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欣/被綁架的婚姻與女孩:《迷霧中的孩子》脫離不了的文化宿命
在北越沙壩縣與世隔絕的小山村,赫蒙族女孩琪上一秒還因為回憶而開懷大笑,悲傷的眼淚卻隨之襲來,洗去她臉上的笑容。女孩女孩,為何你要哭泣?
本屆台灣國際紀錄片影展亞洲視野競賽入圍作品《迷霧中的孩子》,深入拍攝越南盛行「搶婚」(bride kidnapping)文化的山村。導演何黎艷(HÀ LÊ Diễm)在截然不同的文化背景裡成長,與琪說著不同的語言,卻和她成為姊妹般的朋友,以親密的視角記錄了她12歲到15歲的生活。
導演自述,《迷霧中的孩子》的拍攝緣起與個人童年遺憾有關,15歲那年幾位摯友因早婚而中斷學業帶給她很深的影響:「第一個朋友結婚的時候我很難過,好像我的童年也結束了。十年後我來到這個小山村,遇到一群正在遊戲的女孩,感覺像是隔著鏡子再次看見我的童年。」
女孩們當時玩的遊戲正是在模擬搶婚——扮演新娘的女孩被聯手綁架,手足出手救援卻被強行拉開,而後男方家人登門提親,女方家人與新娘相擁道別。在她們遊戲的時候,小山村逐漸被霧籠罩,天真無邪的女孩們,也步入了迷霧重重的成長之路。
童稚的夢想,因女人宿命一夕變調
「妳想成為怎樣的女孩?」「不知道,但我想學習很多東西,賺很多錢,就會有很多愛人。」
在閃爍的燭光中,琪天馬行空想像著自己的未來。琪的姊姊因為被搶婚而休學離家的那年才14歲半,在還想上學、玩樂的年紀,童年卻戛然而止。而自己的母親總在農事中繁忙,嫌棄先生「沒有人尊敬,卻還想當國王」,兩人口角不斷。
從媽媽、姊姊的前例看透婚姻如枷鎖,琪白天到學校上課,課餘時間幫媽媽分攤餵豬、耕田等工作,把握著半農半讀的快樂生活,也與男孩自由戀愛傳情,甚至得出「愛情不牢靠,男人有房有車才可靠」的想法,認為自己不會天真地陷入婚姻。
透過導演的視角,琪彷彿成為我們身邊的朋友。然而,在一如往常的生活中,稚氣隱約產生質變,措手不及的命運則讓女孩一夕長大。
搶婚發生時,家人、學校、法律誰能相救?
在允許搶婚的新年期間,琪遇見了男孩Vang,慶典結束後兩人手牽手朝鏡頭走來,琪嬌羞地請導演不要跟著他們,Vang則保證結婚一定會先過問琪的家人,導演只能目送兩人往迷霧走去。來到命運的十字路口,赫蒙族在傳統文化與性別分工等面向的矛盾與拉扯也無所遁形。
知道琪可能被搶婚時,媽媽態度焦急,數度打電話警告女兒快點回家,爸爸卻把女兒離家的原因歸咎於媽媽的虐待,甚至訕笑當初妻子也是如此,才讓自己順利搶婚。導演請求兩人把琪找回來,甚至為可能失去好友的恐懼而哭泣,卻被琪的爸爸斷然拒絕,因為赫蒙族的婚姻制度世代如此,決定權在新人身上,父母不應插手。雖然女性為農業社會的勞動者,厭女意識依然存在,搶婚對男性來說,是女方「主動引誘」所致,因此女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赫蒙的搶婚儀式包含提親、協議聘禮、敬酒、確認新人意願等環節,約莫花上三天時間。當琪終於隨著Vang一家人回到自己家時,家長準備酒來判斷雙方的結婚意願,將手上的酒與對方分享,代表願意成為夫妻,不想結婚也必須喝下分手酒以示終結關係。在關鍵時刻,琪卻放下手中的酒離去,然而Vang不願喝下分手酒,也不願離開琪的家,事情延伸成僵持不下的拉鋸。
在雙方對峙之際,琪逃到學校尋求老師的協助,媽媽卻認為躲在學校是讓家裡蒙羞,想強行把琪帶回家。越南的合法結婚年齡是18歲,未成年男女結婚是違法的,學校老師曾在公民課上教授法律概念,也透過輔導或到府會談的方式勸導。
然而對赫蒙族而言,傳統生活有時仍凌駕於法律之上:縱使曠課會使得家長被罰錢,還是有學生為幫忙農事而缺課的狀況;雖然未成年結婚不合法,未達年齡的搶婚依然時有所聞,在家庭與學校無法相互配合的狀態下,即使有明確法律規範,像琪這樣的女孩仍不一定能獲得實質的保護。
好友與記錄者的雙重身分
擁有上帝視角的觀眾,能清楚看見片中每一個人的掙扎,但鏡頭之外,本片另有精彩之處,那就是未曾出現在鏡頭前導演的雙重身分。既是好友又是記錄者的她,如何拿捏其中的界線?
在拍攝倫理的討論中,導演通常是具有權力與能動性的一方,她以朋友的角色進入琪的家拍攝,卻也容易因為這層關係陷入兩難:預感危機要發生時,該救援還是該繼續拍攝?在琪要求不要拍攝的時候,要放下攝影機嗎?每個決定都可能導向不同的結果。片中可以看出部分琪不想被拍的時刻,導演仍繼續記錄,當琪開口求救時,她也挺身而出。
在每個反應可能僅出於直覺的狀況下,導演意識到攝影機亦成為另一形式的防禦武器——琪的學校曾有女孩在上學途中被姦殺,拍攝期間也有琪的朋友被男同學強暴,甚至差點被賣去中國。但她發現拍攝時,男同學比較不會去騷擾琪,琪也說導演住她們家的時候,爸媽比較不會吵架。她認為自己身為紀錄者,能做的就是盡可能傾聽所有人的心聲,而拍攝與傾聽某種程度也避免某些衝突發生或激化。1
雖然暴力,搶婚文化仍難以撼動
我好像做錯事了,我不知道為什麼要搶婚,成功會讓我覺得被祝福,但如果琪拒絕我會覺得很糟,不知道我的未來會怎麼樣。
膠著之際,Vang對鏡頭說出內心的徬徨,Vang因為家境貧困輟學,搶婚成為他組建家庭最簡便的途徑。
赫蒙族的性別權力值得深入研討,除片中主要在田裡工作的都是女性之外,搶婚習俗中,男人亦是主動出擊的受益者,聘禮由新人雙方的父親負責協調。婚禮上男人們盡情縱酒,女人卻唱著悲情歌曲,形成強烈對比。
關於搶婚文化的起源,有研究者認為因為窮困男性難以負擔豐厚的聘禮,於是發展出直接綁架伴侶的搶婚制度;且在階級差異或父母不允許的狀況下,搶婚可以讓有情人終成眷屬,同時強化男子氣概及女性矜持的刻板印象,因此大多數男人都支持搶婚。導演的赫蒙族譯者是琪的遠親,他在幫朋友搶婚時認為一切理所當然,卻在翻譯影片、從女方視角觀看搶婚之後,才感覺到這對女孩而言太暴力了。2
那麼女人如何看待這種文化?導演發現赫蒙女人雖然認為搶婚不愉快,卻也從中獲得某種權力或自我價值。在赫蒙文化中,若搶來的婚姻不幸,女人可以尋求娘家的庇護支援,非搶婚則後果自負。如果女人拒絕搶婚,可能會被認為不檢點而被村民霸凌、被父母責罵,這也是琪在搶婚過程面對的最大壓力源。
正是以上諸多父權紅利,使得搶婚在部分亞洲地區依然流傳至今,雖然各地的搶婚細節存在差異,卻不約而同因為處於傳統與家務事的模糊地帶,讓女性暴露於脅迫與暴力的風險之中。32021年吉爾吉斯一名27歲女子艾札達失蹤,警察獲報卻認為是搶婚而錯過黃金救援時間,兩天後才發現艾札達的屍體,引發示威者上街抗議搶婚傳統。事實上吉爾吉斯早在2013年便立法禁止搶婚,至今卻仍無法阻絕。
受暴女性往往淪為統計數據上的其中一人。《迷霧中的孩子》讓我們從女性視角近距離感受搶婚文化的暴力與掙扎,天真勇敢的他們都只是孩子,成長卻是如此疼痛,而從琪被詢問拍攝意願時的回覆,即可察覺她早已知曉快樂的日子正迅速流逝,赫蒙女人的宿命是無法逃脫的——
「妳的影片可以帶我回到我那無憂無慮的童年嗎?」
- 引用自TIDF影展快報第一期〈被搶走的童年 專訪《迷霧中的孩子》導演何黎艷〉。
- 同註腳1。
- 同註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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