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兒子是死刑犯》:槍響之後,那些被留下來的人
司法院為推動司法與社會對話,多次舉辦司法相關影展、研討會等,今年司法影展更與金馬影展合作,挑選多部國內外的司法影視作品,希望透過電影,讓觀眾得以接近司法、認識司法。而於死刑議題部分,則選入《我的兒子是死刑犯》一片,本月9日舉辦的映後會,更邀請到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司法院刑事廳廳長蘇素娥,與導演李家驊參與座談。
去年12月,司法影展針對死刑議題,挑選一部南非電影《殺了七個人之前》,本團隊也發表〈《殺了七個人之前》:你關心殺人後怎麼判?還是殺人前發生什麼事?〉一文,指出我們該關心的,是什麼時候才要執行死刑?還是嘗試瞭解,為什麼死刑犯之所以成為死刑犯的原因?
而《我的兒子是死刑犯》這部紀錄片,透過鏡頭的刻畫與敘事,帶領觀眾認識到,在家人成為死刑犯後,那些被遺留下的至親,其所背負的罪惡與痛楚又該如何被理解。
刑法的任務
對大眾而言,刑法的任務不外乎維護社會秩序、預防犯罪及保護法益與社會共同生活的基本倫理價值,而多數人也都傾向支持「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應報論觀點。甚至,深信「刑法萬能論」,認為刑法可以解決社會中一切的不和諧;就算再不濟事,還是可以「解決你」。
然而,刑法的任務真的只是這樣嗎?
在台灣社會,多數民眾崇尚所謂的「治亂世用重典」,當國民犯了錯,就該以嚴刑峻罰加以懲罰,殺雞儆猴、以儆效尤。然而一味的重典,是否真能治亂世?還是只是提高了犯罪成本,甚至愈具挑戰性,就愈加吸引人?或者,既然犯罪成本墊高,而結局也都一樣,乾脆一不做二不休,悲劇的連續性會不會由此而生?
我們翻開歷史,嚴刑峻罰從來沒少過,從拔指甲、夾手指到滿門抄斬的斬首示眾,但「亂世」真的被終止了嗎?每個時代都有「亂世」的不同定義,但亂與不亂理應有犯罪數據做為佐證,但我們卻總是看到,特定刑事案件透過媒體被放大,而恐懼也總是被無限擴散,人們感嘆好亂好可怕,但真的是這樣嗎?
因此,刑法的任務,是基於「復仇」心態展開的國家權力行使?還是在刑事訴訟程序中,發現一名名被告的人生軌跡如何走上偏差,並協助他們重新與社會、與人建立連結,最後得以復歸社會,並終為社會所用?
死刑的意義
有不少人認為,「欠錢還錢,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但是,他欠你的錢,可以用錢還你,但是用死刑犯的性命能換回逝去的生命嗎?死刑,讓犯罪者受到國家的制裁,但「一命抵一命」真的就是公平正義嗎?槍響之後,又真能撫平被害者家屬心中的痛楚?而那些對社會造成的創傷與恐懼陰影,又該如何平復?
片中,一名死刑犯在監所中自殺了,「死刑」就像標籤,預告他已被世界拋棄,而他也放棄了自己。而死刑,也像是對他傳達,「你可以不用再為你做過的事情感到懺悔,也不用去彌補你所傷害的,因為你死了,這世界的春夏秋冬、悲歡離合再也與你無關。」因為你一死了之了;因為你很快就解脫了;因為你不必再對這個世界有所後悔。
然而,令人們不解的是,為什麼犯錯的人可以不用為他犯下的錯道歉?不用懺悔?不用彌補?就這樣一了百了?在震撼社會後,為什麼犯案沒人知道。沒有原因,沒有解釋,只有死刑執行後的一片沉默。
死刑是否意味著國家與社會面對犯罪的集體失能?縱然那些「窮兇惡極」的死刑犯凸顯多少社會矛盾與問題,但國家與社會不僅無心釐清問題,只想執行槍決以撲滅民怨,甚至用來挽回低迷的民意支持。如果我們未能從線頭抽絲剝繭,依循線索探勘問題的本質,那麼,問題總會週而復始,而發生重大社會案件的週期,也或將越來越短。
其實,一旦社會發生重大刑案,媒體揭露嫌疑犯的家庭、成長與社會背景後,在各大新聞留言區,我們經常可以看到一種可稱做「專業比慘」的留言。
有網友經常框稱,「我小時候也XXX,怎麼就沒有去殺人?」「我小時候比他還XXX,怎麼我就活的好好的?」更有甚者,「我爸媽也怎樣怎樣,我怎麼就沒有精神病?」
然而,這類以自我中心出發的評論,也總是疏忽了每個人人格特質的差異,甚至是好運。或許你在某個關鍵的時刻被拉住一把;或許你有足夠的支持系統;又或許,僅是你運氣很好而已。換言之,每個人面對同一件事的耐受程度不一、相關支持系統也殊異有別,我們是否真的去了解過,那些重刑犯的背後的結構性問題,讓他們被碾壓而過、並墜落至此?
小結
《我的兒子是死刑犯》記錄了三位死刑犯及他的家人,為什麼牽扯到家人?就如同〈《我們與惡的距離》:留下的空白,你想填上什麼?〉一文中所述:
「誅九族」是古代帝制時期冒犯皇室的下場,然而時過境遷、物換星移的現在,誅九族消失了嗎?不,並沒有,只是換了個方式存在。從以前的推上刑場斬首示眾,變成了推上新聞畫面,讓大眾以「言語」這把利刃,在網路的世界「斬首示眾」。
透過這部紀錄片,或許我們可以多一些思考空間,重新思考死刑的意義,以及面對社會重大案件時該抱持的態度,是吃瓜看戲、擁抱正義烈火追殺九族,還是走過那些激情與憤慨的輿論,看見死刑犯的生命經驗,與尋找可能的處遇方式?又或者我們可以重新思考死刑的替代手段,讓他們為自己犯下的過錯懺悔、彌補?
映後現場也有民眾提到,台北捷運殺人案的鄭捷,犯案動機就是為了死刑,因為沒有勇氣自殺,所以只好透過制度,將自己殺死;但是為了利用制度殺死自己,他必須先帶走其他人。
而我們也可以藉此思考,這個社會所需要的,或許不是死刑,而是讓每個蜷縮在陰暗角落的人,能夠重新找回與社會連結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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