蜻蜓點水的體驗活動,能促進障礙意識的提升嗎? | 巷仔口社會學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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蜻蜓點水的體驗活動,能促進障礙意識的提升嗎?

圖為2014年台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參加伊甸基金會「無障礙生活節」的活動照。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圖為2014年台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參加伊甸基金會「無障礙生活節」的活動照。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障礙體驗(disability simulation)是透過設計好的情境,讓非障礙者體驗身體有障礙的感覺,目的在降低對障礙者的偏見。從用眼罩蒙上雙眼體驗模擬視障者經驗,坐上輪椅體驗肢體障礙者的活動,都屬於障礙體驗。因為障礙體驗活動的互動性,不論政府或民間機關、對象從小學至大專的教育階段,都經常舉辦類似的障礙體驗活動,希望能夠讓人們了解障礙者的辛苦與不便,對障礙者更加友善而願意在生活中給予協助。

《特殊教育法》45條規定高中以下學校需要設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特推會),特推會負責進行無障礙和特殊教育宣導工作,包含身心障礙體驗的形式。隨著臺灣在2014年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正式將「聯合國身心障礙權利公約」(以下簡稱CRPD)內國法化,為了回應CRPD第八條「意識提升」,各政府單位更是積極地鼓勵各種障礙體驗活動。

然而值得思考的是,這樣的障礙體驗活動可以促進障礙權利意識的提升嗎?最近有障礙者開始對這樣的體驗活動提出質疑。

知名主持人余秀芷,本身是輪椅使用者,就指出「體驗障礙生活僅是片刻感受生活的不便,卻難感受長期在處處受阻的環境中,內心真正的渴望。」換言之,缺乏深思的設計與障礙者觀點的障礙體驗,可能引導出「障礙好不方便,好可怕,身心障礙者好可憐!」的心得,無法真正瞭解社會環境、制度對身心障礙者造成的「障礙」、壓迫以及歧視,也很難進一步透過腦力激盪思考可行的支持策略。因此,障礙體驗的效果能否確實提升人們對於障礙與障礙者的理解是值得探討的議題。

失真的障礙體驗設計,缺乏社會模式觀點

障礙體驗的效果在國外障礙圈也引起許多討論,美國障礙權利運動者Emily Ladau就認為「障礙體驗用以提升大眾對障礙的意識(awareness),似乎將障礙看做一個特殊的問題。這樣短時間的模仿和體驗並無法讓人真正理解到障礙者的生活和處境。」和余秀芷所提相似,Ladau認為環境、社會心態所構成的障礙並不能以短時間的、簡化的體驗引發同理,只是繼續用健常人(abled-bodied)的角度去看待障礙者,無助於障礙權利運動的推進。

French認為障礙體驗的問題包括:缺乏實證、失真的規劃以及將障礙歸於個人。

  1. 鮮少有實證資料證實障礙體驗真的改變了體驗者對障礙者的偏見,態度轉變的測量十分困難,而且在評估障礙體驗的成效時,也經常缺乏合理的評估方法。
  2. 針對障礙體驗的設計,常出現從健常人角度出發的障礙體驗設計,短時間、簡化的體驗會出現一些和障礙者日常不相符的情境。例如:模擬矇眼倒水。French提到他的經驗中視障者倒水並非難事。而這樣錯誤的情境模擬可能會導致體驗者對障礙者生活有錯誤的理解,體驗只促成了扁平、單一的印象,反而只留下恐懼、害怕,卻忽略了障礙者在克服障礙上的可能性。未來更加可能避免接觸障礙者甚至排斥與障礙者婚配共組家庭,因為障礙體驗的心得是「和障礙者生活非常不方便」。
  3. 障礙體驗讓參與者體驗了不便、困難,但是卻忽略了環境、社會因素所造成的障礙,障礙並非因為個人的損傷而導致不幸,從障礙研究的社會模式觀點看來,環境和社會才是造成障礙的主因。而這樣的概念在障礙體驗中卻難以呈現,只將障礙看作是個人的問題。

環境、社會心態所構成的障礙並不能以短時間的、簡化的體驗引發同理。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環境、社會心態所構成的障礙並不能以短時間的、簡化的體驗引發同理。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缺乏參與者者意願的考量,以及活動的成效評估

Kiger點出了障礙體驗的一些風險,他認為在障礙體驗過程中的自願性、保密和壓力是障礙體驗中要考慮的風險。

  1. 障礙體驗在校園中,參與者是不是自願?身為引領者該不該強迫?但在課程要求上,學生大多有被強制參加的壓力。
  2. 障礙體驗經常希望體驗者分享感受,要求體驗者要陳述自己體驗後的想法和心得,但是要去深究自己對障礙的感想需要一個安全的空間,並且要注重個人的隱私。
  3. 障礙體驗會讓參與者感受到壓力,事前若沒有詳細良好的說明或課程,模擬障礙的感受對參與者而言可能是備感壓力的。

換言之,不但障礙體驗的設計本身存有疑慮,體驗是否可以讓參與者改變對障礙者的偏見、體驗後究竟引發參與者對障礙的正面或負面觀感,目前亦無明確有效且獲得學界公認的評估方法,可以瞭解參與者真實的體驗與感受。障礙體驗作為一種身心障礙的宣導型態也許並非最恰當的方式。

障礙體驗需融入更多考慮因素

儘管French與Kinger已經對障礙體驗的活動進行批評,認為體驗並沒有辦法讓一般人同理障礙者實際遇到的困境。但是後來Hurst等人與Leo等人則針對這樣的批評進行障礙體驗活動的改良,並且進行實證性的實驗研究。

其中,Hurst等人測量小學生在體驗障礙活動前後對障礙者的接受度,實驗中的障礙體驗課程讓小學生嘗試模擬四種障別:聽覺障礙、視覺障礙、肢體障礙和學習障礙,自願者需要進行角色扮演並嘗試完成任務。實驗結果發現障礙體驗課程前後,小學生的態度確實改變,對於障礙者的接受度在體驗課程後相對提高,尤其聽覺障礙的接受度提升幅度最大。

Leo等人進行了質化研究了解學生在障礙體驗課程之後的心得,研究結果發現障礙體驗對每個學生所產生的影響是不一致的,的確有些學生在體驗後寫下「感謝老天我沒有障礙」這樣的陳述,證實了障礙體驗的確可能使得參與者得出對障礙的負面看法。也有些學生寫下「現在我看事情的角度不同了」,或者「對這一切我還是充滿不確定」這樣的陳述。這顯示了障礙體驗所造成的影響和態度的轉變,會因為個人成長歷程和環境之間的互動而具有差異。

有些研究認為體驗並沒有辦法讓一般人同理障礙者實際遇到的困境。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有些研究認為體驗並沒有辦法讓一般人同理障礙者實際遇到的困境。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有些學者嘗試在設計和操作上進行相對進步的障礙體驗。Burgstahler與Doe追蹤障礙體驗的實際案例,其中的操作方式是讓學生輪流使用輪椅模擬肢體障礙者的處境,透過長時間的討論和追蹤,瞭解學生對障礙的態度轉變。文中整理了幾項障礙體驗必須要注意的原則:

  1. 明確的目標,需要讓參與體驗者清楚了解體驗的目標以及操作的方法,讓體驗能夠依照核心宗旨進行而非娛樂。
  2. 自願參加,允許學生拒絕參與體驗,尊重學生的自願性,即便是觀察體驗的過程也會有學習的效果。
  3. 從系統層面和個人層面討論障礙者碰到的挑戰和解決方法,不只是將障礙體驗化約為個人的問題,而是去討論外在環境、結構所造成的障礙。
  4. 建立通用設計的價值,障礙體驗應該是尋求每個人都有平等的機會,不只是障礙兒童需要通用設計的精神和價值。
  5. 障礙體驗的過程中需要尋求障礙者的參與,無論是策劃體驗活動、提供意見或是引導。
  6. 提供讓態度轉向正向的支持。過程中可以鼓勵參與者提出想法,即便是負面的也無妨,但是需要培訓人員可以指出隨著立法和知識的改變之後目前對於障礙的觀點有哪些,讓參與者可以在體驗後帶著障礙的相關知識和對障礙權利正面的態度離開。
  7. 需要完整的討論及對於負面情緒的剖析,體驗活動不只是讓參與者了解障礙相關的正確知識,也必須承認障礙體驗可能造成情緒上的不舒服,要允許參與者在當下或事後的書面方式進行討論。

回應於障礙體驗的批評,模擬體驗似乎可以有相對進步的操作方式,包括讓障礙者參與設計、更貼近真實情境的設計、長時間的觀察,再加上良好的引導和完整的討論。如果沒有將上述因素一起放入障礙體驗的設計中,容易使障礙體驗成為一個膚淺的活動,讓體驗者經常抱著玩遊戲的輕佻心態參與活動,無法達到活動設計之目的。

無可否認地,目前的障礙體驗侷限於肢體障礙的模擬,而較少智能障礙和精神障礙的模擬體驗,設計者還是必須要考量不同障別在體驗活動上的差異和局限。最後,在體驗活動的設計上考量參與者的年齡而選定相應的目標及活動安排也是相當重要的。

目前的障礙體驗侷限於肢體障礙的模擬,而較少智能障礙和精神障礙的模擬體驗。
目前的障礙體驗侷限於肢體障礙的模擬,而較少智能障礙和精神障礙的模擬體驗。

結語:如何讓障礙體驗達成體驗障礙?

障礙體驗究竟能不能改變體驗者的對障礙的態度,或進一步對大眾認識障礙、消除歧視,甚至對障礙者權利的推動有益處,在國內外長年舉辦體驗活動以來已有許多批評。CRPD國際公約中要求障礙意識的提倡,我國《特殊教育法》亦要求教育單位進行特殊教育的宣導,並以評鑑來規範各級機關和學校進行多元宣導,卻缺乏對障礙體驗正反面效果的深入思考,以及缺乏成效的評估的機制,很可能落入複製社會的健常人的主流觀感,認為障礙是可怕的、障礙者是可憐的,而障礙是個人的問題。

障礙研究認為障礙是人生必經的過程、是一種普同經驗,障礙者作為異質群體應是社會多元文化的一環,社會環境與歧視才是造成障礙者被社會排除的主因。當前的障礙體驗預設了障礙者是一群特殊弱勢族群,健常人必須要親身經歷才能進一步產生同理心其實是值得反省的議題,是不是一定要體驗過某些群體的生活經驗才能同理甚至尊重那些群體?當很多社會群體的生活經驗例如跨性別者無法被體驗時,難道同理,甚至尊重就不能存在?

我們認為在良好的引導下,對障礙的認識未必只能由障礙體驗來進行。閱讀障礙者實際生活紀錄的傳記,以及日常和障礙者的接觸互動等促進障礙者與非障礙者認識的方式,甚至更多混合式的障礙宣導教學,都應該被多元嘗試和運用。於此同時,發展符合實務需求、具有信效度的評估工具也能協助教育者進行更好的方案評估,並據評估成果修正方案。

然而,我們也認為障礙體驗並非完全無助於對障礙的理解,體驗活動相對於其他宣傳方式可能更容易引起學習動機,缺乏障礙研究觀點的演講或影片欣賞的做法也可能會變成「勵志A片」(Inspiration porn)1,同樣落入缺乏設計的障礙體驗的缺點。無論是體驗活動或是任何宣導方式都需要更細緻的設計和操作,需要顧及多面向的考量。

障礙體驗不會是唯一的障礙宣導方式,如果障礙體驗缺乏障礙研究的批判視角以及對障礙者主體經驗的深入理解,很可能只是複製健常能力主義(ableism)的觀點,把障礙歸類為特殊群體的個人問題,無法進一步反省環境與社會造成的障礙和歧視。(本文授權轉載自巷仔口社會學》)

圖為2015年,時任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左)戴上眼罩,體驗視障者藥袋使用的不便。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圖為2015年,時任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左)戴上眼罩,體驗視障者藥袋使用的不便。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參考書目

  1. 余秀芷,2017,〈噢可惜「礙」不是坐上輪椅眼睛矇住,這樣的話或許有點殘酷……〉,天下雜誌,獨立評論,7月10日。
  2. Burgstahler, Sheryl, Tanis Doe 2014, “Disability-related simulations: If, when, and how to use them in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Review of Disability Studies: 1(2).
  3. Flower, Ashley, Matthew K. Burns, Nicole A. Bottsford-Miller, 2007,. “Meta-analysis of disability simulation research.” Remedial and Special Education: 28(2), 72-79.
  4. French, Sally, 1992, “Simulation exercises in disability awareness training: A critique.” Disability, Handicap & Society: 7(3), 257-266.
  5. Grue, Jan, 2016, “The Problem with Inspiration Porn: A Tentative Definition and a Provisional Critique.” Disability & Society31(6):838–49.
  6. Hurst, Christina, Ken Corning, Richard Ferrante, 2012, “Children’s acceptance of others with disability: The influence of a disability-simulation program.” Journal of genetic counseling, 21(6), 873-883.
  7. Kiger, Gary, 1992, “Disability simulations: Logical, methodological and ethical issues.” Disability, Handicap & Society:7 (1), 71-78.
  8. Ladau, Emily, 2014, “I Won’t Pretend That Disability Simulation Works” In HUFFPOST.
  9. Leo, Jennifer, Donna L. Goodwin, 2013, “Pedagogical reflections on the use of disability simulations in higher education.” Journal of Teaching in Physical Education, 32(4), 460-4.
  10. Lindsay, Sally, Ashley Edwards, 2013, “A systematic review of disability awareness interventions for children and youth” Disability and Rehabilitation:35(8), 623-646.
  11. Wilson, Earl D., Dewaine Alcorn, 1969, “Disability simul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attitudes toward the exceptional.” The Journal of Special Education:3(3), 303-307.

 

  • 意指將障礙者當作勵志故事的影像中,障礙被呈現為一種可以克服的不利處境讓一般人從中獲得快感(Grue 2016)。

  


 

  • 文:邱春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周怡君/東吳大學社會學系、翁鈺旻/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學系、張恒豪/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學系。
  • 本文是科技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補助學術研究學群:障礙研究:跨領域的視野與對話學群」,十月份聚會的成果。報告人邱春瑜準備相關文獻資料初步整理與報告,主持人周怡君整理討論內容,研究助理翁鈺旻將講義整理成初稿,計畫主持人張恒豪做文章最後的修訂、改寫與編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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