、休息夠了,然後……陳儀就把他們給調走了!
為何陳儀不讓這兩支部隊繼續駐紮台灣?那是因為二二八事件的前後時期可是國共內戰的年代;尤其1946年末至1947年初,中共在東北逐漸坐大,相比交戰激烈的東北戰場,孤懸海外的台灣可謂風平浪靜,自然不需要那麼多部隊駐守。而且陳儀認為:「駐台軍隊太多,軍費就要增加,我這是減少開銷;還況這兩支部隊非我嫡系不聽我號令,留了也沒意思。」所以陳儀調兵往大陸,既順應中央命令及需要,對台灣經濟也可減輕負擔,這在戰略及政略上都是正確的。可問題是:你老人家怎麼為了省錢竟把兩個師都調走呢?
其實當初中央要調派駐台部隊時,就有詢問陳儀:「要不要給你留下一個師的兵力?」陳儀的部屬也擔心部隊過少將不利台灣治安的維持,但陳儀大概是對台灣治安太有自信(還是對自己的能力感覺良好?),回覆說:「不必,兩個師都可調走。」於是這才導致二二八前夕,國軍駐台兵力不足的問題。
如果有足夠的部隊,讓國軍可以迅速穩住各地秩序,陳儀應該就不會陷入到恐慌狀態,以至於言詞迫切(甚至是過度誇示島內動亂)的向中國大陸的國民政府要求派軍,從而避免國軍的報復性鎮壓?這一切都只能推測了,但陳儀省錢的特性加上判斷的失準,讓他在二二八事件動亂的擴大上有難以推拖的責任。
二、過度鎮壓台籍人士
二二八事件中,相對動亂的南部,北部的反應較為平靜,很大的原因跟「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的調解有關,這個由台籍菁英自發性組成並通過陳儀認可的團體,一方面協助政府安定人心,一方面趁機向行政長官公署提出改革措施,然後……然後他們就死了!
二二八事件之所以是本省人的痛,就是有太多無辜的菁英在「清鄉」行動中慘死。像是嘉義的畫家陳澄波,他老兄啥事都沒幹,最後竟被帶到嘉義車站公開槍斃,還不准家屬領回屍首。這或許跟陳澄波身處的台灣南部,在二二八時的秩序已全然失控;使歷經國共內戰多年的陳儀覺得這與共產黨曾發起的城市暴動或農村起義實在太相像,所以他才奉行「寧肯錯殺一千也不肯放過一個」的處置方式……吧?
如果覺得上一段的解釋很牽強,那陳儀對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就更顯得沒道理,舉幾個例子來看陳儀是如何處置這群治台有功的菁英人士。
曾擔任臺灣省議會參議員,後又擔任二二八調解委員會宣傳部長的王添灯。此人從職務來看,應該話很多;事實上,這人不僅話多,還是個政壇重砲手,不斷抨擊揭發行政長官公署腐敗貪污的弊案,而在二二八事件中,又提出《三十二條處理大綱》的主張。
三十二條處理大綱內容很多,我就撿我認為最重要的幾條來敘述:
第四條 省各處長三分之二以上須由本省居住十年以上者擔任之(最好秘書長,民政、財政,工鑛,農林,教育,警務等處長應該如是)
第五條 警務處長及各縣市警察局長應由本省人擔任,省警察大隊及鐵道工鑛警等察卽刻廢止。
第十六條 一切公營事業之主管人由本省人擔任。
第十八條 撤消專賣局,生活必需品實施配給制度。
第二十一條 各地方法院院長各地方法院首席檢察官全部以本省人充任。
第二十二條 各法院推事檢察官以下司法人員各半數以上省民充任。
第二十四條 臺灣行政長官公署,應改為本省政府制度,但未得中央核准前暫由二二八處理委員會之政務局負責改組,用普選公正賢達人士充任。
第二十八條 警備司令部應撤消,以免軍權濫用。
從王添灯的發言,我大致歸納他訴求的幾個重點:
- 可以接受最高長官是外省人,但本省人要擔任絕大多數公職。
- 行政長官公署應該取消對經濟(尤其是對民生物資)的控制。
- 長官公署不能濫用武力。
- 有鑑於先前製造的混亂,長官公署最好先暫時將權力交給調解委員會,我們等情況穩定以及你國民政府答應我們的訴求後,就會歸還權力。
站在陳儀的角度來看,一群台灣人夾帶民意,突然要求行政長官公署交出人事任命、經濟管理、法律執行等權力,這不是一群暴徒試圖架空我的權力?而且還要我取消警備司令部……我你個去!沒槍桿子,那還不是任人宰割!
我個人覺得,對於習慣掌控一切的陳儀來說,二二八調解委員會的要求件件都踩到底線,而對於軍警武力的要求,更是刺痛一個軍人,尤其是經歷戰亂許久的軍人最敏感的神經。
但平心而論,王添灯的發言有沒有道理?
當然有!畢竟長官公署的人事任命權,使得期待地方自治、或是想要投身於政治的台籍人士失望;與長官公署無力穩定治安的情況相比,二二八調解委員會迅速回穩地方秩序,站在王添灯等台籍人士來看,你長官公署自然閃一旁讓專業的來處理情況。
於是慘劇發生,發言最多、抨擊政府最猛的王添灯,半夜被國軍強行押解,之後被淋上燈油活活燒死……
或許王添灯的大嘴巴很討人厭,但陳儀見笑轉生氣,還讓人不得好死的處置,無疑是太超過了!
再說說另一個二二八受難人物——陳炘。
他曾遠赴南京參與日本對國民政府受降儀式,並組織「歡迎國民政府籌備委員會」,是最積極和國民政府合作的台籍菁英。二二八事件爆發後,陳炘看到動亂,就跑去找陳儀說:「希望你開誠布公,勿被少數特殊份子包圍。」但陳炘的下場卻是被軍隊逮捕後遭到處死。陳炘既沒鼓動民眾動亂,甚至沒有主動參與二二八調解委員會(沒有主動參與二二八調解委員會),先前還如此密切與國民政府聯繫,我橫看豎看,實在想問:「給我一個這人罪可至死的原因呀?」
花蓮名醫並任制憲國大代表的張七郎。
他老人家對於國民政府也是歡迎的很,從他留下的墨寶中,動不動出現「歡喜江山歸依舊;迎來旗幟慶重新」、「四百餘里鯤身已去復返;五十一年婢僕垂死重生」、「治世三民無慚國父;共和五族一樣弟兄」,可見他是多麼力挺國民政府,但他的下場卻是:與兩個兒子張宗仁、張果仁被押到鳳林郊外的公墓槍斃(其實張七郎上還有一位二兒子——依仁,要不是依仁老兄具有軍醫身分遭到釋放,恐怕張家所有男丁都要被拖去打靶了)……(延伸閱讀:花蓮的二二八:我的外曾祖父張七郎)
寫到這,我真是一聲長嘆:「陳儀你有必要這麼搞嗎?」或許陳儀受迫於動亂的環境以及對異地人民的不信任,但沒必要連溫和、甚至沒有參與二二八事件的人都如此趕盡殺絕呀!
透過檢視歷史,提供自省及改變的機會
如要繼續細究,陳儀還有許多所作所為是值得批評的,可寫到此處,我最想表述的,已經不是誰對誰錯的責任歸屬,畢竟如果後人如此歸納:「就是某某人的錯導致XXX事件。」那真是把事情看簡單了。
如同我前面所說,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背景,絕大多數人並非有意造成悲劇,而是受到時代背景的影響,最後不得已的走向時代下的必然結局。我們設身處地想一想,換成我們是陳儀,能做得比他更好或是避免民變的發生?我自己讀二二八的歷史,有時不禁感慨:「陳儀何其不幸?要在如此困難重重的時代背景下治理台灣。」這是我這後人選擇對前人,尤其是無法完全了解所處時代背景下的寬容。
喔?所以就因為後人不了解前人,所以前人的所作所為都可以被原諒?那又是不對的。
讀二二八歷史,我同時也有一種感慨:「台灣人是何其不幸?是在那個時間點碰上了陳儀,以至於遭到無法承受之痛。」如果當時換作是個文官來治理台灣,是否比剛硬的陳儀更有可能降低紛爭的損失?如果陳儀一開始就擁有一個師的兵力維持台灣秩序,是否二二八不會如此悽慘?
如果……事實上,歷史沒有如果,因為那已經是發生過的往事,但對過去持續的探索,卻是我們後人檢討並有可能避免相同悲劇發生的一線契機。
隨著時光不斷向前,二二八事件中的種種因素我想將會持續不斷被討論。面對複雜的過往,很多時候身為後人的我們是剪不斷理還亂,如同現在我無法為二二八及陳儀下一個肯定的結論。但我在這次的二二八回顧中,自個摸索出一些想法,僅供參考的分享給各位。
檢視過往,需要多一些檢視及慎重;面對古人,何妨多一些設身處地及寬容;而透過歷史回顧現今時,那是一個自省及改變的機會。
僅以這不成氣候的拙文,望能為二二八的探討有些許幫助。
- 文:金哲毅,曾擔任代理教師流浪於各學校間,因思索老師的涵義故曾自稱為「老ㄕ」,但本質上,更是一個喜歡聽故事、說故事、寫故事的說書人。出版有《國父「們」︰被遺忘的中國近代史》、《野心家們:被遺忘的中國近代史》與《繼承者們:被遺忘的中國近代史》等書。
- 原文刊於《故事:寫給所有人的歷史》,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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