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為國爭光」體育政策,讓運動空間進入社區生活
近期台灣針對各社區運動場地規劃討論度上升,無論是社區棒球場、籃球場、足球場,從土地取得、特色場地設計、一直到經營管理等,這些老與台灣空間俗稱「地狹人稠,寸土寸金」的先天限制脫不了關係,面對無解的空間營造困境,自然侷限的大眾參與基層運動的普及,以及親臨運動場的可及性,這些都成了各社區居民或特定項目人士想就近活動筋骨,不得其門而入的頭疼問題。
即使在台灣體育政策討論層次,前體育署長高俊雄也一再呼籲政府應重視全民運動「質」與「量」的發展,翻轉「為國爭光」優先的政策軸線。然而,體育政策如何回應全民運動的發展?又或者說,社區取向的全民運動空間該如何被政策工具框列出來?從台灣現階段政策工具來看,重新看待運動參與的內涵,配合社區參與式預算與運動發展基金使用方式調整,或許是突破運動空間實務規劃困境的方法。
運動參與:從運動政策到全民運動空間
台灣地方政府推動全民運動參與,主要希望透過擴充不足的運動設施,達到「平等運動權」的願景,促進各性別、年齡層、個人及團體得一同享受優質運動空間帶來的社會附加價值,如打造樂活老齡友善環境、提升生活品質、凝聚國民向心力等。從2017年起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營造休閒運動環境計畫〉與2020的修訂版本〈充實全民運動環境計畫〉的政策而言,最重要的就是提供「社區化」的運動空間,提升運動空間可及性,擴大現有的全民參與的基數。
立意良善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雖然有助於改善地方不足的硬體設施,提升運動參與比率,但仍距離營造「全民運動空間」甚遠,最主要是未能考量社會環境變化對於運動參與的影響。英國威爾斯議會針對2022年,因「通貨膨脹」導致的營運成本上升,變相促成運動參與不平等的狀態,建議政府應直接協助社區團體營運運動組織及管理空間的成本,回應近年英國面對「飲食或取暖」(Eating or Heating)的生存抉擇,正如威爾斯議會報告指出,就連15英磅的英式橄欖球費用,對某些家戶可能也是非常沈重的負擔。
既然全民參與運動的狀態非均質性的社會事實,政策所列出的「平等運動權」應視作是探究各地方縣市「參與狀態」的起點。當然,現行體育署並無足夠人力或者組織彈性,能細究各地方縣市提案對於社區的影響,但若能調整提案方式,將社區參與聲音納進地方政府提案的一環,或許也能令地方體育相關局處重新思索運動參與在空間不平等的前提下,造成的參與不均等的狀態,並能因應各社區面臨的問題,提供對話平台,共同營造全民運動空間。
參與式預算:社區動員與運動空間營造
參與式預算能讓社區居民創造公共討論氛圍,凝聚社區居民對於在地議題的掌握,不僅能親身涉入並瞭解政策制定過程,架起社區與政府溝通的橋樑,也能創造具地方認同感的都市空間。也就是藉著社區賦權過程,動員社區主動發聲,參與特定公共議題,地方政府也能重新盤點社區資源與可行的運動空間營造策略。台灣針對孩童遊戲空間發聲的台灣還我特色公園行動聯盟(特公盟),便是透過不斷為孩童遊戲權發聲,聯合不同專業學者、政治人物,一同以孩童為本,打造特色遊戲場。
倡議團體扮演斡旋資源的重要守門人,紐西蘭北島的漢美頓市(Hamilton)在地方團體魔術橋信託(Magical Bridge Trust)與漢美頓市議會及樂透委員會(Lottery Grants Board)爭取共一百萬美元改善在地足球場燈光及場地品質,在市內克勞德蘭茲公園(Claudelands Park)打造多座高可及性的兒童遊戲場所,提升在地社區生活品質。
蘇格蘭鄧迪市(City of Dundee)則在2017年,由在地職業足球隊創立的鄧迪聯合社區信託(Dundee United Community Trust)出資二十萬英鎊,並向蘇格蘭足委會草根足球場基金(Scottish FA Grassroots Pitch and Facilities Fund)申請不足額的十萬英鎊,共同翻修市內葛西公園(Gussie Park)內部的足球場,目前除了用作鄧迪聯合的社區足球教學場地外,同樣也是鄧迪聯合女子足球隊的主場。
社區運動空間,並不單是政府藉由政策工具,由上而下指定一處成為社區活動中心就完事。土地及錢到位只是開始,真正的挑戰往往在經營空間之後。正如同台南東城門足球俱樂部追求台灣足球夢,但真正經營一座足球場,才發現箇中需要協調的是孩童、家長、社區、政府、甚至是在地大學。參與式預算是凝聚居民一同討論運動空間規劃的方法,但如何透過社區自發性經營,甚至是形成在地運動特色,則必須得再考量「經費」補助,發展基金的「管理」,以及對「參與」運動相關事務的影響。
運動發展基金:誰的基金?誰的發展?
目前,台灣運動發展基金的用途,是依據《運動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四條規範,多用於不同群體的人才培育及相關庶務,對於地運動發展議題,也僅有《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發展地方特色運動觀光遊程實施要點》,鼓勵地方針對發展觀光旅遊提出案例。體育署目前針對運動發展基金,尚無針對全民運動參與多做著墨。筆者認為應是中央與地方政府權責劃分,中央僅作政策指導,地方政府則是主要做事,資源盤點的第一線單位。
尷尬的是,中央及地方無法切割的上下從屬關係,若中央無法針對運動發展基金給予更宏觀且彈性的指導方針,相信各地方政府只會使用既有的政策工具,不會多做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誤會。運動發展基金固然是台灣運動彩券給予中央政府「發展運動」的重要資金來源,但若能更廣泛的讓各社區能自行提案至地方政治,甚至是架起「社區—地方—中央」的溝通橋樑,相信運動發展基金能真正觸及到全民運動發展的核心盲點——即是社區居民的需求及心聲。
正如高俊雄前署長所言,台灣必須走出「為國爭光」的運動政策範疇,走向全民運動發展,如此才能真正改變台灣體育政策的方針。與此同時,台灣更需要重新走進社區,正如蔡總統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嘗試要將運動社區化的決心,將運動視作社區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傾聽社區居民對於活動筋骨的渴求,才能將台灣打造成一座身心韌性兼具的運動島嶼,也是台灣向外宣傳不可或缺的體育軟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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