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天恆/解剖「男有、男治、男享」的父權機器
前幾天英國新聞報導,在倫敦的夜間巴士上,有一對情侶遭到言語騷擾、暴力相向。一群年輕人要求這對情侶表演接吻,而言語騷擾的內容包括談論性愛姿勢、評論這對情侶為什麼會喜歡彼此等等。即使這對情侶委婉拒絕,甚至企圖聊天、講笑話、裝病來化解僵局,仍然無法脫身。
這對情侶做了什麼事情,讓他們引來如此麻煩?似乎沒有,只不過他們是一對女同志。這件事情當然凸顯對性少數暴力的嚴重性,然而更重要地,它提醒了我們父權體系對社會以及生活在社會當中許多人的傷害。
以下我將談論哲學家曼尼對於父權(patriarchy)、性別歧視(sexism)、仇女(misogyny)三者之間關係的分析。1具體來說,我們會談談什麼是父權,性別歧視如何合理化父權,以及仇女如何捍衛父權。
父權:實現男人社會
曼尼認為父權體制就是藉由性別角色設定來實現一種男尊女卑,讓男性可以輕易獲利,而女性多半只能順從男人的想像,從事男人撿剩的職位,照顧或輔佐男人。2
觀察一下,哪些事情女性來做特別容易被攻擊,就可以看出父權體制有多嚴重。舉例來說,「穿裙子的不適合當總統」;不在家照顧小孩就是失職的母親,父親卻極少因此失職;一樣不結婚男人是黃金單身漢,女人是剩女,不生小孩的更是自私;穿著打扮不符合男性審美觀的,不是蕩婦就是古板;女性有義務露出甜美的笑容。
性別角色就像劇本,要女性照著男性的期待去演出。女人就是「欠」了男性,男人就是「有權擁有」性愛與關愛。特別是針對女同性戀的敵視,來自這些「叛逆」的女人不願意乖乖照著劇本演出,跟男人交往,幫男人生小孩;而在倫敦的案例中,更是不願意提供給男人一些娛樂。
但為什麼有些人會覺得女人就是「欠」了男性,男人就是「有權擁有」性愛與關愛?
性別歧視:說明為什麼「男人社會」合理
依照曼尼的理解性別歧視是合理化父權體系的一組信念。3(要稱之為「意識形態」也不為過,但這點我稍後再談。)
本質上,性別歧視宣稱「男女大不同」,然後再以此「推論出」不同性別的人要得到不同的待遇,必須做的事情不同。這些人多半也相信性別只有男女兩種,不符合這兩套劇本的都「不正常」。
生理上確實可以有所差異,但是這些差異是否可以支持純粹以性別來「分工」就是另一回事;此外,就算有些事情是只有特定性別才能做的,也不代表這個性別有義務為另一個性別做這件事。
舉例來說,「男女大不同」,沒有子宮的人無法懷孕、不會懷孕的人無法哺乳。然而,這不代表女人有義務要懷孕,不代表女人有義務要替任何男人懷孕,更不代表有義務替你這個人懷孕。生理上可以哺乳不代表有義務哺乳,更不代表其他性別的人就沒有義務照顧小孩。但似乎就是有人這麼認為。
再舉例來說,多數的男人可能只對特定性別的人有性慾。但這不代表女人有義務要去滿足所有男人、一些男人、特定男人、或者你的性慾。女人沒有義務為了男人,以及男人提出各種冠冕堂皇的理由穿上學生制服、高跟鞋、裙裝或維持特定身材,沒有義務表演或提供性愛給任何男人。但似乎就是有人這麼認為。
同樣常見地,事實上比較多政客是男性,不代表女人無能從政,有義務把各種職位讓給男人或男孩。但似乎就是有人這麼認為。
這些「就是似乎這麼認為的(男)人」,往往無法提出有說服力的論述,告訴別人為什麼這些「不同」可以支持差別待遇與不對等的機會。更嚴重地,他們往往忽略許多的「不同」根本就是他們所製造出來的東西。
強迫女人穿裙裝,再說這是女人本來的樣貌;強迫女人溫順,再說女人本質溫順;阻擋女性從政,再說女人不適合從政;投入不同的學習資源,再說女人理工不好;從小買「女孩」的玩具給女孩,阻止女孩接觸「男孩」的玩具,再說女生本來就喜歡洋娃娃不喜歡怪手與汽車。
這正好就是一種意識型態:一組靠著制度、器物、社會規範自我實現、維繫的信念。4
仇女:棍子和紅蘿蔔
曼尼相當具有影響力地提出,「仇女」就是父權的糾察體系,負責維繫父權的性別角色設定。仇女多半對女性出手,懲罰不符合性別角色的女人,並獎勵一些完全符合性別角色,甚至協助糾察性別角色的女人。
倫敦巴士的施暴,是仇女的典範表現:當女人不給男人性愛與關愛時,就訴諸暴力。台灣日前的許多情殺,也展現這種「這個女人是我的」這類「我有權擁有」的幻覺。一旦女人為自己做決定,就覺得自己該有的東西跑掉,所以可以訴諸暴力重新奪回或者毀壞。
其它的懲罰手段,則包括藉由羞辱形成的社會壓力,要女人必須接受男人追求、求婚、替男人生小孩、維持身材等等;或者像日本某些醫學院一樣,刻意調低女性的考試分數,防止女性與男性公平競爭。
仇女自然也包括獎勵遵循父權標準的女性。自古以來,貞節牌坊就是中國文化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把各種機會與職位留給「穿著得宜」(高跟鞋、專業裙裝、化妝)的女性也是;高舉「為家庭犧牲」的賢妻良母更是。
那有考慮到男性的感受嗎?糾察性別角色當然也包括針對「不符性別角色設定」的男人。對女性不感興趣的男人首當其衝,他們受到的邊緣化與鄙視相當明顯。不願意協助壓迫女性的男人是叛徒,比敵人更可惡。
但是更常遇到的,是各種對「男子氣概」的要求,制止表現「軟弱」情緒的男人,而男人因此承受的心理壓力與疾病從來沒少過;在家帶小孩叫做吃軟飯;從事「女性化」工作的男人更要承受來自各界的嘲笑。
結論
這一切都是為了讓所有人可以在父權制度底下「各司其職」,女性就乖乖地被壓迫,男性則必須團結壓迫女性。如此自然可以成就、維繫「男有、男治、男享」的社會——男人有權擁有女人的性愛、關愛、服務、禮讓;男人可以決定是否要實施獎懲,甚至強迫女性協助他們糾察性別角色——而其所實現的,就是讓男人享有各種方便、利益、滿足的社會,而女性只能撿剩的。
- 本文對於父權、性別歧視、仇女的分析主義來自 Manne, K. (2017). Down girl: The logic of misogyn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 同前註,Ch. 1.
- 同前註,Ch. 3.
- 有關男性可以怎樣強迫女性成為特定樣式,再宣稱那是女性的本質,可以參考Haslanger, S. (2012). On being objective and being objectified. Resisting Reality: Social Construction and Social Critique. pp.35-82;關於性別差異如何來自社會化,可參考 Fine, C. (2005). Delusions of gender: The real science behind sex differences. Icon Books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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