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台北有座中央公園:國有財產署應將國有土地優先作公園綠地使用
去過紐約的人誰都會被中央公園所吸引,面積約60平方公里的曼哈頓,有3.41平方公里大的中央公園,長4公里,寬800公尺,等比例放在台北,等於北從民權東路的行天宮,南到和平西路的古亭站,包括華山文創園區、中正紀念堂的範圍(中央公園相當於十三個大安森林公園),台北的熱鬧繁華區域,都可以被中央公園所涵蓋。有這麼大面積的開放空間作為公園綠地可以悠游徜徉,紐約人焉能不樂?
空疏的公園,跟忙碌緊湊的紐約市區大道成對比,成為都市人逃逸、放鬆的角落,是許多文化、社交活動發生之所在,不分貧富身份、男女老少,所有市民都能在此享受新鮮空氣、陽光、在自然中紓解心靈。對於城市來說,在財務上更是極大的成功,為周邊的房地產提升價值,吸引更多的商業投資、促進觀光,也是紐約市魅力之來源。
公園綠地對城市具有極高效益,根據美國公有土地信託基金會(The Trust for Public Land)研究,公園綠地可以增進居民的健康,人們得以有機會經常運動、透過與自然的接觸,增加平靜、放鬆的心情。公園綠地也有生態效益,有效的減少空氣污染、涵養水源、減輕熱島效應。公園綠地更具有不可或缺的社會功能,特別對於兒童、青少年、老年人或低收入者來說,公園綠地的開放空間提供了免費的休閒活動場所,社區鄰居彼此可在公園綠地內寒暄招呼、一起活動,能有效的建立鄰里感與社區關係,進而提升生活品質。1
城市除了規劃房屋、道路等直接有助於經濟生產的設施,更重要的,是去規劃公園、綠地等設施,這些公園綠地無法售出,需要公共管理,可是卻是「公共財」,是提升居住生活品質重要的一部分,能夠創造宜居、觀光、旅遊的誘因,也是生態城市的基礎,公園綠地可說是一種軟性的生態建設,是城市必要的投資。
台北市公園綠地不到五趴
城市需要多少比例的面積作為公園綠地?日本科學技術院調查發現:當綠地面積佔環境的20%,是人類居住健康的指標,30%是都市綠化政策的理想值。儘管這看似是個高不可攀的理想,但台灣都市計畫法規,也明訂公園、綠地等開放空間應佔都市面積的百分之十的標準。2實際情形上,台北市公園綠地只佔全市面積4.9%。
由於人口稠密,台北市每人平均享有的綠地面積更相對稀少,根據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調查,西方國家都市每個人所享有的綠地面積是20平方公尺,舊金山是32.2平方公尺,倫敦為25.6平方公尺,紐約為23平方公尺,亞洲城市如首爾為15.93平方公尺,北京、上海為12平方公尺,新加坡則有7.99平方公尺。根據台北市工務局統計室統計,每一位台北市民平均可享用的綠地面積只有5.16平方公尺,遠遠落後各城市。
如何增加台北市公園綠地面積?台北市近年積極設置河濱公園、自然綠地,但往往位於市郊邊緣,在人口稠密的市中心區,對於居民來說,日常生活步行可及、與生活密切相關的鄰里型公園綠地,面積仍是不足。特別是在大同、大安區,每位市民平均享有的綠地面積更是少之又少,只有不到2平方公尺。
顯然在城市的精華地段,政府也應開始積極的增加公園綠地面積,然而地從何而來?很明顯地,市府、國有財產署、公部門單位所有的閒置空地、老舊房舍應優先撥用作公園綠地。然而實行上,2013年市政府「推動國有土地閒置計畫」,卻將精華地段土地以招商發展為主,包括華光社區、松山菸廠、南港瓶蓋工廠,許多大型公有土地仍被當作商業或是BOT開發的基地,未被優先作為公園綠地使用。3
根據2011年議會資料顯示,台北市閒置或低度利用的國有土地超過200公頃(2平方公里),市政府應依法跟國有財產署或管理單位協調,撥用公有地為綠地或公園。然而近來都更盛行,國產署卻表示依據都市更新條例,國有地要參與都更,無法將公有地闢建公園,造成柯文哲市長發出:「北市不需要消滅綠地來蓋更多房子」之說。
台北市人口成長趨緩、空屋率偏高,應將公有土地優先作公園綠地使用,還給市民在高樓大廈林立中,長期缺乏的開放空間資源,提供市民舒適的空間,而非在擁擠的都市環境中繼續蓋屋,擠壓到原有住民的生活品質。
特別是台北信義、大安、大同、文山、南港、內湖、士林、北投等行政區,每平方公里的綠地面積都不足都市計畫法規所訂定的10%,國有財產局更應停止出售或出租區內公有地,將土地釋放作公園綠地使用。
公園綠地不足,國產署應有作為
世界各地都在將擴增公園綠地當成都市發展的重要目標。在新加坡,綠化更被視為新加坡城市國力競爭力重要的一環,直接貢獻著城市的經濟發展,花園城市成為新加坡的招牌,目標為九成人口在10分鐘之內可以走到一個公園裡,更要求綠地面積須占新造社區的20%以上。在韓國首爾,透過綠色信託的公私部門合作,2020 年的願景是為每位市民增加 3.3 平方公尺綠地。而台北,如何建構未來城市的綠地環境呢?
台北市建設已成,要在城市精華區設置如中央公園般的大型公園並不可行, 2015年,千里步道協會與台北市十二所社大,與台北市工務局共同發起「都市生態綠網計畫」,盤點台北散落在各處的公園、綠地、廣場,調查生活綠點,串連散步綠道,守護城市裡的生態綠地,引導民眾關心生活週遭的生態環境,並以一系列講座、工作坊,讓市民更進一步想像台北的點點綠意生活。
國有財產署應在綠地面積不足區域,優先將公有土地釋放給民間作公園綠地使用,如此將能逐步解決台北市區長期以來的公園綠地不足的問題,為城市帶來更多公共利益。
|參考資料|
- 臺北市公園綠地及設施之現況分析,統計應用分析報告,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統計室,2009年。
- Pual M. Sherer(2006), “The Benefit of Parks: Why America Needs More City Parks and Open Space”, The Trust for Public Land.
-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都市計畫法四十五條:「公園、體育場所、綠地、廣場及兒童遊樂場,應依計畫人口密度及自然環境,作有系統之布置,除具有特殊情形外,其占用土地總面積不得少於全部計畫面積百分之十。」
- 以松山菸廠為例,早期當地居民呼籲保留基地老樹,催生松菸公園,卻不敵興建大巨蛋之開發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