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跟他告到底」:當離婚成為「司法戰」,孩子面臨的高壓情境
桌球界的金童玉女傳出離婚的新聞,從今年年初各種揣測兩人婚姻衝突的細節、兩人原生家庭的介入等訊息佔據新聞版面,到近期終於落幕了。
一樁婚姻從甜蜜走向結束的各種甘苦,只有其中的當事人最清楚,所幸他們二位就婚姻、後續孩子的照顧做了很好的處理典範,雙方透過家事調解進行溝通與協商,使紛爭迅速落幕,讓大人與孩子的生活及早重新開始。
但筆者介入協助的家庭大多不是如此,且經常在司法、各自原生家庭、子女的學校,甚至是網路上開啟多個「戰場」,這樣處理離婚的作法往往讓彼此的關係、親子關係最終走向毀滅之路,使得身處其中的孩子需要耗費一生來處理這些童年的負面經驗。
孩子成為離婚訴訟的「助手」?那些孩子的故事1
15歲的女孩被診斷為憂鬱症已經兩年,經歷多次住院,仍常反覆的自我傷害、中輟。四年前,女孩的父母開啟了離婚訴訟等多達十幾起的互告案件,這些家庭的混亂歷時三年終於落幕,但女孩的痛苦並沒有隨之結束,當年她被迫在法庭上陳述父母衝突、父親的不是,讓她有著很深的自責感。對於父母每次見她,總是互相控訴對方的不是、對於母親總是在父親要求見她與弟弟時表現冷漠、母親上演的悲情戲碼或給予的雙重訊息,都讓她感到無比的厭惡。
當這一切無法言說的情緒淹沒她時,她選擇用刀子在手臂上劃開一道道的傷口,看著鮮血滲出,女孩頓時感到放鬆,但同時耳邊又響起母親這兩年反覆的叨唸:
早知道妳現在這麼麻煩,當年我就不要爭取你的監護權......
20歲的男孩在小學四年級時面臨父母的離婚訴訟,以及探視的衝突。他記得當年法官要他出庭表示想跟誰住,於出庭前父親告訴他:「如果你選擇了媽媽,這輩子我再也不會見你了,我會當作我沒有你這個兒子,我也不會負擔你的費用。」相較於早已離家半年、只能到學校看他的媽媽的不確定性,男孩只能選擇爸爸。
即使當年於出庭前開始拉肚子、作噩夢,一進到法庭就緊張到發抖,當年10歲的他仍牢記爸爸的交代,父母離婚後,他再也沒有見過媽媽。阿嬤說媽媽不要他了,一年以後爸爸再婚,他被送到阿嬤家,男孩覺得他也失去了爸爸,於是他一直處於害怕失去、害怕被拋棄的深淵中,無法與他人建立長久的關係。
這次他因強迫症而走進大學諮商中心,在諮商中泣訴童年時期父母種種作為對他的自我價值、情緒、人際的影響,帶著懊悔與自責、被拋棄感長大的男孩,內心的空虛與無助,彷彿還停留在那個10歲的小男孩。這些年來男孩時常被噩夢驚醒,他想問媽媽:
妳過得好嗎?媽媽妳不來找我,是不是妳還在生氣我當年在法庭上的選擇?媽媽我想跟你說對不起......
法院對大部分的人來說是個高壓情境,這些被迫涉入父母紛爭的孩子,為了父母走上法庭陳述父母的不合、做出選擇。但是那些出庭陳述帶來「背叛父母一方」的內疚,卻如鬼魅般如影隨形,持續影響孩子。
一段看似孩子於法庭上10分鐘的表意,但背後卻是孩子早已處於父母衝突、拉扯中的壓力;父母雙方處於司法歷程中的焦慮、各式情緒也早已渲染到孩子身上,再加上孩子出庭前、中、後的身心壓力:如出庭前父母各自下指導棋,出庭後的責罵等,不管7歲、10歲甚至年齡更大的孩子,其心理能量是扛不了的,於是孩子的心理開始扭曲、於是孩子心理病了。
不過,在離婚訴訟當下,很多眼中只有如何攻擊對方的父母,看不到這些衝突在孩子心理播下的種子,也不知道會影響孩子什麼?影響多久?但在我的工作場域見到也許5年、10年、20年後,孩子病了,在身心科門診、在諮商中泣訴這段毀了自己人生的父母衝突。
放下執念,才能在廢墟中站起來
生命中、關係中的不公平、痛苦和死亡不可避免,得不到、留不住、不得不也是人生常態,沒有人能不被生活中的痛苦與壓力所影響,選擇處理問題的方式也須承擔相對的代價。若身為父母的一方或雙方,此時仍想交由法官審理來處理關係中的苦、恨、不甘心、憤怒、不公平,這歷程只會使這些情緒再升級。
憤怒使得有些當事人會說「我就跟他告到底」;受傷會使父母處在一種如果對方不這樣做,自己就不會痛苦,「是你對不起我」、「都是你害的」的被害者位置,於是用小孩來逞罰、報復對方,想以強力的報復手段告訴對方「我受的傷有多重」,不惜讓對方不好過,但其實自己也不好過,而自己的下半生、孩子的人生都捲進這一場復仇大戰。
也許在此刻,心裡受傷的父母可以停下來想想,值得花時間與心力與曾經的家人,或你口中不屑一顧的人對薄公堂、持續糾纏嗎?還是選擇運用家事調解,讓生活盡早重新開始,各自回到原本的生活軌道?如這對桌球明星給我們的示範,將力氣花在拚經濟、陪伴孩子,讓孩子可以好好的長大。尤其當今COVID-19仍影響著我們的生活,疫情並沒有讓世界停下來,每個人在自己的生活找到可控制感、讓壓力有停損點,是很重要的。
離婚即是「重啟」,如何學習各自生活又共存?
離婚是兩個大人關係的結束,而非親子關係的結束。父母的和平相處、離婚後不缺席孩子的成長,都是孩子成長中強大的心理支持。如電影《年少時代》中小男孩梅森的爸爸告訴兩個孩子,即使孩子搬到800公里外,他還是會兩週跟他們見一次面。
故隨著時間可以看到孩子成長中面對生活與家庭的各種變動與挑戰,如搬家、轉學、嚴苛又施暴的繼父,但生父的定期會面與陪伴,成為孩子面對困頓時很重要的心理力量。電影中相較於嚴謹的媽媽,充滿藝術氣息、浪滿又隨性的爸爸也豐富了孩子的成長世界。
但筆者工作中所遇見的父母,卻有不少於離婚中、離婚後迫切想切斷孩子與對方的關係,也許是因為在婚姻關係中受傷、因為對方不是自己心中合格的父母,於是在孩子面前、在司法場域踐踏這個關係,拉孩子「結盟」排擠另方父母,卻導致孩子無形中也學會了關係霸凌。
筆者藉此呼籲,愛孩子就請不要和他結盟,孩子與父母要有適當的情緒界限,孩子需要知道他可以擁有與父母不同的感覺。例如孩子知道爸爸討厭媽媽,但他可以喜歡媽媽,這是他自己的感覺,孩子是獨立的個體,離婚不會讓人生就此停擺,終究父母會有自己的新生活、孩子也有自己的人生。
我們經常見到父母於離婚後視另方父母為「病毒」般的存在,想盡辦法透過司法阻止對方見孩子,那不如試著轉換學習英國政府最近發出的訊息:「學習與病毒共存」(Learn to live with this virus),而不再是防堵策略;學習面對離異後仍需與對方共分親職,所有的家事專業人員如律師、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的社工、心理師、司法人員就好比是疫苗,幫助父母增加面對此時家庭關係的能力,協助雙方能和平共存於孩子未來的生命之中。
- 文中女孩與男孩的故事,改編自筆者於長期工作中所見過的各種身心受創的孩子。
- 如果法官需要你的孩子出庭,請向你所在的法院家事服務中心申請兒少出庭的社工陪同與減壓服務。花蓮縣政府註法院家事服務中心038242139。相關洽詢華人共親職中心CCCH(花蓮)03856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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