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前拋下你的雙重標準,否則就不可能有是非
今年是選舉年,年底七合一大選在即,各路人馬都開始起跑衝刺,打算爭取勝選。
每個人,最後就是一票,投給誰,也許決定了,也許還沒決定,總之,公民就是有監督判斷人選的責任,這是公民責任,沒有逃避的空間。
但偏偏就是很多人會逃避。
撇開不去投票這種的不談,就算你去投票,也還是有不少人其實根本沒盡到判斷人選的基本責任;比方說賣票之類的事情,不過今天不談這個,先來談談關於公民監督、判斷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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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公民監督,也許大家會想到社會運動,比方說反核運動、太陽花學運之類的,但其實這都是很末端的行動了,這些行動是前面的監督行為受阻,或者監督後沒有獲得友善回應才發生的,並不是監督本身。換句話說,覺得人家從事社會運動是來亂的,這種人的公民素養可以直接打不及格,因為正常公民,碰到社會運動的正常反應是「政府又幹了什麼」;比方說去年關廠工人的臥軌活動,有人甚至說:「輾過去」,這真的是會鬧國際笑話的。
對這點有疑問的人不妨去查查民主先進國家對罷工及抗爭的態度是怎樣的,你的觀點是跟民主國家一樣,還是跟中國一樣,然後我們再來討論什麼叫國際觀。
公民監督,其實是全天候24小時沒有間斷的任務。大家到不用把這個責任想得太恐怖,這只是一種公民應有的基本生活態度,跟呼吸一樣自然。重點在於,你有沒有邏輯概念,而且是一致的邏輯。
比方說,前幾天嘉義市區因為下雨淹了一大半,如果沒什麼思辨能力的人,可能只會想到「雨下太大」,接著就是「沒辦法」。但有邏輯思考習慣的人,會想到雨量跟排水系統之間的關係,尤其是「以前經驗」,比方說這幾年是不是逢雨必淹?又或者沒淹過,這是第一次。然後再衍伸出排水系統設計是否都有缺失,甚至弊案;又或者有什麼其他因素影響排水。
不管你從哪個觀點切入,總會聯結到政府才是,也許是建議、又或者是揭弊,這才是公民的正常思考方式。
很多人會覺得這樣太政治化,其實這種想法才真正可笑,因為任何社會議題,都是政治問題,意圖切割政治,本身就是最政治化的行為,而且是最低級的奴性化行為。
公民有義務監督,然後要去比較,這涉及邏輯的一致性。但這一點確實是台灣非常嚴重的問題,有太多人受扭曲價值觀影響,在做價值判斷的時候充滿了奴性,以至於處處雙重標準。
就說貪腐好了,請問國民黨跟民進黨哪一黨比較貪腐?去問問看,這個明明算是常識的問題,會有人瘋狂護航;如果你開始談馬英九的貪腐問題,那更精彩,這個台灣民選政府貪腐狀況最嚴重的總統(國際認證),還有的人至今還覺得馬英九「唯一」優點是清廉。
這都是非常嚴重的邏輯錯亂,而這個錯亂,導致的就是「選誰都一樣」的腦死判斷。怎麼可得能選誰都一樣?那是不可能的,就算兩個爛人,一個貪污十億,一個貪污百億,怎麼會一樣呢?
選舉,別說選賢與能,只要做到「選比較好那個」就夠了,真的這樣就夠了。台灣習於儒教那套虛偽的觀念,把選人變成選神,結果就是沒人能選,最後選出馬英九來,一個大魔神仔。
你要去比較,比看誰的政見比較「可行」,如果是比好聽,那誰都會,所以還要比較過去政績,又或者是素人,至少也要看他過去的職場表現。
但只看好的不夠,還要比爛,比方說以前有沒有不良紀錄,尤其是所屬政黨是否習慣於「組織性貪腐」或「組織性犯罪」(這全國有這種情況的政黨也只有一個啊!)
比較要有證據,不能流於情緒化,而最重要的,比較要有一致性,你不能一個污了一萬的要關他到死,另一個污了一億的卻沒任何意見;你不能當初「懷疑」A有貪污就穿紅衣服上街(然後那些案子都已經獲判無罪,唯一判刑的也被確定是違法栽贓),然後現在一大票連田中芳樹的小說都沒寫不出來的貪腐案件卻視而不見,這都是很沒水準的行為啊!
又或者法院明顯的偏頗審判,比方說有那種沒有人證物證的貪汙罪、但同時又有人證物證俱全卻無罪的案子,公民有好好監督嗎?又或者人家好好監督了。你反過頭來覺得人家是出來亂的?
沒有比較,就不可能有是非。的確,可能檯面上的人全都有問題,但就算都有問題,問題也絕不會一樣。而如果你不能「越選越好」,那台灣當然只有向下沉淪的結果。比較,是公民基本責任,沒盡到比較監督的責任,那根本不配被視為公民,只是奴才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