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維人/「中國式民主」是民主嗎?顛覆型惑眾妖言如何威脅台灣?
台大哲學系教授苑舉正幾天前發表了一部影片,大力稱讚中國的防疫成果,批評台灣的治理能力、認為台灣人需要「思想上的疫苗」,最後還順便認可「兩岸統一的問題,是所有中華兒女的歷史大業」。
影片上傳之後當然在台灣引發巨大批評聲浪。例如有些人指出,台灣難以購買疫苗明明是中國造成的,如今疫苗「不夠」卻說成台灣政府無能;或者影片聲稱「中國以人民的生命為主」,好像新疆集中營、器官販賣、香港抗爭時期黑警作為,以及最近關閉性少數群組的事情都不存在一樣;或者COVID-19明明就是中國政府隱匿疫情才會蔓延全球,卻完全不提極權政府在這方面的高風險;或者中國至今都不開放獨立調查疫情,其實根本不知道防疫能力究竟「多好」等等。
「民主」怎麼會是「國家以老百姓的生命為主」?
不過本篇並不討論這些說法,而是想專注在影片中的另一個問題。苑舉正教授在影片中為了主張中國的治理比台灣好,歪曲了「民主」的意義,把民主說成一種與人民自主決定、政治平等參與完全背道而馳的東西。他把民主說成:
以民為主,以老百姓的生命為主……國家為老百姓著想,這不叫民主叫什麼?也沒有內戰,也不可能被欺負,安和樂利一切有發展,這就是民主最佳的解釋。不是把人民放在一個選票選出來的制度上,然後用亂七八糟的煽動語言討好選民,選出一些無能的人來管理……所以民主的大夢就是這樣實現的。
苑舉正教授不是唯一如此描述民主的人,最近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也在中國共產黨與世界政黨領導人峰會上,發表了類似的「民主詮釋」:
民主同樣是各國人民的權利,而不是少數國家的專利。實現民主有多種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一個國家民主不民主,要由這個國家的人民來評判,而不能由少數人說了算。
這類曲解重要概念的話術甚至不是這一兩年才有。江澤民就曾把「讓人吃飽飯」當成人權,說人權從屬於國家主權,傳統的人權概念只不過是「國內外敵對勢力企圖通過和平演變顛覆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剝奪我國人民主宰自己國家命運的權利」。
若人民搞錯什麼是民主和什麼是人權,自然認不出侵犯民主和人權的政府。上述這些偷換意義的政治宣傳言論,會讓人民難以理解、難以討論重要的政治概念,進而難以檢驗與監督政治制度是否符合這些概念。這種「嘴上說民主,實則顛覆民主」的方式,政治哲學家傑森.史丹利(Jason Stanley)在《修辭的陷阱》中將其稱之為「顛覆型惑眾妖言」。
為什麼「民主」不能任意詮釋?
歪曲詮釋民主、自由、公平、平等、甚至環保這類概念的言論,會帶來災難後果。這在美國也發生過。美國最高法院在2010年以守護「言論自由」為由,判決認定個人的政治獻金不該有上限,甚至連企業的政治獻金都不該設限。這項判決催生了「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讓極少數的富人與企業可以決定美國選舉的大半方向。
一個以資源的多寡而非人民的認可和自主來決定政治的制度,是「民主」的嗎?民主國家的憲法有可能保障一個讓人民的政治權利嚴重不對等的「言論自由」嗎?當然不會。既然如此,這麼荒謬的改動為何可以成真,為何至今還沒撤回?可能的原因之一就是,即使在美國,也沒有夠多人了解「民主」和「自由」到底是什麼意思,明顯曲解含意並破壞民主的判決無法引發夠大的反彈,無法成為夠大的政治力量。
政治宣傳歪曲重要概念的意義,有幾個常見步驟:
- 它破壞溝通基礎,讓人們難以對話並互相排斥。以不同方式「理解」同一個概念的人,乍看之下使用同一個概念溝通,卻在講兩個不同的事物,實際上根本沒有在溝通。而且因為這些概念既不像是「蘋果」、「綠色」這類概念有客觀的對應物,要在實際爭論中解釋為什麼某些詮釋是錯的往往非常困難,在討論中指出「民主不是你說的那樣」通常很難讓對方理解,反而只會讓對方認為你強加詮釋、不可理喻。
它讓我們無法在這些概念上取得共識。對概念沒共識,要判斷行為是否違反概念就會很困難。
最後,如果違反概念的行為普遍到某個程度,政治宣傳又不斷把這些行為說成符合這些價值,這些價值在社會中就失去了實際意義。例如中國最近幾年一邊不斷宣稱自己是民主國家,一邊不斷逮捕人權捍衛者、新聞記者、人權律師,並限制網絡言論。讓人不由得越來越懷疑「民主」這個概念在中國到底有什麼意義。
而在政治宣傳對重要概念的威脅中,又以「民主」和「自由」受到的威脅特別嚴重,而且對於自由民主制國家的傷害,又遠比其他國家的傷害嚴重。
因為民主的正當性來自人民的認可,要求決策過程能讓人民參與,並且特別重視人民的自由、政府的透明可問責、以及基本權利上的平等。如果民主制度中的人民被政治宣傳誤導,搞錯了民主的意思,把民主當成施政結果的優劣、人民享有的物質利益多寡、政府是否為老百姓著想,那麼投票或代議程序就會允許這些人民支持一個不受監管、無視人民自由與基本權利的政府,甚至允許代議士或政府訂定這種直接違反民主的法律。 (以疫情為例,可參見王宏恩教授的文章〈防疫做得好就是民主國家?疫情將改變民眾對民主的認知〉。)
如何揪出「政治宣傳」?
但這類言論的問題到底在哪裡?我們應該如何判定一則言論是否曲解「民主」這類重要概念?怎樣的判準才有可能說服反對者,而不會淪為「只是習慣用法不同」、「只是不同社會發展脈絡產生的意義差異」、「只是歐洲中心論強加的文化霸權」?
傑森.史丹利在《修辭的陷阱》中給了一個很好的答案。他指出許多自由民主的語彙都會被當成政治宣傳工具,「用政治、經濟、美學、理性理念來動員人民,達成政治目的」。
而其中一種政治宣傳對民主社會威脅特別大,他稱之為「顛覆型惑眾妖言」(Undermining Demagoguery),其定義為:
以某種值得支持的政治、經濟、理性理念為號召,真正的目的卻會妨礙那些理念實現的公共言論。
這種宣傳之所以危險,是因為它高舉的理念是一回事,用來推動的行動或目標卻完全是另外一回事。而且它之所以能有說服力,通常是因為聽眾在聽到政治宣傳之前已經相信了一套意識形態,這套意識型態會讓聽眾看不見事實,無法發現宣傳所說的話跟所推動的目標背道而馳。在許多情況下,聽眾不僅會接受政治宣傳所傳遞的歪曲解釋,甚至還會不知不覺幫忙散布那些政治宣傳。
中國目前就用這種方式,把民主說成「國家為人民著想」而非「讓人民自主決定」,把違反法治、完全不保障平等參與、無視基本人權的治理方式叫做「實現民主的多種方式」。苑舉正教授的專長領域明明包含政治哲學,在台大也開設過相關課程,這次卻跟中國一起扭曲重要政治概念的意義,顛覆性惑眾妖言的恐怖可見一斑。
為什麼我們會搞混拚民主和拚經濟?
不過,為什麼自由和民主經常被曲解?為什麼世界各地都有許多政治人物或公眾人物高舉民主、自由、人權的旗號,來妨礙這三項理念?
因為現代社會的確有許多意識形態,會讓我們無法正確認識民主是什麼。其中最常見的一種意識形態,就是像中國這樣把民主說成效率,說成國家多麼成功地照顧人民;或者將自由說成人民生活的物質條件有多好,然後在論述中偷偷地把「個體國民的物質條件」換成「整個國家的物質條件」,藉此允許國內存在巨大的不平等或極權。
當然,這套說法不僅不全是中國發明的,甚至還在許多自由民主國家存在。畢竟民主最常被誤解的特色之一,就是它是一套政治理念或體制,而非體制帶來的結果。一個國家的執政效率有多高、執政結果對人民帶來多大的利益,並不能用來判斷這個國家有多民主。
這也許聽起來很違反直覺,但只要想想我們最常批評民主的地方在哪裡,就知道怎麼回事。民主完全不是為了快速有效率而設計的制度:
- 現代社會的分工非常細,大部分的人民其實並不瞭解每項公共事務要使用怎樣的手段來執行才有效,在許多方面也並不瞭解該如何判斷執政團隊的品質。有時候人民甚至不會注意到自己同時支持的好幾項政策或政治人物彼此衝突。在世界各地,人民因為這類困境而選錯代理人或政策,搬磚砸自己腳的狀況都層出不窮。1
此外,民主國家為了防止權力集中到少數人手中,通常會刻意設計制衡與監督制度,讓政治決策過程中有許多檢核與協商環節。即使立法者或政務官決定了某項政策,在實際執行前也必須經過許多環節,任何一個環節違反法律、憲法、侵害人民重大權益、或讓執政者陷入政治危機,都有可能造成實施中斷或無法實施。
目前活得最幸福、經濟發展程度、文化程度最高的,的確絕大部分都是民主國家;但這其實是許多中介機制造成的,不是民主的理念或制度直接導致的。民主國家總體風險比較低,是因為它比較難壓制不同意見,也更容易蒐集人民的點子,所以政府、企業、或社會結構一旦出現瑕疵就可以更早開始修正。
民主國家的經濟發展通常比較快速穩定,是因為它既重視法治又保障人民權利,很適合跟資本主義耦合,而資本主義特別擅長賺錢。最後,民主國家之所以通常比較幸福,是因為它鼓勵人民自決,而雖然絕大多數的人民對於要如何讓自己幸福都相當無知,對於自己怎樣才算是幸福通常卻相當清楚,所以那些明顯阻礙人民幸福的政策與團體,通常很難在位太久。
當然,因為目前世界上的民主程度和經濟發展、人民幸福度的相關性很高;加上民主國家的政治團體與政治人物比較有誘因在意民生與民意;以及民主國家的經濟體制幾乎都採行資本主義,而資本主義又特別在意效率。綜合上述,人民會搞不清楚效率與利益到底來自民主還是來自資本主義也不奇怪。就連民主歷史悠久的歐美國家,都常出現這種誤解。2
但這種誤解,卻是台灣人需要特別擔心的。
惑眾妖言如何促進兩岸統一?
前面已經解釋過,如果民主國家的人民對於「自由」、「民主」的理解錯得夠嚴重,或者誤解的人夠多,就有可能用民主程序訂定出違反民主理念的法律,或者默許政府用違反民主的方式來行政。除此之外,民主國家的政治人物可能也會因此而無法在國際社會中守護人權、法治等重要的普世價值。西方國家近幾年來因為國內親中人士引發的事端,對這類威脅應該相當有感。
但這項威脅對台灣的嚴重程度,更比對其他國家高出許多。中國聲稱台灣是該國的一部分且不放棄武力統一;在此同時也持續在台扶植代理人,有系統地漂洗台灣的民意以及改變政治環境。有鑑於中國影響台灣民意的最主要話術,就是宣稱中台之間的共通性,而台灣又很難阻止與中國之間的經濟往來,目前台灣最能夠防止被中國統一,並在國際社會中主張自己並不屬於中國的有力基礎,就是我們跟中國的政治制度和社會安排差很多,其中最明顯的差異就是我們重視「民主」、「自由」、「法治」、「人權」、「自治」——但中國並不重視。
在許多意義上,這些概念都讓我們可以明確說出台灣與中國的差異、讓我們不願意被中國統一,甚至讓我們能夠一邊跟中國進行商業或學術上的合作,一邊維持主體性。但這些概念是可以被侵蝕的,而且對民主的錯誤觀念已經成為一個有問題的意識形態,這些概念一旦被侵蝕到某個程度,也許就會開始有人說中國是一個重視「法治」與「人權」的「自由民主」國家,與台灣沒有明顯差異,台灣人對中國的反感都只是被特定政治團體操弄,兩岸的中華兒女應該放下偏見,「理性」討論共同的未來云云。
連美國都可以把富人的政治獻金說成是言論自由,別說這種誇張的劇本不可能成真。等到這種劇本真正開演,再來試圖搞清楚怎樣才算是「民主」,就太遲了。
- 我們的確可以根據這項理由,懷疑民主並不是最好的制度,或者聲稱有些時候不應該採行民主。但這跟把民主曲解為效率完全是兩回事。再說如果你真的以低效率為由批評民主,那麼效率更高的制度自然就不是民主吧。
- 真要說起來,即使「民主國家的物質條件與執政效率比較高」,也不表示「物質條件與執政效率比較高的就是民主國家」,這個形式邏輯高中數學就有教。但會有很多人忘記這件事,只顯示相關意識形態造成的問題有多麼普遍,對我們的認知影響力又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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