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勞工加薪的「十一種撇步」,台灣呢?
「加薪四法」這齣戲,註定是歹戲拖棚,但劇本寫了,演員終究還是要演下去,雖然連前政務委員朱敬一都已經公開撰文,指導企業如何合法地讓企業有盈餘卻不用分紅給勞工,但國民黨立委還是認真演出,在立法院各相關委員會照樣討論,不久可能即將三讀通過.
「加薪四法」雖然做法錯誤拙劣,但是起碼代表台灣社會已經意識到要如何解決低薪危機,如何提高薪資已經是全民共識,沒有一個政治人物敢呼嚨反對,而且大家似乎也警覺到,台灣再繼續過去追求GDP成長的發展模式,好像不太對了,因為這幾年,大家都看到資本家的貪婪嘴臉,為了企業獲利可以黑心經營、賄賂高官與捲款落跑,基層勞工只分到吃剩的菜屑,還被倒打一耙,面對高房價興嘆或當屋奴。
那低薪台灣該如何搶救?他山之石,可以攻錯,要抄就抄大咖的美國吧。
美國純屬民間的智庫「經濟政策研究院」(EPI),在面對美國從1979年以來,薪資停滯但經濟生產力卻提升64%的矛盾之下,認為薪資停滯是一種政治選擇,背後是資本家的施壓,低薪決不是自由市場法則下的產物,EPI並以此基礎提出了十一種提高薪資的策略,相當值得台灣參考。
1.提高最低工資
通貨膨脹調整後,美國目前的最低工資比1968年的水準還低了25%。目前美國聯邦政府的法定最低時薪是7.25美元,各州可以在此基礎上增加,歐巴馬總統在2014年已經提出要提高到10.10美元的議案。EPI認為在2020年提高到12美元,將會有三分之一勞動力受益。
2.調整加班費規定
美國公平勞動標準法規定,年薪23660以下的勞工才能領加班費,在1975年有65%勞工可領,但現在只剩下11%。所幸歐巴馬已經要提案將門檻提高到年薪51000美元,如此才能讓更多人領到加班費。
3.強化工會集體協商能力
美國工會覆蓋率持續下降,從1973年的26.7%持續下滑到2011年的13.1%(台灣的企業工會涵蓋率大概7%),有工會保護的勞工薪資比整體勞工高出13.6%,由此可見當工會的集體保護力量降低時,工會涵蓋率的下降也就成為了勞工薪資不平等的主要因素。因此如何讓勞工更容易加入工會(這部分歐巴馬也有提案修法),還有防止各州政府制定反工會法案,也就成為首要之務。
4.將無工作證勞工納入規範
美國有1170萬的無工作證的移工,佔勞動力的5%,這些非法移民為無工作證勞工,常被惡質雇主剝削,因此歐巴馬總統提出修法,讓這些無工作證的移工有一條明確可以成為美國公民的時程與途徑,並提供基本勞動保障,除可提高他們的薪資,也可提高從事相同工作的美國勞工薪資。
5.提供有薪病假與家庭照顧假
美國有4千萬名,也就是40%的私部門勞工沒有「有薪病假」,這完全無法配合雙薪家庭興起的需求,勞工勉強帶病上班降低生產,沒有家庭照顧假,生病子女帶病到校上課,也容易傳染給同學.因此必須由中央直接制定政策立法適用全國勞工。
6.終結導致性別與種族不平等的職場歧視行為
女性與少數族裔勞工一直在職場受到不平等的對待,薪資被壓低,因此,唯有降低歧視,讓勞工擁有更容易的程序與管道來申訴僱主違法行為,並且讓歧視行為更被攤在陽光下,被社會大眾檢驗.如此才能帶動被歧視低薪勞工的薪資提高。
7.強力執行勞動標準
政府對於勞動法令的落實過度消極,勞工常發生低於最低工資、沒加班費、僱主缺乏防護措施導致勞工受到職業傷害等等,這都讓勞工的勞動條件降低。這些所謂「被偷掉的薪資」,EPI的研究推估,一年大約有9.33億美元.因此如何讓法令落實,也是提高薪資的重要一環。
8.使用貨幣政策應該在低失業率時期
美國儲備局考慮利率上升,通常導致經濟成長減緩、弱化工資成長,EPI分析,除非名目工資成長了3.5%以上,才能提高利率,否則勞工將無法分享到經濟復甦的果實
9.制定特定就業計劃,並以公共投資基本建設來創造工作機會
將勞工引導到即使是整體就業市場蓬勃發展時,依然受高失業所苦的產業或區域。這可以用公共或非營利的就業計劃,來促進那些未被滿足的就業市場。另外,政府應投入基礎建設投資,創造永續性的工作機會,刺激經濟成長。
10.停止貨幣的人為操作,以降低貿易赤字
許多美國的貿易夥伴,在國際金融市場上購買以美元計價的資產,來降低本國貨幣應有價值,這造成進口到美國的產品更廉價,而美國本地生產產品的出口價格更昂貴,這擴大了貿易赤字,減緩了工作機會的成長。如果禁止貨幣操作,每年可以減少兩千億到五千億美元的貿易赤字,創造兩百萬到五百萬個工作機會。
11.修改稅制,壓制頂端1%富人的所得
稅制的偏好可以影響經營的投入偏好,也可讓生產力提升與薪資成長相符合,但也可能相反,因此以更高的邊際稅率來針對所高所得頂端前1%的富人課稅,如此才能降低這些金融權貴與企業經理人去壓制薪資成長的誘因,讓獲利流到勞工的薪資上。
另外,可實行金融交易稅,引導資金投資到生產性事業,而不是流竄到沒生產性的金融活動。
台灣薪資停滯的問題,比美國還嚴重很多。台灣長期資金外流,代工生產模式平行外移中國、東南亞,而美國畢竟還擁有許多世界頂尖品牌企業,處於全球經濟分工體系的頂端,目前美國政府致力把製造業「帶回美國」,是把品牌企業原有外包到第三世界國家的代工廠模式,改變為把製造端拉回美國新設廠房,新雇用本國勞工,讓設計、製造與行銷一條鞭串連起來,以創造更高的品牌附加價值。
反觀台灣,所謂台商回流,是這些被歐美品牌大廠取消外包訂單的代工廠,要回來,重新複製原來在第三世界國家享有的低勞動條件、低環保標準的生產模式,再次以殺價搶奪訂單,這種鯊魚回流,反噬勞工與環境的向下探底商業競爭模式。如此一來,根本無法解決低薪問題,反而更加降低台灣薪資水準。
從美國智庫EPI開出來的這十一項提高薪資的政策建議,可以看出,要解決薪資停滯,必須是全方位、跨部會、跨領域的施政整合套案,涉及勞動、產業、財政、人口、貿易等行政事務、才能以竟全功,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這是一個決心的問題,執政者是否有真正想要解決低薪,還只是應付敷衍心態。
在台灣,光是這十一項中的第一項提高基本工資,就必須經過勞工團體苦口婆心的懇求,差點沒跪下來,才以施捨態度調整個3%,應付一下勞工,更遑論其他層面的更全面改革方案。
由此可知,「加薪四法」不是政客的敷衍,那是甚麼才是敷衍,這不是鬧劇,甚麼才是鬧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