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達文/申訴只是性騷最後一條防線,在此之前我們該怎麼做? | 特約作者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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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達文/申訴只是性騷最後一條防線,在此之前我們該怎麼做?

民進黨婦女部性騷吃案爭議後,台灣政壇接連爆出多起性騷案件未被妥善處理的事件,因此引起許多討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進黨婦女部性騷吃案爭議後,台灣政壇接連爆出多起性騷案件未被妥善處理的事件,因此引起許多討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 文:謝達文,台大社會所博士候選人)

近日來,許多受害者出面指證,台灣政壇有多起性騷擾案件並未被妥善處理,因此引起許多討論,其中有一些建議,訴求讓申訴體制更為完善。確實,申訴體制絕對是制度調整的重要一環。但是我們同樣需要看到,申訴制度只是最後一條防線,在這最後一條防線之前,還有許多值得努力的事。

性騷的「前奏」已經足以造成傷害

首先,為什麼說申訴制度只是「最後一條防線」?比較多人知道的是,對性騷擾受害者而言,申訴經常為時已晚,騷擾的傷害已經造成。這點完全正確,但有時候,「傷害已經造成」這件事來得更早。很多性騷擾的舉動,始於一些「灰色地帶」的「前奏」,要告經常告不成,但已經讓受害者疲於應對。

什麼叫做「灰色地帶」的「前奏」?以近期的案例來說,比如受害的民進黨前黨工指證,部門同仁陳右豪最一開始,就經常「沒問過就幫我買早餐」,「或是叫計程車到我家樓下」。單憑這些動作,以現行的制度,受害的前黨工很難真的告得成(在這個案件中,後來陳右豪做出更「明顯」是性騷擾的舉措,讓這個案件的定位更明確,不過仍被主管以錯誤的方式處理)。

可是,這些前奏沒帶來傷害嗎?事實上,光是動作還在「灰色地帶」的期間,受害的前黨工就已經自陳「難受到好想死」,但難以求助,只好自力救濟,屢屢「故作微笑」,說「你不要這樣」。

社會學家Chloe Grace Hart(2021)指出了三種灰色地帶的舉動,用白話文來說:第一種是「他現在是有想跟我怎樣嗎?」(比如陳右豪的例子中莫名的送禮物、打電話),第二種是「欸他問那麼多是想幹嘛?」(比如一直問對方私生活的事情),第三種則是「這樣做是把我當什麼?」(一些在界線邊緣,讓人不舒服的評論或觸碰,比如把話題莫名帶到與情色相關)。

面對這三種前奏,當事人經常很害怕真的演變成為騷擾,但他們又很難直接跟對方「攤牌」,畢竟,在對方還在灰色地帶內時,就出聲質疑對方意圖,會被當成是沒禮貌、冒犯人的做法,或者會被質疑「你臭美喔」。

作家吳曉樂近期的指證,可以作為這個困境的佐證:曾任職國民黨智庫的曾柏文,已婚,卻向合作的作家提議「不如我們就在車子內聊天」,並把話題轉到與自己妻子相處的問題上。這是一個讓人感到「不妙」的狀況,但吳曉樂也好、任何人都好,要在這時候就質疑對方意圖,恐怕會被當成太過神經兮兮。

於是吳曉樂寫道,「我掙扎了很久,從來沒有人教過我,這種情形你該怎麼做。我不想讓(曾柏文)覺得我很多疑,或者很不貼心」,只好配合他談下去。這不是吳曉樂個人經驗不足的困境,這是許多人、尤其是許多女性面對「灰色地帶」騷擾前奏時的共同困境。

面對了這個狀況之後,既然無法攤牌,當事人只好選擇一些方式,試圖引導互動不要往最糟的方向前進。但這些努力不但會帶來成本,也會帶來傷害。Chloe Grace Hart將這些努力稱為「軌跡防護」(trajectory guarding),白話來說,就是想辦法讓互動不要往更騷擾的地方發展。

具體的策略,包含「能避開對方就避開」,或者想辦法在互動中表示「欸欸我們不要這樣啦」(最常見的方式就是說「我有男朋友了」),又或者用比較「冷淡」的方式回應對方等等。在前面民進黨前黨工的例子裡,她就嘗試過撐起微笑說「你不要這樣」。但結果證實,這些策略未必有用,而且就算有用,需要在工作中一直避開特定的同事,或是以明顯冷淡的方式對待同事,也都是冒著被孤立、被報復的風險。

當然,陳右豪跟曾柏文後來都「往下做了更多」、遠遠超越「灰色地帶」,但假如他們停在灰色地帶,這也會對於當事人帶來很大的壓力與影響,但卻很可能不是申訴制度所能處理的事情。這是申訴制度的限制,從此也可以看出,更前方的防線是必要的。

民進黨性平部主任李晏榕(左)及發言人張志豪等日前在記者會說明性騷案件的處理過程,李晏榕並公布申訴信箱呼籲受害人可以寄信向她投訴,且保證信件只有她一人看得到。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進黨性平部主任李晏榕(左)及發言人張志豪等日前在記者會說明性騷案件的處理過程,李晏榕並公布申訴信箱呼籲受害人可以寄信向她投訴,且保證信件只有她一人看得到。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性騷擾不只關於性欲

而更前方的防線要做什麼?我們的第一條防線,必須是讓組織更為性別平等。這是因為,性騷擾議題是一個性別平等議題,性騷擾的起因,不只是關於「一群豬哥男生管不住下半身」,而是關於「一群人(通常是男性)覺得他們『有資格』這麼做」,而「另一群人」(絕大多數是女性、但也可能是其他男性)就該乖乖配合。

回頭檢視這一波受害者的指證,可以發現,很多性騷擾的行為,根本也不是真的要滿足男性的性欲。比如陳右豪監視女同事的旅館房門,比如民進黨組織部前副主任林男固半夜打電話騷擾同僚。這些行為嚴格講來,都與性慾無關,而更是關於控制、關於「要對方配合或服從自己」。進一步說,一些莫名其妙的觸摸,也讓人很懷疑,如果只從生理快感的角度來說,這些加害男性感受到的,真的是純粹的、性的樂趣嗎?

如果我們以為性騷擾只跟性慾有關,這些行為看起來就難以理解。但社會學家提醒我們,性騷擾經常不是關於性慾,而經常是關於權力,關於男人在說「女人,你給我乖乖的,給我好好配合」(確實通常是女人,雖然也有可能是男人)。

正是因為這樣,社會學家Heather McLaughlin、Christopher Uggen和Amy Blackstone的研究(2012),才會有這個違反直覺的發現:根據美國明尼蘇達州的統計資料,雖然基層女性已經很容易被騷擾,但女主管被性騷擾的機率還更高,保守估計,至少多出138%。

女主管比較有權力,怎麼會比基層還更會被性騷擾?這是因為,性騷擾從來不只是刻板印象中「有權勢的男主管想要豬哥,找最弱勢的獵物下手」,基層的人固然是更「弱」的獵物,但女主管則是更容易讓男性想著「女人,你給我下去」,「怎麼會是我們要聽你的話」。

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日前被媒體人董成瑜在臉書發文指控,多年前餐敘席間對她有「抱頭親吻」的性騷行為。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日前被媒體人董成瑜在臉書發文指控,多年前餐敘席間對她有「抱頭親吻」的性騷行為。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面對女主管,騷擾者要的不是滿足性慾,而是表達「看看誰是老大」,「妳是女人,妳給我乖乖的,爽啦」。因此,研究者的訪談也發現,女主管受到的性騷擾,經常同時也有削弱他們權力的意味,比如說「長那麼漂亮,主管當不好啦」等等。

哲學家Kate Manne在《不只是厭女》裡就指出,如果要描述女性所面對的敵意,所謂「厭女」(misogyny)不應該被理解成出於「討厭女性」、「不把女性當人」,而應該理解成出於「要求女性要安分地符合一定的樣子」,比如要溫柔、要配合、要回應男性的注意力,而非發號施令或專心做自己的事。

社會學家Michael Kimmel(2013)說,當看到「不安分」的女性時,男性們就會因為他們自認「理該得到的事情」(比如對於自己注意力的順服回應)沒得到回應而「忿忿不平」,是一種「忿忿不平的理所當然」(aggrieved entitlement)。

也是基於同樣的原理,其他研究指出,男生如果知道女生是女性主義者,反而更愛騷擾人家(Maass et al. 2003),此外,表現得更具支配性、更獨立的女性也反而更會被性騷擾(Das 2009)。這都是因為,這些女性雖然可能不是「最弱的獵物」,但是讓男人最忿忿不平、最想叫她們「下去」的。

​所以我們該怎麼辦?

從前面兩個討論中可知,「告不成」的「騷擾前奏」就已經能對當事人造成傷害;此外,性騷擾的根源不是「有機可乘」,而是性別不平等,是男性要表達「自己比較大」。

​這告訴我們,申訴機制固然重要,但只是最後一條防線。要防治性騷擾,我們就要減少「騷擾」和「騷擾前奏」發生的機率,而這就需要從根源做起,讓每個組織內性別更為平等,讓男性比較不會有「這女人憑什麼在這裡」的感受。

要防治性騷擾,我們就要減少「騷擾」和「騷擾前奏」發生的機率,而這就需要從根源做起,讓每個組織內性別更為平等。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要防治性騷擾,我們就要減少「騷擾」和「騷擾前奏」發生的機率,而這就需要從根源做起,讓每個組織內性別更為平等。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對此,就整個社會而言,長時間的教育很重要,但個別組織在短期內也有其他事情可做:

舉例來說,組織的領導人應該以身作則,展現「性別平等是組織的重要價值」。這不只是在性騷擾相關的案件,而是在各方面都要談,以政黨為例,這包含黨內的人事、包含黨的政策,更包含黨徵召或合作的人選選擇。當然,其他成員遇到歧視時積極發聲,也有助於確立組織的文化,比如賴品妤委員、黃捷議員等人的聯合聲明,就是相當正面的示範。

另外,如果有些部門,成員組成「嚴重以男性為主」,多招募、拔擢一些女性或許會有幫助——不能只有一、兩個女性,這樣只是把人家當樣板,讓女性壓力更大。當有多一些女性進到這個組織,或許更能夠破除「女人妳給我回到妳該有的位置上」這種想法,清楚展現「在這個組織裡,女人成功很正常」。

此外,女性增多也讓女性不會孤立無援,可以互相照應,這也需要工會、跨部門人際網絡等的配合,比如說讓大家都有不同部門的朋友,出事時比較不會那麼孤立。

最後,​制度上,當事人可能因為各種考量不願意走申訴或是難以申訴(比如面對灰色地帶的騷擾前奏)。對此,組織內可以另外建立「陪伴支持的機制」,應該平行於「申訴的機制」,讓當事人知道「不管自己是否申訴」,組織內都有地方可以支援他。

除此之外,或許還有很多我們能做的事情,這篇文章只是拋磚引玉,希望能做的,是透過強調「性騷擾是關於性別平等」和「性騷前奏有時就很有害」,讓我們一起思考在「申訴機制」這一條最後防線之前,還有什麼能做的、該做的。

圖為今日勵馨基金會等公民團體聯合舉辦的「台灣職場MeToo運動  讓性騷被害人不再沉默」記者會,要求政府盡速修法、各政黨也必須在短期內建立優於法律的性騷申訴管道與協助。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圖為今日勵馨基金會等公民團體聯合舉辦的「台灣職場MeToo運動 讓性騷被害人不再沉默」記者會,要求政府盡速修法、各政黨也必須在短期內建立優於法律的性騷申訴管道與協助。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參考資料

  1. Hart, Chloe Grace. 2021. "Trajectory Guarding: Managing Unwanted, Ambiguously Sexual Interactions at Work."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86(2), 256–278.
  2. McLaughlin, Heather, Uggen, Christopher, & Blackstone, Amy. 2012. "Sexual Harassment, Workplace Authority, and the Paradox of Power."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77(4), 625–647.
  3. Das, Aniruddha. 2009. "Sexual Harassment at Work in the United States." Archives of Sexual Behavior 38:909–921.
  4. Maass, Anne, Mara Cadinu, Gaia Guarnieri, and Annalisa Grasselli. 2003. "Sexual Harassment Under Social Identity Threat: The Computer Harassment Paradigm."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85:853–70.
  5. Manne, Kate著,巫靜文譯。2019。《不只是厭女》。麥田出版。
  6. Kimmel, Michael. 2013. Angry White Men: American Masculinity at the End of an Era. National Boo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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