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紹榕/大型重機上國道(上):你是印象派?還是數據派?
針對大型重機上國道的檢核,目前已經邁入第四季,待一年檢核期間完成後,便要就這四季的檢核數據加以評估大型重機有無能力上國道。易言之,如何詮釋這些數據,將是攸關是否放行大型重機上國道的關鍵因素。
因此,本文就這些資料加以檢核,探討大型重機所謂的社會觀感不佳(不守行車秩序),以及安全性不足是否真有其事?這些資料又是否真能作為大型重機能否上國道的依據?同時,本文也建議交通部應擴大辦理大型重機上國道的騎乘試辦範圍,說明國道部分僅以國三甲的檢核數據,難以作為大型重機上國道與否的完整評估。
什麼是社會觀感?
什麼是大型重機的「社會觀感」?若我們從媒體上常見的報導,如「重機喜歡鑽車縫」、「重機常常飆車」、「汽機車混流危險」等來看,對民眾而言,「大型重機不守行車秩序與危險」,恐怕就是大型重機難以撕下的負面標籤,而這樣的成見也被包裝為成為社會共識,提到重機,腦海中先浮現的印象就是不守秩序的惡形惡狀。
再者,這樣的負面觀感也可從研考會在2010年做的「民眾對開放550CC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國道高速公路的意見」調查中一探究竟。
在該份調查中的第三題詢問,「有人說 550CC 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常有超速的情形,也有人說這種情形不常見」,有43%的人認為「大型重機常有超速情形」,52%的人認為「這種情形不常看到」;第四題「有人說:大型重機車常常在車陣中任意穿梭,但也有人說,這種情形並不常見。請問在您的印象中,比較同意那一種看法?」認為「大型重機常有在車陣任意穿梭的情形」者達到39.4%,認為「這種情形不常見到的」有57%。儘管不同意大型重機常有超速與在車陣中任意穿梭的民眾意見略高一籌,但對大型重機持「鑽車縫」與「超速」意見的民眾聲音,同樣不容小覷。
此外,高速公路局在2016年做的民調中,第八題「對開放後會因汽、機車混流而產生安全上的疑慮」可以發現,從2013年到2016年的調查中,同意會造成安全上疑慮的比例一直居高不下,2016年的調查中有88%的人同意該點,僅有8.3%的人不同意該點。
為什麼需要檢核?
從前面兩份調查報告中我們可以明確得知,確實民眾對於大型重機的群體素質有所顧慮,但這種顧慮,有可能是刻板印象所造成的結果。例如,人們在一般市區道路經常看到普通機車鑽車縫、危險駕駛,進而覺得機車本一家,所以大型重機很危險。又或是從新聞上聽聞大型重機發生重大車禍事故,加上用路人提供的行車記錄器畫面甚至當地民眾的訪談,綜合資訊後便得出「重機真的很危險」的結論。而類似這樣對重機訊息的選擇與放大後,閱聽人若稍有不察,難免對重機心懷疑慮,若不幸自己的駕駛經驗也曾面臨過不守秩序的重機駕駛,那麼那樣的刻板印象就會形成偏見,進而造成對話的困難。
而檢核,就是要透過實際的統計,來評估大行重機在封閉式道路上是否會有這些狀況產生,畢竟新聞報導的、自己感覺的並不能代表該車種都是如此。就像我每次行駛高速公路,經常覺得其他車輛不會保持安全車距、切換車道更是魯莽,雖然這樣的經驗是「真人真事」,但是仍然無法用以證明其他小型車或大車就是如此。
尚且,普通平面道路與封閉道路的駕駛情境有所不同,我們也無法將駕駛於普通平面道路的經驗複製貼上到封閉道路上,畢竟兩種道路的行車狀況是無法完全類比的。因此,本次的大型重機檢核,是透過大型重機在國三甲以及台64線的行車狀況來統計評估,希望為爭論多年的重機上國道議題找出解決辦法。
檢核統計的狀況
1. 大型重機違規率不若小型車 從本次大型重機的取締數據統計中(交通部高速公路局,2018a, 2018b, 2018c ),我們可以看到,以「超速」來說,小型車的違規比例是大型重機的54.5倍之多。
進一步言之,大型重機車在國三甲上,除第三季有1輛超速20~40公里、1輛超過40~60公里外,第一季及第二季沒有任何超速違規。反觀小型車,三季統計下來,共有26輛超速20公里內、78輛超速20~40公里內、5輛超速40~60公里內。而其他取締事項上,如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大型重機三季統計為4件,小型車為639件,小型車違規為大型重機的160倍。未依標線指示行駛,大型重機三季統計0件,小型車為487件。
根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的資料顯示,三季下來,小型車違規件數為1,932件,而大型重機僅有23件而已。以行為指標所取得的抽樣交通量來推導的話,大型重機三季的交通量約為11萬7百車次,ADT(平均日車流量)約為410車次、小型車為895萬車次,ADT為3.3萬車次。依此計算,小型車三季違規率為0.0215%、大型重機為0.02%;以每10萬登記車輛來計算,小型車每10萬登記車輛違規件數為28.47件、大型重機為17.45件,明顯大型重機在國三甲的表現優於小型車4成;以每千位駕駛違規率來看,小型車為0.154(件/每千位駕駛)、大型重機為0.066(件/每千位駕駛),於足見大型重機的秩序狀況在高速公路上並沒有比小型車差。
而,為什麼應該以每千位駕駛違規率而非百萬延車公里違規率來看,則是因為,延車公里是代表「暴露在風險下的多寡」,而違規的是駕駛人而非載具風險暴露,故違規率應以每千位駕駛方式來計算比較。舉個例子來說,我們會說每千位駕駛可能有1.3人不繫安全帶,但不會說每百萬延車公里有1.6件不繫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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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大型重機鑽車陣並不顯著
細看取締數據統計的話,可以發現小型車的違規樣態比起大型重機可說是多元許多。大型重機被取締的部份集中在8項,而小型車則多達30項。諸如小型車違規使用路肩231件、違規超車8件、不依規定變換車道27件、蛇行2件、酒駕4件等。
再來看到觀察小組的違規行為紀錄,也就是透過抽驗CCTV來紀錄疑似違規行為(2018d, 2018e, 2018f, 2018g, 2018h, 2018i),前三季的統計中,國三甲車道間任意穿梭(也就是俗稱的鑽車縫)僅有1件,在總行駛交通量2,190輛大型重機中,只有佔了0.05% 而已,從數據上可以看出,「重機鑽車陣」為刻板印象的成分居多。
而小型車與大型重機都會犯錯的則是沒有保持安全車距,與未保持安全車距變換車道。在「大型重機行駛國3甲及台64線檢核評估案檢核小組第三次檢核會議檢核成果新聞稿」中的第八點也有提到,後續仍須針對駕駛行為進行深入研究,以利研擬相關教育宣導教材並改善國道安全。
3. 「汽機車混流」危不危險,有多少?
為什麼民眾會認為「汽機車混流」危險呢?我們可以從2010年行政院研考會的調查中推論,受訪民眾僅有2.5%擁有大型重機車駕照,其餘為普通重型機車或小型車等駕照,足見受訪民眾對於大型重機不甚理解,其性能與操控性都遠優於普通重型機車,也因缺乏實際騎乘大型重機的經驗,只能以普通重型機車的能力與其騎乘經驗來「推論」在國道上的狀況所致。
更甚者,民眾對於政府禁止的事情,就會直接認為打破禁止事項是「危險」的事情。常見的例子,就是SYM T2這輛機車:T2有兩種排氣量,一為249c.c.白牌,而另一種為排氣量 251c.c.的黃牌版本,基本上除引擎差異外,這兩輛車子的性能幾乎大同小異。但因為車牌顏色的不同,T2黃牌可以上快速道路、可以在平面道路上正常的左轉,不受到他人的側目。當今天以T2白牌行駛快速道路或平面道路不依標誌二段左轉時,民眾就會認為T2白牌的駕駛「很危險」、「不要命」。
我們更要來看,汽機車真的有混流到嗎?根據前面的數據,國三甲大型重機的ADT(平均日車流量)是410輛,小型車為33,000輛,每小時車次分別為17輛與1375輛。以 PCU(Passenger Car Unit,小客車當量數,將不同車種轉換為小型車數量當作標準依據,一輛機車等於0.5輛小型車)來計算大型重機的數量的話,「每小時僅8.5 PCU」,與小型車相差160倍,數量可以說少到可忽略不計,從此即可看出,有混流沒錯,但是不如一般平面道路數量多到會產生嚴重問題。
我們更要記得一件事情:大型重機駕駛要上國道的駕照條件,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2款除了要有大型重機駕照外,還要有「小型車以上的駕駛執照」才能上路。欲以汽機車混流引證大型重機駕駛不懂汽車駕駛於國道方式的說法,在立論上稍嫌薄弱。
因此,從前述數據中我們可以發現,民眾對大型重機常見的顧慮,如「鑽車縫」、「超速」等違規事項在國道上出現的比率微乎其微。從交通部高速公路局Q3檢核會議簡報中可以發現,第三季國三甲沒有任何大型重機事故發生,從交通部高速公路局Q3國3甲與台64傷亡件數與違規取締統計中可以發現,三季統計下來大型重機在國道僅有1件受傷(A2)事故,該事故為自摔,並沒有牽扯到其他車流。因此,認為汽機車混流會造成危險,從統計數據上來看也是無法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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