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懷抱負的檢察官,為何最後選擇出走?讀吳忻穎《扭曲的正義》
近日聯經出版的《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一書,是作者吳忻穎記錄她在澎湖及新北地檢署擔任檢察官3年9個月檢察官旅程的作品。書中記錄吳忻穎親眼所見檢方、警方、媒體之間的三角關係如何運作,也對這三者存在的體系文化提出第一手觀察。
這些讓人瞠目結舌的風氣,實際上已長存在體制中幾十年,並且深深影響著體制內的人。更值得我們思考的是,這一切是如何讓一位原本充滿抱負的檢察官,最後帶著失望、毅然決然轉身離開這個體制?
甩尾狂飆的「偵查大公開」
《扭曲的正義》一書中,作者述說了在她任職檢察官時存在於警方、媒體與檢方中的問題。其中描述的許多場景,比如記者可以自由突破門禁,出現在檢察官辦公室等事情,跟目前的「偵查大公開」亂象難以脫鉤。
「偵查大公開」正是因無視「偵查不公開」而產生的亂象。《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明文規定,檢警調等偵查機關,在偵辦刑事案件過程中所取得的偵查資料,於審判前禁止對外公開。然而,我們常看到的卻是各種「偵查進度獨家披露」與「破案記者會」,使得偵查進度在「言論自由」、「人民有知的權利」及「公正第四權」的呼聲中大肆揭露。
甚至,2019年3月修正並於6月施行的《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也引發部分媒體批評,直言「偵查不公開」是司法遮羞布;又直指是限制媒體採訪權,侵害憲法保障的「新聞」言論自由。但是我們不要忘了,「偵查不公開」的目的,其實是更為重要的。
其一是維護偵查程序的順利進行及真實發現。比如書中提到發生於2018年7月底的斬手專案「騙票」事件,有多名員警利用「幽靈通知書」、「時間回溯」、「盜用大印」等招數,持內容不實的資料向檢察官騙取拘票,並持騙來的拘票拘提嫌疑人,藉此取得專案績效,爭取功獎,後被檢察官察覺,於同一時間多頭並進到各分局調取相關資料調查,最終起訴六名員警。
試想,如果偵查先公開,那麼檢察官還調得到資料嗎?就如同警方對於騙票行為的抗辯「先通知,要讓他跑嗎」一樣;同理,「先公開,要讓警察有時間滅證嗎」?
其二是為了保障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之名譽、隱私、安全。比如2017年陳姓小模姦殺命案中,被媒體報導參與計畫、被網友灌爆留言的網紅閨蜜。事後這名閨蜜被證明清白,但又有誰還關心當年那位媒體筆下、網友口中的蛇蠍黑心閨蜜,生活一夕之間被摧毀?
其三是確保被告受公平審判之權利,以落實無罪推定原則。還記得司法院於推出的微電影《無辜遊戲》嗎?每當發生社會案件,為求點閱率,透過煽動人心的文字及駭人影片拼湊的報導,哪一次不是造成廣大網友群情激憤?但是事情真的有媒體片段報導得那麼簡單嗎?
更別說2018年9月發生的冰屍案,即時播出的警政連續劇沒讓吃瓜網友失望,更讓媒體大賺點閱率,一日三變的不只是劇情,角色也在孝子與逆子間不斷變換,可比小說還精彩。但在隔年宣判之後,又有多少人真的上司法院法學檢索系統搜尋判決書,在長達4萬多字的內容中試圖瞭解被告母子的人生經歷?那些人生背景及案件發生的緣由,都不是短短百字可以述說。
「績效制度」下的檢警亂象
書中另一個關注的重點,就是讓警方高層瘋狂的「績效制度」政策。這使得每每發生社會事件,或是接近選舉、暑假期間,總是能看到警方、法務部在媒體版面上流連忘返;而「專案」、「績效」也是警政界一年四季不間斷的輪迴。
警政高層之所以如此迷戀績效數字的魔力,其實正是社會推崇所致。社會推崇的是報表上光鮮亮麗的數字,那數字滿足了社會所謂的「安全感」;但是推崇光鮮亮麗的數字背後所代表的,可能是警方的違法濫權,以及被無故侵害人權的人民。
各種「專案」的亂象,在檢方高層的允許下癱瘓全國地檢署;而那些被波及的無辜群眾,也在網友「警察不會沒事找你麻煩」的輿論中,以及警方所謂「為了防止社會被破壞」、「為了守護社會的和平」宛若火箭隊式的正義呼聲中被犧牲。
因「績效」所衍生的亂象,催生了曾在新聞媒體上引發各界議論的「斬手專案騙票事件」。這起事件是作者在檢察官生涯中,基於職責調查涉案員警,試圖糾正體系內的過失,也透過這樣的糾錯行為,讓人們相信檢警系統是有自省能力與責任的。
然而,作者在書中揭露,在斬手專案騙票事件爆發後,來自警界高層的各種「力挺基層員警」的舉動及抨擊,以及來自高檢署檢察官在公開場合的「風涼話」,使得剎時之間,承辦此案的檢察官成為「破壞檢警關係」的眾矢之的。
就如同常常引發爭議的路邊隨機盤查事件一樣,或許仍然會有網友認為,員警是為了維護治安,只需增強體能,無需熟悉太多執法相關的法律知識;有些網友更認為,若花時間熟悉法律知識,體能就會減弱,如何追捕嫌犯?在這種氛圍下,使得部分民眾與員警都認為只需依上級指示辦事即可,並認為民眾若問心無愧就「配合一下」,民眾無需質問員警執法依據,法律人更無需檢視警方執法是否符合法令規範。
而這樣的認知,似乎玷污了警察身為代表國家行使公權力的公務人員所應負擔的責任,更顯然無視了《警察法》、《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一條所揭示警察應「依法」行使職權、維持公共秩序、保障人民權益的目的。
小結:「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會比較好
司法流言終結者認為,對於體制中的卑劣文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會比較好,只會在不知不覺中沈淪與墮落。而我們期盼,這本書的出版,除了掀開那鮮少為外人知的腐化體制,更期盼警政及媒體回歸專業倫理,才不愧對身上的制服及「媒體人」的頭銜。
畢竟,還有許許多多的「媒體人」恪守著專業倫理,為社會帶來更深入、更全面、更客觀的報導,努力用筆記錄下社會的脈動與世界的模樣,並推動社會往更好的道路上前進。也有許多穿著制服的「鴿子」,在堅守程序正義的天空努力地揮動翅膀逆風飛翔,他們仍然恪守著初任警職時,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7條所宣誓的誓言:
余誓以至誠,恪遵國家法令,盡忠職守,報效國家;依法執行任務,行使職權;勤謹謙和,為民服務。如違誓言,願受最嚴厲之處罰,謹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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