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仔聊齋(四):失靈的行政,癱瘓的檢察業務
日前司法圈內傳出北部某地檢署,有檢察官發送群組信給該署全體檢察官,描述行政同仁「長久以來有懈怠及廢弛職務之情況」,引發圈內議論。
該檢察官具體說明其發現,包括「值庭法警以『同時值兩庭』為理由離開偵查庭後,再也未曾出現,但事實上不知跑去哪裡,兩個庭都沒出現該法警」、「值庭法警說要上廁所,但一上就是30分鐘,回來後滿身菸味」、「指揮案收網,要求法警值庭,值庭法警一直抱怨或請求檢察官改變命令,讓承辦員警協助開庭之情形」、「外勤相驗時,值勤法警漏未通知報驗分局,導致值班檢察官、法醫、書記官與司機等人在殯儀館空等長達數十分鐘」等荒謬的情況。
該檢察官於訊息中更表示:「麻煩各位檢察官同仁幫忙監督,否則法警室同仁之工作態度只會越來越糟糕,且習慣將例外當原則」、「目前法警人力實際上已增加許多,不再像前幾年一樣艱困,所以不應該再以法警人力不足,當成自己怠惰之藉口。」
事實上,這些檢察機關內部的行政失靈、勞逸不均問題,只是冰山一角,且時常嚴重癱瘓檢察核心業務,然而在司改議題上,卻時常被忽視。
「能者多勞」,所以廢者恆閒?
上開情況,與筆者過去於地檢署服務的經驗有部分相似。就筆者所知,在地檢署服務的行政人員,認真服務者並不少,但他們都苦於必須收拾怠惰者留下來的爛攤。
「能者多勞」的後果,便是有能力、勤謹辦事的人員疲於奔命;懂得「為官之道」、擅長蠅營狗苟的懶惰人員,每天只要負責快樂等下班,偶爾被要求做點事情,就心不甘情不願地向「同派系的上級」咬耳朵、到處抱怨或造謠。越大型的地檢署,此等行政人員拉幫結派互相勾結、製造黑暗謠言、行政長官昏庸而偏信小人、導致勤務不公情況越是嚴重。最後,「能者多勞」,於是廢者恆閒。
最可悲的是,此等現象在考績考核方面,未必能夠公平與正確反映出勤惰與能力之高下,加上公務人員用人與淘汰機制長期以來有許多問題,最後的結果,不只是工作公平性出問題,更導致機關業務效能嚴重不彰。
我在幾個月前遞出辭呈時寫道:「職調派新北地檢署後,發現本署看似為大地檢,理應具有制度與規模,實則紊亂、無制度、不思辯、不遵守內規、出事後想盡方法「蓋下來」。本署最大的問題就在於行政……」。
當時檢察長約談我:「感覺妳對於檢察體系期待很大、失望也很大。」並表示會「盡力改革這些問題」。然而去職後,再聽聞上述事件,深感當初自己長達數千字的辭呈內容,可能只是一廂情願的狗吠火車。
人力缺乏的問題,重點未必在「人數」
檢察機關為國家公務機關,除了人們熟知的「檢察官偵查、公訴與執行」等司法核心業務,要維繫機關運作,還有許多人事、財務(預算與經費)、與司法有關的一切司法行政事項。因此,地檢署與法院內人數最多的公務人員,並非法官與檢察官,還有紀錄科與執行科書記官、法警室、總務、會計、人事等各行政業務部門。
而法警、書記官、錄事等其他處理行政事項之地檢署人員的共同直屬上級為「書記官長」,並非檢察官。通常檢察官也只能夠在自己所承辦的個案出狀況時,才能向地檢署內的各行政業務單位主管反映,然等到發現問題時,通常已經嚴重影響個案,為時已晚。
我在辭呈中曾經舉出一些實際發生的效能不彰、行政延誤檢察核心業務的案例。例如被告經羈押後「沒有分案」,曾經稽延十數日始分案,意思是有被告的人身自由遭到拘束十幾天,但地檢署並未分案,導致「沒有檢察官承辦這個羈押被告的案件」;保全字案件未能及時分案,導致證據滅失;發回指揮書未寄出,警方表示未收到指揮書,案件長達數月未進行;結案案件後續文書處理無管考,導致長達3至4個月甚至半年未送審、未送達當事人與律師……族繁不及備載。
過去和不少學長從事體系內的務實司改運動時,我們有時不約而同地自我懷疑,不知自己跳出來到底是為何而戰,然後陷入深深的悲傷之中。自我懷疑的原因什麼?也許很多認真的人呈現了司法的血汗面以及現實問題,但是體系內確實有勤者恆勤、混者恆混的勞逸不均,以及豬隊友製造各類問題並且推事的無力感,還有龐大行政機器快要轉不動的無奈,過度論資排輩的悲哀等,只有在體系內才能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自我懷疑的點是,當體系內勤奮的人們公開說明工作上的血汗,並與外界民眾對話時,會不會最後反而「爽到」那些職場上不好好工作的怠惰者,一邊繼續當豬隊友,一邊拿別人的血汗案例假裝自己也是如此辛苦,然後到處「討拍」?這也是我們很難與體制外的「司改家」以及民眾對話的原因——外人看到機關行政失能的醜陋面,但我們卻一直想要說明這個體系孜孜矻矻者的光明面,並且說明那些醜惡面並不代表全部。
雖然很痛苦,但還是必須承認,真的有人可以一邊喊著案量很大很累、上級或長官很昏庸,但是事實上卻每天朝八晚五、還有時間群聚終日議論他人是非;真的有人在值班時可以不見人影,其他委屈的行政同仁只好無奈打電話找其他資淺同事來救援。
真的有行政人員可以多次把傳喚、發函等事情搞砸甚至把卷宗弄不見,明明很少加班,卻每天喊著自己很累工時很長,連值班有事都推給資淺學弟妹;真的有行政人員連進入系統登錄正確的當事人資料這種基本工作都不願意做,寧可把時間花在跟同事抬槓上。
真的有大牌行政長官惡意刁難基層行政人員,連同仁上班時間分秒都要計較,結果自己閒閒沒事,鎮日在各辦公室晃來晃去串門子,還用上班時間去買菜;真的有行政人員膽敢無中生有,向律師事務所、司法警察機關、醫院、監所與其他行政機關假傳檢察官或其他行政長官的話,造成地檢署與其他行政機關、機構、律師之間的誤會與摩擦,甚至嚴重影響個案。
此類情況,在司法圈(包含律師圈)、司法警察,以及其他與地檢署有過公務合作經驗的機關與機構間都不是秘密。
時常被忽略的司改議題:惡性循環的行政問題
過去在討論司法品質改善問題時,常常將焦點聚焦在「補足人數」的討論,然而以我曾經在離島的小型地檢署、位於北部的一級地檢署、地方市政府服務的經驗來講,行政人員人力是否缺乏的問題,重點未必是「人數」,而在於是否存有「冗員」、是否有善盡教育訓練、完整SOP,此涉及公務人員淘汰、是否知人善任、是否有遵法意識以及責任心之問題。
以新北地檢署為例,行政疏漏過多,例如眾所周知的分案室亂象、收發問題、紀錄科影卷與掃描人力問題、法警勤惰顯然不公平等,時常嚴重影響地檢署核心業務。然而該署仍存在清閒的冗員科室,勞逸不均,導致能者多勞、廢者恆閒。這些積弊已深的行政人力調配問題,根源其實在於由上而下的偏差觀念與扭曲文化,而問題的源頭長期以來人盡皆知,然而基於「官場上的人情考量」無人解決。
我在進入司法實務體系前,曾經在行政機關歷練,所以看過除了法院、地檢署以外的公務機關,其實都存在類似現象。我和其他公部門的同學在討論的一些問題時,發現整個公務體系都有這些「老鼠屎」,永遠都是一群認真的菜鳥擔負起龐大的工作與壓力,這種問題在華人社會似乎特別嚴重。
民眾看到老鼠屎以後,加上一些特殊的媒體運作以及仇恨言論,長期累積下來,再加上一些誤會,以及全民人文素養、法治教育的失敗,加點油、添點醋,再放一把番仔火,就形成這個社會仇視公務人員、仇視司法的氛圍。不論是過去曾經身為這個體系的一份子的我、或是現在仍在這個體系中打拚的戰友們,勇敢承認這些現象的存在很痛苦,但是我們該不該去正視、去反思、去改變?
「鄉愿,德之賊也」彷彿是預言般,預言了這個社會數千年來的問題。上位者該如何克服不喜歡聽到批評的人性心理,存有雅量、廣納意見,以單純為司法努力的心態,不怕得罪惡勢力、不以升官為主要目的,而勇於改革、不以人廢言?要如何才能理解,只有內部真誠而無私不計個人利益的改革,才能扭轉整體形象,改善司法品質?
基層該如何克服怕事、怕得罪人的心理,以最真誠的方式開誠布公舉出具體實例說真話,而非背後耳語;而不是平常一句話都不敢吭,反而逢迎拍馬竭盡巴結之能事,導致體系內真實亂象無法上達,卻偏偏把某些單純的分工問題或誤會搞成天大的事件,流彈亂射;然後在可以匿名的地方,例如檢察官論壇、某些「靠北」粉專,以宣洩情緒的方式恣意謾罵、寫黑函,好像說話跟排泄一樣不必負責似的?
任何體系都有良幣也有劣幣,這在公務體系更明顯。司法實務也是公務體系的一環,特別是在病態的升遷官場文化之下,會有更多明面上顯然、以及檯面下潛在的問題。司法改革,應該思考如何務實的改善制度,並且汰除真正的劣幣,避免劣幣驅良幣,而不是亂開地圖砲,打不到問題核心、戳不到痛處,還導致體系內有心改變者澈底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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