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制服的流氓?中和警「踹頭」私刑,並非執法何來過當

聯合新聞網 石明謹
4月7日晚間,警方在攔查違規時,將一名少年推倒在地,並用腳踹踢當事人頭部。 圖/...

日前媒體上批載一段令人震驚的畫面,新北市中和分局員警在攔查違規時,將當事人推倒在地,並用腳踹踢當事人頭部,這樣的場景出現在號稱民主法治國家的台灣,著實令人覺得不可思議,而後續新北市中和警分局的處置報告,更是充滿了蓄意包庇、文過飾非的官場文化。

如果你把影片調出來,光聽聲音不看畫面,你會以為這是一群地痞在互相叫囂;如果把警察的制服打上馬賽克,你會以為是那個黑幫在執行家法,睜亮眼一看,原來是穿著警察制服的流氓。

中和警「踹頭」私刑,並非執法何來過當

事件起因於4月7日深夜,有一部租賃小客車在中和不服警方攔查,衝破臨檢點,中和警方經過追捕之後,將該車攔停,其中一名乘客戴姓青少年,在警方攔停後,被一名員警用力拽倒在地,隨後另一名員警上前用腳踹踢頭部。

不論之前當事人或嫌疑人有任何不法行為,警方都不能蓄意傷害其身體,違規或違法自然會有法律上的懲罰,警察只是依法執行勤務,沒有權力代表法律施予「私刑」,這是最基本的道理。而用暴力對待當事人,已經觸犯刑法傷害罪,違法之人沒有執行公權力的資格,踹人之員警應當立即暫停職務移送法辦才是。

然而中和分局不但沒有對違法犯紀的員警執行應有的處分,還在報告中多處捏造事實、避重就輕,先是聲稱戴男有掙脫員警壓制,影片中明明他就是被員警用力推倒在地,其次是稱員警用腳踹頭的行為是「用腳壓制」,想請問那一個警察單位在教育訓練中有教導過這種「壓制」方式,台灣老百姓沒有蠢到「踹」跟「壓制」分不出來,中和分局如果不是故意捏造事實,或是蠢到分不出來,就是根本不在乎。

踹人的員警最後以「執法過程核有疏失」,予以申誡兩次,這明顯是一個欺騙社會大眾的行為,對警察而言,申誡兩次根本不痛不癢,年底還可以考績甲等呢!這就是警界的文化,只要他有績效,幫上司升官發財,對嫌犯踢個幾下有什麼關係?這次倒楣被民眾拍到,其他沒有被拍到的時候呢?天知道有多少次他是用這樣的方式在逮捕人犯的?

我們當然力挺警察「執法」,但本案與執法兩字完全沾不上邊,要知道依法執行勤務才能稱之為「執法」,攔停是執法、取締是執法、逮捕也是執法,但暴力行為不是、踹頭當然也不是,既然不是依法,就沒有執法過當的問題。本案純粹是警方動用私刑的暴力行為,不是穿著制服時的所做所為就叫執法,除非你囂張的認為自己就是法律,顯然中和分局就有著這樣的誤會。

嗆民眾吃「慶記」,員警已涉恐嚇罪

如果我們深層探討整個事件背後所代表的意義,你會覺得不寒而慄,今天被傷害的這名少年,別說是嫌疑犯,連交通違規都不能算在他頭上,他只是一名坐在交通違規車輛中的乘客,卻因此受到暴力對待。

而整個案件最後沒有查到車輛駕駛除了交通違規以外的違法行為,警方之所以氣急敗壞的大聲咆哮,甚至動手傷人,正是因為「他們並沒有重大違法」,警方這麼辛苦的追捕,你竟然沒有酒駕、也沒有藏毒,只是一般的無照駕駛,讓我們這麼辛苦卻沒有績效,當然要好好教訓你一頓。

在眾目睽睽之下,警方都敢對沒有查獲任何不法的少年拳打腳踢,你可以想見如果人被帶回勤務處所,將會受到什麼樣的對待。如果可以用犯罪的方式來制止犯罪,那這世界就不需要警察了,因為任何人都可以用非法的方式來申張正義。身為警察如果沒有這種認知,那跟黑社會的地下秩序有什麼不同?誰知道警察所謂的治安績效,在鏡頭看不到的地方,不是靠著刑求、栽贓、恐嚇等方式得來的?

如果中和分局是這種文化,其他周邊員警的行為也就不難理解了,影片中另兩名員警對著旁觀的民眾高喊:「看三小!」、「你下來啊!」,滿口粗俗言語,深夜高聲挑釁,如果這是中和分局員警的水準,整個體系對此視而不見、置之不理,下面違法、上面做假,警察被稱為是「穿著制服的流氓」,也只是剛好而已。而且揚言要請民眾吃「慶記」(台語吃子彈),也已經涉及刑法第305條的恐嚇罪嫌。

縱容害群之馬,就是作賤警察

警察也是人,人不可能完美,任何一個群體中都可能出現害群之馬,像這種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警察,根本就不適任這份工作,如果你可以因為情緒對嫌犯(其實本案戴姓少年連嫌犯都算不上,他是乘客,違規者並不是他)拳打腳踢,那別人情緒不穩是不是也能對警察動手動腳呢?有害群之馬不可怕,但縱容害群之馬,就會真的害群,就是作賤自己,把「警察」兩個字狠狠的羞辱。

最後,中和分局找了少年的家屬想要和解,甚至想利用家屬的道歉合理化警察違法亂紀的犯罪行為,然而依刑法第287條之規定,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所犯之傷害罪嫌並不是告訴乃論之罪,警察知悉犯罪情事,就應該主動移送。如果中和分局沒有將踹人的陳姓員警依法移送,將來又有什麼資格移送其他各種犯罪嫌疑人呢?一般人打人是傷害,但警察打人只是疏失,你還有臉站出來說自己在打擊犯罪嗎?

倘若如此,拜託,中和警分局請自己改名為中和流氓分局,你們要用黑社會的方式與手段「維持治安」,不要把其他依法行政的警察也一起拖下水。你們是流氓,我們不是。

石明謹

國內資深足球球評,詩人,社會觀察家。因為研究所唸的是公法,因此對於各種...

法律評論 石明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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