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把賣江蕙黃牛票的人抓起來嗎? | 膝關節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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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把賣江蕙黃牛票的人抓起來嗎?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如果你是週一在便利超商排隊搶買江蕙演唱會票的人,我相信你絕對崩潰。

災情哀鴻遍野,筆者自己花了90分鐘排隊排第五個,前面第一個頭香排了三個多小時,結果,連第一個搶頭香,搞的連訂票系統都沒進去(她還買了乖乖放在i-Bon上面祈求順利)。更別說我們排在第五個後面一票沒吃午餐來買孝親票的,大家用午休時間排隊買票,最終鎩羽而歸。筆者跑遍八九家超商,萊爾富還當機當到整台無法運作。筆者親自操作到的最佳戰績,就是選好位置,準備完成交易,結果當機。看了五六分鐘的黑畫面,無語問蒼天。最後整個機台重開機,沒錯,重開機……然後還是連不上。

黃牛在大家仍在搶救購票時,就打出保證購買的履約承諾。收費標準驚人。裡面最便宜的800元已經喊價到7550元,6800元的票價則已經高達4萬元。甚至還有拍賣網站出現6800元的票喊到6萬2千元,高雄面交6萬元,5張一次購買25萬元。這是第一天「災情」,週二起的賣票戰況,不知是否複製首日慘狀?

回到標題。可以把賣江蕙黃牛票的人抓起來嗎?很難,但不是不可以。

就現行法令來看,要抓黃牛,需動用《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規定,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於是上回有黃牛賣江蕙的票,買5800的票20張,賣7~9千不等,最後被檢警移送法辦以社維法開罰,也只罰3千元。

若換算黃牛門票價差獲利,最少也有獲利約2萬到3萬之間,你罰他一個3千?根本不會痛。而且就算法官火力全開,了不起罰18000元,請問黃牛怎可能會痛?

更別說這次6800喊到6萬的,就算賣方被抓,罰起來也皮痛肉不通。而且抓這些黃牛需要花很大力氣追查,所以基本上對於檢警來說,這是非常浪費資源力氣的做法。而且抓演唱會這類票種,根本不符合司法資源,若非當時輿論壓力,我都對此保持保留態度。因為演唱會門票哪裏動搖了社會秩序?也沒影響多數人的共同利益。若說交通高鐵火車運輸票有黃牛介入,這才是需要偵辦的票種。這也是過去黃牛大量買入演唱會或是比賽甚至是電影票都有恃無恐的原因。

黃牛為何能在大家搶破頭時,打出履約保證?除了在寬宏夜宿的那群人們之外,守在便利商店第一位的都不保證買的到,那麼黃牛的大量票種從何而來?就不免讓人多做聯想了。

筆者在此有幾個想法。

第一:寬宏售票有沒有像上回阿妹開賣演唱會門票還動用額外的購票硬體資源?你的購票頻寬夠嗎?如果都沒有,頻寬也不夠,就二姐這種等級,還加上隱退新聞,寬宏都應該拉長購票戰局,比如說週一只賣臺北某兩場,而不是像週一開這麼多場,高雄甚至也可以獨立開放一天賣一場到兩場,雖然主辦單位沒有一次全開放售票,但請考量二姐的驚人市場,還有多少台灣孩子的孝心。全台便利超商多數人買到當機,交易結賬的最後步驟也當機,這就是售票系統需要解決的問題。否則,沒有那個屁股,就不該坐那個位置。筆者今天光排隊時間絕對只是小菜一碟,花個兩三個小時根本不算啥,但售票端該思考的是,若連第一組客人都買不到,這就是該解決的問題。

第二:二姐經營歌壇多年,其實早就該像日本做演唱會,加入歌迷俱樂部的,能夠享有提早購票的權益。這一點或許要求二姐現在處於「準」隱退狀況有點緣木求魚。但其他國內演唱會往往一開就秒殺的,其實可以參考這些做法,好好培養自己的歌迷俱樂部權益,也能更鞏固歌迷的向心力,免得每次開演唱會都弄得歌迷哀爸叫母。

第三:某立委現在居然要對二姐經紀人陳子鴻提告,這實在太好笑了。這件事情應該可以寫上中華民國歷史,陳又沒說是誰,你怎急著自己對號入座。更何況,你若是如你所說,這是選民服務,更何況票也還沒真的到手上,只是幫忙代訂,能不能買到也無法保證。網友在買不到的氣火上聽到這種「選民服務」,誰不會發飆?就算某某某跟唱片公司、經紀人、售票系統很有交情,能夠幫忙代買,這種檯面下的人情運作,這是應該低調進行,怎說溜嘴展現交情?

若不小心說了,那也都沒關係,可現在要狀告陳子鴻,這應該會引起公憤吧?更何況若某立委「沒」買到,啊……你是還要告他誹謗嗎?與事實相符的話,哪需要告?反過來,若真的如她所提,幫忙代訂七八百或是一千張,人家也只是說不知道你票從哪來的,可不可以亮出來?這樣你還真要告?不會浪費司法資源嗎?

這只不過是演唱會門票販售,就搞得大家壓力十足又烏煙瘴氣,我想二姐的隱退儀式,還真是諸事不吉,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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