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美,還有什麼?——從張大春〈致中閔書〉談古文教育

聯合新聞網 陳茻

台大「卡管」事件延燒多日,近日張大春寫了封信給管中閔,全信以文言文寫成,管中閔則在臉書轉貼全文,並表達欣喜之情。

這封〈致中閔書〉看來頗有古文人書信贈答的味道,這樣的書寫品味在今日社會確實較為罕見。我無意評論「卡管」事件,只是張大春這篇文章引起了一些關於文言文,甚至是國語文教學的討論,我想藉機談談幾件事。

報導中,有位不願具名的國文老師,認為如此以全文言寫成的書信,在現代出現十分難得,應該列入教材。當然,我們大可將其視為個人意見,一笑置之不必深入評論。但如果細究這些意見背後的價值觀,有些問題就值得談。

有用典就是好文?

一篇文章好不好,可以從很多方面來看,比如功能性、目的性、文學性或其他,依據使用場合與作者意圖,或是被閱讀的時空脈絡來決定。

以張大春此文為例,全文內容缺少有力的論述,只有主觀的情緒性看法。以寫給好友的書信來說,即便內容空洞,私下看看並無不可。只是若要進一步談這篇文章的價值,恐怕有些困難。

以張大春的文學水平,這篇文字在文言句法的操作上多數是合理的,讀來也還算流暢。這在熟悉古文行文方式的人來說,並不困難,有些句子更直接化用古文,這雖然不是什麼優點,但也不構成太大的問題。

這篇文章問題較大的地方在於用典的方式。比如「致萬姓于趙高、秦檜之墀前,一睹權姦懦主之迹,猶引刀而成一快,豈讓豫、專、聶、荊諸輩哉?」這段,以趙高、秦檜比作當世執政者或掌權者。

該段「引刀而成一快」,稍微熟悉掌故的人就知道化自汪精衛的「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只是這個引刀一快是汪精衛當時視死如歸的宣言,在此處用這個典故有些意味不明。後面列的幾個全為司馬遷《史記.刺客列傳》中的人物,但這些人物作為「刺客」的背景全然不同,也有各自的心志懷抱。將這四人與汪精衛並列,看似豐富了文句的內容,實際上卻讓這段文字的意思更為混淆。

又如後面「昔韓文公有爭臣之論,以儆陽城大夫;蘇子由不赴商州以刺王安石之隱慝。」用了韓愈的〈爭臣論〉以及蘇轍不到商州赴任的兩個典故。但〈爭臣論〉談的是諫議大夫的責任,抨擊的是獨善其身、毫無作為的諫官陽城;蘇轍拒絕赴任,表面上是為了侍奉父親,實際上可能是為了避免捲入黨爭等政治漩渦。將此舉視為「刺王安石之隱慝(不為人知的罪過)」,畢竟對歷史事件分析不深,只是某種去脈絡化的解讀。

這兩個典故若硬要扯些同質性,或許還是能就「責任」、「風骨」、「氣節」上說上那麼一點,但即便是為了支持管中閔的立場,歷史上更貼合的例子應該是有的,此處引這兩人的事蹟,讀來仍嫌拼湊。

張大春的〈致中閔書〉頗有古文人書信贈答的味道,也引起了一些關於文言文,甚至是國語...

釐清用典的意義

認為這篇文章有美感或有價值的人,也許未從上述角度來看,是比較可惜之處。而這樣的寫作方式或審美觀,更反映了某些我認為應該被淘汰的傳統作文觀念。

其一、有些人以引用經典古文、名言佳句為尚,卻無法進一步發揮這些內容的價值。真正的好文章沒必要追求這些,比起堆疊佳句,用自己的話語把觀念說清楚才是更重要的。

一篇文章要能說服別人,需要的是精實的、嚴謹的論述,當然有獨到的見解更好。引用前人現有的句子,對文章的論述內容通常不會有太大的加分效果。張大春在文中引用蘇轍的句子,亦是如此。

其二、將歷史人物化為扁平的文化符號,類比當代情形,卻無深刻意涵。與上面引用佳句的情況相同,舉的例證或典故若無法幫助論證,本就只會增加讀者的閱讀障礙,對文章沒幫助。

如果是為了賣弄知識或程度,在過去的聯考作文中也許還能騙到一點分數,但離開考場仍有這種心態,就有些無聊了。

可惜的是,過去許多歷史教育、國文教育,只是單方面的知識灌輸。在寫作上,秦檜、趙高只能是奸臣的代名詞,對於這些歷史人物的政治主張、具體作為、都未能有進一步的思考。又如前面提到的蘇轍與王安石,張大春這般引用,完全忽略整起事件的前因後果,致使主張改革的王安石在此只能是一個被譏刺的罪人,也讓這些典故的營養價值大大降低。

如果我們學習歷史典故,只是為了在文章中多一些例子可以填塞在各個段落,為了能多一些扁平的文化符號作為抽換詞面用的代詞,這樣真的沒什麼意義,也糟蹋了歷史與文化教育的價值。偏偏在過去許多人以為文章如此引經據典,是一種有文化的表現,這點十分荒謬。

文言文就一定是好文?

再來,與上述心態類似的,就是盲目認為只要是古文就是美文的觀念。每個時代的文章都會有佳作,也有拙劣的文字。許多古文有美感,是因為在字句安排上有作者的巧思,這都是可檢驗的,並不是因為他「是文言文」,就一定有美感。

而這觀念恰好是對古文最大的傷害,因為無法論述美感何在,自然更無法說明那些古文中厲害的字句,到底價值何在。搞到最後,古典佳作真正的美感一直無法被理解,引用古文、模擬古典字句的人,大部分只能停留在形式的層次上打轉。

如張大春這樣就罷了,至少還有一定的文字水平,而現下許多操著文白夾雜、不倫不類的文字,還以為自己正在透過「文言文」句法展現程度與素養的人,則又等而下之了。

只在形式上達到某些標準,就忽略內容,這更是過去許多作文教學在觀念上有問題的地方。形式與內容固然不是唯二的標準,但這種以文言為美的品味,就已顯示形式與內容重視上的失衡,這種風氣若延續到下一代的教育中,並不是什麼好事。

好文取決於內容而非形式

任何一個時代都有自己的文學特色,不是模仿古人的寫作方式就一定是好的。字句只是輔助的工具,有時當然也會成為說服人的關鍵。歷代最一流的文字,也幾乎不是以單純的字句模擬的方式寫成,好文章除了在字句上要見作者的巧思,更該以內容為重。

當代公民教育中最需要教給學生的寫作能力,是能夠清楚表達想法的文字運用能力,而不是去追求莫名的、無據的美學標準。如張大春寫點「文言文」自娛是可以的,人人都有自己的品味,沒什麼好評論的。

但如果要把這樣的文章當成一種學習的標準(比如列入教材),展現的其實仍是舊時代某些不通透的觀念,以及對古文錯誤的想像、粗淺的喜好。

我希望我們下一代的教育,可以更妥善地安排這些文化材料,期待訓練出來的學生,在面對這些古典元素時,能更重視背後的文化、精神意涵與歷史脈絡,而不是盲目崇拜一些空洞無聊的形式與符號,甚至把他當成神主牌,號召無意義的衛道戰爭。

近日張大春寫了封信給管中閔,全信以文言文寫成,管中閔則在臉書轉貼,並表達欣喜之情...

陳茻

台大中文系畢。粗魯好動,曾任健身指導員。現於內湖某國文教室教授國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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