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仇大快人心?經典歌劇《厄勒克特拉》與當代的「私刑正義」
2020年12月南投發生一起「六旬翁被私刑打死」案,疑似一名女童向家長哭訴遭到年約六旬的被害人猥褻,女童的父親在事實不明、未經司法調查的情況之下,將被害人拖到暗處毆打,導致其傷重不治死亡。案發後第一時間,檢警認為全案存有疑點,因此就女童疑遭猥褻案與老翁死亡案件分別予以調查。
但在司法機關仍在調查且事實真相不明的情況之下,有媒體第一時間以「淫男」入標,或是直接將女童父母的個人懷疑當作報導標題「猥褻孩童...男子遭「家屬動私刑」活活打死!」,使得廣大的「鍵盤法官」們對於本案存有先入為主的偏見。
在新聞披露之初,人們受到聳動的新聞標題鼓舞而紛紛上網按讚,促進某些媒體數以萬計的點閱率,不加思索的群眾似乎一面倒的草率評論「做得好」、「私刑正義得以伸張」、「為民除害」、「上法院不能討公道,家屬自己來才能一報還一報」。
除了鍵盤鄉民們各種喊打喊殺的留言外,坊間還出現了更荒謬的不實謠言「李姓男子涉嫌凌虐女童致死,才遭家屬痛下殺手報復」,為此,南投地檢署在忙著辦案焦頭爛額之餘,還要向媒體澄清女童並未遭凌虐死亡。此外,死者家屬也向媒體喊冤,表示死者並沒有猥褻女童,並表示「一定會討回公道」。
這則新聞讓我想起一齣以「復仇」作為主題的歌劇。就在這件案件案發前三個月,旅居歐洲的我在舉世聞名的維也納國家歌劇院聽了一齣德文單幕歌劇——理查.史特勞斯(Richard Strauss)譜曲、改編自希臘神話的《厄勒克特拉》(Elektra)。對於古典音樂與歌劇迷們,前往維也納國家歌劇院聽一場歌劇是「朝聖」的享受,對於學刑法的我而言,卻是一場思考應報、懲罰與「正義」的思辨之旅。
厄勒克特拉的復仇之路
《厄勒克特拉》這部歌劇的主題圍繞著「復仇」,女主角厄勒克特拉的父親阿伽門農(Agamemnon)在特洛伊戰後,被妻子克呂泰涅斯特拉(Klytämnestra)以及妻子的情夫一同殺死在浴缸中。自此之後,克呂泰涅斯特拉與情夫取代而代之開始統治國家,又為了避免復仇,他們囚禁了厄勒克特拉及其姊妹克律索忒彌斯(Chrysothemis),女主角的弟弟俄瑞斯忒斯(Orest)則流亡在外,並遭到克呂泰涅斯特拉派出的刺客追殺。
女主角多次計畫對母親與她的情夫展開復仇,然而復仇失敗之後,她的遭遇是更慘無天日的囚禁與欺凌。多年過去了,囚禁的磨難不能消去厄勒克特拉對於父親的愛,更不能澆熄她復仇的慾望,於是她找上姊妹克律索忒彌斯討論復仇大業。然而,克律索忒彌斯對於復仇這件事情有了不同的想法,她不想繼續活在幽暗之中,想要忘記仇恨,重新開始新的人生。
也因為克律索忒彌斯拒絕復仇,姊妹間發生激烈的爭執,滿懷仇恨的厄勒克特拉無法諒解為什麼姊妹竟然能夠放下殺父之仇,高聲怒斥姊妹「叛徒」,姊妹間就此決裂。克律索忒彌斯重新開始新的人生,厄勒克特拉則繼續走向充滿苦難的復仇之路,她滿懷期待地等待弟弟俄瑞斯忒斯回來與她一起復仇,然而,卻傳來讓她幾乎萬念俱灰的消息——俄瑞斯忒斯被繼母與其情人派去的刺客殺死了。
這部歌劇既然是以「復仇」作為主題,故事當然不會就此結束。俄瑞斯忒斯實際上躲過了刺殺而沒有死亡,最後也順利回到祖國,在厄勒克特拉的協助和把風下,成功刺殺了母親與她的情夫。在復仇之後,眾人歡快的圍繞著為父報仇的英雄;但最後的結局卻急轉直下——經過數年隱忍與謀劃,殺父大仇得報的厄勒克特拉興奮地跳著勝利之舞,跳著跳著,卻緩緩倒了下來,在眾人面前死去,以其死亡作為歌劇的結局。
厄勒克特拉究竟為何而死,其死亡時的心境是快樂、釋懷、還是帶著更大的仇恨,歌劇的鋪陳中並沒有完整的交代,留給觀眾的是無限的省思。
復仇之前的犯罪,其實是另一場犯罪的復仇
女主角的母親克呂泰涅斯特拉與情夫身為殺父、弒君兇手,「殺人償命」在應報思想之下,似乎正如旁觀者的雀躍一樣,是多麼的天經地義、大快人心啊!然而,克呂泰涅斯特拉為何對於丈夫存有刻骨的恨意乃至於夥同情夫一起殺死丈夫,在這部歌劇中並沒有深刻的舖陳。而這部歌劇既然改編自希臘神話,我們可以在神話的前情裡找到其「殺夫」的動機——源自另一起「殺女案件」。
阿伽門農在特洛伊戰爭期間,為了平息狩獵女神帶來的風暴,於是不顧妻子的反對,將另一名親生女兒伊菲革涅亞(Iphigenie)殺死而後獻祭給狩獵女神,在風浪平息後,大軍得以開拔前往特洛伊,最終取得了戰爭的勝利。但對於一個女兒慘遭犧牲的母親克呂泰涅斯特拉而言,從此埋下了仇恨丈夫的種子。1
事實上,這種為了戰爭/事業的勝利而殺死無辜的女兒的行為,相信不論是在遠古時期或是現代,對於配偶而言,應該都是難以原諒的行為吧?如果真的要貫徹「殺人償命」的應報思想,那麼,誰又該為慘遭獻祭的伊菲革涅亞的死亡「償命」呢?
單從應報的觀點來看,克呂泰涅斯特拉和情夫一起殺死丈夫的行為,好像也是理所當然的。如果歌劇中歡呼的旁觀者與台下的觀眾,考慮到更之前的伊菲革涅亞獻祭事件,還會覺得厄勒克特拉殺死母親的「復仇」如此「正義凜然」嗎?
我不是研究歌劇與希臘神話的專家,在此不深入討論歌劇的結構、藝術與神話的考究。若單從法律的觀點來看,內容其實可以簡化為第一起殺人案件(伊菲革涅亞被害案)的被害人家屬,成為第二起殺人案件(阿伽門農被害案)的加害人。而這齣歌劇的劇情主線,就是第二起案件的被害人家屬,向第一起案件的被害人家屬(也是第二起案件的加害人)展開了復仇。
下一個問題是:在不斷的私刑復仇之後,不斷產生的被害人與家屬,又該何去何從?
「私刑正義」的復仇之後,何去何從?
神話終究是神話,描述的是遠古以前人們的想像與信仰;歌劇終究會謝幕,在曲終人散後,我們還是要回到21世紀的法治國來面對現實中的問題。
回到本文首揭的「六旬翁被私刑打死」案來看,姑且不論網路上混亂且「一日好幾變」的各種真假難料、煽情新聞敘事版本,這件新聞從法律上來講應該拆解為兩個案件:
- 前案:女童A疑向父母哭訴遭六旬老翁B猥褻案。A為被害人,A的父母為被害人家屬,而B則被指稱為加害人。
- 後案:A父母「私刑」毆打B致死案。前案的被害人家屬變成後案的加害人;前案被指稱為加害人的B,則變成後案的被害人;向媒體喊冤表示要討回公道的B家屬,則為後案的被害人家屬。
首先,上開案件均在司法調查中,在依照法定程序調查完證據之前,我們沒有人知道事實的真相,所以也不知道前案與後案中,何人的主張才是事實。其次,就算我們不加思索地把媒體的片段報導當成真相,又有誰能夠在以上錯縱複雜的角色轉換(被害人家屬變成加害人、被稱為加害人者卻變為被害人)中,輕率的斷定誰是誰非?誰該死、誰又是實現「正義」?
然而,我們的媒體卻可以下各種帶有偏見的標題,欠缺識讀能力的民眾也對於媒體資訊不加以辨別,在網路上進行各種鼓吹私刑暴力的叫好聲,像極了在歌劇《厄勒克特拉》中,那些在復仇的暴力鮮血與殺人的尖叫中集體瘋狂叫好、吹捧英雄的旁觀者。
然而,厄勒克特拉最後在癲狂中的死亡、其姊妹克律索忒彌斯拒絕復仇而希望回歸正常生活的卑微乞求、以及最初伊菲革涅亞被殺死獻祭後對於母親造成難以抹滅的心理痛楚,又有誰在乎?
小結
如今的我們,自詡建立了一個民主、自由的法治國家,也自認為受到現代文明的教化,長輩教育我們要尊重法律、講求正當法律程序、當個「文明人」而不能動輒喊打喊殺。然而,現實的台灣社會,在藏身於匿名的網路帳號之後、在瘋狂的鍵盤活動之中,好像沒有我們所想像的如此文明。
在一片對於「私刑正義」叫好聲中,還有人在乎那位女童的後續身心發展嗎?該女童長大後知道自己的父母牽涉命案,該怎麼辦?還有人在乎死者在未經正當法律程序下「被(私自)執行死刑」嗎?還有人在乎死者家屬在痛苦中該如何「討公道」嗎?「公道」又是什麼?
而煽情的媒體、在旁叫好的旁觀者呢?媒體將票賣給觀眾,觀眾則在他人痛苦的悲鳴中敲完鍵盤,甩身走人,繼續前往下一個悲劇現場敲鍵盤。他們只在乎戲有沒有看過癮,不在乎這些悲劇中主人翁們該如何走出傷痛、要怎麼回歸正常生活。
- 關於此段神話的介紹,參考自維也納國家戲劇院《Elektra》劇前歷史背景(Vorgeschichte)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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