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孟/社會住宅作為「渡橋」:物業管理如何確保橋上人流暢通?

聯合新聞網 OURs 都市改革組織
內政部長徐國勇(中)視察台中社會住宅「太平育賢好宅」。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2010年8月,因應高房價造成的社經弱勢居住問題,多個民間團體組成「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展開倡議,迄今已邁入第十年。一路走來,台灣從對社會住宅完全陌生到如今「8年20萬戶」的興辦目標,社會住宅運動灘頭堡攻略當屬有成。

然就民間十年倡議之經歷,深感欲持續推展,知「難」行也「不易」。鑑於此,OURs都市改革組織規劃「社會住宅十年」系列專文,從多個面向階段性檢視當下關鍵課題挑戰,展望未來並提出建議。

現階段社會住宅興辦計畫「8年20萬戶」總供給量,無論直接興建或包租代管,住宅政策的執行成果關鍵,往往直接涉及物業管理專業服務的課題。本文闡述社會住宅必須結合物管專業之重要性,指出社宅營運必須重視住戶遷入簽租前、居住中、遷離退租前三階段的物管服務課題。此外,也呼籲政府及早確定社宅建築適配之設計水準、設備水準與服務水準的努力方向。

社會住宅就是「渡橋」

社會住宅猶如一座「渡橋」1,渡橋的角色是協助尚無合宜居所者,透過渡橋轉為有房屋居住者。因此,這座渡橋上不能經常擠滿人2,渡橋人不能老站著不動,橋上也必須預留適當的通路,維持合宜的渡橋人流,如此才能發揮渡橋的功能。

社會住宅扮演渡橋之角色與功能。 圖/作者提供;來源/內政部營建署社會住宅規劃設計...

彰顯社宅功能的關鍵,在於確立租期年限與住房更替率。入住對象無論弱勢戶或一般戶,規範明確入住租期年數,才能促使住戶流動、才有住房更替,達成社會住宅(渡橋)的功能。

調控住戶流動率或住房更替率之政策工具,包含擬訂遷入與遷離條件、規範長短租期方案、制定多元租金補貼辦法、建立營運管理與稽核制度,以及導入專業物業管理服務等面向。換言之,社宅如同旅館,比一般民宅有更頻繁的搬遷現象,因此必須依賴有經驗與專業的物業管理服務。

社宅的營運,需依賴物業管理專業服務

聘僱民間物業管理公司協助社宅營運管理作業,共同輔導社宅入住戶學習居住社宅之規約習性,是社宅政策相當重要的一環,尤其遷入簽租前(上橋前)、居住中(在橋上)、遷離退租前(下橋後)三階段,均涉及物業管理專業服務作業事項。

遷入簽租前(上橋前),政府應在招租機制與各項解說服務上,為即將遷入的住戶提供完善的輔導服務資訊。政府的作用並非只是審核申請遷入許可,而是在確定入住名單與正式遷入前的這段期間,提前協助住戶告知搬遷家具與設備入住要領3配合舉辦住戶入住生活規約說明會4解說社宅周邊各項都市公共設施,包含就業、就醫、就學之生活與商業服務資訊。反之,住戶也有責任學習如何履行居住社宅的義務。5

居住中(在橋上)的階段,政府應整合多元公共服務與培力資源6,如民間社會企業、志工與慈善團體,針對弱勢戶或一般戶於租期內,擬定更多類型的培力執行計畫。無合宜居所者因入住社宅而逐年自我茁壯、提升脫困與脫貧能力,在租期屆滿順利遷出社宅後,有能力解決安居問題,或成為有房屋居住者,是社宅推動培力計畫7之最崇高願景。因此,無論協助政府執行培力計畫、協助推展社區總體營造、舉辦社宅生活規約說明會等事項,均為目前物業管理主要服務事項。

遷離退租前(下橋後)係指社宅住戶遷離退租(半年或一年)前的階段。政府對於租期屆滿前的遷出戶,應建立遷離住戶的居住履歷8,並提供遷離戶有關民間包租代管公司租房資訊、介紹房屋仲介公司的租屋或購屋資訊等,讓遷離戶能於遷離社宅後,如期如願覓得新家安居。9

然而,目前社宅永續營運仍存在一種「租期到卻賴不遷離」的預期恐慌。雖然社宅現住者事先理解且簽訂租期限制契約,對於有能力遷離者可藉由物業管理或房屋仲介取得服務,但對於租期屆滿卻無能力遷離者,亟待政府制定輔導遷離處理措施。10

新店央北社宅。 圖/新北新聞局提供

從物業管理觀點,確立「社會住宅適配水準」

何謂物業管理觀點?所謂「物業管理服務」的範疇包括:

  1. 建物與環境維護(物):保全與防災、保潔與防疫、設施保養與節流,建築公共安全定期檢測及長期修繕維護計畫等。
  2. 生活與商業服務(人):公私部門培力資源之整合應用、協助執行培力計畫、解說生活規約、執行違規計點、協助社工住戶訪查、協助辦理年度活動等。
  3. 資產營運與管理(業):資產管理與營運、附屬設施空間租賃與創收、協助提供不動產開發租賃、提供物業管理資訊平台等。

然而,物業管理服務範疇,不僅在於社宅啟用後的營運管理實務,亦包含物業管理前期介入的專業服務,檢視及優化社宅的建築設計與設備方案。換言之,社宅物業管理一旦設定服務水準,必然牽動設計水準與設備水準的設定課題。

何謂社會住宅適配水準?即政府興建社會住宅時,需要設定社宅的品質等級。舉例來說,民間有星級飯店評鑑,每個人知道有多少預算即可選擇對等星級飯店住宿。以此情境推理,請問政府推動社宅政策時,是否已經明確規範適配水準?

目前,台灣六都政府各吹各的調,眼前社宅十年期階段,不適配的社宅水準已經存在結構性糾葛,深遠影響社宅往後50年永續營運的財務問題。以下針對設計水準、設備水準與服務水準三個面向,指出目前社宅呈現不適配的問題:11

1. 設計水準:

2. 設備水準:

3. 服務水準:

結語

社會住宅就是「渡橋」,需確保在橋上的人流暢通,才能發揮渡橋功能;而要確保人流暢通,以及整合提升社宅社區生活品質的各項資源,都需依賴物業管理的專業服務。然而,社會住宅的水準設定過高或過低,當前已呈現問題,本文期盼從物業管理觀點指出「社會住宅適配水準」課題,呼籲政府針對社宅水準設定與時精進,並定期通盤檢討,如此才能助益當前與爾後社會住宅政策興辦事業。

台中社會住宅「太平育賢好宅」。 圖/台中市勞工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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