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是互惠關係:互惠之前,請先卸下文化包袱
這一兩年陸續聽到有朋友想收養孩子,得知法定程序後,就覺得麻煩,過去收養只要三方協議就能促成,孩子、原生家庭和收養家庭,101年後台灣跟多數西方國家一樣,多了一方:兒童福利機構。
這多出來的第四方,縮減了收養家庭之主控權限,像是可以挑選投緣的孩子,可以購買出生證明,而且多了要通過社工審核等手續,面對第四方的出現,收養父母心中犯嘀咕是人之常情,已經要養孩子一輩子了,花錢又傷神,為何不能在收養關係中擁有較多權力?一般人當父母需要能力鑑定嗎?
從經濟學的概念看親子關係,父母是供給者,孩子是需求者,養育孩子,被看見的是有形的付出,但看不見的是更重要的親子相互回饋的情感依附。心理學強調心理安全感對孩童發展的重要性,孩子與父母(照顧者)的情感交流所產生的依附關係(attachment),會讓孩子感受到自己是有價值的,幫助孩子完整發展自律、好奇探索、學習興趣、良好的親密關係等重要的人生能力。然而,依附關係不光是孩子受惠,科學家說父母(照顧者)與孩子緊密依附時,會分泌催產素(Oxytocin)讓人產生巨大的滿足感與自我價值感,所以父母在親子關係中已不是單純的供給者——父母也需要孩子,養育孩子是互惠的關係。
很多時候我們看到某些家庭,彼此關係疏離,長大後的親子或手足間不相往來,甚至在新聞事件中看到人倫悲劇,就令人納悶那些在嬰兒時期的親密互惠關係怎麼消失了?當然,這時候是可以拿來證明,血緣不保證關係親密,請收養家庭放心,所有的家庭都需要學習延長親密互惠關係,而不是單靠嬰兒時期產生催產素的效果。親密的依附關係,不是要黏在一起,產生「佔有」關係去控制他人,要的是正向情感交流,彼此相互支持的心靈依附,這是所有家庭都需要學習的關係課題,並不是具備血緣關係就是「免修學分」的保證。
收養在台灣的文化架構下,顯得複雜,離「免修學分」就更遠了點。像是很多收養的孩子是從鄰居、親戚、保母、市場裏的阿嬸等口中得知身世,單單一句「你不是親生的」,揭露了隱藏的家庭秘密,孩子陷入被原生父母拋棄的悲傷情緒中,懷疑是自己不好,面對收養父母多年來藏著像是丟臉不可告人的事,孩子更感到不堪,如果適逢青春期得知身世,不自主地反抗權威,彼此信任感薄弱,收養關係就變得更為脆弱,最後大家就歸因於是無血緣的因素。
過去窮苦人家把女兒賣掉當養女或童養媳,民間故事和電視劇中又常有惡待收養孩子的故事,因而收養染上悲情的色彩,讓收養的親子之愛被他人質疑。現在除了因為貧窮,還有受虐兒童、父母犯罪入監的失依兒童、未婚生子女(包括未婚媽媽和外遇第三者所生)、身心障礙,還有孤兒和棄嬰等需要收養家庭,當犯罪或是未婚生子等因素,仍是我們社會道德所不能接納的,收養家庭自然不希望收養的孩子有不光彩的背景,不希望公開收養事實是可以理解的行為。有些收養父認為告知身世會打擊孩子,我想多少也是收養父母在逃避承認對孩子原生家人的排擠或成見。
台灣多數收養父母是因為不孕而想收養,中華文化「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心理壓力,不孕的人不論是男性還是女性,容易否定自我價值,也有娘家替女兒無法為婆家生育後代而深感抱歉。而原生家庭因為把孩子「託孤」而有歉疚感,無法坦然面對孩子,即便想關心孩子也不敢付出行動,讓整個收養關係變得「彆扭」,令人不自在。
因此,在收養關係隱藏著文化包袱,還有兩個家庭的挫折感、自我否定感、歉疚感等沉重的情緒陰影,對台灣而言,很難純然享受收養親子間的互惠關係。
而第四方的兒童福利單位絕不僅是把關、審核的角色,他必須協助收養關係脫去文化包袱和情緒陰影,這不像是脫衣服一般的簡單快速,觀念和心理的改變,要有抽絲剝繭的細緻,要有釐清成長故事的洞察,這需要專業社工師和心理師的協助,一步一步卸下那些不需要夾雜在收養關係中的雜草,留下好的土壤養分,才能讓純然的親密互惠關係慢慢茁壯長大。