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漲基本工資不是菜市場喊價!「一日審查委員會」的鬧劇何時方休? | 張烽益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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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漲基本工資不是菜市場喊價!「一日審查委員會」的鬧劇何時方休?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今年勞工的加薪希望落空了,八月十二日,勞動部召開的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時,勞動部長陳雄文指出下半年經濟景氣持續低落,數字很難看,認為「不能硬幹」,因此決議明年的基本工資將凍漲,維持目前的月薪20008元,時薪120元。果然,兩天之後,主計總處發佈下修經濟成長率與預測為1.56%,與原先預期的3.28%相差甚遠。

近年來,基本工資的調整,從1997年開始的十年之間,都沒有調整,直到2007年才又開始調整,連續六年到去年2014年,今年決定不調,等於是中斷了連調六年的紀錄。

根據統計,基本工資的調整,直接影響了156萬領基本月薪的本勞、45萬時薪制的打工族與32萬外勞,總計233萬名勞工。由此可知,這個政策決定的直接影響層面是相當大。但是其決策過程,卻是粗糙無比,淪為市場喊價。

台灣很多人恐怕都不知道,世界上很多國家,特別是歐陸國家,並沒有制訂勞動基準法的類似法令,只是剛好鄰近的日本、韓國與中國都有制訂類似法令,讓很多誤以為全世界大多數國家都跟台灣一樣有勞基法保障。

其實,像台灣這樣以國家力量制定勞動基準法,全面性介入規範勞資之間的勞動條件,在國際上來說,反而是個異數特例,被稱之為「非集體協商型的勞資關係」。因為歐洲國家是以工會與雇主之間的集體協商來做為決定勞動條件的主軸,「集體協商型勞資關係」才是西方國家的常態,透過產、職業層次工會與雇主簽團體協約,其團體協約涵蓋率,歐盟國家平均達到百分之七十,北歐國家甚至達到百分之九十。筆者推估以台灣目前110個團體協約,其涵蓋率僅約1.2%,即使鄰近的日韓也約在12%上下。

因此在歐洲「集體協商型勞資關係」當中,國家僅扮演讓工會有足夠實力與雇主談判的維護者角色,任何打壓妨礙工會的行為,國家不管是以行政或司法手段,都絕不容許發生,但對於個別勞工的勞動條件,交由工會進行集體保護。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台灣為求快速工業化,並防止工人集體力量壯大,對威權政權形成挑戰,當然不可能走歐陸模式,而採取高度介入勞資雙方勞動條件的勞基法模式,讓「產業和平」以全力拼經濟,這也是日韓中等國以相同考量採取的相同模式。

因此,勞基法於1984年實施之後,基本工資的制定,就成了官方的法定責任,勞動部依據勞基法第21條的規定必須成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並制定了「基本工資審議辦法」明訂該委員會如何組成、應參考經濟成長率、物價指數等數據制定基本工資。

由於勞基法實施初期並沒有將服務業納入適用範圍,因此基本工資調整計算公式是採取:現行基本工資乘以〔1+(消費者物價上升率+1/2工業部門勞動生產力上升率)〕。但由於台灣產業的轉型,在1995年服務業人口超過全國就業人數的一半,而服務業勞工也在1998年起陸續納入勞基法,因此基本工資的計算公式也調整為:現行基本工資乘以〔1+(消費者物價上升率+1/2GDP成長率)〕。

也就是從工業部門勞動生產力上升率變更為以整體GDP成長率來作為調整依據因素。上述基本工資的調整公式,其背後的理念是,首先必須抵銷掉消費者物價上漲率之後,然後再分享經濟成長果實,將GDP成長率的一半分享給勞工。

雖然有上述計算公式,但實際上,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最後都以「專業調整」的主觀判斷,將調整幅度再打折,讓計算公式名存實亡,這些公式都是參考的裝飾品。

為何,基本工資的調整,從來就是政治決定,在制度設計上,根本就不想走專業計算調整的模式,因為雖然有公式,但是從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的運作模式來看,根本就是一場遊戲一場夢,一場營造勞資政三方假共識的鬧劇。

由勞、資、政、學(7:7:3:4)等各方代表所組成的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非常態性委員會,是一個臨時運作的「一日委員會」,每年只有由勞動部長召集開會一天,並且必須在當天作成決議。獲聘委員也是經常在一周前才臨時接獲開會通知,在開會會場後,面對數十台的新聞媒體攝影機,就只能各自表達團體立場、各自喊價後,勞動部長掏出早已經準備好的調整方案,在幾乎毫無客觀資料可依循評估與交叉討論空間之下,為這個方案背書,依照官方版本通過,匆匆結束一場荒謬的鬧劇。

事實上,台灣的高速經濟成長的時代已經過去,過去與經濟成長掛勾的基本工資調整公式,早就必須改弦易轍。依據我國在2009年簽訂批准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七條的精神,所有締約國人人有權享受公平與良好之工作條件,尤其必須確保所有工作者之報酬使其最低限度均能(1)獲得公允的工資……;(2)維持本人及家屬符合本公約規定之合理生活水平。由此可知,有關最低工資的精神,都是以能夠支持勞工本人與其家屬的生活需求出發。讓領取基本工資的家庭可以得到有尊嚴的生活,方是基本工資的主要功能。

而攸關近兩百多萬勞工的基本工資調整,也不應該再用一日審查委員會的方式進行,由勞、資與學者專家所組成的常態性審議委員會,並由勞動部、經濟部與主計處等部門的幕僚支援,以一年期間,進行調查甚至訪查座談,廣徵民意,最後將建議方案直接送交行政院長,讓行政院長承擔最後政治責任。如此,早已經淪為菜市場喊價的基本工資調整鬧劇,方能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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