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鐵警殉職後:問題不在開槍時機與司法挺不挺警察

聯合新聞網 吳忻穎
鐵路刺警事件後,內政部長徐國勇(左),與警政署長陳家欽(右)召開記者會,做出「要...

今年7月3日20時40分許,台鐵152次自強號班車行經嘉義火車站時,鄭姓被告因不滿被要求補票,持刀刺殺前來值勤之李姓員警,受傷的警員於翌日不治死亡,本案被告現已經檢方聲押獲准(羈押理由參見「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審理108年度聲羈字第109號鄭姓被告涉嫌在火車上刺死員警案件新聞稿」)。

本件新聞於7月3日晚間經媒體披露、社群網站不斷流傳,然而全案事實尚在檢警保全證據與調查中,且被告經警逮捕後尚未解送地檢署,但事發至今,網路上充斥一片鍵盤法官與鍵盤檢察官重點不明的流言與謾罵;有人罵「恐龍」司法、有人檢討用槍時機、有人藉機消費被害員警,也有前警大教授趁機將問題泛政治化,罵國家、罵政府,將本來應該檢討的內部問題轉化為打高空的「要尊嚴」。

膝反射的鄉民議事

分析鍵盤法官、鍵盤檢察官的謾罵內容,不外乎可分為三種:

1. 司改自助餐:

不管發生什麼問題,不思找出問題根源,拿著遙控器、滑著手機、敲著鍵盤,罵司法發洩情緒就對了。民眾有的是「法盲症」發作,腦補一堆莫名其妙的情節;有的則是失憶症發作,高喊「都是法官不判死」,忘記鄭捷早已被火速執行死刑完畢的事實。

不過人民不管法治、不講道理,是我國社會正常能量釋放,沒什麼好意外的;令人啞口無言的是,連警方也跟著瞎起鬨,想要在這個時點趁火打劫,把問題全部丟給司法,大吃司改自助餐,砲司法不「挺」執法者(違法的)「尊嚴」,以規避扭曲、英雄主義式的績效與功獎制度導致的執法過當、甚至違法問題。

2. 開槍擊斃一了百了:

例如「遇到犯嫌一律開槍擊斃就好了啊!」、「支持開槍除罪化」等。這類聲浪,完全不考慮不同個案的狀況與情境,也一點都不在乎比例原則、不同警械的運用效果(在很多場合,槍與子彈其實並非最好用來控制現場的警械),看太多好萊塢動作片,把現實中的基層員警當成電影中特技達人,更把開槍行為誇張化、英雄化。

在火車裡開槍是蠻有創意的,然而一旦彈道偏了怎麼辦?難道乘客死再多也沒關係?這算是哪門子的「寧可錯殺一百,也不要縱放一人」?

3. 一切都是政府的錯:

「XX黨政府上台後只支持人權、不挺警察」,如這類聲浪,滿腦子只有政治,背後動機可能是要模糊焦點,幫內政部警政署與高層面臨的輿論壓力來解套,利用政治化的打高空手法,規避警政高層務實改革的責任。更可恥的是,還有某些有心人士製造假新聞,把行政院長出席其他人告別式的影片,張冠李戴成本件殉職員警的告別式,消費殉職員警作為政治手段。

此外,硬是要把警察執法與人權一刀切成對立面,殊不知,警察、檢察官、法官以及所有國家公務人員的任務,都是維護法治國的運作,保障人權。

這一次,基層不再沉默

媒體、輿論等網路聲浪,是官癌末期的高官們向來喜歡操弄的工具。昨日公祭,帶個風向轉移焦點後,今日立刻忘記。

不過,這一次,許多基層員警、基層單位主管警官、教官們在第一時間的錯愕、悲傷、憤怒後,以第一線的專業與經驗理性分析問題根本原因,不再願意被高層帶風向,勇敢地透過LINE、Facebook、投書等方式,將真正的問題公諸於世。7月4日中午過後,可以很明顯的發現,媒體的風向已經悄悄改變。

7月4日上午,有基層向媒體揭露裝備以及警察訓練的問題,直指「防彈衣是拿來裝備檢查用的」,更表示「鐵路警察各單位明明都有配置防彈衣,但卻沒有鐵路警察在執勤時使用,且若有警員想穿,還會被裝備管理人貼上『不合群』的標籤」1。同時,該基層也批評警專教育的「綜合逮捕術」已被基層戲稱為「綜藝逮捕術」,根本是表演給長官看的,「面對歹徒持器械時,徒手搏鬥根本是讓自己涉入險境」。

除了上述各家報導轉述警方基層員警的說法外,筆者在同日上午至中午之間,陸續收到不少基層員警、警官的訊息,他們認真地就本事件與我交換意見、針砭現狀。如正確訓練不紮實就要經驗不足的年輕人上陣、配備不能補、閒缺與無效人力很多、單警巡邏的背後根源以及造成的安全性隱憂,並直指,「該補的裝備喊沒錢,但濫發的獎金卻不少」。同日,我也看到不少員警在臉書公開發表類似觀點,我也應一些員警的請求,公開貼文整理基層的意見,認為「重點在正確方向的檢討與改革,而不是把憤怒亂噴,更非亂帶風向挑撥輿論。」

此外,如警察權益協會舉行記者會,針對國內警察教育訓練提出5點訴求,並嚴正批評,錯誤的教育訓練造成憾事,警界訓練「奪槍術」、「奪刀術」不切實際。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理事長投書直指問題核心,懷疑「我們的警察教育訓練、勤務制度及裝備,到底在職場上帶來了什麼樣的結果?」臉書「靠北警察」粉專發表貼文「笨蛋,問題不在警力!」譏諷「剛告別完鐵路兄弟,但看到各個大頭賭場加碼式幹話喊的震天響,還是想說點話,每次意外只有補人加見警率這招,你人哪裡生?」認為問題在於裝備與訓練。

司改自助餐,吃不膩嗎?

這些討論的方向,將向來熱愛腥羶色的媒體、喜歡跟風謾罵的輿論做了些導正,也指出問題根本不是司法「挺不挺」警察、「判不判」死刑,更不是檢討「開槍時機」的問題。

就在鐵路刺警事件發生隔天,內政部長與警政署長終於出來面對了,他們在記者會中強調,總統及行政院長已經指示,「要錢給錢,要人給人」、「錢跟人都沒有問題」。內政部長並在記者面前一鞠躬,讓記者拍下他鞠躬的畫面登上媒體。

然而,他們記者會中講的一大堆內容,是否真的有貼合基層的需求?更符合現實的專業訓練?而長期以來為人詬病的人力配置問題是否被正視了呢?會不會只是在人力與資源上挖東牆補西牆的虛晃一招,風頭過後,依舊「今日公祭,明日忘記」?反正,在行政權的前面,永遠有司法權成為箭靶幫他們擋箭;大吃特吃的司改自助餐,總是好吃不嫌膩是嗎?

我國最有趣的地方是,在發生案件後,民眾看著腥羶色的新聞,拍著胸脯驚魂未定地喊「好怕怕」,不思「怕」的問題根源,也不知道問題出在哪,所以針對斷人是非、容易「公親變事主」的司法先射箭再畫靶。只要發生任何事件,就一律把「司改自助餐」端上桌,反而移轉了主管機關的的課責問題——這是法治教育失敗的社會特有的產物。

有沒有人思考:開槍和死刑是問題嗎?

在擁擠、向來疏散SOP只流於「演習形式」、民眾欠缺危機意識、法治觀念與維護公益熱忱(「在現場卡位拿手機拍照錄影」倒是很「專業」)的火車裡,近距離突發事故,開槍有何用?萬一偏了,你們是在場乘客的話,想要吃子彈是不是?

另外,鄭捷早已被執行死刑了,除了滿足民眾的復仇感以外,有達到預防效果嗎?又與本件刺警案又有什麼關係?

身為法治國的公民,還在隨著輿論起舞大吃司改自助餐嗎?司改自助餐吃到腦滿腸肥,並不能變得健康,胖死變成鬼了,還不知道法治國是怎麼死的。

然後,真正的問題被模糊焦點,永遠不思務實改革。有錢濫發獎金、宣揚「愛與鐵血」的英雄主義,卻沒錢改善裝備、將人力做真正合理與有效的分配,並提升公務人員的養成訓練與品質。

你的「尊嚴」,他的羞辱

警方高層、前警大教授、某些很會衝績效但從不檢討執法合法妥當性的員警在本案發生後,蓄意製造某種聲浪,趁機趁火打劫,拿某些被檢察官不起訴、法官判決無罪的案例出來說嘴,砲轟司法不「挺」執法者(違法的)「尊嚴」,以規避績效功獎制度扭曲而產生的問題。

事實上,經檢方起訴並判決有罪的妨害公務案件反而是大宗。實務上更不乏民意代表、地方權貴的親戚襲警,檢方起訴,反而是警方與被告和解而部分撤回告訴的案例(例如〈民意代表代表的不是你的民意——從議員之子毆警案談起〉),為什麼不在這類檢方起訴的案件中,討論警方高層內部的「和諧」態度,反而是挑那些執法違法在先的判決來說嘴?

在高喊「打擊」士氣愚弄大眾時,是否有將不起訴、無罪案件的違法盤查、違法搜索、違法拘捕等具體事實拿出來檢討?別忘了,法律始終是、也只能是「合法執法」者的後盾。

對那些違法執法還要討尊嚴,與為了績效、功獎的胡搞瞎搞,拿自己違法盤查、違法搜索、違法拘捕導致妨害公務不起訴或無罪的案例,與本件鐵路刺警案做類比,根本是對被害員警最大的不敬。

可以不要這樣消費、甚至羞辱被害員警嗎?

吳忻穎

德國哥廷根大學(Georg-August-Universität Gö...

時事觀察 吳忻穎 死刑 警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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