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達衛/德媒看台灣通過同婚專法——翻譯的失誤和歡呼之間
當台灣立法院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之同性婚姻專法時,大部分的德語電子媒體都即時作了相關報導,並以「亞洲第一」、甚至是「亞洲第一國」為標題,歡呼台灣社會繼續往更平等的方向邁進,為亞洲的人權普世價值立下歷史性的里程碑。德語媒體,包括德國的《南德意志報》和《瑞士德語廣播電視》(SRF),皆特地指派記者來台進行深度報導。
德媒長期無駐台特派員
因德語媒體長期以來並無駐台特派員之故,所以關於台灣的新聞——尤其是即時新聞——大都以轉載各家通訊社的新聞稿為主。過去,德國媒體派遣記者來台都是如318學運等重大新聞事件,而此次,台灣成為亞洲史上第一個同志婚姻合法化國家之重要時刻也不例外。
令人遺憾的是,17日立法院通過政院版的專法時,多家德媒第一時間引用錯誤的通訊社資訊。法國新聞社(AFP)的德譯報導對英文原稿的錯誤轉述,稱台灣同性戀者將來「得先具有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才能進而去申請婚姻登記」。
法新社誤導,德媒跟著一路錯
法新社的英文報導原本要強調的是,不同條文的內容,像是第2條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以及表決時最受關注的第4條「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登記」等內容,但是AFP德文部的錯誤轉述卻誤導了許多媒體。德國發行量最大的《畫報》(BILD)甚至稱台灣同性婚姻為「須二步驟之婚姻」。
除了《畫報》之外,《今日新聞》(tagesschau)、《明鏡週刊在線》(Spiegel Online)、《時代週報》(Zeit),和奧地利《標準報》(Der Standard)的網路版也都受到AFP的誤導。
另外,許多德語媒體沒有忘記提及去年11月24日的公投,並指出政府立法與公投結果之間的「矛盾」。不過,只有少數報導花一定篇幅來解釋政院版法案內容,與公投案兩者之間並沒有直接衝突。像是《時代週報》(Zeit)報導就指出,政院版專法在台灣普遍被視為一種「妥協方案」。畢竟,政府最後並沒有修改民法,而是另立專法來保障同性二人之婚姻自由,是完全符合公投案及其理由書的內容。
▲《德國之聲》台北辦公室做了當天立院現場報導。
第一手的在台觀點為何?
果然是常駐台灣的自由媒體人,才得以較完整地闡述立法過程中的種種困難與磨合。
關於同婚最完整、最精確的德文報導來自長期駐台的自由記者白德瀚(Klaus Bardenhagen)先生,他以〈亞洲第一國:台灣婚姻平權合法化〉為標題在《法蘭克福彙報》(FAZ)投書。
白德瀚的文章明確點出護家盟等保守團體對分裂社會的作用,並描述他們如何刻意針對台灣長輩,預言傳統家庭價值的崩壞。
針對反同勢力,白德瀚寫道:「從下降的生育率,到戀童癖,至愛滋病爆發在即,他們的一系列宣傳毫不避諱地使用了這些刻板印象和偏見。」同時,他也不惜批評總統和執政黨在同婚議題上的拖延與不作為。他指出,選前表態支持婚姻平權的蔡英文,選後卻一再拖延,才使得反對方有機會組織、動員起來。
另外,像是瑞士德語廣播電視(SRF)的電視報導中,雖然錯誤地聲稱「台灣將同性婚姻賦予與異性戀婚姻相同的權利」,但廣播台的節目卻花了整整3分鐘跟特地來台的駐華特派員Martin Aldrovandi連線報導。
除與瑞士聽眾分享立法院外的歡樂氣氛之外,Aldrovandi先生還探討台灣是否會發揮對其他亞洲國家的示範作用。他稱,日本正有人透過司法程序爭取平權,而泰國政府也正在討論,只有中國還沒到這個程度。
無論如何,他很確定台灣樹立的典範將會促進亞洲各國對同志平權議題的討論。
德公視報導亮點:以「國家」稱呼台灣
反觀德國的兩個公共電視台,皆無指派記者來台,也沒有現場連線報導。
德國第一電視台(ARD)只在17日早上9點的新聞中提及台灣,中午和晚間時段的主要新聞聯播就沒有再提及。而第二電視台(ZDF)則在夜間新聞報導了台灣;以年輕人為目標受眾的heute+新聞節目以台灣婚姻平權合法化為開頭,展開「國際反恐同日」的相關報導。提及台灣的部分雖然只有短短十幾秒,但仍然有個亮點:也就是主持人以第一個同婚合法化的亞洲「國家」來稱呼台灣。
針對兩家公共電視台的主要新聞節目尚未報導台灣同婚合法化的新聞,資深駐台媒體人白德瀚在臉書發文哀鳴,身為記者,他可以理解為什麼有一些議題最後會遭編輯部淘汰,他進一步分析:「如果當天沒有貝聿銘辭世和(冬季兩項運動員)達爾邁爾宣布退休的新聞,台灣應該就會上榜。但我還是感到很失望。」這就是台灣在國際媒體上露出的困境。
幸好,ARD旗下的國際英文頻道《德國之聲》(DW)與立法院外的記者作了直播連線報導,讓德國電視媒體不至於鴉雀無聲。DW台北辦公室的楊威廉對主持人表示,台灣通過婚姻平權法案是鞏固台灣作為亞洲同志首都的地位,而執政黨不畏反同的聲浪,為人權價值挺身而出。最後,楊指出,面對明年的選舉,婚姻平權很有可能仍然會是很重要的議題。
細緻的脈絡報導
同樣地,訪台的駐北京特派員Lea Deuber在《南德意志報》上發表文章聲稱,釋字748號解釋為中國大陸的民眾示範了公民社會的力量。
她的文章〈同性戀者的部分勝利〉是少數從個別台灣同志的角度來探討這次的立法過程。她成功捕捉了當天的氣氛,並紀錄了一對情侶的心聲。其中一位40歲的男同志坦承,政府訂立專法已經跨出一大步,台灣大部分人民對同性戀還是缺乏瞭解。他希望人們可以理解「我們跟他們一樣是需要賺錢、有擔憂和恐懼,而且偶爾也會吵架的人」。
雖然德國最大的兩個公共電視台幾乎缺乏台灣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報導,以及很多網路媒體第一時間錯誤引用了通訊社的報導,但隔天看報紙的讀者仍難以錯過相關報導,而當天社群媒體更是如此。
用金錢也買不到的外交成果
無論是臉書、推特或各家報社的網路留言區對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讓同性戀者進入婚姻制度的國家皆有非常正向的迴響。除了德國僑胞為台灣感到驕傲以外,還有很多德國網民也恭喜台灣選擇加入保障同志人權國家的行列。
也正因為如此,同性婚姻合法化無庸置疑地加強了台灣的國際形象和軟實力。德國發行量最大的《畫報》也證實:
有關男女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者的權益,台灣是全亞洲最自由的國家之一。同時,台灣也被視為華人文化圈最具包容性的社會之一。
而這正是金錢無法買到的公共外交成果。
(原文授權自卓越新聞電子報,原標題為〈德媒看台灣同婚:翻譯的失誤和歡呼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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