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的自治之夢:日治時期震動全島的「治警事件」
過去,總督府對付臺灣社會反抗行動,直接訴諸武力鎮壓,從不手軟。1915年7月,余清芳、江定等人在臺南新化、左鎮等地發動攻擊,燒毀警察局、殺害十幾個警察,並以天命氣數神明之說,鼓動人民起義,推翻日本統治。從臺灣總督府的眼光來看,這顯然是以怪力亂神之說陰謀叛亂,乃出動正規軍隊與新式武器清剿,噍吧哖一役反抗者死傷無數,十數個村莊受戰火波及,事件後村中幾乎看不到成年男子。
但是,1920年代以來,總督府面對的是一個全新的反抗型態:這些反抗者並非社會底層的勞苦大眾,反而多是地主、仕紳、知識分子;他們不訴諸武裝暴力,而是以文字、演說為手段;他們並未主張推翻日本統治,而是要求獲得帝國人民應有的權利與地位。他們的訴求與行動完全合法,總督府有什麼理由禁止?遇上這樣前所未見的反抗行動,總督府當局一時之間,還真不知道該怎麼應付。
軟硬兼施
在東京展開的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從早先的178人連署,運動擴展開來、一次比一次熱烈,愈來愈多地主、仕紳、知識分子參加,其中還有不少人是與總督府關係良好、享有專賣等特權的仕紳。眼看著反對運動聲勢即將坐大,總督府只能摸索著各種手段,試圖使仕紳階級退出運動。
最初,臺灣總督府試圖對臺灣文化協會總理、臺灣議會請願運動領導人林獻堂發動溫情攻勢。彰化街長楊吉臣是林獻堂的妻舅、也是文協會員,官方利用他勸導、慫恿林獻堂放棄運動。又透過林獻堂的堂兄林烈堂加以勸諫、曉以利害。甚至由總督府總務長官賀來佐賀太郎、臺灣總督田健治郎親自出馬。同時,也對蔡惠如加以勸導,說明運動的後果。但這些努力都未見效。
接著,總督府也對參與議會請願連署的仕紳施壓,凡是享有專賣特權者、公家機關任職者,若不退出運動,將會受到懲罰。彰化街長楊吉臣、臺中區長林耀亭、豐原的廖天三等人被吊銷鴉片批發權,南投施學賢被吊銷食鹽批發權。多位具有公職者,因參加運動者而被免職,如彰化街長楊吉臣、彰化線西庄長黃呈聰被解除職務,林獻堂也被免除總督府評議員職務。
任職公教機關者也都受到壓力,臺南醫院職員簡仁南、彰化郵局職員蔡添喜、北斗公學校教師林汝直、彰化中學教師施至善等人陸續被免職。甚至在民間企業任職者也受到無情的打擊,例如原本任職彰化溪州林本源製糖會社的葉榮鐘被開除。活躍於文化協會的宜蘭醫生石煥長、彰化醫生賴和,則以違反藥物使用規定的罪名遭拘留。
總督府的強勢作為,確實令臺灣文化協會會員感受極大壓力,不少人因而退出。文化協會中的學生會員,也被校方要求退會,尤其臺北師範等學校發生學潮之後,官方更大力施壓,致使文化協會會員人數銳減。另一方面,三大日本人報紙《臺灣日日新報》、《臺灣新聞》、《臺南新報》則發動攻擊、謾罵攻訐,指責參與請願運動的仕紳們「不知皇恩、不圖報答」,「思想錯誤、虛榮心作祟。」
1922年8月,彰化八卦山上北白川宮能久親王紀念碑上的「王」字遭到破壞,警方認為有人故意褻瀆親王,是為「大不敬之罪」,大舉展開搜捕,牽連20多人,屈打成招。警方虛構霧峰林朝棟之子林季商正著手募兵,企圖發動臺灣革命。密謀武裝革命,這可是要殺頭的罪啊!然而,由於案情太過荒唐,連檢察官都不相信,調查後僅以竊盜罪草草了事。儘管如此,這個「王字事件」、「募兵事件」已使中部地區人心惶惶,尤其是霧峰林家首當其衝。
眼看著周遭情勢極為不利,林獻堂有些心慌意亂。就在此時,臺中州知事長吉德壽透過林獻堂妻舅楊吉臣安排,力勸他與總督見面,希望斷絕他繼續支持議會運動的念頭。1922年9月29日林獻堂偕同楊吉臣、林幼春、甘得中、李崇禮、洪元煌、林月汀、王學潛等八人,一同前往總督官邸,會見田健治郎總督。面見總督未獲結論,怎知此事竟是一場陰謀,官方放出來的消息全然變了樣。
拂曉大逮捕
1923年12月16日,臺灣總督府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段,進行全島大逮捕。全臺共有41人被拘捕,58人受到搜查或傳訊,一時之間,風聲鶴唳、人人自危,以為噍吧哖事件即將重演。葉榮鐘得知消息,匆匆打電話給正在關子嶺溫泉渡假的林獻堂,報告同志被逮捕情形。林獻堂立即下山返回臺中,安排被押同志的鋪蓋衣食,並撫慰驚惶未定的家屬。
逮捕行動經過臺灣總督府周密策劃、保密進行,為免消息走漏,島內外通訊交通都在控制之中,街頭巷尾、公共場所都有特務站崗監視。此刻,最難的是,如何將消息傳出島外以尋求援助?林獻堂將此重任交付給祕書葉榮鐘。
葉榮鐘是彰化鹿港人,1900年生,曾受書房漢文教育、公學校教育。因恩師施家本的引介,獲林獻堂資助赴日,入中央大學政治經濟科。1921年返臺,在彰化溪州林本源製糖會社工作,卻因參與議會設置請願連署而被革職,後擔任林獻堂祕書兼日文翻譯,追隨他從事政治社會運動。
為了躲過監視,葉榮鐘利用中午特務用膳的間隙,騎著腳踏車飛奔到追分,居然突破警網搭上北上的快車,夜間抵達臺北。他不敢投宿旅館、也不敢到同志家裡,一路來到臺北醫專的學生宿舍,找到就讀醫專四年級的鹿港同鄉丁瑞魚。當時留宿外人在醫專學生宿舍,這是犯規的行為,但丁瑞魚知道茲事體大,冒著被學校開除的風險掩護葉榮鐘,並幫忙騰寫了幾份文稿。
趁著暗夜星月無光,葉榮鐘拜訪《朝日新聞》駐臺特派員蒲田,請將事件經過轉告東京本社政治部部長神田正雄,迅速將消息披露。又到大稻埕大安醫院,請蔣渭水的弟弟蔣渭川取消策劃中的工友總聯盟示威行動,以免刺激總督府當局,造成更大的犧牲。近午夜返回學生宿舍,丁瑞魚已在門口緊張不安地守候多時。
翌日一早,葉榮鐘又潛到基隆碼頭,找到神戶基隆間固定航班「因幡丸」一位相熟的茶房,將三封密函託給他,待船一抵達神戶,就上陸將信件投郵,分寄東京臺灣青年會、《臺灣民報》的林呈祿、明治大學的莊垂勝。東京的同志們一接到消息,立刻緊急開會,並向日本朝野呼籲,解除臺灣總督府的封鎖措施,結束恐怖統治。因為消息已曝光,總督府只好准許保釋,依法行事。
1924年7月25日起的兩週,治警事件在法庭上公開審判,共有蔣渭水、石煥長、吳清波、林伯廷、蔡年亨、林篤勳、林幼春、鄭松筠、韓石泉、陳逢源、吳海水、蔡培火、石錫勳、林呈祿、王敏川、蔡式穀、蔡先於、蔡惠如等18人被起訴。
治警事件引起全臺民眾高度關注,每次開庭,清晨不到五點鐘,群眾就排隊鵠立在臺北地方法院前等候,旁聽票在十幾分鐘內全部售罄。買不到旁聽票的民眾圍聚張望,使得法庭外也擠得水洩不通,《臺灣民報》則做了大幅的報導。
受難英雄
治警事件一審經過九次開庭,於1924年8月18日上午宣判,審判長堀田真猿宣告「檢察官起訴證據不充分,判決18名被告等全部無罪」。他並且發表談話,反對檢察官以違反《治安警察法》提出告訴。堀田審判長特別提醒,此事件的罪刑最高不過是徒刑六個月,或是罰鍰百圓以內,以這樣的罪刑對議會運動者提告,將傷害內地人與本島人之融和,可說是因小失大。
不過,並不是所有法律人都如堀田審判長這樣想。三好一八檢察官得知判決,認為此次宣告無罪,將增長反對運動氣燄,「非再上訴不可!」1924年10月29日上午,高等法院宣布第二審判決結果,推翻了堀田審判長的主張,眾人分別被判刑:
徒刑四個月:蔣渭水、蔡培火。
徒刑三個月:林幼春、陳逢源、林呈祿、蔡惠如、石煥長。
罰鍰百圓:蔡式穀、蔡年亨、鄭松筠、林篤勳、林伯廷、石錫勳。
無罪宣告:韓石泉、吳海水、吳清波、王敏川、蔡先於。
日本統治時代的治警事件全島震動,但經過司法程序,反對運動人士最終只被判處最高四個月的刑期。日本殖民當局就算再暴戾,仍遵守法治原則進行審判,開明與保守的法律人有機會在法庭公開論辯,殖民地反抗者也得以充分陳述己見。開明的法律人如堀田真猿審判長反對以法律做為政治工具,判處18名被告全部無罪。臺灣人的政治結社,最後以「違反治安」的罪名,判處三到四個月的刑期。
治警事件中被判有罪的13人立即向高等法院上訴,1925年2月20日,第三審被駁回,維持二審判決。由於辯護律師已預料上訴將被駁回,臺北青年準備舉行盛大歡送入獄的計畫。警方探知消息,不讓反對運動者與群眾有任何機會,宣判之後,立即將蔣渭水押入臺北監獄。同日,蔡培火、陳逢源收押於臺南監獄。
臺北的入監惜別會被警方破局,卻在臺中上演。因腳傷在外的蔡惠如,11日從清水出發到臺中監獄,一路上民眾綿延簇擁,跟隨到清水火車站,也有人同車護送到臺中的。蔡惠如從臺中車站步行到臺中醫院探望將入監的林幼春,群眾沿途隨行,愈聚愈多,甚至燃放鞭炮以示惜別。最後,臺中警察署長只得親自騎馬到現場指揮警察驅散民眾,民眾散而復集,至臺中監獄門口。蔡惠如向民眾揮手道別,民眾也高呼「萬歲」相應。
從1923年到1925年,蔣渭水因治警事件兩次入獄,他說「入獄實在像入學」,將入獄當作積極進修的機會。他在獄中大量閱讀,自修完成早稻田大學政治經濟學科講義錄,吸收社會主義思想。出獄後的蔣渭水脫胎換骨、更甚以往,過去在《臺灣民報》上多從事新聞翻譯的他,出獄後已能滔滔論述,並成為社會主義路線的支持者。
恐怖的鎮壓行動雖然對運動打擊一時,卻塑造出一個一個臺灣英雄,出獄之時,不僅同志熱烈相迎,也受到民眾景仰與支持。入獄,成為政治運動者的光榮勳章。治警事件中被逮捕但無罪釋放的彰化醫師賴和,對自己竟成為「英雄志士」,大感意外。
總督府方面也發現下錯了這著棋,治警事件之後,官方報告中指出「下獄者反成為志士,名重一方,普遍受到青年學生的景仰,聲譽鵲起,對運動反呈推波助瀾之勢」。
※ 本文摘自《自治之夢:日治時期到二二八的臺灣民主運動》第五章〈統治者的對策〉,更多內容請詳參本書。
《自治之夢:日治時期到二二八的臺灣民主運動》作者:陳翠蓮出版社:春山出版出版日期: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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