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民族主義敘事遮蔽的「慰安婦」
上週五,立委費鴻泰質詢閣揆林全微調課綱議題時,詢問林院長「慰安婦」是自願還是被迫。1林院長答道有些自願,有些被迫,都有可能。晚間,林院長又二度更正,強調無論自願或被迫,「都是國家暴力戕害人權造成的歷史悲劇」,但輿論早已一陣騷動。聯合報黑白集說「慰安婦不僅是個尖銳的歷史議題,在經數十年的討論後,已是一個基本歷史常識,在台灣、在全球皆然」、「林全作為行政院長,竟對此『沒有特別瞭解』,且大剌剌說出『有些是自願』,令人瞠目結舌。」作家張大春說:「當林全說出『慰安婦有些可能是自願 』這樣的話來之後,我們幾乎已經可以斷言:這恐怕是史上最沒有常識或最沒有人性的一個閣揆。」;由夏珍擔任總主筆的風傳媒,則在風評中要林全「為他的無知無覺無感道歉,若非如此他也得為自己馬屁拍在馬腿上道歉。」
一時之間,彷彿去年8月的紛爭再起。
微調課綱的慰安婦論爭
去年7月31日,反微調課綱學生林致宇與王曉波在廣播節目上激辯。根據報導,王曉波在節目中表示:「連課綱加了『強迫』成為慰安婦都不行,一定要是自行去當慰安婦嗎?『101的課綱寫成這樣子,我們才要去微調,這樣汙辱台灣婦女,你能忍受嗎?我不能忍受!』」,林致宇則反問「慰安婦一定是被迫的嗎?就像性工作者,有可能為了經濟等因素而下海,『你把性工作者看得非常卑賤!』」。
儘管兩週後,林致宇在臉書上公開道歉。但他將慰安婦與性工作者類比,認為可能有自願者存在的論點,引起宣然大波。支持微調課綱的一方,普遍認定「被迫」為真實,並將其與日本的殖民壓迫連結。這一種論述,可以以馬英九、王曉波、張亞中、宋國誠等人為代表。在他們眼裡,否定此種認識的言論,在道德上十分可議。其中有些更進一步與「中華民族」的抗日苦難相連接,透過強調共同的受難經歷,證成臺灣歷史進程與中國緊密相依,以強化臺灣作為中國一部分的現實主張。對於這些人而言,林致宇的發言被視為反對者抱持皇民史觀的佐證。
相較於支持微調課綱陣營的統一看法;反對微調課綱的人士,則出現許多不同的回應。吳馨恩認為爭論「自願」是男性霸權的遊戲,男性霸權下的慰安婦,無論自願或被迫與否,都必然是「被迫」。劉夏如則從實證史學的角度出發,認為學生對於課綱的證據質疑才符合慰安婦研究的現況,進入慰安婦體制的女子確有不同的原因,但無論如何,日本政府都有一定的責任。此外,陳美華雖未明確表態支持或反對微調課綱,但也投書表示否定自願,強調「被迫」事實上僅是污名再製。
在這三種帶有女性主義色彩的論述之外,還有一種聲音,是自稱當年耳聞、或親眼目睹自願者的敘述。也經常有以「八三一」反擊「慰安婦」道德指責的言論,試圖呈現國日一樣爛,或者國比日爛的歷史論述出現。
二分邏輯下被消失的受害者
事實上,依據朱德蘭教授幾乎可說是臺灣慰安婦研究決定本的《臺灣慰安婦》書中統計,59位婦援會可訪查得知的前慰安婦中,有29人因詐欺拐騙、9人自願應徵(多為原花柳業從業者)、3人親人逼迫、3人區役所抽籤、3人人口販賣、1人強迫奉公、11人警察強制(皆為原住民族)而成為慰安婦。2婦援會在去年的聲明稿中進一步表示,自願應徵的9位中,只有1位確知工作內容,其餘亦屬詐欺就業。以當前對臺籍慰安婦可能有2,000人左右的推估來看,自願應徵的案例可能更多。儘管存在著自願應徵的案例,但在去年的慰安婦論爭中,朱德蘭並未主張自願與被迫共存,而是表達了支持「被迫」表述的立場。
或許有些人會認為,既然只有僅有一人能確證稱得上是「自願」,使用「被迫」表述亦亦無妨。但強調「被迫」的敘述,一來無法與事實貼合,二來帶有描述動機性質的「被迫」,反倒激起「自願」、「被迫」的無謂論爭,模糊了慰安婦體系作為非人道獸行的本質。更重要的是,它造成了「自願」的不可能,甚至將自願者排出受害者的範疇之外。朱德蘭投書中曾提及「坊間有關慰安婦是『職業娼妓』、『自願』的論調,其實是日本社會對日籍慰安婦的認識,也是日籍婦女沒人出面指控的原因」,正是此種排除邏輯的極致展現。3正如陳美華所指出的,這種論述加深了「無辜的受害者」和「有罪的性工作者」的區別,從而抹殺了自願成為慰安婦,但卻同樣受到日軍暴行的受害者的存在與聲音。4
儘管「被迫」的敘事存在著誤導的問題,但對民族主義者來說,「被迫」可以滿足將慰安婦視為「民族創傷」的需求。捍衛我群女性的貞節,往往能激發陽剛的民族主義情緒。許多人為慰安婦可能「自願」而憤愾,但仔細解讀這些人的言論,卻會發現他們在意的並不是這些「慰安婦」真實的經歷,而是「我們的女子不能受外人玷污」。藉由民族創傷而激發出的民族情緒,凌駕於慰安婦本身的經歷之上,又反過來強化「被迫」的表述。前總統馬英九說「死也不相信自願」、立委費鴻泰說「這是丟中國人的臉,這些都是中國的女人」,正是這種民族情緒凌駕歷史事實的表現。
人們在意的從來不是女性權益的提昇,而是女性的貞節作為民族的象徵神聖而不可受外人侵犯。這也是為什麼一些評論在提及慰安婦問題時,忽略了日本本土受害者的存在,而將此問題視為單純的殖民剝削。對殖民地的慰安婦是雙重剝削,但只把慰安婦當成殖民剝削的討論,卻忽略了慰安婦作為父權壓迫的一種極致表現。作為民族創傷的慰安婦敘事,更在滿足了人們「保護我群弱女子」的心態之餘,隱匿、乃至強化了「慰安婦」問題背後的父權體制。媒體網站的留言中,一句句意味著媚日賤女人的「你(家人)自願做慰安婦」。正顯示了慰安婦汙名如何在這種與民族、父權體制共謀的自願、被迫二分邏輯中進一步被強化。
莫再消費慰安婦
長期以來,作為民族主義創傷敘事的慰安婦,無可避免地陷入貶日褒國與貶國褒日、親中親臺的史觀爭議之中,而一再被消費。這也是為什麼不斷地會有自稱當年耳聞、或親眼目睹自願者的敘述,也一再有以「八三一」反擊「慰安婦」道德指責的言論出現的原因。只要我們仍然以民族主義的創傷敘事來討論慰安婦,慰安婦議題,就永遠無法擺脫「被迫」與否的低級爭議。
成為慰安婦的臺灣女性,多數原先就處在社會、經濟的弱勢地位,或是不識字,或是家境貧困。而日本政府一面透過行政體系,以及花柳業者或其他協力者募集慰安婦,一面透過臺灣拓殖會社與福大會社提供融資,主導此一壓迫而非人道的體系。在這個體系之中,慰安婦失去人身自由(強制隨軍,通常不能自由脫離)、受到人身安全的威脅(敵軍攻擊)、大量接客,乃至日軍的各種獸行造成的身心傷害、經濟上的壓榨。
正如去年187位國際學者連署的公開信所言,我們應當認知體認到問題的核心在於體制「如何壓迫」這些女性,而非這些女性最初是自願或被迫。若是我們不願放棄以民族主義綁架慰安婦議題,我們將永遠無法貼近、面對慰安婦的歷史經歷,以及他們所處的複雜時空背景,乃至那些延續迄今的壓迫與污名。
可惜的是,當「被迫」敘事成為民族主義教條之後,許多政治人物、媒體關心的,只是如何藉慰安婦議題之名,鬥爭彼此的民族認同,而不願促使人們更進一步地反思殖民統治、本地社會與軍國主義之間如何緊密共謀交織,也無意促使人們進一步反思父權體制下的女性地位,甚至是邊緣女性地位是否真正改善。這樣的作法不僅對促進大眾理解慰安婦議題毫無幫助,也無助於女性地位的提昇。這,是我們要的政治、媒體與歷史教育嗎?
筆者在此使用「慰安婦」僅為討論所需,並非同意當初「慰安婦」一詞背後所蘊含的價值與意義,故以引號標示,但因提及次數頗多,後文不再以引號標示,以利閱讀。
[2].關於慰安婦受害者的經歷,請參見朱德蘭,《臺灣慰安婦》(臺北:五南,2009),頁347-462。統計資料見頁349-352、391-392、429-430。雖然統計中有9位是自願應徵,但朱德蘭在書中並未呈現任何一個自願應徵的案例,而展現了高度同質的「被迫」敘事。其實本書也是臺灣所有高中課本談論慰安婦的依據。101課綱時引起部份人士抗議自願的敘述,實際上只是本書的摘要。
[3].筆者無法從朱德蘭投書中了解朱是指責此種認識,還是認為此種認識即是事實。但朱德蘭無視於臺籍慰安婦也有自願者的情況,寫出這樣具有否定臺籍「自願」受害者存在意味的語句也令人費解。在日本的慰安婦支援團體中,是將此種「慰安婦=公娼=賺錢的女人=非受害者」的認識,視為「被害者」無法出面控訴的原因,而非因此便不加以支持,或不認為其為受害者,參見日本慰安婦救援團體。
[4].事實上,我們若考慮臺灣社會對性工作普遍的歧視,以及被迫=受害=值得同情v.s.自願=媚日=賤女人的社會認知。因害怕出面而加深污名的受害者可能更多,而要能夠說是「自願」的受害者,更是難上加難。這樣的社會氣氛,或許也說明了為什麼對「軍中樂園」內有雛妓的指稱始終不斷,但卻沒有任何受害者出面控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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