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友按時服藥就好?新店隨機殺人案,政府沒做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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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什麼是整個社會可以學習、避免憾事再發生的事? 圖/美聯社

(※ 文:社團法人台北市心生活協會

3月13日深夜,一位罹患精神疾病的23歲新北市民在與妻子口角後(妻子表示因為不想碰到熟識的人而不同意在娘家附近吃晚餐),情緒暴怒之下竟殺死了在路邊等待載姊姊回家的林姓無辜騎士。

許多人恐懼地想,精神病患的事故又添了一樁。也有許多人忿忿不平,希望大家知道「沒有一個人類社群可以免疫於精神疾病」,任何族群、任何品行、各式各樣的人,都有可能罹患精神疾病。這個喪盡天良的人,只是巧合為精神疾病患者。

這些說法都是對的,都是一部分的事實。但更重要的是,有沒有什麼是社會這個大家庭可以學習、避免憾事再發生的事?

對精神疾病的兩大誤解

政府部門是沉默的,只有法務部蔡清祥部長說了對精神疾病最粗淺的了解、也是最通俗的誤解,他說:「呼籲有精神障礙的本人、家屬或親友,一定要注意有沒有按時服用藥物、看醫生,接受適當的治療,不要再發生害人害己的事情。」

這個了解是,知道精神疾病可以治療,若能看診按時服用藥物會有幫助。而這裡的誤解是:

1. 誤認為本人/家屬/親友可以很容易知道,且做到要病人去看病吃藥

這樣的誤解,完全忘記許多精神病患者如同失智症患者,「感覺自己沒病」正是症狀之一。每個人都有獨立的思考與行為能力,精神病人亦同,家人沒有三頭六臂,並不是想要患者做什麼就能做到。而政府並沒有給家屬足夠的求助資源和管道。

2. 誤以為只要服藥就可以萬事OK

這個誤解忽略了「尋找合適的藥物」本身就是一個艱難的過程,也不了解現代精神醫學的藥物,雖能幫助患者穩定部分症狀,但無法紓解患者因疾病引起的生活困境與壓力,光靠藥物更不能為患者帶來心理與人際社會支持。

重大精神疾病為患者帶來相當大的生活困境,包括對許多事物的操作能力降低、大腦負荷力弱化、心理情緒的焦慮緊張等,以及巨大的社會汙名壓力。最顯而易見的就如同這位行兇之人所說的,「因為怕對工作有影響而不願意申請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光靠藥物無法為患者帶來心理與人際社會的支持。《我們與惡的距離》劇照。 圖/公視提...

除了藥物,更需要長期社會支持

精神疾病患者想要維持康復狀態,不只需要藥物治療,更需要長期性的社會、心理、情緒與生活上的支持。在醫療機構的藥物治療之外,如今精神障礙者的社會心理情緒支持,幾乎都仰賴全台各縣市的民間精神服務公益組織,但在社會資源挹注不足的情況下,公益團體最大的經費來源是向政府各部門(通常是衛生部門與社會福利部門)申請補助。

而這些政府補助的服務,清一色皆以「政府資源有限」為理由,要求只服務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的人。

當民間服務量能不足,當患者因為害怕汙名、害怕被排斥而不願意申請障礙證明,許多患者就只能「靠自己」,因為沒有可以長期支持心理情緒的服務可使用,疾病導致的各種日常生活壓力往往成為熱鍋,容易外溢而自傷或傷人。

修法之外,政府應布建社會安全網

每年在事故之後,都會聽到政府用「正在積極修《精神衛生法》」、「增加了多少名社工人力」來搪塞,而實際真相並非如此。

真相一:《精神衛生法》改寫來改寫去,都只在強制住院、人權不人權中吵來吵去,真正應該增加的、「精神障礙者多元社區支持服務」卻始終沒有被寫入法中。

真相二:即使增加社工及關懷訪視人力,卻永遠採單槍匹馬、一個人在社區跑的模式,造成服務者的流動率高,以及「社會安全網會議」等於「強制住院討論會議」。總是只有強制住院這一招,而輕忽服務應長期布建、需要多元的專業合作、需要家屬及病友同儕加入支持服務行列的需求。

真相三:獎勵民間團體做服務,卻時常不補助人事費。明知精障服務困難,卻又不給錢聘人,正是政府帶頭歧視精神障礙者、歧視精障家庭、歧視提供精障族群服務的公益組織的最佳寫照。

事實是,精神障礙者的康復,看病服藥只是基礎,生活上需要長期性的支持,需要有「可積極到宅關懷並陪同辦事的走動式服務」,再加上「多元形式的定點服務」與「各類患者合適或喜歡的社區及社會活動」。有服務才能承接患者的人際社會支持、支持協助患者重拾生活點滴,重新建立面對生活事務的經驗,達到精神復健的效果。

可不可以,不是法務部長陽春的回答,而是社會及家庭署、心理及口腔健康司、長照司來說一說,要如何布建不漏接的各類精神病友社區服務?

(本文授權轉載自「Right Plus 多多益善」,原標題:〈精神病友按時服藥就好?新店隨機殺人案,政府沒說的話〉)

精神障礙者在生活上需要長期性的支持。《我們與惡的距離》劇照。 圖/公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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